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一审(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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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正常人,衣裙被脱,四肢被捆绑,固定在活动床板上,身上只是盖着一件单薄的病号床单,每天接受各样的检查,回答许多怪诞的问题。那时刻,我不再是人,而是待宰的羔羊。
在精神病院里,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疯疯癫癫真正的精神病人,而是那些精神病医生,他们头顶着医生的光辉,却肆意违反法定的医院治疗程序,行使着法西斯分子的残忍手段。
我记得历史教课书上曾这样写着,德国法西斯为了打击政治对手,他们强行把持不同政见者关进精神病院,以治病的名义迫害他们。我想不到在中国也会受到这样的遭遇。
我在里面只能老老实实配合医生的检查,不能质疑,不能反抗。每次我大声抗议,换来的就是一针镇定剂,我不知道我在里面打了几针,头脑总是昏昏沉沉的。
这种待遇还是优待,因为我是法院院长的女儿,他们不敢对我使用暴力,而其他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的正常人则没有这种待遇,电击和体罚时常都会发生。
我不想过这种非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这种非人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结束,我没有勇气熬到出院的那一天。我在我爸爸的枪口下宁死不认错,可是在精神病院里仅仅几天时间我就已经投降了,我不想再遭受这种毫无尊严的折磨,我希望快点死去。
我不知道那是我在精神病院里的第几个夜晚,我在里面丧失了时间观念,甚至连白天黑夜都分不甚清了。
那个夜晚,看守我的医生都睡去了,我想尽办法松开捆绑住我手脚的绳索,恢复身体的自由。我蜷缩在墙角默默哭泣,我知道跑不出去,被医生发现我会受到更严密的禁锢。
我决定投降了,我决定以死来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精神病院。
我最开始是想割腕自杀,可是我没有找到锋利的刀片,我只得换其他自杀方式。
我观察到房顶有一个老式吊扇,吊挂吊扇的铁钩子足够坚固,我把解开的绳索挽成一个死套,我踩着活动板床把绳套挂在铁钩子上,我把脖子套进绳套里,我踢开活动板床,我的身子立即悬挂起来,绳套立即勒紧我的脖子,我无法呼吸。
我们曾经看过电影,看到演员表演自杀或者死亡前的情景,演员在生命终结前会有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会回忆许多美好的或者痛苦的事情。
事实上,电影中表演的都是艺术,而不是真实的。当我临近死亡时,什么回忆都没有,只有窒息的痛苦和对死亡的害怕。我立即后悔了,我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死!
可是,我已经无力自救,我挣扎得越厉害,绳索勒得越紧,几乎几个呼吸功夫,我就昏死过去,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就要死了。”
法庭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听徐虹“讲故事”,这是一个女人自杀的过程,这是一个伤心故事。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女人因为被亲人误解,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在里面丧失所有做人的尊严,她选择了自杀,可以理解为她的软弱,也可以理解为她的抗争。
能够出现在法庭上的人应该都是精神正常的人,他们可能从没有接触过精神病院,只是通过媒体了解一些信息,比如上访者被精神病的新闻事件。
他们认为,精神病院肯定是正当的医疗机构,主要功能就是对精神病人的收治,而强行关押上访者可能只是个案,而且是地方政府的恶劣做法,并非是精神病病院主动恶意为之。
而正常人被亲属恶意送进精神病院更是个案中的个案。就徐虹此例来说,她丈夫送她去精神病院的动机可能不好确定,但是她爸爸送她去精神病院治疗的出发点肯定是善意的。
