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惊艳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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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卡号多少?要多少钱,我转到你卡上去吧。”孟思雨低头打开了电脑。
夜含香说出了一个数字,买十双奢侈品的鞋子也够了,她就是要试试孟思雨有没有把钱都贴补了她的赌鬼父亲。
孟思雨答应了一声,就坐在座位上转钱了。夜含香又留了一个小心眼,想着要看看孟思雨的卡里剩多少钱,因此,俯身趴在她旁边,盯着她转账的电脑屏幕。
“思雨,早!”一个朝气蓬勃浑厚的男人的声音出现在耳边,办公室的门被打开,温博阳一身银色西装,活力又儒雅地走进来。
夜含香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英俊到会发光的年轻人,他剑眉星眸,薄薄的红唇,身形修长挺拔。夜含香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感到整个世界都亮了。
这个男人帅到耀眼!
“哦,温总,这是夜墨寒的妹妹,她来跟着我到办公室把拿点钱的。”孟思雨有点尴尬和紧张地解释着,毕竟,温氏总裁的办公室不是随便能出入的,而她却带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进来了。
本想转好账就让夜含香走的,可是没想到,温博阳来的这么快。
原来,他就是温氏的总裁温博阳!夜含香怔怔地看着温博阳的脸,她原来听说温氏的总裁是一个中年人,怎么会是这样英俊的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呢?
虽然孟思雨感到很抱歉,但是温博阳似乎不介意。他冲夜含香点头笑笑,说:“夜小姐,您好。”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那么浑厚,他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夜含香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温博阳,只是觉得明天对自己这样笑,自己整个心都要化了。
“我转好了。”孟思雨抬头对怔怔的夜含香说。
夜含香还沉浸在那种惊艳当中,孟思雨轻轻地推了推她,她才回过神来:“哦,那嫂子,我先走了。”
这是夜含香第一次叫孟思雨“嫂子”,孟思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一贯娇蛮的大小姐,一贯视自己为情敌的夜含香,怎么会喊自己“嫂子”。
正在心里犯嘀咕之际,却见夜含香红着脸,快步离开了温博阳的办公室,连和回应温博阳的招呼都没有。
“含香,你小心点。”孟思雨冲到门口吩咐她。
夜含香一脸娇羞地转过头来说:“恩,阿勇在楼下,没事的。”、
这两句话说的极其温柔,孟思雨自打到夜家这么久,从没见过夜含香这个样子的。心想,大概是因为也夜家和温家是宿敌的缘故,所以夜含香表现的极不自然吧。
原来一直以为夜含香是没心没肺的小姑娘,这样看来,她倒也心里有些事呢。
“夜大小姐还要找你要钱么?看来,夜少奶奶在夜家的地位不低啊。”温博阳在身后说。
咳,这个温博阳,总是阴阳怪气的,真是希望能够早点离开呢。
“不是的,其实含香的零花钱很多,只是,她故意赌气和我要钱罢了。”孟思雨一方面想要维护夜家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不愿多说,因此,简略地这样一说。
温博阳近前仔细地看了看孟思雨,弄得孟思雨怪不自在的,但是迫于他的淫威,又不好发飙。
“恩,请假两天,眼圈有点发黑,一定是没有休息好,到底什么事?孟思雨!”
“温总,难道连我的私事,你也不放过吗?”孟思雨反驳道:“我想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力!”
“好吧!”温博阳一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简直是个阳光大男孩。难怪夜含香会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感受到阳光般的耀眼。
夜含香一路上迷迷糊糊地走回去,脑子里全是温博阳的样子,他的笑,他的眉,他的牙齿,他的身材,都在夜含香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旋了。
直到阿勇问:“小姐,现在是去买鞋,还是先回家?”
