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篇 妙手回春(七)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容六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张家已经基本完全稳定了,很快他的“渡魂期”就将结束,恢复“自由之身”,他拿着检查结果连续研究了几天,甚至从花梁身上提取了血液进行化验,始终没能找到器官退化的原因。
所以在再次准备好饭菜,等到花梁坐到餐桌边评价他的厨艺的时候,他直接把检查结果摆到花梁面前,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花梁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咬着勺子勾起唇角笑看着他,嘴里包着一口饭菜,含糊不清地问:“所以你这么好奇,是心疼我吗,医生?”
“不是。”容六处变不惊,花梁很喜欢开这种带着一点点小小期待地玩笑,就像一个缺爱的孩子,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缺爱并不稀奇,这么热切地向身边的人索求爱就稀奇了,然而再稀奇的事,也不过是少见多怪罢了,两年来的相处,容六已经能不假思索地回应他的问题。
花梁嘴角撇下来,松口又舀了一勺饭菜,眼里还是笑笑地,说:“那我不能告诉你,你不是心疼我,就是想拿我做实验,我怎么能让你得逞,你说对吧——六儿爷?”
容六低头沉吟了片刻,又抬头看着他,一字一顿道:“嗯,那就是,心疼你好了。”
花梁笑了两声,手里的勺子敲着碗口,道:“小狼狗都学会哄人了,进步不小呢,真的这么好奇吗?”
本来是很好奇,花梁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容六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奇,他知道,花梁是个善于心里战的人,让他对这件事不再那么好奇,就是他连续两次问他真的好奇吗的原因。
容六不算是那种争强好胜的人,也不是喜欢给自己添麻烦的人,既然花梁已经这么明显的表达了他意思,他就不会再为难自己,他低头盯着自己碗里的饭菜看了看,他在花梁身边待了将近两年、六百九十五天、做了第两千零八十四顿饭,每周至少三顿重复的饭菜,花梁居然都没有抱怨。
他想着突然笑了一下,然后摇摇头说:“不算好奇,你晚上想吃什么?”
“出去吃吧。”花梁又舀了一勺饭菜送进嘴里,说:“你做得不好吃,最后的晚餐,应该吃好一点。”
容六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嗯。”他知道花梁的话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聪明人之间的相处,一点不费力,但是很多时候,容六还是觉得,双方都是费力的。
他们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去揣度对方的心思,对方说前半句话,自己就很快在心里接下了后半句,根本不用多余的解释,对于双方来说,对方都是绝佳的伙伴,但关系绝对不会超脱伙伴之外——
他们做不了朋友。
容六知道花梁是朝这个方向上努力过的,而同样的,他自己也曾经尝试过,最后发现,相比自己,或许花梁更适合跟他养的那些真正的狗做朋友,他想,或许花梁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今天要给他送行。
“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吃饭?”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清周围的环境时,容六有点费解,花梁口中吃好一点的最后的晚餐竟然是——撸串?
“没办法。”花梁做了个遗憾地表情,在摊位前找了个位子坐下,远远地对他笑笑说,“我喜欢的那家餐厅,不准带狗进去。”
容六挑了一下眉,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那也不错,刚好我不想跟一个男人一块儿吃西餐,喝啤酒吗?”
花梁露出一个好笑地表情问他,“医生也喝酒?”
“我以前不是医生。”容六招手叫来老板,让老板把所有东西都上两份,顺便叫了一箱啤酒,接着说:“千机手是可以喝酒的。”
花梁不饮先醉,眯眯眼一副醺醺地表情盯着他,风马牛不相及地道:“藏家人说,一只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尤其是没渡过魂的那种,我以前不相信,我觉得只要是狗,就能被驯服,但其实——只要是狗,一辈子都只会认一个主人,两年了,一只狗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两年?”
两年。容六听着他的问题,心里默默地计算,距离张小可那只眼睛被废已经四个两年了,下一个两年就是十年,一只狗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两年?他说:“就像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最短的,一个都没有,最长的,也不过十来个吧。”花梁说,“医生,那你觉得我还能有几个十年?”
