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挖坟盗尸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一章 挖坟盗尸
时间:初秋,深夜。
地点:远离人烟的一座山岗上。
天气:阴冷,多风。
月明星稀,淡淡的银白色月光洒落在山地上,依稀可辨四周景物。周围没有高大的树木,有的只是茂盛的草皮,和四散错落的山坟。
这是一处坟场,专埋死人的地方。
坟场的边缘,靠近山沟的斜坡上,有一座新坟。坟头的泥土很新,四周散落的冥币纸钱还没有完全腐烂掉。坟头前插着七八根哭丧棒,哭丧棒上缠着长长的白布。冷风一吹,白布随风飘荡,咧咧作响,好像真的有人在坟前悲哭一样。
坟前还真有人,两个男人,一高,一矮都在三十岁左右,此时正跪在坟堂前磕头。
这个时候,他们自然不会是特意来拜祭死人的,因为在他们的旁边还摆放着铁铲,锄头,撬杠等物。
“天哥,是时候该动手了!”
高个子抬头望了望月色,对矮个子点了点头沙哑道:“嗯,开始吧!手脚利落点。”
矮个子从地上爬起,随手将身旁插着的哭丧棒拔了,然后拿起铁铲开始挖土。
两人轮流下坑,配合默契,不一会儿,土坑已挖将近一米深。
这时高个子正在土坑内,铲子挥下,忽然碰到了什么东西,发出砰地一声巨响,犹如平时敲木门一样的声音。
“到了!”
高个子脸上露出喜色,丢了手中的铁铲,弯腰拨去脚下的泥土后,看到一块朱红色的木板露了出来。
木板上涂的红漆应该还没有多久,将覆盖在上的泥土都染成了红色。
“找到了?”
矮个子看到坑内那块红色木板,脸色也是一喜,急忙跳下坑内帮忙。两人将木板周围的泥土清除掉,很快就看到一具大红棺材踩在脚下。
棺材长约两米,宽约半米,上大下小,头宽脚窄。
泥土之中还有一段很奇异的香味,不知道是涂抹在棺材表面的红漆味,还是从棺材内部散发出来的尸香味?
矮个子手脚利索,爬上土坑,将撬杠递下坑内小声道:“天哥,快开棺看看里面的货色怎么样?听说还是个高中生,放学回来失足跌落河中淹死的,还没有过头七,模样应该不错。”
“嗯。”
高个子点头,接过撬杠开棺。
棺材盖用铁钉钉着,加上土坑狭窄,放不开手脚,高个子废了好一番功夫才将棺材盖撬开。
掀起棺材盖后,那股奇异的香味更浓,其中夹带尸体的腐臭味,闻起来竟令人产生一丝迷醉的感觉。
两人借着手中电筒的光束往棺材里面打量,眼睛不由得有些直了。
只见棺材内,仰面躺着一具女尸,女尸年龄不大,约只有十七八岁。黑色头发梳着发髻,脸上涂着胭脂,身上穿着鲜艳冥衣,乍一看,竟栩栩如生,如熟睡一般。
只不过,女尸此时嘴巴大张着,口中含着一口白饭加铜钱,证明其确确实实已经死了。
可能是溺死的缘故,女尸手脚白得吓人。
矮个子站在土坑边上看得不由吞了一口唾液,小声道:“真是可惜,这么年轻漂亮就死了,哎!若是我能将她娶回去……”
矮个子话还没有说完便被高个子喝止道:“别胡说八道,只要我们将这单生意做完拿了钱,什么女人没有?别想动那歪歪肠子,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知道了,天哥!”矮个子的心思被点破,不由得有些尴尬。
高个子没理会矮个子,径直拿出绳索将女尸的手脚捆了,随后跳出土坑,两人站在土坑上,将女尸从棺材坑内拉上来。
待将女尸拉出土坑,放在坟堂前,矮个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低声骂道:“这女人份量不轻,估计是死前喝水喝得太多了。只是奇怪的是,她的尸体怎么还没有腐烂?也没有凝结出尸斑?”
高个子道:“年轻人皮肤韧性好,不像老人一死就会变成一摊烂肉,加上她死去的时间不长,哪有这么容易腐烂?”
两人正说话间,忽然一股阴风吹来,刮得周围树木簌簌作响,似有人在暗中窃窃私语般。
矮个子打了个冷颤,对高个子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高个子点头,两人旋即收拾工具,又拿出一张破席将女尸卷了,抬着离开。
离开之前,高个泼了一瓢清水进棺材坑内,又扔了两个苹果进去。
两人一前一后抬着女尸走出了坟场,匆匆下山。山脚下的公路旁,早有人停车接应。
来人开的是一辆面包车,车前用红纸贴着一个大大的“囍”字,车身周围又挂着大红之物,宛如平时人们接嫁的婚车一样。
将女尸放进车后,三人开车匆匆离开了。
此时已经是凌晨三四点,夜更黑,更深了。
公路上冷冷清清的,鲜有车辆。但在这条寂静幽深的山路上,却有一辆婚车飞驰而过,显得有些诡异。
半夜三更的,谁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去迎亲?
