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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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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如果过于强大,往往会让其他人丧失嫉妒的勇气。∮頂∮点∮小∮说,

    最让人眼红嫉妒甚至是妒恨的,往往是你比他强,但就是他妈的强不了多少,这样的情况下,弱者很容易为自己的不成功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顺理成章的说服自己,不服别人。

    只不过当这个差距直接拉大的时候,鲜明的对比就会让弱势的一方瞬间失去了攀比的**,嫉妒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单纯的羡慕。

    人的实力如此。

    女人之间经常下意识比较的相貌气质也是如此。

    皇族实验室由皇族总部搬迁之后,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分为二,虽然全部都归于小公主王锦绣领导,但王锦绣如今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战神王府的生物实验室,并且主要负责钻研已经投入了海量资金并且品尝了数次失败苦果的三号药剂上。

    三号药剂,彻底修复骨骼和肌肉常年积累的暗疾,永久性大幅度增加人体骨骼和肌肉的承受力,这是构想中三号药剂的完美状态。

    这样一种药对于普通高手来说虽然难得,但却并非很珍贵,可在真正的顶尖高手眼里,那就堪称无价之宝了。

    永久性大幅度增加人体骨骼和肌肉的承受力,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超越极限,发挥出极限以上的战斗力和破坏力!

    或者说的在直白一点,三号药剂的定位,是促使人类身体的再次进化。

    生命是世间最伟大的奇迹。

    人体结构的复杂程度至今都没有人可以彻底了解,从生物学基因学的角度来讲,人的脑海利用率比大多数人多出百分之几甚至零点几,少部分人可以发挥出极限的力量,这都是在进化,人是血肉之躯,这个世界上或许不会出现动不动就排山倒海腾云驾雾的神仙,但却总有一些人会比其他人想得更多,力量更大,跑的更快,跳得更远。

    基因,进化。

    这是一条如今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开拓者的羊肠小径,走在最前方的自然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已经类似于传说的荷鲁斯之眼,而皇族实验室,如今同样在最前列。

    如今战神王府的生物实验室地点就在王府里那条黑色巨龙的下方,空旷的地下室,面积要比在皇族大上不少,各种仪器也是最新型号,地下五层,从一到五,至少有里三百人每天二十四小时两班倒着守卫在这里,荷枪实弹,如此狭小的空间里,想要逆天突破,根本就不可能。

    整个实验室的防卫工作严格的简直就是变态,每当实验室中唯一的病人林丹青每天从实验室走上去出去透风的时候,都会被无数若有若无指着她的枪口和凌厉森冷的眼神扫视的浑身不自在。

    要知道她可是特勤系统的精英,她都有这种感觉,如果换了一个普通人来的话,估计刚到这里就会站不稳了。

    对于皇族的实验室,尤其是对于实验室的领导人王锦绣,林丹青的心思是很复杂的,两个多月的相处,除去她沉睡的一个月的时间,在除去王锦绣不在的时间,林丹青和这位实验室的负责人真正相处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但就是这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林丹青对王锦绣显示好奇,惊讶,震撼,最终转变成了完全的敬畏。

    这种敬畏的程度,在林丹青心里,甚至已经跟她的师父杨无为不相上下,还要超过那位年轻的战神王许多。

    这并非是因为王锦绣救了她的命,而是这不长的时间里,一点一滴的发现。

    如今的林丹青恐怕是极少数见到过王锦绣全部人格的人之一,在外界的清冷缥缈,在战神王身边的温婉乖巧,工作时的冰冷机械,发怒时的气势凌人。

    这样一个年纪比林丹青还要小的女子,在短短不到一周的想处理,却已经让她这个特勤系统的精英产生了浓重的挫败感。

    她似乎是完美的,像女神,像女王,像学者,更像女人。

    林丹青自认自己容貌不差气质不差能力不差,但站在王锦绣面前,却仍旧时不时的有着土鸡站在凤凰面前的荒谬感。

    林丹青自己也觉得荒谬,所以没人的时候,她经常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她成为王锦绣比自己漂亮,也更有气质,但再怎么漂亮,也终归有个限度,林丹青的五官本就精致诱人,比她漂亮,又能漂亮到哪去?

