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男人伎俩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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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高处走,同学们纷纷朝大城市进军,还有谁愿意往小地方去呢?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离不开她的妈妈,一定要与妈妈一起生活。
张一松费了好多口舌,却不能说动她。爱情与亲情之间,她选择了亲情。要张一松离开她,他是一万个不愿意的。谁愿意让一个人间尤物、到手的鸽子飞了呢?
毕业越来越近了,别人都在狂欢,张一松却如热锅上蚂蚁,急得团团转。他实在不想就这样放弃。
非常之人必用非常手段。
张一松知道刘萧红不喜张扬,性格内向,有什么事自怨自叹,不想与人说。她不是那种有理不饶人,喜欢较真的主。
他觉得刘萧红不能铁了心地跟他走,原因只有一个,他还没有搞定她。他们花前月下,卿卿你我,却没有进一步的行动。那时候,男女之间远没有现在这么随便。他有一个社会上的朋友,结婚几年了,听说阅女无数。这个朋友告诉他,交女孩子,就关键的是上床,上了床,她就变乖了,温顺了,说什么都听你的。
于是,他行动了。在一个傍晚,他约了刘萧红吃饭。刘萧红不喝酒,他硬要她喝一点,说是大学几年,毕业了,喝点酒应当的。再说啤酒度数底,不妨事。她就没有再坚持,喝了半杯啤酒。
没想到,半杯啤酒下肚,刘萧红脸红得赛过关公,过了一会,头也晕了,浑身发热,烦躁不安,像变了个人似的。
张一松拉着她来到早就预订好的旅社房间。她已像一具木偶,听从着张一松的摆布。
就这样,生米做成了熟饭。
事情正如那个社会上朋友说的那样,上了几次床,她就没有再坚持分配回家乡了。她跟随着他来到了艾城,在县二中做教师。张一松经过这么些年的奋斗,也成为了二中的校长,颇有威信。
他们刚结婚时,不想要孩子。待快三十了,想要孩子时,却迟迟不能如愿。到医院一检查,才知道,问题在刘萧红这。
张一松倒很大度,说没关系,能怀就怀,不能怀就抱养一个。刘萧红却一直与自己较劲,查阅了无数的资料,找了一个大夫又一个大夫,想着能亲自己生出一个孩子来。为了孩子,本就哀怨的她弄得神经兮兮的,患上了轻度抑郁了。
刘萧红知道,张一松的大度是装出来的。他们在一个学校上班,彼此的事一清二楚。做了校长,位高权重,手下二百多老师,漂亮的多的是,就算他淡定,人家也会送上门。做得了一时的柳下惠,做不了一世的柳下惠呀。不时地有风言风语传到她的耳朵里,说是校长外边有私生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她不想去追究这些。她只想做回母亲。她有个好母亲,嫁到艾城后,她就把母亲接到了身边一起住。可老人家不干,故土难离呀。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去,看望母亲,在她面前,她就有了回家的感觉。
她想着将来她的孩子也同她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年纪的增长,她的这种愿望渐渐地成为了绝望。她常常一觉醒来,心头一阵难过,她的人生,与她母亲的人生一般充满了悲剧吗?
