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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别扭中二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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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贞好不容易终于从这和尚嘴里听到了一丝疑似可能回乡的办法,如何肯放弃?又问:“那么,大师,我如何才能解除与此间之缘呢?”

    和尚为难道:“施主,我派佛法,只修己身超脱,不修法术。只知你必与此间有缘,却不知你因何结缘。缘既不知从何而起,又如何能解?”

    万贞知道没有可能空口说白话的就让和尚告诉她,回乡的方法,沉默良久,突然又道:“大师来京城弘扬佛法,却只能借地挂单,想来还缺驻锡宣法的庙宇。我若助大师在京城起座寺庙,大师有何助我?”

    这位汉名“了性”,本名叫“匈钵”的大和尚,是乌思藏宣慰司佛法大师宗喀巴大师的随侍弟子,今年五十七岁,从小修习佛法,修为精深,虽然没有宗喀巴大师的亲传弟子的名分,却也得了佛法的真传。

    乌思藏宣慰司自唐以来就是政教合一之地,宗喀巴大师精研佛法,自创了一系,称为“格鲁派”,认为佛法修行精深的人,有可能预知生死轮回,打破胎中之迷,再修佛法,达到超脱的彼岸,因此对他自己的转生做了预言。

    了性禅师一方面是为了增广见闻,一方面也是为了验证上师的佛法释义,因此云游四方,寻找上师的转世化身。

    此时的紫禁城不仅是大明朝的国都,更是整个世界的中心,东面的朝鲜、日本,西方的亦力把里,南洋的千岛万国,北面的瓦剌、鞑靼,都派遣朝贡使团前来瞻仰它文抚四夷的灿烂文华,武灭蒙古帝国的煊赫兵威。

    在这人文荟萃之地,聚集了世界上最杰出的人才,最开明的思想,最先进的文化,最尖端的技艺,无论是哪个行业的顶尖人物到这里来,都能找到可以碰撞出智慧火花的同道中人。

    无论哪种宗教想扩大影响,增加信徒,京城都是最好的弘法之地。若能在这里建庙驻锡,那才叫开宗立派,这和尚连在智化寺挂单,都因为法统有异的原因被赶走,万贞这条件却是切中了他的要害,饶是他佛法再精深,在这关系道统弘扬的大事上也有些定不住神,好一会儿才问:“施主能修多大庙宇?”

    万贞道:“这却要看大师在何处选址了。都城以内,只修佛殿;城郊我便可以连经殿和灵塔殿一起修。但若大师助我之力足够返乡,我便在这京城之内,倾力为大师建一座三殿俱全的大庙。”

    和尚道:“施主虽是宫中女官,但要供奉建庙,恐怕还是力有不逮。”

    万贞哈哈一笑,她在这精通佛法,将灵魂转世当成宿世慧法的和尚面前,却是半点也不想掩饰自己,这一笑中,那种自主创业的成功者独有的骄傲自信洒然而出,带着这个时代所没有的张扬与疏狂:“我若有意,在这京城富甲一方,又有何难?你只要能为我解去来此之缘,莫说一座庙,我可以在你有生之年,每年都起一庙!”

    和尚心头一突,竟然不敢看她,低下头去,深深地叹了口气:“女菩萨,一念生,则缘自起!你为此执念,只恐不仅不能解缘,却反而加深了与此之缘,与世不利!”

    这和尚昨日初见万贞,便称她为“女菩萨”;今日拿着舍利子,确定了她与上师转世无关,便改成了“施主”;这时候,却又重新称她为“女菩萨。”

    万贞虽然觉得怪异,但却不想理会,扬眉道:“我为归乡而起念,只要利我返乡,何惧此缘为善为孽?大师,我只问你一声,你助我否?”

    和尚握紧掌中的舍利子,沉默片刻,合什行礼:“女菩萨念起生孽,小僧小派初兴,只怕担不起这偌大因果,不敢逆行。”

    万贞冷笑:“你这和尚,我本以为你既然有自藏地万里苦行弘法的刚毅,便也该有为道统争立而献身的勇气,却不想居然如此懦弱,连丝毫护法牺牲的精神也没有!”

    和尚日常弘扬佛法,口舌厉害,但万贞面前,却并不想辩经,只是低头不语。

    万贞发了一通脾气,却也知道这于事无益。和尚不敢答应帮她,但却没有说自己无法帮她。如今不肯答应,无非是利益不够。若是哪天,她的身份地位或者财富足够决定和尚那“小派”的生死存亡,多半他也就敢担因果了。

    这种情况下,她要做的是让自己强大起来,不管是借势,还是自己强大。总之,要有能够调动足够多的资源,使这和尚甘愿为她所用。

    和尚目睹她离去,嘴唇动了动,终于说了一声:“女菩萨,你不信佛法不信缘。然而,你神游他乡,当有异象;与你结缘之人,身边必然也有异象!”

