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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玫瑰花带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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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内看场子的小弟,本来看到有人闹事想过来看看情况。可是看到沈逍那威猛的架势,直接缩了回去,不敢上前。

    他们只是负责看场子的,可不是为老板卖命的,谁特么闲的蛋疼,自己硬上去找死啊。

    见没有人拦截自己,沈逍抱着酒,拉着任菲,大摇大摆的走出酒吧。

    两名*员相视一眼,全都哭笑不得,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呃,有个性的人。

    出了酒吧,任菲一脸羞红,主要是沈逍抱着这么名贵的酒,招摇过市的从酒吧里出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向他看,任菲被他拉着,肯定也逃脱不掉。

    一时间,两人成为了全场所有人注视的焦点。沈逍是厚脸皮,全然不在意,可任菲那矜持的性子,可忍受不了这样的目光。

    在来到酒吧门口后,任菲终于控制不住,松开沈逍的手,有些嗔怒道:“沈逍,你以后还能不能再无耻一点?”

    “嗯?菲儿是觉得我现在对李善春太仁慈了?”沈逍揣着明白装糊涂,煞有其事的思索道:“也对,他居然还敢对你动歪心思,我就该好好整整他。”

    将怀里的酒往任菲面前一递,“菲儿你帮我拿着,我现在就回去再拿几瓶好酒,全算在那个李大少的头上。”

    任菲直接无语了,翻了好半天的白眼,才看向沈逍,“你又不是没钱,干嘛装出这么一副贪小便宜的无赖模样,真是服你了。”

    沈逍摊了摊手,摆出一副比窦娥还冤的模样。

    “这能怪我吗?你跟我说不能动手,那个李善春一见面就说我从菜市场来的,还说我是穷屌丝,处处彰显他李大少的架势。我只好顺着他的意思,吹捧他了。丫的不是喜欢装逼,摆大少架子么,我就让他装个够。”

    “要不是你不让我动手,在酒吧门口我就一脚将他踢飞了,哪还轮到他在我面前装逼、嘚瑟。”

    “那你的意思是怪我咯?”任菲噘着嘴,一副不满的样子看着沈逍。

    这幅神情的任菲,颇有点俏皮可爱的架势,那撅起来的红唇,格外的诱人,让沈逍有点心颤,真想低下头,一口亲吻上去。

    不过,沈逍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得等到任菲真的肯放开自己才行。

    没办法,只能退而求次,伸手搂在任菲纤细的腰间,嘿嘿笑着说道:“哪有怪你的意思,主要是那个李善春太欠揍,打又不行,只能坑他点钱,也好让他长点记性,别有事没事拿出李家大少的架势装逼。”

    “那你可以不搭理他啊,把事情说清楚了,咱们走就行。你可倒好,非得跟他杠上,最后还是把人给打了。”

    沈逍内心一阵摇头苦笑,要不说这女人无才便是德。女人学问高了,这智商有时候反而会降低了。

    也可能是任菲这性子有关,堂堂燕大的平民校花,高学历人才,看待问题太过于简单和平面化。

    就算今天晚上沈逍不坑李善春,那丫的也绝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两人,不坑他坑谁。

    当然,这话不能明着跟任菲说,女人思想单纯一点,虽说有点傻,但傻的可爱,总比满腹心计的绿茶婊强百倍。

    那个叫马什么的绿茶婊,不就把宝宝害苦了,所以说,女人单纯点没有错。

    “菲儿啊,这俗话说的好,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他李大少自己亲自送上门来,还偏要给二十万,不要不行,我何苦跟钱过不去。”沈逍嘿嘿笑着。

    任菲没好气的看着沈逍,指了指他的手臂,“你这也是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沈逍一愣,下意识的一看,我擦!

    原本搂在任菲腰间的手臂,不知道什么时候,手移动到了翘臀上,一双大手就这么明目张胆的覆盖在任菲挺翘的臀部上。

    “这个……呵呵,手滑了,嗯是手滑了。”

    沈逍说着,在抽回手来的时候,还特意在翘臀上抓了一下,惹得任菲顿时双眼冒火。

    “沈逍,你这也是手滑了?”

    “咳咳,反正也解释不清,干脆我就不解释,直接默认了吧。”

    “你去死!”

    “我要是死了,你不得守寡啊!”

    “啊……沈逍你给我站住,你这个流氓!”

    两人打打闹闹的来到奥迪车旁,沈逍不顾任菲的推辞,硬是将二十万塞到她手里,说是给她补身子。

    任菲一阵欣喜,又是一阵担忧,不知道李善春会不会揪着此事不放,日后会找沈逍的麻烦。

    沈逍可没有在意这个,开着车离开了酒吧,送任菲回去。

    耽搁了一些时间后,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市一中也差不多下晚自习的时间。

    沈逍加快速度,赶回学校,马不停蹄的赶去纪迎春的办公室。

    这个时候时间比较晚,大晚上的人也比较少,沈逍还特意去了趟花店买了一束花给纪迎春带来。

    并不是沈逍玩浪漫,而是迫不得已。

    在刚刚送下任菲的时候,纪迎春就已经打过电话来,那可是一阵火山海啸。

    纪迎春差点都要将手机给吃了,都这个点了还不见沈逍过去,她可是从天一黑就在办公室里等着沈逍。

    谁知道一等两三个小时过去了,还不见人,不怒火中烧才怪。

    没法子,只能顺道看见一家花店还开着门,沈逍直接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因为时间紧迫,都没让花店人员给清理花刺,直接一包装,拿着就开车离去。

    扔下一千块钱,搞到花店人员哭笑不得。

    这少年也太猴急了,哪有这么去给人家女孩子送花的。

    玫瑰花刺还都留在上面呢,这是去送花啊,还是去让人家女孩子扎手啊。

    不是用这束花求婚就好,万一真要是去求婚,估计这少年没戏了。

    人家女孩本来可以答应的,结果双手一接过花来,满手都被花刺扎伤,在美好的心情也给破坏了。

    还求婚,直接就给破了!

    沈逍也是因为时间太紧了,本来纪迎春就已经在电话里面发飙了,沈逍也说好十分钟就到。

    这要是再耽搁时间,那还不要了他的命啊,纪迎春还不得将他给活吞了。

    太过着急,沈逍也顾不上什么玫瑰花带刺不带刺的问题。停下车,抱着玫瑰花就往办公楼上冲。

    他还真忽略了一个事实,他的手不怕玫瑰花刺,可不代表纪迎春不害怕啊!

    哎,沈逍,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