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隆德里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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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夜归来,隆德里安带着沉重的思绪入眠。他梦见那些死在城门的士兵,梦见大地与海洋,森林与白骨。最后,他梦见了那头死在自己面前的山怪。
左手仍然冰冷。女神赐予恩泽众生的光芒,洪神带来冰冷无尽的夜晚。洪神带来的是毁灭,是希望的终结。
凶悍的恐面巨颌猪并非是梦境,从他第一次醒来就知道。即便是带着手套,凉意也不会随着温度改变。
公鸡打鸣,营中亮起炊火。他在睡下二十几人的大石床中间首先醒来。推开身边潮得发烂的被子,骚臭的马裤,还有谁的毛脚。这群人昨夜喝了太多得酒,还雇来了一个妓女,这会儿也睡在床上。他习惯和衣而睡,手套更是从不摘下。这些人似乎没这个习惯,全都光着屁股。
女孩儿是个胖姑娘,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胸脯。她是戴蒙从妓馆找来的,他口口声声说是他的情妇。就算他被安东尼揭穿,也坚持要求每个想上她的人都得拿出几枚铜板。结果这张床上除了鲁瑟,差不多全都掏了腰包,用过的羊肠和鱼泡丢落的到处都是,里面的东西不可名状。
这些白痴,竟以为我是同性恋。整个夜晚,他都要忍受着嬉笑的淫声荡语,等这些邋遢汉闹够了才能睡着。隆德里安无话可说,但心里非常恼怒。死者的模样伴随他入眠,他的黑眼圈似乎又重了。这并非是在执勤,要讲究军规,况且昨个儿还是勇士节。这些家伙都是尉长,除了昨晚死在城墙上的,他的部下就只剩下这些。还有可怜的撒缪尔,那家伙还住在圣庙里,手掌上的皮肤全被磨碎。
他们还在呼呼大睡。隆德里安闭着眼睛咬牙,肮脏的混蛋们,要是昨晚你们有幸跟我在一起,只怕你们的命根子得藏在肚子里不敢出来。
只有鲁瑟拒绝了戴蒙,理由是“真正的男人从不与别人分享女人”,隆德里安本来对他还有点刮目相看。破晓时,屋外的寒意让他感觉浑身像被冷水浇透。到屋里躺下,在黑暗中迅速盖上破棉被,他就再也没睡着。从小解完事,他就发现——鲁瑟弄她的时间比这群人加起来都多。鲁瑟捂住她嘴巴不让她出声,结果她想撒尿却无法言明。最后尿得床上到处都是。
隆德里安感觉脚上凉凉的,睁眼看到那女人跟鲁瑟连在一起,边颤动着边沿着床上的墙走着,两人的腿上不停的滴流着尿液,均匀洒在整堵床墙。隆德里安没敢缩脚,旁边的人被淋了一脸都没醒。老杂毛,我要是真的起来,一定要打得你满地找牙。
尿味儿,酒味儿,体臭味儿,他甚至想起了自己出生的地方。终于明白那些当上队长就搬离宿舍的人是什么感受了。酒杯、“小兄弟的衣服”、烂衣裳,甚至还有头盔,那是鲁瑟的,里面被他们尿满了。我前天就应该把你丢给它当晚餐,你个老混球,鲁瑟。
起床后,他的第一件事就去洗了脚。昨夜那头山怪死了之后,总司令没有多说什么。根据布瑞士人的传统,总司令告诉他们:夜晚时,圣庙会举行追悼仪式。修士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会持续徘徊在暗夜里,只有祈祷才能将他们超渡。他们是死于自己的恐惧,隆德里安想着。
“奥森,”在他蹲在马厩的食槽上倒水洗脚的空,有人朝他打招呼,“起的很早啊。”
是莱戈尔队长,他来干什么。隆德里安一向不怎么喜欢这个人,“嗯,我也想赖床...但无论你是否愿意,清晨总会来临,不是么?”