    他的声音不大,但万贞这具身体天赋异禀,耳聪目明,竟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当下停下脚步,回头道:“和尚此语,值得一庙。来年今日,你我若都还在京城,我便送你百两银子建庙。”

    这和尚对她仍然没有什么用处,但好歹给了她一个努力的方向。对于不知来路的她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倒也值得她给个付钱的承诺。

    此时晨光微曦,除了早起服役的宫人,东华门外几乎没有行人。万贞慢慢地沿着护城河往前走,直到前方一株身围过丈的大柏树挡了路才停了下来,望着河中春波,思乡之情油然而生,忍不住低声道:“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望极天涯不见家,更恨时空阻隔重。”

    她有感而发,柏树中却突然有人道:“狗屁不通!”

    万贞神思恍惚,哪里想得到这大树的空心洞里竟然藏着人,一时茫然发怔。树洞中钻出一个唇红齿白,秀气俊俏的少年来。这少年大约十七八岁,发束金环,身着红色锦袍,外披一件黑色貂皮斗篷,看上去非富既贵,只是头发里夹着树心腐朽的木屑,衣裳皱得厉害,衣服上还沾满泥土木屑,看上去一副刚从树洞里打滚爬起来的模样。

    失意人遇失意人,倒是提不起多少戒心,只不过万贞不说话,那少年却有话说:“才识有限就不要乱集锦,何况你还改句,名家诗词就是被你这种半桶水糟蹋坏的。”

    这就叫糟蹋名家诗句了?让你知道后世那些“白日依山尽”一类的污段子,你还不气得三观崩溃?

    万贞扫了这少年一眼,问:“眼睛都哭红了,还有心情评别人集锦诗出错,你很闲吧?”

    少年被她一说,连忙手忙脚乱的捂住眼睛,争辩道:“你才哭了呢!我看你可怜才搭你的话,你这不识好歹的东西,活该被家里阉了送进宫来做贱奴。”

    这少年骂人揭短,打人打脸,简直是嘴毒。也是遇着万贞,要是遇个普通的小宦官被这么骂,不翻脸来抽他一嘴巴才怪。不过被他一搅合,这愁绪倒是不翼而飞,万贞抖了抖衣袖,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宦官?”

    她身材高大,声音清亮,没有女子的柔婉,又穿着小宦官的服饰,这少年还真没看出来她是女子,被她一问,顿时疑惑丛生,放下手重新打量她。

    万贞轻哼一声,双手负后,身体站直,斜着眼睛垂视了他一眼。

    她虽然因为审美不合而被周贵妃称为“傻大个”,但绝不臃肿,相反十分匀称,丰胸纤腰,长腿直肩,以这姿势一站,连棉衣都掩不住的身材曲线毕露。一种在这个时代被压抑而扭曲的审美所掩饰拘束,但却天然的纯女性的魅力,顿时肆无忌惮的挥洒出来,瞬间的就像在这暗沉的老树荫里开出了一束红到极致,艳到极致的牡丹花来。

    护城河水映着的霞光从树荫下反射上来,将她棱角分明的五官照得清清楚楚,那垂视的明眸,映射着的是另一个时空自强自尊的女性独有的自信目光,既凌厉,又霸道。那少年被这目光一刮,只觉得心跳似乎都顿了一顿,一股迷糊但又充满辛辣的感觉猛然直冲进了他的五官七窍,让他怔在当地,半晌才失声惊叫:“你……你……你是……女、女、女人!”

    万贞收回目光,哼道:“这都才看出来,你眼睛哭瞎了吧?”

    少年一张脸胀得通红,半晌憋出来一句:“你才瞎!不管宫女还是宦官,反正都是宫中的贱奴!”

    万贞淡淡地问:“再贱,能贱过你的嘴?”

    少年哑然,一张脸青红白紫的交错,显然气得不轻,光剩下心里的邪火乱烧了。但受了这么大的气,他却还不走,也不回嘴,只是气得去抠柏树皮。

    万贞见这少年不再说话,反而觉得没意思了。

    这要是放在现代,十七八岁的少年,也就是跟她侄子差不多的年龄。她连家里那“老子吊爆天”的中二少年都能包容,何况一个道左相逢的别扭少年?

    再说了,同是天涯落魄人,不说同病相怜,但也没必要互相伤害,何必怼得这么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