    差不多嘛。

    林丹青经常这样安慰着自己,可每一次见到王锦绣后,这些安慰自己的理由就会瞬间消失,只剩下无力,羡慕,以及...

    “敬畏吧?”

    柔软的沙发上,林丹青捧着一杯茶,想了好久,才决定将这两个字说出来,这也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说话的时候,林丹青和王锦绣已经不在充斥着冰冷仪器的实验室内,而是在战神王大殿二层的小会客厅内,面对面的喝茶聊天,当王锦绣随意的问起林丹青对于自己的看法时,王锦绣这个当事人本来是抱着开玩笑的心态,但林丹青却认真的思索了好一会,才说出了这两个字。

    “敬畏?”

    王锦绣稍稍睁大了一双璀璨的眸子:“你怕我?”

    “又敬又怕。”

    说出了心里话之后,林丹青异常坦然,微笑道:“殿下,我没有拍马屁的意思,你这个年纪,能有现在这个成就,简直让人嫉妒都嫉妒不起来的,几乎已经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不符合常理...起码在我见到的年轻女性中,似乎还没有比殿下更出色的。”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王锦绣,语气异常的坦然诚挚。

    这是毫不掩饰的夸赞,讨好的意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她说的是实话。

    “超出了你的理解范畴?”

    王锦绣愣了一下,柔美倾城的小脸微微变了变,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微笑道:“我就当你说的是实话,但我有今天超出你的理解范畴这句话夸大了,帝国的历史上,类似于我的人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吧?我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天才?但我存在是合理的,真正让人不能理解的人你还没有见过,如果说我可以算是天才的话,那她就是真正的妖怪了,我们,甚至包括轩辕的存在都可以用现实来解释,只有她,那是根本解释不了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玄幻了。”

    “玄幻?”

    林丹青差点被茶水呛到,听说过玄幻小说,还真没听过有人会用玄幻来形容另外一个人。

    “等你见到她就知道了,你应该会见到的吧?”

    王锦绣喃喃自语道,有些出神,脑海中没由来的浮现出那个一身红袍举世妖娆的身影。

    她闭着双眼,在自己的黑暗世界里,看不到谁,也不需要看到谁,她没有任何的对手,一个人高高在上。

    神?

    她才应该是吧?

    林丹青内心一动,看到王锦绣此时的神色,理智告诉她不应该再问,但感性却在不断的好奇着,因为她感觉的出来,王锦绣说的话并非是谦虚,而是真的。

    最起码,也是在这位公主殿下眼中是真的。

    几近玄幻的一个人?

    “殿下。他是谁?”

    林丹青犹豫了下,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是在轩辕心里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王锦绣轻声道:“比我重要。”

    “......”

    满足了好奇心的林丹青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有些后悔问了这句话,根本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因为说这些的时候,王锦绣的声音平静而温柔,似乎在诉说着一个最简单不过的事实,这让她想安慰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战神王心里最重要的女人。

    还是之一?

    而且这个之一比公主殿下王锦绣重要?!

    “在轩辕心里,除了他的母亲之外,恐怕第二位就是我说的这个女人了。”

    王锦绣轻轻叹息。

    如果时光能够倒转,让自己最先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该多好?

    “殿下,当初你是怎么认识王爷的?”

    林丹青不动声色的转移着话题,这招可以说是屡试不爽,只要提起战神王林轩辕,王锦绣绝对会瞬间放下一切可以放下的事情,包括自己的情绪。

    只有在战神王面前,如今的公主才是一个小女人,不女神,不女王,会撒娇翻白眼,笑嘻嘻的给战神王做按摩,端茶倒水做饭,不亦乐乎,心甘情愿。

    “他呀...”