她的身份也不容质疑,精神病院的医生肯定不会怠慢法院院长的女儿,更不敢虐待她,她在讲述中也没有指责医生的野蛮,只是痛批精神病院的治疗方式违犯法律和治疗程序,侵犯了她的尊严等合法权利。
但是,众人对于她的愤怒和痛苦还是能够理解,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们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按照准精神病人的方式被动治疗,这种对人性尊严的赤裸裸的践踏确实让人无法忍受,何况徐虹这样个性如此强烈的女人,何况她有可能是被亲人误解为贪官情妇的前提下,她的痛苦和愤怒该是多么强烈。
当徐虹满面泪水平静讲述她的自杀历程时,众人无不对她报以同情心,因为她的言行和神情是那样自然,她所诉说的,自然便是真实的。相反,众人开始对常雨泽的“残酷无情”报以责备,无论夫妻感情恶化到如何程度,都不足以把妻子逼上死路,如果徐虹真的就此死去,常雨泽的责任无法推卸。
黄爱玲早已泣不成声,这是她第一次听女儿详细讲述自杀过程,她似乎看到在精神病院的黑暗病房里她的女儿冰冷的尸体正悬挂在墙壁上。女儿刚从精神病院出来时,她曾经发现女儿的脖子上有一道勒痕,她问原因,女儿骗她说是医院里医生操作失误造成的,想不到却是女儿自杀留下的痕迹。
徐铎除了悔恨还是悔恨,他已经完全相信了女儿,相信她是被常雨泽陷害的。他终于认识了女儿,女儿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如果没有尊严,宁可自杀。宁可玉碎,不可瓦全,这才是女儿的性格。
他经历过文革,见过那些知识分子因为不堪批斗屈辱而选择了自杀。他是那种不甘低头的倔强性格,而女儿的性格比他还要刚烈。如果女儿在精神病院真的自杀死去,他的余生该多么悔恨啊。
宋腊梅和常献义两口子也非常自责,常雨泽把日记发到网上已经不对了,不管日记是否真实,他都不应该公布于众,因为他的行为直接粉毁几个女人的生活,其中一个女人还曾是他们的儿媳。接着,他又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不管他因何产生这种念头,不管他出发点是多么纯洁,如果徐虹真的吊死在精神病院里,他都难就其辞。
常雨泽第一次产生了悔意,他感觉她没有说谎,她刚出院时他也发现了她脖子上的这道勒痕,他当时没有问她原因,猜测可能是医院控制她激烈反抗时造成的伤痕,并没有往她自杀的角度考虑,他不认为在防范严密的医院她会有自杀的机会。
从她的讲述来看,她事实上已经自杀过一次,如果没有外因帮助,她可能已经死去了,现在只剩一捧骨灰。他送她进精神病医院是希望她得到治疗,没有任何念头让她自杀,即便现在庭审上她如此激愤的指证他,他也不会恶意的诅咒她死去。
他静等下文,看她如何挣脱死亡。
徐虹依然以平静的语气说:“是张锋救了我。真是可笑啊,被告人安派张锋到精神病院的目的是监视我,没想到张锋却救了我一命。如果被告人当时知道这个情况,或许他会让张锋放弃抢救我,我死了正合他心意啊。
张锋救了我,还给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他说了一句话,我到现在还清楚记的。他说,你要是死了,一辈子都不会翻案,一辈子都会背着郑卫华情妇的骂名,活下去你才有机会证明清白。当时他可能只是安慰我,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意思,可是今天看来,他的话非常有深意,因为我活下来了,才有今天这场审判,才有我洗清骂名的机会。
我感谢张锋,一辈子都感谢他,他给了我二次生命,给予我洗刷清白的机会。他救了我,我清醒过来,然后跟他发生了关系。是我主动的,我觉得我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对于男人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现在我跟张锋都已经认识到不该做那件事情,可是那时那刻,在那个非人的环境,我不觉得有什么异常,我当时非常害怕,我不知道还要在里面关多久,张锋救了我的生命,是我唯一的依靠,我强烈希望他能留下来,或者解救我,我就用我女人的本钱来争取他。
