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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恰逢怪人又遇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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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九忙碌的生活仍在继续,并没有受到寿宴的一点影响,一如过往的平静安宁。程岳和程钦那头毫无声响,倒是没有一个人来找他的麻烦。

    他每日忙里忙外,砍柴挑水,泥里来去,身上一件脏兮兮的衣裳穿了十几天,湿了干,干了又湿。黏黏糊糊的贴在肌肤上,很不舒服。阿九思来想去,只得每晚去河边洗干净衣服,挂在风中吹一晚上,第二天就干爽了。

    就这般过了数天,连上好春茶都泡出了些苦味,往复如旧,沉郁烦闷。

    阿九在山上住得久了,养成了一些奇怪的习惯,他每天早上总会在五更天前醒来,铆足劲儿在一个时辰内干完所有粗活,等烈烈太阳升起后,就独自站在火热的阳光下,任炽阳暴晒。汗水浸湿额前长发,模糊了视线。他的眼睛始终紧紧凝在院中的苍天大树上,不曾移开分毫,背脊笔直,平添了几分若磐石风雨不动的坚毅。

    阿宋往往会跟在阿九身边,不过是一人站着一人躺着罢了。

    他挺会享受,不知从何处搬来了一张铺着软垫的长椅,寻了个好乘凉的树荫,懒懒躺在上头,手中摇起一把桃花扇,目不转睛地看着阿九。偶而托腮,笑容浅浅,无人看见他眸中杂乱的思绪。

    “我说你呀,这是在做什么?都站了一个时辰了,不头晕吗?”

    阿九冷淡道,“我想晒黑。”

    “为何?”

    他眉头紧锁,声音不似往常软绵绵的羔羊声,含着些沙哑,却不失坚毅。阿宋思忖着阿九如今已十五岁有余,正是少年变音的时期,一经蜕变,磨去了不少稚气。

    “我的父亲、哥哥、姐姐皆是一国将才,从来没有像我这么白的。越看,我越觉得这种颜色好恶心,一点都不像壮硕男儿。”

    阿宋微怔,不知该说些什么,索性斟了一碗小酒,挑起面具饮起来,舌尖轻扫下唇酒渍,哼道,“想法不错,加油吧。”

    两两沉默许久,阿九忽而侧眸,面露嫌弃道,“别拿那把红艳的扇子,怪象青楼里的老鸨子,平白出来污人眼球。”

    阿宋手微抖,一口烈酒灌进了鼻腔,他拍着胸膛咳嗽数声,从袖中射出一枚青枣,生生击打在阿九的小腿上,“叫嚣什么?毛都没长齐的小鬼。再说,我就将你抓起来关进青楼里,让你好好地享受一番青楼老鸨的'招待'。”

    阿九寒毛悚立,转过头不看他了,忙不迭说道,“你闲得很。”

    阿宋翻了个身斜倚,长衫褪至肩膀。又举起酒碗,晃上三晃,“人生苦短,本就煎熬。不快活,相当于白活一世。”

    阿九笑道,“我该说不愧是想当大侠的人么?满嘴江湖味儿。”

    阿宋对阿九的打趣视若无睹,他摊开五指,直视阳光,低语呢喃,“我来世上,以前想的多,现在只为游戏人间。他人性命或国家命途,皆在我的生死之下,尚比不得我的一根头发。”他染上了几分酒气,掩嘴咳嗽,“咳,说多你也不懂,小孩子一边去。”

    阿九扯动唇瓣,暗中翻了个白眼。你自己硬要跟来看,这时偏又叫我一边去?若遂你愿,岂不是很没面子。

    他听来,觉得阿宋说的都是些不切实际的歪理。观念不同,实在无法交谈,便直接闭眸噤了声。

    转眼到了中午时分

    阿九急冲冲的去管事那儿领了午餐——腌菜馒头,回来一看,却已寻不见阿宋的身影,树荫下空荡荡的,连长椅也不知所踪。

    阿九轻叹一声,并不放在心上,两口吃完馒头,拿起扫帚就去干活了。

    半夜,忙完琐事,阿九回草屋和一群奴隶挤在一起睡觉,奈何跳蚤四窜,身上痒得很,辗转反侧睡不着。他赶忙起身,偷偷摸摸走出了草屋,来到河边。飞快脱去衣服,跳进了一池清水中。浑身浸浴在水里,顿觉浑身舒爽,好不惬意。

    闭眸遐想片刻,身后突然传来脚步声,他耸耸肩,对阿宋诡异的行踪已不震惊,故作熟络道,“阿宋,要一起洗吗?”

    身后许久无回应,阿九捧起一把清水往身上浇,回眸却见阿宋双手环胸,佁然不动地立在河边,眼中多有疑惑。

    他勾唇笑道,“怎么了?”

    “不害臊?”

    阿九听言,冷冷回过头,直接从水中站起,不着片缕,瘦弱的身体上布满各种伤痕,“放屁,都是男子,有什么可害臊的。”

    “不乖,又说粗话,我可没有教你这些,和谁学的?”