“哦,你还是那么爱干净哟,像个小妹妹。”
他在挖苦我。“嗯,我习惯了,”隆德里安盯着面前的圆脸男子,“就跟你一样,而你不像小妹妹,倒像个蠢婊子。”我应该一拳打断你的鼻子。
莱戈尔是个三十二三岁的老兵,三年前当上的队长。他的下巴尖的像铁锥子,嘴唇薄得像纸,两只眼睛死气沉沉,又小又圆。最难看的是那只受过伤的左耳朵,只剩下一半儿。
“你跟我可不一样,”莱戈尔耸耸肩,“你是个不够敏锐的人,胆子也很小。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可没这么张扬。”
“而我并未把这当成挑衅,”隆德里安紧盯着他的眼睛,青色瞳孔,与我不同,我是黄得发绿。“这么早,我能帮上什么忙吗?莱戈尔队长?”
“那就来帮忙收拾垃圾吧,”他盯着隆德里安的胸章,“我听说你当上队长了,”薄嘴咧出一个难看的弧度,“你不够低调,孩子。你还未满二十吧?”
“我不是孩子,”嫉妒我也没用,“我跟你不一样。作为一个队长,我既不收拾垃圾,也不削萝卜皮。如果你被哪个帐篷里的小狗咬到了,我倒是愿意帮帮忙。”
“宰一只狗,估计这就是你全部的能耐,”莱戈尔指指他腰上的酒缸,“嗯,我以前也见过那样的小罐子,小男孩们的选择,不是吗?”
寒意袭身。这瓶子里装着的不是酒,而是他的秘密,他的恐惧。
不可能...事关生死,这座城市——整个城邦除了祭司娜娜,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我秘密。他怀疑了我的酒缸…有谁会没事瞧着别人的酒缸?还是说,他只是无心之语...
那他无心的次数也太多了。他一定知道些什么,隆德里安想着。还在东郡兵团的时候,他们住过同一个营,晚上换哨的时候他总是盯着自己笑。那时候他担任过轮流夜卫队的大队长,在别人面前是一副长官的模样儿,到自己面前却总像个同性恋似得,任谁也难以忘记。
那种恶心到极处的笑,好像看破了你全身的秘密。隆德里安几乎喘不过气,吓得惊魂不定。就算他被认出来了也没什么,但他觉得不应该被威胁。他想跑,没人拦得住。
莱戈尔用手指弹了弹小酒壶。“小男孩儿的秘密。”
他揪住莱戈尔的脖子,“哦,是吗?说说看,你他妈到底是谁?”他声音嘶哑。隆德里安轻蔑地扯过他的衣领,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啊?我根本就不怕你这种笑嘻嘻的蠢货。雾漫群山,隆德里安的脸上阴霾不散。
“你问我是谁?”莱戈尔狰狞地笑意露了出来,“你的心里没有答案么?小子?”他扯开隆德里安的手,真的把他像小男孩儿一样推开。
早餐是浓萝卜汤,还有昨夜宴会剩下的甜食、酒肉。哪怕是昨天士兵们已经吃的很饱,但到了第二天这些东西依旧显得很可口。总司令的小侍从吉米昨夜为隆德里安留了几份乳猪肉,但他一口未动。
到了白天,隆德里安在用于集会的石堡里,教着新兵们捆刃索。这是专门对付恐狼的。恐狼是森林中最危险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得只有猎獒大小,但往往都是成千上万只聚在一起。在寒夜中,它们扫荡森林中不团结的动物,哪怕是冬眠的巨怪,也难逃狼群们的爪心。
一把风干的海血花插在满布灰尘的长罐里,衬托着窗外暗淡的天空。年纪最小的是吉米,他笨拙地将乌头草汁倒在绳头的弯刃上,罐盂中溅起的绿液弄了他一脸。
“小心点儿,吉米,”隆德里安帮他擦掉,“这东西珍贵的很,”他从男孩里拿过绳子,“除了白袍祭司谁也不会勾兑,这些东西对你们新兵来说很重要,而且稀少。把他们编好,”他示范着动作,“多缠几次,确保绳头的重量,你们不想被恐狼叼走吧?”