并且,当我知道张锋是常雨泽派来监督我的时,我非常愤怒,既然他铁了心认定我已经出轨,那么我就真的出轨一次,我主动来坐实我的这个污名。当时或许还有其他情绪和原因吧,这些复杂纷乱的情绪让我决定做出那件事情。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视贞节如生命的烈女,我不觉得女人的失贞比生命更重要。如果法庭认为我跟张锋发生关系有违传统,伤害了我的婚姻和我的家庭,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我,一个正常人,衣裙被脱,四肢被捆绑,固定在活动床板上,身上只是盖着一件单薄的病号床单,每天接受各样的检查,回答许多怪诞的问题。那时刻,我不再是人,而是待宰的羔羊。
在精神病院里,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疯疯癫癫真正的精神病人,而是那些精神病医生,他们头顶着医生的光辉,却肆意违反法定的医院治疗程序,行使着法西斯分子的残忍手段。
我记得历史教课书上曾这样写着,德国法西斯为了打击政治对手,他们强行把持不同政见者关进精神病院,以治病的名义迫害他们。我想不到在中国也会受到这样的遭遇。
我在里面只能老老实实配合医生的检查,不能质疑,不能反抗。每次我大声抗议,换来的就是一针镇定剂,我不知道我在里面打了几针,头脑总是昏昏沉沉的。
这种待遇还是优待,因为我是法院院长的女儿,他们不敢对我使用暴力,而其他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的正常人则没有这种待遇,电击和体罚时常都会发生。
我不想过这种非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这种非人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结束,我没有勇气熬到出院的那一天。我在我爸爸的枪口下宁死不认错,可是在精神病院里仅仅几天时间我就已经投降了,我不想再遭受这种毫无尊严的折磨,我希望快点死去。
我不知道那是我在精神病院里的第几个夜晚,我在里面丧失了时间观念,甚至连白天黑夜都分不甚清了。
那个夜晚,看守我的医生都睡去了,我想尽办法松开捆绑住我手脚的绳索,恢复身体的自由。我蜷缩在墙角默默哭泣,我知道跑不出去,被医生发现我会受到更严密的禁锢。
我决定投降了,我决定以死来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精神病院。
我最开始是想割腕自杀,可是我没有找到锋利的刀片,我只得换其他自杀方式。
我观察到房顶有一个老式吊扇,吊挂吊扇的铁钩子足够坚固,我把解开的绳索挽成一个死套,我踩着活动板床把绳套挂在铁钩子上,我把脖子套进绳套里,我踢开活动板床,我的身子立即悬挂起来,绳套立即勒紧我的脖子,我无法呼吸。
我们曾经看过电影,看到演员表演自杀或者死亡前的情景,演员在生命终结前会有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会回忆许多美好的或者痛苦的事情。
事实上,电影中表演的都是艺术,而不是真实的。当我临近死亡时,什么回忆都没有,只有窒息的痛苦和对死亡的害怕。我立即后悔了,我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死!
可是,我已经无力自救,我挣扎得越厉害,绳索勒得越紧,几乎几个呼吸功夫,我就昏死过去,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就要死了。”
法庭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听徐虹“讲故事”,这是一个女人自杀的过程,这是一个伤心故事。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女人因为被亲人误解,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在里面丧失所有做人的尊严,她选择了自杀,可以理解为她的软弱,也可以理解为她的抗争。
能够出现在法庭上的人应该都是精神正常的人,他们可能从没有接触过精神病院,只是通过媒体了解一些信息,比如上访者被精神病的新闻事件。
他们认为,精神病院肯定是正当的医疗机构,主要功能就是对精神病人的收治,而强行关押上访者可能只是个案,而且是地方政府的恶劣做法,并非是精神病病院主动恶意为之。
而正常人被亲属恶意送进精神病院更是个案中的个案。就徐虹此例来说,她丈夫送她去精神病院的动机可能不好确定,但是她爸爸送她去精神病院治疗的出发点肯定是善意的。
她的身份也不容质疑,精神病院的医生肯定不会怠慢法院院长的女儿,更不敢虐待她,她在讲述中也没有指责医生的野蛮,只是痛批精神病院的治疗方式违犯法律和治疗程序,侵犯了她的尊严等合法权利。