夜含香才回过神来,说:“哦,先去金鼎商场买鞋吧。”
她现在的心里脑里全被温博阳的样子占据了,她不想回家面对家人,否则她会感到尴尬的。
她想自己一定是魔怔了,从小到大,她所爱的人就是夜墨寒而已。这一点,她很确定,从她七岁的时候,第一眼见到夜墨寒的时候,她就确定自己爱上夜墨寒了。
真是奇怪,这个温博阳怎么会在自己心里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恩,自己一定是魔怔了。
温家和夜家可是宿敌,怎么能够爱上温博阳呢?夜含香这样告诉自己。
到了商场,一件件高档美丽的衣服,一双双时尚的鞋,夜含香漫无目的地看着。本来确实要买鞋的,可是现在鞋子对于自己没什么吸引力了。
她试穿了一双鞋,心里就不由自主地想着,不知道以温博阳的品味,他会喜欢怎样的鞋子呢?
又想,温博阳长得这样英俊,身家不菲,一定和夜墨寒一样,有不少女人围在他身边吧?
不,温博阳一定不是那样乱来的人,看他温文尔雅又阳光的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特别勤奋努力,洁身自好的人。
夜含香乱想着,随随便便地买下了一双鞋,刷卡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刚才因为温博阳,自己连孟思雨卡里剩余多少钱都忘记去看了。真是太糗了,怎么会这个样子!不由得红了脸。
感受到自己的脸是滚烫的,夜含香觉得不可思议,从小到大,自己从来没有为什么男人脸红过。面对夜墨寒时,心里虽然是满满的爱,但是从来不会害羞脸红,反而像妹妹在哥哥面前那般的任性和放荡形骸。
一定是因为和夜墨寒太熟悉的缘故吧。
只是,这夜墨寒是惊为天人的帅,而这温博阳的五官虽然不如夜墨寒的完美,但那种温暖阳光的笑,却比夜墨寒格外更有一些感染里。
不不不,自己是爱夜墨寒的,夜含香这样告诉自己,爱了这么多年的夜墨寒,怎么会说变就变的呢?自己可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
“你卡号多少?要多少钱,我转到你卡上去吧。”孟思雨低头打开了电脑。
夜含香说出了一个数字,买十双奢侈品的鞋子也够了,她就是要试试孟思雨有没有把钱都贴补了她的赌鬼父亲。
孟思雨答应了一声,就坐在座位上转钱了。夜含香又留了一个小心眼,想着要看看孟思雨的卡里剩多少钱,因此,俯身趴在她旁边,盯着她转账的电脑屏幕。
“思雨,早!”一个朝气蓬勃浑厚的男人的声音出现在耳边,办公室的门被打开,温博阳一身银色西装,活力又儒雅地走进来。
夜含香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英俊到会发光的年轻人,他剑眉星眸,薄薄的红唇,身形修长挺拔。夜含香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感到整个世界都亮了。
这个男人帅到耀眼!
“哦,温总,这是夜墨寒的妹妹,她来跟着我到办公室把拿点钱的。”孟思雨有点尴尬和紧张地解释着,毕竟,温氏总裁的办公室不是随便能出入的,而她却带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进来了。
本想转好账就让夜含香走的,可是没想到,温博阳来的这么快。
原来,他就是温氏的总裁温博阳!夜含香怔怔地看着温博阳的脸,她原来听说温氏的总裁是一个中年人,怎么会是这样英俊的活力四射的年轻人呢?