说话的功夫,老板上了啤酒,和一盘先烤好的串,容六反手收起腰间的龙锁,拿在手里摆弄了一阵,摆弄成了一个开瓶工具,开了一瓶啤酒放在花梁面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是个医生,不是算命先生。”
花梁拿起啤酒喝了一口,笑起来,“千机手亲手开得啤酒,可真难得。”
“你吃了两年千机手亲手做的饭。”容六给自己也开了一瓶啤酒,喝了一口,跟他开起了玩笑,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太聪明,或许他们是能成为朋友的,可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太聪明,或许他们连见面的机会都会有,容六想。
“是啊,真难吃。”花梁用赞许的口气吐出这句话,拿起一根烤串咬了一口,“啧,比这个还难吃。”
容六眯起眼,咬了一口烤串,咂咂嘴评价道:“还可以,你看,老板生意不错。”
他说着用目光示意了一下,摊位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很多人,其中一半以上都不是来吃饭的,似乎只是对他们两个感兴趣。
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开着跑车来烧烤摊前撸串,这种令人费解的行为,本身很惹人眼球,花梁余光扫了一圈,点点头,“鼻子真灵,是条好狗,可惜不是我的狗。”
时间是个欺软怕硬的懦夫,两年,容六几乎差点被花梁催眠,以为自己真是条狗,但是再长时间,他也不可能把自己变成他的狗。
容六想:聪明的人最懂得什么是好聚好散,而花梁就是这样一个聪明人,既然驯服不了他,那就放过他,张家不再需要他的帮助,最后的晚餐后,他们分道扬镳,从此一如既往。
那个晚餐,他和花梁在烧烤摊前吃了很久,他们酒量都不错,到最后也没有一个先倒下。
最终,花梁是被他那个叫雷子的手下接走的,容六目送花老板离开的时候,突然有点伤感,做了两年的“保姆”,最终还是被“解雇”了,而且——
花老板的车驶离他视线的那一刻,他起身也想离开,却被人一把拽住,回头一看,是烧烤摊的老板。
人说:“小伙子,你们的钱还没付呢,一共一百九十八,抹个零头,给两百算了。”
容六发现这件事的时候,张家已经基本完全稳定了,很快他的“渡魂期”就将结束,恢复“自由之身”,他拿着检查结果连续研究了几天,甚至从花梁身上提取了血液进行化验,始终没能找到器官退化的原因。
所以在再次准备好饭菜,等到花梁坐到餐桌边评价他的厨艺的时候,他直接把检查结果摆到花梁面前,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花梁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咬着勺子勾起唇角笑看着他,嘴里包着一口饭菜,含糊不清地问:“所以你这么好奇,是心疼我吗,医生?”
“不是。”容六处变不惊,花梁很喜欢开这种带着一点点小小期待地玩笑,就像一个缺爱的孩子,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缺爱并不稀奇,这么热切地向身边的人索求爱就稀奇了,然而再稀奇的事,也不过是少见多怪罢了,两年来的相处,容六已经能不假思索地回应他的问题。
花梁嘴角撇下来,松口又舀了一勺饭菜,眼里还是笑笑地,说:“那我不能告诉你,你不是心疼我,就是想拿我做实验,我怎么能让你得逞,你说对吧——六儿爷?”
容六低头沉吟了片刻,又抬头看着他,一字一顿道:“嗯,那就是,心疼你好了。”
花梁笑了两声,手里的勺子敲着碗口,道:“小狼狗都学会哄人了,进步不小呢,真的这么好奇吗?”
本来是很好奇,花梁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容六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奇,他知道,花梁是个善于心里战的人,让他对这件事不再那么好奇,就是他连续两次问他真的好奇吗的原因。
容六不算是那种争强好胜的人,也不是喜欢给自己添麻烦的人,既然花梁已经这么明显的表达了他意思,他就不会再为难自己,他低头盯着自己碗里的饭菜看了看,他在花梁身边待了将近两年、六百九十五天、做了第两千零八十四顿饭,每周至少三顿重复的饭菜,花梁居然都没有抱怨。
他想着突然笑了一下,然后摇摇头说:“不算好奇,你晚上想吃什么?”