“不想,”新兵之中最大的少年开口。少年十六岁,他的父亲是一名退役的老兵,他加入铁鸦军也有两年,这帮毛孩子都以他为首,叫他“贝拉特老大”。“我的父亲说过,恐狼是夜行动物,白天要睡觉。到了晚上的时候,城门都关的很严实。我们根本遇不着恐狼。”
父亲,每个男孩儿都有个骄傲的父亲,我却没有。隆德里安心中苦涩。
“你的父亲说的没错,”隆德里安不动声色,从墙挂上取下一件毛氅,慢慢放在桌上。“告诉我,贝拉特,你觉得这些绳索的用处到底是什么呢?”
皮氅厚长的黑黄色长领拍在桌上,像一只死去多时的黄鼠狼。小吉米被吓得一哆嗦,不仅仅是它古怪的衣样,还有散发出来的那股陈旧、腐败的气息。
“可能…”贝拉特看得出军长的脸色不好,他泯了泯唇角,“可能…是用来对付刃牙虎,它们总是独自出没…恐狼都是成群结队的。”
白天越热,晚上就越冷。在夜里,人类必须靠着壁炉取暖,永夜不会熄灭火焰。但恐狼并非如此。夜深之时,他们用幽绿的眼睛,眈眈而视那些高墙上的哨兵。有的时候城上会射下几箭,它们总能灵巧地避开。
隆德里安摇摇头,目视窗外,“刃牙虎也好,洞虎也罢,它们都惧怕成群结队的人类。但独狼不怕。”
“我父亲说过,狼没有虎大…”贝拉特不敢直视桌上的皮氅,“因为它们太弱小,所以才会住在一起。”
“独狼不会畏惧狮子,也不会畏惧老虎。对它来说,那无非是一顿难啃的骨头而已。”隆德里安回过头,眼窝里道出深邃的寒芒,“记住,离开狼群的狼,都是曾经的‘狼王’。老狼为避开族群,只能在白天生存。哪怕它们已经年老,但生命不到最后一刻,它仍然是无与伦比的猎手。”
他将皮氅重新挂好,“当你们长大之后,会有大把机会到城外猎杀动物。祈祷自己别遇上独狼。到那时你就会明白,这根小绳子上面的刀片儿有多重要。几十、几百人,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远远要比山怪更可怕。”
我要是有孩子,肯定会有很多床边故事讲,隆德里安想笑,但笑不出来。故事成为故事之前,根本就不是什么故事。
日出东方,雾色没有散尽,营门外聚集不少人影,甚至比昨天还热闹。士兵们围成一团,沸声响彻铁鸦堡,就连哨兵也挤了过去,他们本该去城墙上把自己的兄弟们换下来。隆德里安穿着锁甲走过去,发现其他四名军长已经到齐。最年长的军长是玛迪萨斯·奥古斯丁,他在人群中鹤立——最矮的士兵只有他的肩窝高。
“真是造孽。”帕德维迪·贝基表示,他声音里携藏着怒火。方脸大汉卡里安·莱德也赞同。
“这是一场可耻的谋杀,”蓄着大胡子的玛里萨斯傲然道,“凶手难逃铁鸦军的制裁!”他是东郡兵团最富有经验的军长,在任已二三十年。
营门口聚集了数百军士,观睹着地上的血腥肢体。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围在这里的人不少年轻士兵都没有见过这样惨烈的景象,他们个个显得局促不安。
“出什么事了吗?”隆德里安走进人堆,出声询问。他的声音不大,但听见了他说话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巴,包括其他军长们。我现在也是军长,隆德里安面对着他们的目光毫无惧意,哪个蠢货敢以为我是小娃娃,我就踢爆他的头。
人群寂静了下来,注意力集中在这个未满二十的人身上。隆德里安的眼睛沉成一条线,年轻点的士兵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玛里萨斯军长打破沉寂,先开了口,“奥森军长,”他灰白相间的大胡子动了动,“我们都听说了昨晚的事!”
“小子,你孤身击毙了‘山怪’,”抢白的是另一名军长,达斯玛·兰泽,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我还从未听说…能有历代总司令以外的人弄死那种大家伙...真有你的!”