    “要学?听多了,无师自通。”

    阿宋挑眉,忽地想起国师府某日,他曾吩咐阿九前去侍奉自己沐浴,阿九的那张脸红得通透,跟猴子屁股似的。一想起,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过去已经是过去,心无惆怅,只是感慨。

    阿宋垂眸,微掩住眼中埋藏的星点恨意,弯腰将岸边阿九的衣服捡起,摩挲了一会儿,抬手直接往河中央抛射过去。

    阿九大惊,摇晃数步,勉强接住,身子却一个不稳浸入了河里,险些被呛个半死,“你做什么?!”

    阿宋笑了,闷声来了一句,“无聊嘛,考验一下你的反应力,别生气。”他说罢,头也不回地转身走远,消失在丛林深处。

    阿九怔怔看着手中已经湿透的衣裳,碎念道,“生气的是你吧?莫名其妙。怪人果真是怪人。”

    七月二十一日

    这日,阿九砍柴归来,恍惚间看见草屋前坐着一小腹隆起的女子,容貌端庄秀丽,五官精巧,穿着十分华美。她为了让自己坐在石头上不会磕着,细心地在上头铺了厚厚的一层稻草。

    阿九认得这张脸,是白阙子的夫人淮儿。

    淮儿深深埋头,一刻不停地织着手上的小毛衣,神色安然。忽然听见声响,她放下手中物什,抬起头来,登时惊慌失措道,“我…我出来散步,迷路了,坐在这儿等夫君来接,不会影响你吧?”

    “不会,请便。”

    淮儿听言,双手紧握覆在胸前,一直悬在喉咙口的心终是放下了,遂而温婉低笑,“谢谢。”

    阿九颔首,表情不变,举止可以称得上是冷漠至极。淮儿并不介意他的冷淡,又轻轻拾起小毛衣继续织着,笑容如花儿一般娇美。

    阿九踱步到她身边,将粗柴从背上的箩筐里拿出,放在圆板上挨个劈成细柴。他停顿片刻,微瞅了下淮儿手中的毛衣,漠然道,“您是白少的夫人?”

    “嗯。”淮儿听见他口中‘白少的夫人’,霎时羞红了脸,眼睛都不敢朝上看,“我与他相识也挺久了。他上一任夫人犹在时,我就认识他了,只是他始终不知道我而已。终成眷属,倒是了却一桩美愿。”

    细细一瞅,白阙子和淮儿都是个性随和亲近的人,两人颇为相像,话语从不严苛,举止彬彬,不相熟的人一见便心生喜欢。

    阿九擦了一把额间滚落的汗珠,问道,“您在缝些什么?”

    “小毛衣呀,孩子虽然还有不少时日才会出生,但还是要做好准备。这是头胎,我和白哥哥都很期待。”她感觉自己一不小心说多了,讶然捂口,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阿九噎了声,半响才道,“真好。”

    “其实...挺不容易的。前段时间,我们还被追杀呢。白哥哥的伤,也愈发重了。”淮儿说毕,暗暗锤了自己一拳,嘴碎什么!她悄悄望了阿九一眼,见他没有发问的意图,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阿九悱恻道,依他在寿宴上听来的东西,白阙子曾是江湖中人,有九勾抡的名号,且很有名气,数年前因杀害三当家被赶出莲山,其中确有一些猫腻。

    想罢,他不再理会淮儿,劈完柴又捧起一堆脏衣服去河边洗,临近河边时,一个人影突然莽莽撞撞地冲过来,险些将他掀翻在地。

    白阙子晃过神,瞧见是阿九,立马钳住他的双肩,轻微摇晃着,“淮儿,你有没有看见淮儿?你还记得她的长相吗?之前你们在寿宴上见过。”

    白阙子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全失分寸。他不管阿九有没有反应,一连串的话就飙了出来,“淮儿眼睛很大,脸蛋圆圆的,眉上方有一颗黑痣。她今天穿着翠绿的衣服,出门前我还帮她梳了发,在她腰间系了个绯色玉佩。她离开已有半个时辰了,以往…以往都是一刻钟就回来的。”

    “难不成出什么事了?我真不是男人,竟让她一个人出去!我…我就是个混账!”

    阿九眸瞳一闪,难以理解他的着急,试探说道,“贵夫人年纪也不小了,如此担心做什么?才半个时辰不见,又不会真的丢了。”

    “我…”白阙子强压心中焦躁,面色冷静下来,抖着唇道,“对不起,是我冲动了,吓到你了吧?算了…我自己去找。”

    他说完,肩膀颤抖,仓皇转身。

    阿九冰冷一望,这对夫妻真厉害,联手起来演戏,但功法却一个比一个弱。浮夸得很,明眼人一看便知,也枉费了这许多精力。目的呢?这场戏绝绝不是演给他看的的,不如算算,旁观者是谁、在何处。

    阿九拉住白阙子的手臂,绽开淡笑,“别急,我刚才看见她了。在山腰口的那间破草屋门口坐着,你去吧。”

    白阙子一听,原本就通红的眸子变得更红了,连连弯腰道,“谢谢。”他抿紧了唇,化作飓风,以最快的速度朝草屋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