但是,众人对于她的愤怒和痛苦还是能够理解,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们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按照准精神病人的方式被动治疗,这种对人性尊严的赤裸裸的践踏确实让人无法忍受,何况徐虹这样个性如此强烈的女人,何况她有可能是被亲人误解为贪官情妇的前提下,她的痛苦和愤怒该是多么强烈。
当徐虹满面泪水平静讲述她的自杀历程时,众人无不对她报以同情心,因为她的言行和神情是那样自然,她所诉说的,自然便是真实的。相反,众人开始对常雨泽的“残酷无情”报以责备,无论夫妻感情恶化到如何程度,都不足以把妻子逼上死路,如果徐虹真的就此死去,常雨泽的责任无法推卸。
黄爱玲早已泣不成声,这是她第一次听女儿详细讲述自杀过程,她似乎看到在精神病院的黑暗病房里她的女儿冰冷的尸体正悬挂在墙壁上。女儿刚从精神病院出来时,她曾经发现女儿的脖子上有一道勒痕,她问原因,女儿骗她说是医院里医生操作失误造成的,想不到却是女儿自杀留下的痕迹。
徐铎除了悔恨还是悔恨,他已经完全相信了女儿,相信她是被常雨泽陷害的。他终于认识了女儿,女儿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如果没有尊严,宁可自杀。宁可玉碎,不可瓦全,这才是女儿的性格。
他经历过文革,见过那些知识分子因为不堪批斗屈辱而选择了自杀。他是那种不甘低头的倔强性格,而女儿的性格比他还要刚烈。如果女儿在精神病院真的自杀死去,他的余生该多么悔恨啊。
宋腊梅和常献义两口子也非常自责,常雨泽把日记发到网上已经不对了,不管日记是否真实,他都不应该公布于众,因为他的行为直接粉毁几个女人的生活,其中一个女人还曾是他们的儿媳。接着,他又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不管他因何产生这种念头,不管他出发点是多么纯洁,如果徐虹真的吊死在精神病院里,他都难就其辞。
常雨泽第一次产生了悔意,他感觉她没有说谎,她刚出院时他也发现了她脖子上的这道勒痕,他当时没有问她原因,猜测可能是医院控制她激烈反抗时造成的伤痕,并没有往她自杀的角度考虑,他不认为在防范严密的医院她会有自杀的机会。
从她的讲述来看,她事实上已经自杀过一次,如果没有外因帮助,她可能已经死去了,现在只剩一捧骨灰。他送她进精神病医院是希望她得到治疗,没有任何念头让她自杀,即便现在庭审上她如此激愤的指证他,他也不会恶意的诅咒她死去。
他静等下文,看她如何挣脱死亡。
徐虹依然以平静的语气说:“是张锋救了我。真是可笑啊,被告人安派张锋到精神病院的目的是监视我,没想到张锋却救了我一命。如果被告人当时知道这个情况,或许他会让张锋放弃抢救我,我死了正合他心意啊。
张锋救了我,还给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他说了一句话,我到现在还清楚记的。他说,你要是死了,一辈子都不会翻案,一辈子都会背着郑卫华情妇的骂名,活下去你才有机会证明清白。当时他可能只是安慰我,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意思,可是今天看来,他的话非常有深意,因为我活下来了,才有今天这场审判,才有我洗清骂名的机会。
我感谢张锋,一辈子都感谢他,他给了我二次生命,给予我洗刷清白的机会。他救了我,我清醒过来,然后跟他发生了关系。是我主动的,我觉得我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对于男人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现在我跟张锋都已经认识到不该做那件事情,可是那时那刻,在那个非人的环境,我不觉得有什么异常,我当时非常害怕,我不知道还要在里面关多久,张锋救了我的生命,是我唯一的依靠,我强烈希望他能留下来,或者解救我,我就用我女人的本钱来争取他。
并且,当我知道张锋是常雨泽派来监督我的时,我非常愤怒,既然他铁了心认定我已经出轨,那么我就真的出轨一次,我主动来坐实我的这个污名。当时或许还有其他情绪和原因吧,这些复杂纷乱的情绪让我决定做出那件事情。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视贞节如生命的烈女,我不觉得女人的失贞比生命更重要。如果法庭认为我跟张锋发生关系有违传统,伤害了我的婚姻和我的家庭,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