“只不过是一头猪,”隆德理安双手背后,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而且是它不小心踩中了陷阱。这种事在我们东军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没什么稀奇。”他故作轻松,双手背在后面逐一按响指关节。
“咱们的团长那只‘山怪’,纯粹是‘捡’来的,”达斯玛拍拍他的肩,“当时那母猪正生崽,叫凯尔森捡了个大便宜。要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得死多少人呢!我跟他混了十来年,他有几斤几两我太清楚了。就让他再年轻二十岁,也没你这个胆气。”
“听北军的人说,是你亲自触动了城下的机关,就在山怪的眼皮底下,”玛里萨斯将大拳头锤在胸口,“你做了只有英雄才会做的事!愿勇气与你同在,奥森军长!”
“勇气与你同在…”其他士兵纷纷拳锤胸口,声音像闷雷击在耳旁,隆德里安一时愣住。无数个梦境里他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但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早晨。从小他就想成为一个被人们认可的人,哪怕自己有着各种各样恐惧的理由。但他还是做到了。
“我用谦卑回应你们的祝福,”他换下病恹恹的面具,双眼睁大,一改平日的神色,“用荣誉回应你们的敬意,用正直回应你们的期待,用牺牲回应荒野!”这是他的誓言,也是决心。
“嗯,年轻的军长,咱们本来应该跟你讨论讨论山怪...”帕德维迪军长眼带怒意,他是个强壮的胖子,“但是你看——”他指向被人群挡住的地面,“有三个兄弟被谋杀了…洪神慈悲,我从没听说过有这么疯狂的杀人犯...死了三个人!”
“除了咱们的兄弟,不只三个。一共死了九个人,”玛里萨斯打断他,“还有六名圣殿军。对,你们没听错。老实说,十年前的‘狮门之战’我有幸参加,波德隆家五十多个人攻进了狮心堡,也没死上五个‘黄皮’。那时候每家领主都养着侍卫呢,尤其是波德隆伯爵,他自己也是个勇猛的战士,独战刃牙虎...可就算是他,一个人也难抵三名圣殿侍卫。”
“九个...”帕德维迪一脸焦虑,他抢过达斯玛军长手中的酒缸,“我得清醒一下。”
“那些金甲兵都是被圣庙训练出来的,由咱们的总司令亲自督训,”卡里安怀抱双臂,跟隆德里安差不多高,“我亲眼见过他们跟西郡的人打架,就像猫欺负老鼠...不是我长他人志气,人家三个人能打咱十几个了。”
“咱们还有加里呢。”达斯玛此言一出,人群里有人忍不住笑声。
“所以说,暴徒不可能只有一个,”另一名军长卡里安补充到,“至少是一个编队,而且装备齐全…”他很难想象凶手拿着什么样的武器。
杂乱的碎尸已经分不清原有的面貌,就连铁甲也辄作一团。隆德里安立刻明白,这些人是带着自己的盔甲被切成了碎块儿。他的目色再次凛下来,蹲下身来仔细观察,发现那些搅成一团的脏腑已经腐烂。难不成是死后被砍成这样的么?木轮车上没有多少血液,显然不是新死之人。
隆德里安寒音问道:“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早晨,”人群里一名年轻的士兵回答,“我们...我们巡路的时候发现的。”
“上一次巡路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概几个时辰前,”士兵放慢语气,“相信各位军长知道,脏水河的味道一直很难闻,行队往往都是最后才绕过去。他们是上一班的哨兵,三个都是咱们东军的。不过…他们的军长现在…”
“现在还在团长的床上舔蛋蛋,”帕德维迪一脸不屑,“加里·格林是个好军长,凯尔森是咱们的好领袖...但他们跟咱们喜欢的玩意儿不一样,都爱拿棍子戳男人,或者被戳。”人群哄笑,卡里安用手背拍了他的肩膀,贴近他的耳朵,“祸从口出。”
“总司令怎么说?”隆德里安蹲在地上,严色不安。
人群半晌无语,几位军长面面相觑。卡里安犹豫了一下,说道:“北军的人先通知了王宫。这事本来应该先汇报给公爵的…但我们现在还没找到总司令本人...”