    王锦绣眼神微微一亮,身子也不由自主的挺直,她歪着头想了想,柔声笑道:“他啊,我和他是在埃及认识的,那个时候,我跟江湖叔叔和执政官的一些人在埃及寻找荷鲁斯之眼的线索,另外也要跟埃及的皇室交易几种非常重要的药材和荷鲁斯之眼留下来的几张残方,然后无意间招惹到了当地的一个类似于武装势力的组织,非洲嘛,这种组织太常见了,江湖叔叔带人就把他们灭掉了,那会我们还没来得及转移,骷髅会的人就找上门来了,嗯,摩根家族有个叫维克多的流氓喜欢我,洛克菲勒家族就对我掌握的一些药剂配方感兴趣,皇族生物实验室的基因药剂,在全世界都是最顶尖的,所以骷髅会的两个航母势力一拍即合,同时出动来抓我们,他们一动,其他各大势力也就全动了,杂七杂八的,各国的特勤精英,大家族的私人武装,杀手,佣兵,一起围堵我们,甚至连神舟帝国的神州守护都参与了。”

    “后来事情就简单了,我们逃了很久,遇到了同样来埃及寻找荷鲁斯之眼线索的轩辕,以及他的几名师兄...呃...”

    王锦绣的话语猛然停住,脸色骤然惨白,眼神也在瞬间闪过了一丝震惊。

    “然后呢?”

    听得入神的林丹青追问了一句,看到王锦绣有些不对劲的脸色,顿时一愣。

    “然后啊,然后轩辕就出手了,嗯,跟,跟他的几位师兄,他们杀了好多人,带着我们突围,很俗套的英雄救美的故事,但当时我就是喜欢上他了,那会我就告诉自己,这一辈子,就是这个男人了。”

    王锦绣心不在焉的笑道,眼神中的疑惑愈发浓重。

    因为她突然发现,如果不是回忆起这件事情,如果不是开口说起的话,在刚才之前,他几乎忘记了林小草还有几名师兄的事情,只是死死的记住两人当时在埃及的相遇...

    王锦绣头脑愈发混乱,以她的记忆力,再加上林小草的几名师兄更是因为救她被牵连进来,让她一直心怀愧疚,这样的情况下,她根本不应该忘记这几个人才对。

    再联想到林小草最近几个月已经不止一次说他自己的记忆力似乎越来越差,王锦绣悚然一惊,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个红衣女人,头皮一阵发麻。

    “那,王爷那几名师兄呢,现在在哪?”

    林丹青没有注意到王锦绣眼神中的疑惑,随口问道。

    “死了。”

    王锦绣沉默了一会,轻声道:“都死了,他们原本不该被牵连进来的,但为了救我,遭到了无数势力的追杀,而关键时刻,王江湖叔叔接到了我父亲的命令,让他撤退,我被江湖叔叔强行带走,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一刻,轩辕他们被我父亲放弃了,这才有了三年前在伦敦的大雨中战神刺皇帝的一幕。”

    林丹青目瞪口呆,不过细细一想,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却也没觉得皇帝做错,这件事确实不对,但真错了吗?

    陌生人救了女儿一命,他确实应该感谢,但当女儿性命再次受到威胁的时候,放弃陌生人逃走,站在皇帝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命令下的太轻松了,不会有半点负担。

    至于一些骂名,皇帝又何曾在乎过半点了?

    “那一天轩辕的师兄们都战死了,只有轩辕一个人成功突围,而在他的突围下,无数黑暗世界的精锐全部死在了那片尼罗河边的树林,后来我趁江湖叔叔不注意偷偷跑了回去,见到的除了血迹碎骨之外,剩下的全是尸体,到处都是,铺满了一地,但轩辕的几位师兄的尸体却不在了,只有轩辕一个人,在那群尸体里面一点都不起眼。”

    怎么会?

    林丹青脑海中瞬间想到了一个画面。

    血流成河的森林里面静谧而血腥,横七竖八的尸体一片又一片的倒下,尸体中央,一个血染白衣带着金色面具的修长身影傲然而立,杀意冲霄。

    这样的画面,怎么会一点都不起眼。

    “王爷他当时...”

    林丹青张了张嘴问道。

    “嗯。”

    王锦绣点了点头,语气飘忽道:“他当时就躺在其中一堆尸体上面,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