虽然母亲没有亲口对她说过,她还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她不是做工人的爸爸所生的。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她是那个市里领导的私生女。但是母亲一直守口如瓶,那个市领导调走了,也没有去找过她。
她觉得不能生育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她本就不该到这个世界上来。
听说有个男人天生异禀,她没当回事。这事有点离谱,她不太信。后来传言越来越多,说的有根有据的,渐渐地,她也开始相信了。她对张一松说起这事,他说如果真有那么一人,那就去试试呗。不知这话是玩笑话还是真话。
想做母亲的强烈愿望占了上风。她十分想结识春水。
那时候的春水尚未成气候,生活上还很苦逼,想结识春水并不难。那时候春水与她是两个世界的人,正如他与嫂子是两个世界一样。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选在了河边的公园内,在一个雨后的傍晚,夜色正悄悄地走近。春水先到了,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她。
她来了,米色的毛衣上披着条围巾,齐耳的短发,像是五四时代的青年。如果不说,谁也不会认为她已三十七了。
不过,她的谈吐很快显出成熟了。
“你来了。多久了?不好意思,路上耽搁了会,让你久等了。”
她道歉着。
她说话的时候竟带着些腼腆,与她内在的成熟形成了奇异的反差。
“不碍事的。我也刚到。”
她见春水穿得单薄,问他冷不冷。如果冷的话,可以重新找个地方聊天。靠着河,风大。
春水见她说这些的时候,不像是客套,她对人的关切是从心里流出来的。
他摇摇头。
他像遇到姐姐般的亲切。
她很少笑,眉头总有些蹙,但这种愁怨并不能掩盖她内心的善良。正是善良与愁怨,她看上去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
春水从心里接纳了她。
他们有时并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看着,但两人都不会感觉到冷场的尴尬。他们的交流一直在进行着,没有断过。
她好像从古代仕女像里走出来,细细的眉毛,淡淡的妆束,一举手,一投足,体现了古典的情韵。从局部来看,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整体给人一种优雅淡定的从容,流露出摄人心魄的美。
“在外面做事做生意很辛苦吧?”她问春水。
“还好,现在不用风吹日晒,比农民好多了。”
“我爸爸也是工人。我小时候,每天看着他一脸灰尘疲惫地回家来,心里就沉重了。”她说着,脸上的哀怨又增了几分。
“其实大家都不容易,都辛苦。”春水说。
“那倒是。”她附和。
“这次要辛苦你了。这事也是万不得已。”她说,回到了正题。
“谈不上辛苦。”
“那我们在什么地方会面呢?”她指的是约会送子的地方。
“你安排吧。”春水把选择权交给了她。
“我觉得咱们还是离开这个城市比较好。这个地方整天黑云黑雾的,让人压抑。”
春水同意。
此时一阵冷风吹来,脸上格外冰凉。
“我能抱抱你吗?”她问。
“当然。”春水没有犹豫。
春水觉得他们的交往很真诚,没有猜忌,没有拖泥带水,一切都水到渠成。他喜欢这种感觉。
春水紧紧地抱着她。怀里的她沉静无比,可以清楚地听见她有节奏匀称的呼吸,吹到他的脸上,很舒服。
冬日里,互相取暖的感觉很好。
夜色已经笼罩了整个小城。街道上车来车往,灯火辉煌。可这一切,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静静地坐在公园的一角,互相抱着,变换着姿势,偶尔来个轻吻,有如热恋的情人。
他们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达成了默契。也许他们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他们不能成为夫妻,不能成为恋人,不能成为朋友。而她不能生育,他极能生育,于是,他们相遇了。这就是缘分吧。
这是上天的安排。
他们这样抱着。身边的夜色越来越深了,街上的行人变得少了。可他们没有离开的意思。谁也不愿意提起。
真奇怪,第一次会面成了这个局面。
她的手机响了。她没看没接。不过,这提醒她,已快午夜,该回家了。
他们起身,依偎着,往回走着。走了几步,才觉得这样不妥,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手。临了,她还冲了上来,亲了春水一口,有如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回到宿舍,春水还沉浸在刚才的情境中,互相缠绵,依依不舍,体贴默契,第一次相见,却觉得熟悉异常。
有些人,就算你天天见面,日日说话,却觉得陌生无比;有些人就算是一个照面,一个笑容,也让你熟悉得如同老友。
第二天,春水还沉浸在昨晚的气氛中,情投意合,恋恋不舍。他坐在店里,老回味着昨晚的过程和细节,脑海里浮现出刘萧红的影子来。
他禁不住打了电话。
刘萧红正在办公室改作业。她接到春水的电话很高兴,很快从办公室出来,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
“在忙什么呢?”
“改作业。你呢?”
“我?我没事做。这不,就打电话给你了。”
“我正为作业心里发火呢,现在的孩子,要么就不交作业,要么就是应付应付,让人改不下去。你能打电话来,我心里舒服多了。”
……
俩人谈学生,谈学校,谈小时在学校的经历,很快,春水的手机警告说,马上就要没电了。春水只好挂了电话,一看时间,不知不觉聊了四十分钟,这可不是他的风格。他从来不褒电话粥的。
这手机,什么都好,就是耗电,关键时候掉了链子。他迫不及待地给手机充电。
人往高处走,同学们纷纷朝大城市进军,还有谁愿意往小地方去呢?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她离不开她的妈妈,一定要与妈妈一起生活。
张一松费了好多口舌,却不能说动她。爱情与亲情之间,她选择了亲情。要张一松离开她,他是一万个不愿意的。谁愿意让一个人间尤物、到手的鸽子飞了呢?