巡夜归来,隆德里安带着沉重的思绪入眠。他梦见那些死在城门的士兵,梦见大地与海洋,森林与白骨。最后,他梦见了那头死在自己面前的山怪。
左手仍然冰冷。女神赐予恩泽众生的光芒,洪神带来冰冷无尽的夜晚。洪神带来的是毁灭,是希望的终结。
凶悍的恐面巨颌猪并非是梦境,从他第一次醒来就知道。即便是带着手套,凉意也不会随着温度改变。
公鸡打鸣,营中亮起炊火。他在睡下二十几人的大石床中间首先醒来。推开身边潮得发烂的被子,骚臭的马裤,还有谁的毛脚。这群人昨夜喝了太多得酒,还雇来了一个妓女,这会儿也睡在床上。他习惯和衣而睡,手套更是从不摘下。这些人似乎没这个习惯,全都光着屁股。
女孩儿是个胖姑娘,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胸脯。她是戴蒙从妓馆找来的,他口口声声说是他的情妇。就算他被安东尼揭穿,也坚持要求每个想上她的人都得拿出几枚铜板。结果这张床上除了鲁瑟,差不多全都掏了腰包,用过的羊肠和鱼泡丢落的到处都是,里面的东西不可名状。
这些白痴,竟以为我是同性恋。整个夜晚,他都要忍受着嬉笑的淫声荡语,等这些邋遢汉闹够了才能睡着。隆德里安无话可说,但心里非常恼怒。死者的模样伴随他入眠,他的黑眼圈似乎又重了。这并非是在执勤,要讲究军规,况且昨个儿还是勇士节。这些家伙都是尉长,除了昨晚死在城墙上的,他的部下就只剩下这些。还有可怜的撒缪尔,那家伙还住在圣庙里,手掌上的皮肤全被磨碎。
他们还在呼呼大睡。隆德里安闭着眼睛咬牙,肮脏的混蛋们,要是昨晚你们有幸跟我在一起,只怕你们的命根子得藏在肚子里不敢出来。
只有鲁瑟拒绝了戴蒙,理由是“真正的男人从不与别人分享女人”,隆德里安本来对他还有点刮目相看。破晓时,屋外的寒意让他感觉浑身像被冷水浇透。到屋里躺下,在黑暗中迅速盖上破棉被,他就再也没睡着。从小解完事,他就发现——鲁瑟弄她的时间比这群人加起来都多。鲁瑟捂住她嘴巴不让她出声,结果她想撒尿却无法言明。最后尿得床上到处都是。
隆德里安感觉脚上凉凉的,睁眼看到那女人跟鲁瑟连在一起,边颤动着边沿着床上的墙走着,两人的腿上不停的滴流着尿液,均匀洒在整堵床墙。隆德里安没敢缩脚,旁边的人被淋了一脸都没醒。老杂毛,我要是真的起来,一定要打得你满地找牙。
尿味儿,酒味儿,体臭味儿,他甚至想起了自己出生的地方。终于明白那些当上队长就搬离宿舍的人是什么感受了。酒杯、“小兄弟的衣服”、烂衣裳,甚至还有头盔,那是鲁瑟的,里面被他们尿满了。我前天就应该把你丢给它当晚餐,你个老混球,鲁瑟。
起床后,他的第一件事就去洗了脚。昨夜那头山怪死了之后,总司令没有多说什么。根据布瑞士人的传统,总司令告诉他们:夜晚时,圣庙会举行追悼仪式。修士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会持续徘徊在暗夜里,只有祈祷才能将他们超渡。他们是死于自己的恐惧,隆德里安想着。
“奥森,”在他蹲在马厩的食槽上倒水洗脚的空,有人朝他打招呼,“起的很早啊。”
是莱戈尔队长,他来干什么。隆德里安一向不怎么喜欢这个人,“嗯,我也想赖床...但无论你是否愿意,清晨总会来临,不是么?”