“出去吃吧。”花梁又舀了一勺饭菜送进嘴里,说:“你做得不好吃,最后的晚餐,应该吃好一点。”
容六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嗯。”他知道花梁的话是什么意思,这就是聪明人之间的相处,一点不费力,但是很多时候,容六还是觉得,双方都是费力的。
他们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去揣度对方的心思,对方说前半句话,自己就很快在心里接下了后半句,根本不用多余的解释,对于双方来说,对方都是绝佳的伙伴,但关系绝对不会超脱伙伴之外——
他们做不了朋友。
容六知道花梁是朝这个方向上努力过的,而同样的,他自己也曾经尝试过,最后发现,相比自己,或许花梁更适合跟他养的那些真正的狗做朋友,他想,或许花梁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今天要给他送行。
“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吃饭?”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清周围的环境时,容六有点费解,花梁口中吃好一点的最后的晚餐竟然是——撸串?
“没办法。”花梁做了个遗憾地表情,在摊位前找了个位子坐下,远远地对他笑笑说,“我喜欢的那家餐厅,不准带狗进去。”
容六挑了一下眉,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那也不错,刚好我不想跟一个男人一块儿吃西餐,喝啤酒吗?”
花梁露出一个好笑地表情问他,“医生也喝酒?”
“我以前不是医生。”容六招手叫来老板,让老板把所有东西都上两份,顺便叫了一箱啤酒,接着说:“千机手是可以喝酒的。”
花梁不饮先醉,眯眯眼一副醺醺地表情盯着他,风马牛不相及地道:“藏家人说,一只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尤其是没渡过魂的那种,我以前不相信,我觉得只要是狗,就能被驯服,但其实——只要是狗,一辈子都只会认一个主人,两年了,一只狗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两年?”
两年。容六听着他的问题,心里默默地计算,距离张小可那只眼睛被废已经四个两年了,下一个两年就是十年,一只狗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两年?他说:“就像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十年?”
“最短的,一个都没有,最长的,也不过十来个吧。”花梁说,“医生,那你觉得我还能有几个十年?”
说话的功夫,老板上了啤酒,和一盘先烤好的串,容六反手收起腰间的龙锁,拿在手里摆弄了一阵,摆弄成了一个开瓶工具,开了一瓶啤酒放在花梁面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只是个医生,不是算命先生。”
花梁拿起啤酒喝了一口,笑起来,“千机手亲手开得啤酒,可真难得。”
“你吃了两年千机手亲手做的饭。”容六给自己也开了一瓶啤酒,喝了一口,跟他开起了玩笑,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太聪明,或许他们是能成为朋友的,可如果不是两个人都太聪明,或许他们连见面的机会都会有,容六想。
“是啊,真难吃。”花梁用赞许的口气吐出这句话,拿起一根烤串咬了一口,“啧,比这个还难吃。”
容六眯起眼,咬了一口烤串,咂咂嘴评价道:“还可以,你看,老板生意不错。”
他说着用目光示意了一下,摊位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很多人,其中一半以上都不是来吃饭的,似乎只是对他们两个感兴趣。
两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开着跑车来烧烤摊前撸串,这种令人费解的行为,本身很惹人眼球,花梁余光扫了一圈,点点头,“鼻子真灵,是条好狗,可惜不是我的狗。”
时间是个欺软怕硬的懦夫,两年,容六几乎差点被花梁催眠,以为自己真是条狗,但是再长时间,他也不可能把自己变成他的狗。
容六想:聪明的人最懂得什么是好聚好散,而花梁就是这样一个聪明人,既然驯服不了他,那就放过他,张家不再需要他的帮助,最后的晚餐后,他们分道扬镳,从此一如既往。
那个晚餐,他和花梁在烧烤摊前吃了很久,他们酒量都不错,到最后也没有一个先倒下。
最终,花梁是被他那个叫雷子的手下接走的,容六目送花老板离开的时候,突然有点伤感,做了两年的“保姆”,最终还是被“解雇”了,而且——
花老板的车驶离他视线的那一刻,他起身也想离开,却被人一把拽住,回头一看,是烧烤摊的老板。
人说:“小伙子,你们的钱还没付呢,一共一百九十八,抹个零头,给两百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