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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视角篇 疯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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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见着他了,那个用千机手做饭,厨艺糟糕的一塌糊涂的医生。

    这次是在张家小狮子的地界里头,我还记得上一回,我喊他跟我进小狮子的场子,那会儿正吃着他烧的饭,他给我说了两个字:“不去。”

    我听完就有点恼,我不高兴旁人悖逆我,凡我讲的话,谁都不能逆。

    他不同,这个人倍儿有个性,我喜欢,所以我挺放纵他的。

    好几年前我跟他做了笔交易,他说他要用他的手当筹码,我当时觉得好笑,他以为我是晓得他的,实际是他自己说了,我才晓得的,他没他想得那么出名,我也没他想得那么八卦。

    我不晓得他,但是我看上他了,挺傲气的一爷们,我看他头一眼,就想征服他,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想驯服他,我想他当我的狗,听凭差遣的那种,只认一个主的那种。

    我没多喜欢狗,但喜欢养“狗”,也喜欢训“狗”。

    那天我从他那双明亮的招子里头看出来他看出来我的主意了,本来还想跟他绕个弯子,然后就直接免了,我跟他讲:“你一定是一只藏獒,而且是没被渡魂的那种,藏家人说,一只藏獒一辈子只会认一个主,如果我答应你,你就以身相许,怎么样?”

    我不晓得我当时什么表情,但是我估摸,该是很友好的,对喜欢的东西,我一直很友好,不只是他,还有这会儿站在我旁边的小狼狗。

    这只小狼狗也是为了帮小狮子,才跟我认得的,张家小狮子忒厉害,好狗都让他先抢去了。

    我当即这么一想,脚下没注意一打弯就和那医生错过去了,小狼狗鼻子灵得很,当下就闻出味了,问我说:“花姑娘,我怎么觉着刚才那人是打算跟您这儿搭讪呢?来者都是客,您也好歹卖小爷个面子,跟人酬酢两句,都怼跟前了,掉头就走不合适吧!”

    我也想跟他酬酢酬酢,谁叫他一走,头也不回一个,稳稳当当的负心汉,到底让我跌了面儿,可要再见面装没看见,人背后指不定怎么戳我脊梁骨,骂我鸡肠子呢,但弯都打过来了,再转回去,也圆不了场。

    我就说:“是你看走眼了,刘爷,这人我可高攀不起。”

    小狼狗一听就乐了,我就喜欢看小狼狗乐,所以高兴逗他,他一乐起来,整个儿贱萌贱萌的,像二哈,他冲我龇龇牙,“嘿嘿嘿,咱们花大老板,只能有人高攀不起您,哪儿有您高攀不起的人?哎,爷,说说呗,刚才这位什么来头?”

    太贱了,太萌了,不听他的话,光瞅他这模样就够我龙心大悦的,我一高兴,就赏了他两巴掌,抽抽他的贱萌脸,跟他讲:“好说,他是销门千机手,道上人都叫他‘六儿爷’,你有兴趣,回头我让雷子找点资料给你。”

    他一听我这儿有“圣恩”更乐了,两只爪子仔细捧着我赏他巴掌的手,一眯眼,叫唤起来,“哟,谢谢爷疼小的,不过,爷您往后少打小的,震着您自个儿,小的心疼。”

    我喜欢听他叫唤,多数时候,他一叫唤,我就更高兴了,每每那时刻,我就想,他要是有条尾巴,一叫唤起来就冲我摇,肯定好玩。

    我记得我是送了他一条的,有一回,我自己去逛街,路过一店门,机缘巧合,看见了店里头一排货架上头全是尾巴,兔子的、狐狸的、豹子的、还有大尾巴狼的,那会儿我是没那个打算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缘千里来相会。

    我当即觉得我跟那条尾巴挺有缘,站在店门口,想都没想,就进去把那条大狼尾巴给拿了,尾巴后来是到他手上了,就是没看他装上过,挺可惜。

    我还记得我把尾巴给他那会儿,他用两只爪子捧过去,一脸操蛋的表情,特逗,像牛头梗,他捧着那尾巴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问我:“爷,您确定这是送给我的?”

    我自问对他不算吝啬,起码这种不值钱的小玩意,送起来肯定不心疼,看他那样子,好像我送他个东西,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花老板有那么鸡贼?

    我一琢磨,决定往后对他再大方点,我又不缺钱,就冲他摆摆手,顺手拿了根香蕉剥开吃,豪气地跟他讲:“特意买的,觉得适合你,要是不喜欢,找个机会,一块儿去,你自己挑。”

    他约莫是让我的豪气震撼了,张了个大嘴,半晌没动静儿,我忍不住捣了一下乱,扯掉一片香蕉皮想往他嘴里塞,他一个激灵就缩回去,瞪着眼犯起了结巴,“花、花、花姑娘,您、你认真的?”

    使坏没成功,我一下有点不痛快,口气也生硬起来,“还能有假?我不差钱,你要多少买多少,这个你先拿着,小玩意儿,不值钱。”

    他绝对是个把“唯利是图”四个字写在脸上真小人,在讨赏这事儿上,从来不肯吃亏,反而我大方一回,他还客气起来,轴着一脸紧张到无所适从的表情,束手束脚,规规矩矩站起来,冲我鞠了一九十度的躬。

    “爷您破费了,用不着,用不着!这、这、这东西小的还是不要了,要不您看这样成不,赶明儿小的给您找……”

    “让你拿着,哪儿那么多废话?拿上东西滚。”我给他惹急了,我向来不高兴旁人悖逆我,尤其这种平日里都听话乖狗子,我搞不懂他想什么,当即就觉得,野狗就是野狗,养不家。

    对!他是只野狗。

    见头一面,他从我车座后头伸出来半个脑袋,我一看就知道,这是只养不家的野狗,好驯服,不好留在跟前。

    野狗不比家犬,不会对人忠心,只要你给他肉吃,他就会乖乖舔你,摇尾乞怜。

    事实证明,我看得很准,我记得,古时候有个叫伯乐的人,看马很准,承让,这时候有个叫花梁的人,看“狗”很准。

    但野狗,有野狗的好处,比如会察言观色审时度势见风使舵,他看我脸子跨了,立马就凑上来哄我消气,冲着我咧嘴傻乐,“哟,爷您消消气,勿动肝火,勿动肝火,小的这就滚,马上滚!”

    他一乐我就没气了,好玩啊,一哈士奇冲你咧嘴傻乐,你怎么也气不起来,可我是花老板,爷要有爷的范,能随便让狗子给逗乐了?

    我绷着不给反应,立马甩手让他赶紧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