“哦,你还是那么爱干净哟,像个小妹妹。”
他在挖苦我。“嗯,我习惯了,”隆德里安盯着面前的圆脸男子,“就跟你一样,而你不像小妹妹,倒像个蠢婊子。”我应该一拳打断你的鼻子。
莱戈尔是个三十二三岁的老兵,三年前当上的队长。他的下巴尖的像铁锥子,嘴唇薄得像纸,两只眼睛死气沉沉,又小又圆。最难看的是那只受过伤的左耳朵,只剩下一半儿。
“你跟我可不一样,”莱戈尔耸耸肩,“你是个不够敏锐的人,胆子也很小。我像你这么大年纪的时候可没这么张扬。”
“而我并未把这当成挑衅,”隆德里安紧盯着他的眼睛,青色瞳孔,与我不同,我是黄得发绿。“这么早,我能帮上什么忙吗?莱戈尔队长?”
“那就来帮忙收拾垃圾吧,”他盯着隆德里安的胸章,“我听说你当上队长了,”薄嘴咧出一个难看的弧度,“你不够低调,孩子。你还未满二十吧?”
“我不是孩子,”嫉妒我也没用,“我跟你不一样。作为一个队长,我既不收拾垃圾,也不削萝卜皮。如果你被哪个帐篷里的小狗咬到了,我倒是愿意帮帮忙。”
“宰一只狗,估计这就是你全部的能耐,”莱戈尔指指他腰上的酒缸,“嗯,我以前也见过那样的小罐子,小男孩们的选择,不是吗?”
寒意袭身。这瓶子里装着的不是酒,而是他的秘密,他的恐惧。
不可能...事关生死,这座城市——整个城邦除了祭司娜娜,根本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我秘密。他怀疑了我的酒缸…有谁会没事瞧着别人的酒缸?还是说,他只是无心之语...
那他无心的次数也太多了。他一定知道些什么,隆德里安想着。还在东郡兵团的时候,他们住过同一个营,晚上换哨的时候他总是盯着自己笑。那时候他担任过轮流夜卫队的大队长,在别人面前是一副长官的模样儿,到自己面前却总像个同性恋似得,任谁也难以忘记。
那种恶心到极处的笑,好像看破了你全身的秘密。隆德里安几乎喘不过气,吓得惊魂不定。就算他被认出来了也没什么,但他觉得不应该被威胁。他想跑,没人拦得住。
莱戈尔用手指弹了弹小酒壶。“小男孩儿的秘密。”
他揪住莱戈尔的脖子,“哦,是吗?说说看,你他妈到底是谁?”他声音嘶哑。隆德里安轻蔑地扯过他的衣领,有本事就放马过来啊?我根本就不怕你这种笑嘻嘻的蠢货。雾漫群山,隆德里安的脸上阴霾不散。
“你问我是谁?”莱戈尔狰狞地笑意露了出来,“你的心里没有答案么?小子?”他扯开隆德里安的手,真的把他像小男孩儿一样推开。
早餐是浓萝卜汤,还有昨夜宴会剩下的甜食、酒肉。哪怕是昨天士兵们已经吃的很饱,但到了第二天这些东西依旧显得很可口。总司令的小侍从吉米昨夜为隆德里安留了几份乳猪肉,但他一口未动。
到了白天,隆德里安在用于集会的石堡里,教着新兵们捆刃索。这是专门对付恐狼的。恐狼是森林中最危险的生物,它们虽然长得只有猎獒大小,但往往都是成千上万只聚在一起。在寒夜中,它们扫荡森林中不团结的动物,哪怕是冬眠的巨怪,也难逃狼群们的爪心。
一把风干的海血花插在满布灰尘的长罐里,衬托着窗外暗淡的天空。年纪最小的是吉米,他笨拙地将乌头草汁倒在绳头的弯刃上,罐盂中溅起的绿液弄了他一脸。
“小心点儿,吉米,”隆德里安帮他擦掉,“这东西珍贵的很,”他从男孩里拿过绳子,“除了白袍祭司谁也不会勾兑,这些东西对你们新兵来说很重要,而且稀少。把他们编好,”他示范着动作,“多缠几次,确保绳头的重量,你们不想被恐狼叼走吧?”
