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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守株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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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府在明都设有别院,比帝都的步家虽然不如,但在这里也是独门独户,风景别致。

    连日奔波,步天音到了明都便睡了整整一天,南织一直守在外面,张子羽带人去了粮仓检查,回来后与步天音一道吃晚饭,说是第二日一起去粮仓看看。

    步天音看着这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却没有太大的味口,她恹恹的拿着筷子,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

    张子羽想起她之前晕车,便问道:“是不是累到了?”

    “没有,就是没有胃口。”步天音放下筷子,想回去睡觉,“我不吃了,明天去粮仓叫我。”

    “不吃饭怎么行,我让厨房给你做碗清粥。”张子羽言罢便招呼左右吩咐下去。

    步天音仍是回了房,她一直不停的喝水,脸色也有些苍白,南织便问道:“小姐可是水土不服了?”

    “应该是。”步天音懒洋洋的趴在桌上,一张小脸充满了疲倦。她明明已经睡了一天了,还这么乏?

    “南织,把我包袱里那个银色的小药盒拿出来!”步天音忽然想到了云长歌给她的药丸,南织照办,步天音吞下那颗青色药丸,像糖豆一样甜。呆了一会儿,身体果然好多了,头脑清爽,身子也不那么困乏了。

    “我就说嘛,云长歌虽然人不咋样,他的东西总是好的。”步天音来了精神,又开始吐槽云长歌。

    南织忽然觉得,公子真的好可怜!

    第二天,步天音和张子羽来到步家在明都郊外的粮仓。

    路上,张子羽已经将粮仓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她,她笑了笑,问道:“四叔觉得我能做些什么?”

    张子羽道:“你跟你娘一样聪慧,定是有法子查出来的。”

    步天音笑道:“可惜我比我娘懒多了,我跟四叔一样,觉得守株待兔不错。”

    “真的?”张子羽挑眉问道。

    “十分真。”

    “四当家!”

    “四当家!”

    粮仓外有守卫,见到了张子羽抱拳行礼,张子羽将步天音拉至身前,说道:“见过大小姐!”

    “见过大小姐!”

    明都的粮仓多半都是张子羽与步名书打理,二人从未带步家其他人来过此地,守门的难免多看了几眼,心中有些纳闷儿。

    越往里走守卫越是严密,虽然都是小厮下人打扮,但多少能看出来都是练家子。

    行至粮仓门口,一个抱着算盘的男子迎了上来,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下颚留着美须,一手还拎着账本,他是张子羽的亲信秦明,看了眼步天音,对张子羽道:“四当家。”

    “这是大小姐。”张子羽简洁的介绍步天音,当先走了进去。

    步天音随后,一进得仓库,便闻到一股焦味。虽然门口的地方摆放有几坛黄酒,极力掩盖了这股味道,但步天音还是闻到了。

    这粮仓不是一般的大。

    粮食都用麻袋装好,一袋袋摆放整齐。堆起来有十几米高,每隔五米便有两根木柱,柱旁有木梯,偶尔有工人登梯检查情况。

    “这间仓,储粮一万担,是天底下最大的粮仓。”张子羽介绍道。

    一万担?步天音心中推算,一万担是500吨,这里,竟然可以存放这么多的粮食?那要是烧的一丝不剩……她心中微微惊讶。

    她总算相信张子羽所说的,她爹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了。

    这么多的粮食要是燃烧起来,半边天不都得给照亮了,那么她爹是怎么把这样大得一件事瞒天过海的?

    “是在深夜,这里又是郊外,被别人看到的几率不高。”张子羽猜出她心中所想,解释道。

    “损失多大?”张子羽问一直跟在两人后头始终沉默的秦明。

    秦明将算盘横在手中,噼里啪啦一阵让人眼花缭乱的拨算,很快便抬头道:“五十万两,自西都运粮一百担,棉城运粮五十担,水城运粮五十担,东城一百担……”

    秦明在慢慢叙述,手中账本翻页如飞,步天音倒是觉得这个人是个有用之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用算盘算出这么大的数字来,他那账本看着就乱,可他却是心中清晰有数。

    “我昨日已经查过了,起火点是外面那几坛黄酒,明都天气常年潮湿,那本是给工人们用来去湿气的……”

    “酒是易燃物,本来就不该放在粮仓里头。”

    “……”

    “这里通风、有酒,有一堆粮食助燃,再加上一把火,这里不烧个干干净净才怪。”

    “你可有想法?”张子羽问道。

    步天音绕着粮仓转了几圈,走得累了,做到一边堆得比较低的粮袋上,道:“四叔都找不到纵火之人,我更是没有办法,不过这粮仓存在安全隐患,我倒是有些小主意。”

    “哦?”

