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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艳狐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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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浩这么想着,便亲自动手收拾石桌子。

    “少爷,让我来吧。”萍儿已经收拾完碗筷,快步从厨房出来,只是紧走了两步,她眉头轻颦,又缓下来。

    郑浩便问道:“怎么了?”

    “没怎么?少爷,这等粗活还是交于我吧。”萍儿脸上浮现一丝痛苦的神色,说道。

    郑浩看她步履蹒跚,再看她脚上穿了一双小巧的绣花鞋,登时就恍然了。

    “萍儿你缠足了?”郑浩皱眉问道。

    “是啊。”萍儿低头道。

    “为什么要缠足?那么疼,你如何能受得了?”郑浩心疼地说道。

    妇女缠足,始自北宋,兴于南宋,在明朝开始大范围普及,不过,仍然局限于缙绅士人等有闲阶层的女子,那些达官贵人的女眷者中缠足者众多。

    明时,已经有人提出“三寸金莲”之说,也就是女子的脚不但要小,而且要弓,以此病态为美。

    不过,明朝广大劳动阶层的女子缠足的人不是太多。

    等到了清代,缠足之风更加兴盛,社会各阶层甚至穷苦人家的女孩也多有缠足者。

    可以这么说吧,正是因为缠足之风的盛行,使得封建社会妇女的地位日渐下降,到最后竟然已经赫然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了。

    缠足对女性的摧残之烈由此可见一斑。

    “我以为少爷会喜欢。”萍儿垂首声若蚊蚋道。

    郑浩整理自己占据这具躯壳前主人的记忆,这才知道,前身小正太的父亲买了萍儿回来,大有给儿子蓄养一个童养媳的目的。

    所以就令萍儿开始缠足。

    岂料,郑家后来发生巨变,男女主人先后离世,萍儿失去管束,对于缠足也就渐渐放弃。

    如今,萍儿再一次主动缠足,大概是感觉到郑浩对她的关切喜爱,所以,她又下决心重新用裹脚布将自己双脚缠了起来。

    这大概就是女为悦己者容的意味。

    “我才不喜欢缠足的姑娘,萍儿,你去把自己双脚解放了吧。”郑浩说道。

    他现在有些担心,萍儿的脚是否已经被裹脚布给缠坏了。据他的了解,以前女人从小缠足,残忍到要把两只脚上的脚趾都给折断弯曲到脚掌下面再用裹脚布一层层包裹起来,差不多等于脚趾全被废掉。

    这就是为何有人形容文章写的差的时候会用“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来形容了。

    脚趾都废掉了,若是裹得时间长了,脚趾上的肉都会腐烂掉,不臭才怪!

    “哦,那好,我这就去把裹脚布解下来。”听得郑浩如此说,萍儿知道郑浩这是怜惜自己,她红着眼睛对着郑浩福了一福,扭身向着房内而去。

    郑浩摇了摇头。

    他返身回去自己房内,将萍儿收起来的文房四宝给拿出来,在院子里桂花树下的那张石桌子上摆放好了。

    郑浩便要自己去取水研墨。

    不过,他虽然会写毛笔书法,但还真从没研过墨。

    “少爷,我来帮您研墨吧。”郑浩正在踌躇间,萍儿提着裙子快步走了过来。

    去了裹脚,她走路轻快多了。

    “你会研墨?”郑浩笑问。

    “小时候,经常为家父研墨。”萍儿轻轻点头。

    郑浩挑了挑眉毛,看来萍儿出身不坏,其父显然是文人阶层中的一员。她为何会沦落到今日之境地呢?

    看来,其中还有着什么故事。

    郑浩把心中疑问放到脑后,对萍儿说道:“有劳萍儿了。”

    “少爷,您太客气。”

    萍儿取来清水,开始慢慢地研磨起墨汁来。

    她的动作十分的熟练,姿势轻盈而带着美感。郑浩心道,这也算是红袖添香了吧。

    很快,墨就磨好。

    郑浩提起笔来,略一沉吟,他就准备在铺好的纸上绘画。

    可是,眼睛余光却见萍儿好奇地立在一旁。

    郑浩摇了摇头,便笑着对她说道:“萍儿,这里无事了,你且去歇一会儿,待我需要你时,再唤你,可好?”

    “也好,少爷是要继续画上午那种十八禁的画了吗?”萍儿抿嘴轻笑。

    “咳咳!是啊,为了生计,这是没办法的事。”郑浩一脸尴尬地说道。

    “那我去了。”萍儿乖巧地离开。

    郑浩这才舒了口气。

    萍儿站在身旁,对他压力太大了。

    在他心里,并没有太多道德枷锁什么的,只是,在画春宫的时候,身旁立着个女孩,也的确是太别扭了。

    郑浩待萍儿离开了,略一思索,他便开始正式作画。

    他画的是一个故事,一个艳情故事,一个发生在狐妖和书生之间的艳情故事。

    说的是一个名叫叶自成的书生一个人独居在荒山中的一座破庙之中苦读,岂料,在这破庙的旁边一座小山上,居住着一只吸食日月精华而能变身为凡间女子的母狐。

    这母狐觉着叶自成英俊不凡,甚为喜爱,便对叶自成百般勾引诱惑,又设计英雄救美的机会给叶自成。

    渐渐的,这一狐一人便恋奸情热,日日欢爱起来。

    到了后来,母狐又暗地里护送叶自成进京赶考,悄悄地帮助他金榜高中。

    叶自成这人也是重情义。

    得了官之后就带着随从到那破庙周边寻觅爱人的下落。

    岂料他在破庙外的小山脚下撞见一个年轻猎户手里提着一只奄奄一息的银色皮毛的狐狸。

    叶自成心生怜悯,便掏钱将这狐狸从猎户手中买下,悉心照料。

    当日晚,他便在自己当年苦读时候居住的那厢房住下。

    这一晚他做了个春梦,梦中与当年日日欢爱的女子缠绵不休。临近天亮,那女子在叶自成梦中向着他福了一福,道出自己真实身份,然后飘然离去。

    而叶自成醒来,就发现自己救下的那只银色皮毛的母狐已经消失不见。他这时才明白过来,原来和他恩爱的女子不过是一只狐仙。

    像这样的故事,在后世聊斋志异中有很多。

    但现在是明末,这样的书生和狐仙恩爱缠绵的故事还是很新鲜的,尤其是,郑浩加重了故事的香艳成分。

    此外,这种画配图的连环画形式的春宫图也是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