毕业越来越近了,别人都在狂欢,张一松却如热锅上蚂蚁,急得团团转。他实在不想就这样放弃。
非常之人必用非常手段。
张一松知道刘萧红不喜张扬,性格内向,有什么事自怨自叹,不想与人说。她不是那种有理不饶人,喜欢较真的主。
他觉得刘萧红不能铁了心地跟他走,原因只有一个,他还没有搞定她。他们花前月下,卿卿你我,却没有进一步的行动。那时候,男女之间远没有现在这么随便。他有一个社会上的朋友,结婚几年了,听说阅女无数。这个朋友告诉他,交女孩子,就关键的是上床,上了床,她就变乖了,温顺了,说什么都听你的。
于是,他行动了。在一个傍晚,他约了刘萧红吃饭。刘萧红不喝酒,他硬要她喝一点,说是大学几年,毕业了,喝点酒应当的。再说啤酒度数底,不妨事。她就没有再坚持,喝了半杯啤酒。
没想到,半杯啤酒下肚,刘萧红脸红得赛过关公,过了一会,头也晕了,浑身发热,烦躁不安,像变了个人似的。
张一松拉着她来到早就预订好的旅社房间。她已像一具木偶,听从着张一松的摆布。
就这样,生米做成了熟饭。
事情正如那个社会上朋友说的那样,上了几次床,她就没有再坚持分配回家乡了。她跟随着他来到了艾城,在县二中做教师。张一松经过这么些年的奋斗,也成为了二中的校长,颇有威信。
他们刚结婚时,不想要孩子。待快三十了,想要孩子时,却迟迟不能如愿。到医院一检查,才知道,问题在刘萧红这。
张一松倒很大度,说没关系,能怀就怀,不能怀就抱养一个。刘萧红却一直与自己较劲,查阅了无数的资料,找了一个大夫又一个大夫,想着能亲自己生出一个孩子来。为了孩子,本就哀怨的她弄得神经兮兮的,患上了轻度抑郁了。
刘萧红知道,张一松的大度是装出来的。他们在一个学校上班,彼此的事一清二楚。做了校长,位高权重,手下二百多老师,漂亮的多的是,就算他淡定,人家也会送上门。做得了一时的柳下惠,做不了一世的柳下惠呀。不时地有风言风语传到她的耳朵里,说是校长外边有私生子,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她不想去追究这些。她只想做回母亲。她有个好母亲,嫁到艾城后,她就把母亲接到了身边一起住。可老人家不干,故土难离呀。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回去,看望母亲,在她面前,她就有了回家的感觉。
她想着将来她的孩子也同她这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年纪的增长,她的这种愿望渐渐地成为了绝望。她常常一觉醒来,心头一阵难过,她的人生,与她母亲的人生一般充满了悲剧吗?