    “仓库里头不能放水,因为粮食会受潮,但外面可以,仓库两侧可以挖个蓄水池。将这些,”她指了指门口的黄酒,道:“都搬到外面去,可以在外面搭帐篷或者盖几间房子用来办公,彻底区分仓库和办事的地方。”

    古人就是喜欢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混在一起,仓库里随便找个地方就是办公区了,这些都是隐患的好么。她随即又检查出几处存在隐患的地方,张子羽也都一一让秦明记下,随后找人去处理。步天音又问道:“夜间可有人巡逻?”

    “有。”张子羽答道。

    “多久一次?”

    “每两个时辰。”

    “改为每半个时辰一次,两个人一起巡查。”

    “嗯。”

    “四叔。”

    “嗯?”

    “其实在明都这种天气微潮的环境下建这么大的粮仓,是个很不明智的举动。”步天音突然说道。

    “你爹的意思。”张子羽道,“他担心树大招风,便把地点选在了这里,他自有防潮的法子,可这里还是让人盯上了。我已让人增强警戒,进出都要有严格的登记。”

    “那就万事俱备了。”步天音莞尔道:“四叔尽管做好准备,守株待兔吧。”

    张子羽也笑道:“你跟你娘……”

    “我娘已经死了。”步天音打断他,张子羽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步天音视如不见,悠然道:“四叔不要动怒,我娘九泉之下若是知道有我这样的女儿,必然也会高兴的。只是逝者如斯,不要总去打扰已故的人才好。”

    步天音说完,信步走了出去,见外面拴着一匹马,翻身上马,打马离去。

    张子羽怔然愣在原地看着她潇洒的离开,心中陡然升起一阵陌生的情愫。他望着她策马消失的背影,忽然喃喃道:“这丫头何时学会骑马了?”

    **

    “韦欢一路都在跟着她?”云长歌一边听云楚汇报,一边将最后一把扇子挂好。他这个人,喜欢在春天的时候把房间里挂满桃花扇。

    他原来在银月住的是金碧辉煌的宫殿,雄伟却冷清。在这里开始住的太子府,太子有心执掌未来的山河,自然待他不薄,以免落下苛待质子的名声。他在太子府住得也算还好。搬到了这萍水园,这里一无享受之地,二无豪华居所,他便让人在院子里挖了个大湖,他自己住的地方周围,天气一转暖,便是各种各样的鲜花争相盛开。

    云楚望着这满屋子宝月琉璃般的花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云长歌在的缘故,他令这普通的卧房蓬荜生辉。帘外朝气蓬勃,帘里春意傲然。他想起刚搬来这里的时候,一个破旧的院子,家具落了尘辉,没有一个伺候的下人,他们带着简单的行李离开太子府。东皇虽然放松了对他们的管制,却给了他们一个极大的下马威。他要他们每日面对这样的小破院子,时刻谨记着自己质子的身份。他们只配住在这样肮脏落魄的地方。

    再后来,云长歌不负银月百姓“天人少年,国士无双”的赞誉,孤身一人独得东皇赏识,日子渐渐变得好过。东皇疑心极重,一面顺势拉拢他,一面对他倍加提防。云楚明白,东皇和所有的领袖一样,遇到这样的奇才,要么唯己所用,要么杀。

    “云楚,我在问你话。”三月末的风带着融融暖意,云长歌不知何时站到了院子里的一株桃树下,白袍迤逦如莲花盛开。

    这院子里仅此一株桃树,世无玉树,这天下仅此一人美如玉树。

    云楚收回思绪,道:“是,韦公子一直在跟着步小姐,步小姐用迷香弄晕韦公子,这才与张子羽上路。南织最新的消息说,步小姐与张子羽去了步家在明都的粮仓,没有带她。”

    云长歌微微颌首,没有再说什么。

    门外,一个焦急的声音传来:

    “云公子,云公子在不在?”

    云长歌穿过一重院子,站在廊下,看到湖对面花语嫣一脸的急色,半只脚已经踏进了春天的湖水里。她一见到云长歌现身,马上运起轻功飞身过来到他面前,云长歌看着她的动作,忽然笑道:“公主武功似乎又有长进了。”

    心情本是焦急的,但云长歌这般夸奖人也是极其难得的,花语嫣心下暗暗窃喜,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情急之下拉了他的手,说道:“父皇吐血了,太子哥哥让我带你进宫!”

    云长歌缓缓拿回自己的手,轻声道:“公主稍后片刻,容长歌去换身衣服。”

    语落,他便转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花语嫣想跟上去,却被云楚以手拦住。云长歌的房间,从来不允许别人进入,哪怕是太子也不行。

    她狠狠咬了下唇,眼里有着浓浓的不甘。

    他为什么要去换衣服,是因为她碰了他吗?

    那如果是步天音那个丑八怪碰了他,他会不会重新换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