婚车翻过几座大山,径直使进一个村子,在一栋别墅门前停了下来。没有错,是一栋别墅。
现在的世道就这样,穷人一辈子打工,拼了命去赚钱搬出山村;但富人呢?却喜欢山清水秀的地方,休养生息。
前者是为了生活,为了后代能够更有出息;而后者也是为了生活,只是各自生活方式不同罢了。
住在这栋别墅内的主人姓刘,名盛。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大老板,他有一个儿子叫刘生,年仅二十岁,前段时间不幸早夭。
刘生是独生儿,刘盛对其从小就十分宠爱,其死后,刘盛时常会梦见自己的儿子,就在前两天,儿子托梦给他说在地下很孤独,要刘盛给他找个媳妇。
因此,刘盛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高个子和矮个子两人,要他们帮自己的儿子找个媳妇,结冥婚。
冥婚又叫做阴婚,是一种民间习俗,自古传承,特别是古代,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冥婚分为死人与死人还有死人与活人两种。
在过去,结冥婚的初衷是为未婚死去的男女,举办一个婚礼仪式。虽然有些迷信,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世的亲人,即死者的亲属结为亲家,好让他们互相走动。得少许安慰。
但如今,冥婚在某些少数地方已经成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有些人为了从其中获取暴利,不惜去挖坟盗尸。更有穷凶恶徒之辈,甚至亲手将自己的女儿杀掉,用来与人结冥婚,收取钱财。
婚车停下,马上有人从别墅里面出来,把女尸抬进屋内。屋内早就已经准备好一副棺材。
有红娘出来给女尸换上了一套新娘衣服,放置棺内,随后四名大汉抬着棺材出了屋子,身后跟着长长一条队伍,少说也有二三十人。
棺材前有人捧着刘生的灵位和照片,各人衣服鲜艳,挂着大红之物,犹如迎亲队伍一般。
他们爬上了一座山,来到一座山坟前,正是埋葬刘生的地方。
早有人在坟前挖开了棺材坑。
第一章 挖坟盗尸
时间:初秋,深夜。
地点:远离人烟的一座山岗上。
天气:阴冷,多风。
月明星稀,淡淡的银白色月光洒落在山地上,依稀可辨四周景物。周围没有高大的树木,有的只是茂盛的草皮,和四散错落的山坟。
这是一处坟场,专埋死人的地方。
坟场的边缘,靠近山沟的斜坡上,有一座新坟。坟头的泥土很新,四周散落的冥币纸钱还没有完全腐烂掉。坟头前插着七八根哭丧棒,哭丧棒上缠着长长的白布。冷风一吹,白布随风飘荡,咧咧作响,好像真的有人在坟前悲哭一样。
坟前还真有人,两个男人,一高,一矮都在三十岁左右,此时正跪在坟堂前磕头。
这个时候,他们自然不会是特意来拜祭死人的,因为在他们的旁边还摆放着铁铲,锄头,撬杠等物。
“天哥,是时候该动手了!”
高个子抬头望了望月色,对矮个子点了点头沙哑道:“嗯,开始吧!手脚利落点。”
矮个子从地上爬起,随手将身旁插着的哭丧棒拔了,然后拿起铁铲开始挖土。
两人轮流下坑,配合默契,不一会儿,土坑已挖将近一米深。
这时高个子正在土坑内,铲子挥下,忽然碰到了什么东西,发出砰地一声巨响,犹如平时敲木门一样的声音。
“到了!”
高个子脸上露出喜色,丢了手中的铁铲,弯腰拨去脚下的泥土后,看到一块朱红色的木板露了出来。
木板上涂的红漆应该还没有多久,将覆盖在上的泥土都染成了红色。
“找到了?”
矮个子看到坑内那块红色木板,脸色也是一喜,急忙跳下坑内帮忙。两人将木板周围的泥土清除掉,很快就看到一具大红棺材踩在脚下。
棺材长约两米,宽约半米,上大下小,头宽脚窄。
泥土之中还有一段很奇异的香味,不知道是涂抹在棺材表面的红漆味,还是从棺材内部散发出来的尸香味?