“不想,”新兵之中最大的少年开口。少年十六岁,他的父亲是一名退役的老兵,他加入铁鸦军也有两年,这帮毛孩子都以他为首,叫他“贝拉特老大”。“我的父亲说过,恐狼是夜行动物,白天要睡觉。到了晚上的时候,城门都关的很严实。我们根本遇不着恐狼。”
父亲,每个男孩儿都有个骄傲的父亲,我却没有。隆德里安心中苦涩。
“你的父亲说的没错,”隆德里安不动声色,从墙挂上取下一件毛氅,慢慢放在桌上。“告诉我,贝拉特,你觉得这些绳索的用处到底是什么呢?”
皮氅厚长的黑黄色长领拍在桌上,像一只死去多时的黄鼠狼。小吉米被吓得一哆嗦,不仅仅是它古怪的衣样,还有散发出来的那股陈旧、腐败的气息。
“可能…”贝拉特看得出军长的脸色不好,他泯了泯唇角,“可能…是用来对付刃牙虎,它们总是独自出没…恐狼都是成群结队的。”
白天越热,晚上就越冷。在夜里,人类必须靠着壁炉取暖,永夜不会熄灭火焰。但恐狼并非如此。夜深之时,他们用幽绿的眼睛,眈眈而视那些高墙上的哨兵。有的时候城上会射下几箭,它们总能灵巧地避开。
隆德里安摇摇头,目视窗外,“刃牙虎也好,洞虎也罢,它们都惧怕成群结队的人类。但独狼不怕。”
“我父亲说过,狼没有虎大…”贝拉特不敢直视桌上的皮氅,“因为它们太弱小,所以才会住在一起。”
“独狼不会畏惧狮子,也不会畏惧老虎。对它来说,那无非是一顿难啃的骨头而已。”隆德里安回过头,眼窝里道出深邃的寒芒,“记住,离开狼群的狼,都是曾经的‘狼王’。老狼为避开族群,只能在白天生存。哪怕它们已经年老,但生命不到最后一刻,它仍然是无与伦比的猎手。”
他将皮氅重新挂好,“当你们长大之后,会有大把机会到城外猎杀动物。祈祷自己别遇上独狼。到那时你就会明白,这根小绳子上面的刀片儿有多重要。几十、几百人,对它来说毫无意义,它远远要比山怪更可怕。”
我要是有孩子,肯定会有很多床边故事讲,隆德里安想笑,但笑不出来。故事成为故事之前,根本就不是什么故事。
日出东方,雾色没有散尽,营门外聚集不少人影,甚至比昨天还热闹。士兵们围成一团,沸声响彻铁鸦堡,就连哨兵也挤了过去,他们本该去城墙上把自己的兄弟们换下来。隆德里安穿着锁甲走过去,发现其他四名军长已经到齐。最年长的军长是玛迪萨斯·奥古斯丁,他在人群中鹤立——最矮的士兵只有他的肩窝高。
“真是造孽。”帕德维迪·贝基表示,他声音里携藏着怒火。方脸大汉卡里安·莱德也赞同。
“这是一场可耻的谋杀,”蓄着大胡子的玛里萨斯傲然道,“凶手难逃铁鸦军的制裁!”他是东郡兵团最富有经验的军长,在任已二三十年。
营门口聚集了数百军士,观睹着地上的血腥肢体。空中的气味十分难闻。围在这里的人不少年轻士兵都没有见过这样惨烈的景象,他们个个显得局促不安。
“出什么事了吗?”隆德里安走进人堆,出声询问。他的声音不大,但听见了他说话的人纷纷闭上了嘴巴,包括其他军长们。我现在也是军长,隆德里安面对着他们的目光毫无惧意,哪个蠢货敢以为我是小娃娃,我就踢爆他的头。
人群寂静了下来,注意力集中在这个未满二十的人身上。隆德里安的眼睛沉成一条线,年轻点的士兵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玛里萨斯军长打破沉寂,先开了口,“奥森军长,”他灰白相间的大胡子动了动,“我们都听说了昨晚的事!”
“小子,你孤身击毙了‘山怪’,”抢白的是另一名军长,达斯玛·兰泽,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我还从未听说…能有历代总司令以外的人弄死那种大家伙...真有你的!”