虽然孟思雨感到很抱歉,但是温博阳似乎不介意。他冲夜含香点头笑笑,说:“夜小姐,您好。”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那么浑厚,他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夜含香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温博阳,只是觉得明天对自己这样笑,自己整个心都要化了。
“我转好了。”孟思雨抬头对怔怔的夜含香说。
夜含香还沉浸在那种惊艳当中,孟思雨轻轻地推了推她,她才回过神来:“哦,那嫂子,我先走了。”
这是夜含香第一次叫孟思雨“嫂子”,孟思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一贯娇蛮的大小姐,一贯视自己为情敌的夜含香,怎么会喊自己“嫂子”。
正在心里犯嘀咕之际,却见夜含香红着脸,快步离开了温博阳的办公室,连和回应温博阳的招呼都没有。
“含香,你小心点。”孟思雨冲到门口吩咐她。
夜含香一脸娇羞地转过头来说:“恩,阿勇在楼下,没事的。”、
这两句话说的极其温柔,孟思雨自打到夜家这么久,从没见过夜含香这个样子的。心想,大概是因为也夜家和温家是宿敌的缘故,所以夜含香表现的极不自然吧。
原来一直以为夜含香是没心没肺的小姑娘,这样看来,她倒也心里有些事呢。
“夜大小姐还要找你要钱么?看来,夜少奶奶在夜家的地位不低啊。”温博阳在身后说。
咳,这个温博阳,总是阴阳怪气的,真是希望能够早点离开呢。
“不是的,其实含香的零花钱很多,只是,她故意赌气和我要钱罢了。”孟思雨一方面想要维护夜家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不愿多说,因此,简略地这样一说。
温博阳近前仔细地看了看孟思雨,弄得孟思雨怪不自在的,但是迫于他的淫威,又不好发飙。
“恩,请假两天,眼圈有点发黑,一定是没有休息好,到底什么事?孟思雨!”
“温总,难道连我的私事,你也不放过吗?”孟思雨反驳道:“我想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力!”
“好吧!”温博阳一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简直是个阳光大男孩。难怪夜含香会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感受到阳光般的耀眼。
夜含香一路上迷迷糊糊地走回去,脑子里全是温博阳的样子,他的笑,他的眉,他的牙齿,他的身材,都在夜含香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旋了。
直到阿勇问:“小姐,现在是去买鞋,还是先回家?”
夜含香才回过神来,说:“哦,先去金鼎商场买鞋吧。”
她现在的心里脑里全被温博阳的样子占据了,她不想回家面对家人,否则她会感到尴尬的。
她想自己一定是魔怔了,从小到大,她所爱的人就是夜墨寒而已。这一点,她很确定,从她七岁的时候,第一眼见到夜墨寒的时候,她就确定自己爱上夜墨寒了。
真是奇怪,这个温博阳怎么会在自己心里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恩,自己一定是魔怔了。
温家和夜家可是宿敌,怎么能够爱上温博阳呢?夜含香这样告诉自己。
到了商场,一件件高档美丽的衣服,一双双时尚的鞋,夜含香漫无目的地看着。本来确实要买鞋的,可是现在鞋子对于自己没什么吸引力了。
她试穿了一双鞋,心里就不由自主地想着,不知道以温博阳的品味,他会喜欢怎样的鞋子呢?
又想,温博阳长得这样英俊,身家不菲,一定和夜墨寒一样,有不少女人围在他身边吧?
不,温博阳一定不是那样乱来的人,看他温文尔雅又阳光的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特别勤奋努力,洁身自好的人。
夜含香乱想着,随随便便地买下了一双鞋,刷卡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刚才因为温博阳,自己连孟思雨卡里剩余多少钱都忘记去看了。真是太糗了,怎么会这个样子!不由得红了脸。
感受到自己的脸是滚烫的,夜含香觉得不可思议,从小到大,自己从来没有为什么男人脸红过。面对夜墨寒时,心里虽然是满满的爱,但是从来不会害羞脸红,反而像妹妹在哥哥面前那般的任性和放荡形骸。
一定是因为和夜墨寒太熟悉的缘故吧。
只是,这夜墨寒是惊为天人的帅,而这温博阳的五官虽然不如夜墨寒的完美,但那种温暖阳光的笑,却比夜墨寒格外更有一些感染里。
不不不,自己是爱夜墨寒的,夜含香这样告诉自己,爱了这么多年的夜墨寒,怎么会说变就变的呢?自己可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