矮个子手脚利索,爬上土坑,将撬杠递下坑内小声道:“天哥,快开棺看看里面的货色怎么样?听说还是个高中生,放学回来失足跌落河中淹死的,还没有过头七,模样应该不错。”
“嗯。”
高个子点头,接过撬杠开棺。
棺材盖用铁钉钉着,加上土坑狭窄,放不开手脚,高个子废了好一番功夫才将棺材盖撬开。
掀起棺材盖后,那股奇异的香味更浓,其中夹带尸体的腐臭味,闻起来竟令人产生一丝迷醉的感觉。
两人借着手中电筒的光束往棺材里面打量,眼睛不由得有些直了。
只见棺材内,仰面躺着一具女尸,女尸年龄不大,约只有十七八岁。黑色头发梳着发髻,脸上涂着胭脂,身上穿着鲜艳冥衣,乍一看,竟栩栩如生,如熟睡一般。
只不过,女尸此时嘴巴大张着,口中含着一口白饭加铜钱,证明其确确实实已经死了。
可能是溺死的缘故,女尸手脚白得吓人。
矮个子站在土坑边上看得不由吞了一口唾液,小声道:“真是可惜,这么年轻漂亮就死了,哎!若是我能将她娶回去……”
矮个子话还没有说完便被高个子喝止道:“别胡说八道,只要我们将这单生意做完拿了钱,什么女人没有?别想动那歪歪肠子,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
“知道了,天哥!”矮个子的心思被点破,不由得有些尴尬。
高个子没理会矮个子,径直拿出绳索将女尸的手脚捆了,随后跳出土坑,两人站在土坑上,将女尸从棺材坑内拉上来。
待将女尸拉出土坑,放在坟堂前,矮个子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低声骂道:“这女人份量不轻,估计是死前喝水喝得太多了。只是奇怪的是,她的尸体怎么还没有腐烂?也没有凝结出尸斑?”
高个子道:“年轻人皮肤韧性好,不像老人一死就会变成一摊烂肉,加上她死去的时间不长,哪有这么容易腐烂?”
两人正说话间,忽然一股阴风吹来,刮得周围树木簌簌作响,似有人在暗中窃窃私语般。
矮个子打了个冷颤,对高个子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高个子点头,两人旋即收拾工具,又拿出一张破席将女尸卷了,抬着离开。
离开之前,高个泼了一瓢清水进棺材坑内,又扔了两个苹果进去。
两人一前一后抬着女尸走出了坟场,匆匆下山。山脚下的公路旁,早有人停车接应。
来人开的是一辆面包车,车前用红纸贴着一个大大的“囍”字,车身周围又挂着大红之物,宛如平时人们接嫁的婚车一样。
将女尸放进车后,三人开车匆匆离开了。
此时已经是凌晨三四点,夜更黑,更深了。
公路上冷冷清清的,鲜有车辆。但在这条寂静幽深的山路上,却有一辆婚车飞驰而过,显得有些诡异。
半夜三更的,谁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去迎亲?
婚车翻过几座大山,径直使进一个村子,在一栋别墅门前停了下来。没有错,是一栋别墅。
现在的世道就这样,穷人一辈子打工,拼了命去赚钱搬出山村;但富人呢?却喜欢山清水秀的地方,休养生息。
前者是为了生活,为了后代能够更有出息;而后者也是为了生活,只是各自生活方式不同罢了。
住在这栋别墅内的主人姓刘,名盛。是附近十里八乡有名的大老板,他有一个儿子叫刘生,年仅二十岁,前段时间不幸早夭。
刘生是独生儿,刘盛对其从小就十分宠爱,其死后,刘盛时常会梦见自己的儿子,就在前两天,儿子托梦给他说在地下很孤独,要刘盛给他找个媳妇。
因此,刘盛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高个子和矮个子两人,要他们帮自己的儿子找个媳妇,结冥婚。
冥婚又叫做阴婚,是一种民间习俗,自古传承,特别是古代,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冥婚分为死人与死人还有死人与活人两种。
在过去,结冥婚的初衷是为未婚死去的男女,举办一个婚礼仪式。虽然有些迷信,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世的亲人,即死者的亲属结为亲家,好让他们互相走动。得少许安慰。
但如今,冥婚在某些少数地方已经成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有些人为了从其中获取暴利,不惜去挖坟盗尸。更有穷凶恶徒之辈,甚至亲手将自己的女儿杀掉,用来与人结冥婚,收取钱财。
婚车停下,马上有人从别墅里面出来,把女尸抬进屋内。屋内早就已经准备好一副棺材。
有红娘出来给女尸换上了一套新娘衣服,放置棺内,随后四名大汉抬着棺材出了屋子,身后跟着长长一条队伍,少说也有二三十人。
棺材前有人捧着刘生的灵位和照片,各人衣服鲜艳,挂着大红之物,犹如迎亲队伍一般。
他们爬上了一座山,来到一座山坟前,正是埋葬刘生的地方。
早有人在坟前挖开了棺材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