“只不过是一头猪,”隆德理安双手背后,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而且是它不小心踩中了陷阱。这种事在我们东军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没什么稀奇。”他故作轻松,双手背在后面逐一按响指关节。
“咱们的团长那只‘山怪’,纯粹是‘捡’来的,”达斯玛拍拍他的肩,“当时那母猪正生崽,叫凯尔森捡了个大便宜。要不然的话,还不知道得死多少人呢!我跟他混了十来年,他有几斤几两我太清楚了。就让他再年轻二十岁,也没你这个胆气。”
“听北军的人说,是你亲自触动了城下的机关,就在山怪的眼皮底下,”玛里萨斯将大拳头锤在胸口,“你做了只有英雄才会做的事!愿勇气与你同在,奥森军长!”
“勇气与你同在…”其他士兵纷纷拳锤胸口,声音像闷雷击在耳旁,隆德里安一时愣住。无数个梦境里他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但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早晨。从小他就想成为一个被人们认可的人,哪怕自己有着各种各样恐惧的理由。但他还是做到了。
“我用谦卑回应你们的祝福,”他换下病恹恹的面具,双眼睁大,一改平日的神色,“用荣誉回应你们的敬意,用正直回应你们的期待,用牺牲回应荒野!”这是他的誓言,也是决心。
“嗯,年轻的军长,咱们本来应该跟你讨论讨论山怪...”帕德维迪军长眼带怒意,他是个强壮的胖子,“但是你看——”他指向被人群挡住的地面,“有三个兄弟被谋杀了…洪神慈悲,我从没听说过有这么疯狂的杀人犯...死了三个人!”
“除了咱们的兄弟,不只三个。一共死了九个人,”玛里萨斯打断他,“还有六名圣殿军。对,你们没听错。老实说,十年前的‘狮门之战’我有幸参加,波德隆家五十多个人攻进了狮心堡,也没死上五个‘黄皮’。那时候每家领主都养着侍卫呢,尤其是波德隆伯爵,他自己也是个勇猛的战士,独战刃牙虎...可就算是他,一个人也难抵三名圣殿侍卫。”
“九个...”帕德维迪一脸焦虑,他抢过达斯玛军长手中的酒缸,“我得清醒一下。”
“那些金甲兵都是被圣庙训练出来的,由咱们的总司令亲自督训,”卡里安怀抱双臂,跟隆德里安差不多高,“我亲眼见过他们跟西郡的人打架,就像猫欺负老鼠...不是我长他人志气,人家三个人能打咱十几个了。”
“咱们还有加里呢。”达斯玛此言一出,人群里有人忍不住笑声。
“所以说,暴徒不可能只有一个,”另一名军长卡里安补充到,“至少是一个编队,而且装备齐全…”他很难想象凶手拿着什么样的武器。
杂乱的碎尸已经分不清原有的面貌,就连铁甲也辄作一团。隆德里安立刻明白,这些人是带着自己的盔甲被切成了碎块儿。他的目色再次凛下来,蹲下身来仔细观察,发现那些搅成一团的脏腑已经腐烂。难不成是死后被砍成这样的么?木轮车上没有多少血液,显然不是新死之人。
隆德里安寒音问道:“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早晨,”人群里一名年轻的士兵回答,“我们...我们巡路的时候发现的。”
“上一次巡路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大概几个时辰前,”士兵放慢语气,“相信各位军长知道,脏水河的味道一直很难闻,行队往往都是最后才绕过去。他们是上一班的哨兵,三个都是咱们东军的。不过…他们的军长现在…”
“现在还在团长的床上舔蛋蛋,”帕德维迪一脸不屑,“加里·格林是个好军长,凯尔森是咱们的好领袖...但他们跟咱们喜欢的玩意儿不一样,都爱拿棍子戳男人,或者被戳。”人群哄笑,卡里安用手背拍了他的肩膀,贴近他的耳朵,“祸从口出。”
“总司令怎么说?”隆德里安蹲在地上,严色不安。
人群半晌无语,几位军长面面相觑。卡里安犹豫了一下,说道:“北军的人先通知了王宫。这事本来应该先汇报给公爵的…但我们现在还没找到总司令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