虽然母亲没有亲口对她说过,她还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她不是做工人的爸爸所生的。两人长得一点都不像。她是那个市里领导的私生女。但是母亲一直守口如瓶,那个市领导调走了,也没有去找过她。
她觉得不能生育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她本就不该到这个世界上来。
听说有个男人天生异禀,她没当回事。这事有点离谱,她不太信。后来传言越来越多,说的有根有据的,渐渐地,她也开始相信了。她对张一松说起这事,他说如果真有那么一人,那就去试试呗。不知这话是玩笑话还是真话。
想做母亲的强烈愿望占了上风。她十分想结识春水。
那时候的春水尚未成气候,生活上还很苦逼,想结识春水并不难。那时候春水与她是两个世界的人,正如他与嫂子是两个世界一样。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选在了河边的公园内,在一个雨后的傍晚,夜色正悄悄地走近。春水先到了,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她。
她来了,米色的毛衣上披着条围巾,齐耳的短发,像是五四时代的青年。如果不说,谁也不会认为她已三十七了。
不过,她的谈吐很快显出成熟了。
“你来了。多久了?不好意思,路上耽搁了会,让你久等了。”
她道歉着。
她说话的时候竟带着些腼腆,与她内在的成熟形成了奇异的反差。
“不碍事的。我也刚到。”
她见春水穿得单薄,问他冷不冷。如果冷的话,可以重新找个地方聊天。靠着河,风大。
春水见她说这些的时候,不像是客套,她对人的关切是从心里流出来的。
他摇摇头。
他像遇到姐姐般的亲切。
她很少笑,眉头总有些蹙,但这种愁怨并不能掩盖她内心的善良。正是善良与愁怨,她看上去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
春水从心里接纳了她。
他们有时并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看着,但两人都不会感觉到冷场的尴尬。他们的交流一直在进行着,没有断过。
她好像从古代仕女像里走出来,细细的眉毛,淡淡的妆束,一举手,一投足,体现了古典的情韵。从局部来看,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可整体给人一种优雅淡定的从容,流露出摄人心魄的美。
“在外面做事做生意很辛苦吧?”她问春水。
“还好,现在不用风吹日晒,比农民好多了。”
“我爸爸也是工人。我小时候,每天看着他一脸灰尘疲惫地回家来,心里就沉重了。”她说着,脸上的哀怨又增了几分。
“其实大家都不容易,都辛苦。”春水说。
“那倒是。”她附和。
“这次要辛苦你了。这事也是万不得已。”她说,回到了正题。
“谈不上辛苦。”
“那我们在什么地方会面呢?”她指的是约会送子的地方。
“你安排吧。”春水把选择权交给了她。
“我觉得咱们还是离开这个城市比较好。这个地方整天黑云黑雾的,让人压抑。”
春水同意。
此时一阵冷风吹来,脸上格外冰凉。
“我能抱抱你吗?”她问。
“当然。”春水没有犹豫。
春水觉得他们的交往很真诚,没有猜忌,没有拖泥带水,一切都水到渠成。他喜欢这种感觉。
春水紧紧地抱着她。怀里的她沉静无比,可以清楚地听见她有节奏匀称的呼吸,吹到他的脸上,很舒服。
冬日里,互相取暖的感觉很好。
夜色已经笼罩了整个小城。街道上车来车往,灯火辉煌。可这一切,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静静地坐在公园的一角,互相抱着,变换着姿势,偶尔来个轻吻,有如热恋的情人。
他们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达成了默契。也许他们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他们不能成为夫妻,不能成为恋人,不能成为朋友。而她不能生育,他极能生育,于是,他们相遇了。这就是缘分吧。
这是上天的安排。
他们这样抱着。身边的夜色越来越深了,街上的行人变得少了。可他们没有离开的意思。谁也不愿意提起。
真奇怪,第一次会面成了这个局面。
她的手机响了。她没看没接。不过,这提醒她,已快午夜,该回家了。
他们起身,依偎着,往回走着。走了几步,才觉得这样不妥,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手。临了,她还冲了上来,亲了春水一口,有如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
回到宿舍,春水还沉浸在刚才的情境中,互相缠绵,依依不舍,体贴默契,第一次相见,却觉得熟悉异常。
有些人,就算你天天见面,日日说话,却觉得陌生无比;有些人就算是一个照面,一个笑容,也让你熟悉得如同老友。
第二天,春水还沉浸在昨晚的气氛中,情投意合,恋恋不舍。他坐在店里,老回味着昨晚的过程和细节,脑海里浮现出刘萧红的影子来。
他禁不住打了电话。
刘萧红正在办公室改作业。她接到春水的电话很高兴,很快从办公室出来,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
“在忙什么呢?”
“改作业。你呢?”
“我?我没事做。这不,就打电话给你了。”
“我正为作业心里发火呢,现在的孩子,要么就不交作业,要么就是应付应付,让人改不下去。你能打电话来,我心里舒服多了。”
……
俩人谈学生,谈学校,谈小时在学校的经历,很快,春水的手机警告说,马上就要没电了。春水只好挂了电话,一看时间,不知不觉聊了四十分钟,这可不是他的风格。他从来不褒电话粥的。
这手机,什么都好,就是耗电,关键时候掉了链子。他迫不及待地给手机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