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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抄袭者VS发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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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欢欢煮粥的同时,之乐拿出骨刀,开始制作弓身,由于这次的木材特别结实,他做得有点吃力,明欢欢在旁边看了一会,眼见汗水从之乐额头上不断冒出,她皱了皱眉,几步跑到房间从玉佩中得到一把水果刀。这可是现代工具,就算这里的青铜工具也是比不上的。

    之乐一脸惊奇,他知道明欢欢总是有些奇怪的小玩意,他也不知道她从哪儿弄到的,只是心里把她当巫女看,所以对着突然起来的工具也就顺手接过来了。

    等他真正发现钢刀的锋利,才越发的惊奇,他稍稍一个用力,木头已经被削成了两段!

    “这……这……”之乐惊奇极了,拿着钢刀,左看右看,甚至拿手去碰触刀锋,明欢欢怕他伤到了,赶紧喊了一声,“别,会受伤!”

    之乐也就没拿手去碰刀锋,而是狐疑睥了明欢欢一眼,却没有再问,继续拿着钢刀去削木头了。

    有了锋利的水果刀,之乐的动作快了很多,还没到天黑,之乐已经做好了几个弓身,都是用不同树木木材做的,明欢欢又把已经做好弓弦在弓身上绑好,又让之乐削了把几根笔直的树枝头上削尖,拿来当箭用。

    旁边之乐直愣愣的看着她忙来忙去,十分疑惑,“欢欢,你这是做什么?”

    “你看着!”很快弓和箭都做好,明欢欢拿了一支箭,使劲拉开弓,对准了石屋十几米处的一棵树,啪的射了过去。

    可惜……她的准头实在太差,力道也不够,射了七八米,箭就掉下来了!还射歪了许多。

    然之乐很聪明,这东西,跟他徒手丢枪射击猎物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明欢欢这个东西多了个射击工具,就是这张弓。

    明欢欢没射准,跺了跺脚,又捡起一支箭,瞄准射了出去。这次比上次好了很多,已经碰到了树干,但是力道不过,只是碰到了,根本没射进去,又掉到了地上。

    “唉!就差一点!”弓弦还是不够有韧性,而明欢欢的力道也不足,弓箭在她手里,发挥不出威力。

    “我来。”之乐从明欢欢手里接过弓箭,瞄准射击,动作流利迅速,一气呵成,射到树干砰的一声大响,却没有射进去,还是掉了下来。

    明欢欢过去捡起箭一瞧,尖头已经扁了,原来是尖头不够锋利,根本射不进去树干。

    可之乐却很满意,他惊喜的瞧着手里的弓箭,“欢欢,这东西好用,不过这尖头要改改。”如果明欢欢是抄袭者,那么之乐就是发明家了。

    他很快找来动物骨头的,削得尖尖的插在箭头,这样加工的箭就好了很多。

    经过这一倒腾,已经过了很久,天都黑了。

    “之乐,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打猎,看看这弓箭的效果!”明欢欢宝贝似的抱着弓箭,觉得自己又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之乐看着她,眼神带着点缱绻的温柔,不似之前的傻傻呆呆,此时的他,完全是个充满感情的正常人,跟之前的野人半点不沾边了。

    明欢欢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脸一红,蹭地跑到石屋里了。

    之乐追了过去,一把抱住她,就往床上扔。之乐尝到了甜头,就有欲罢不能了,一有空就缠着明欢欢要。就像现在,他不停的吻着她,咬着她的唇,舔舔她的鼻子,耳朵,只等她动情,发出甜蜜的气息……

    可是这次明欢欢可不干了,一想到有可能怀孕,一想到这里的医疗卫生条件,明欢欢就哆嗦了。

    所以她就抱着肚子装病,将自己缩成一团,不让之乐碰,之乐努力半天,明欢欢就是不放松,最终之乐泄气了,他脸色有点不好,原本这种事情,你情我愿,本来就是平常事,可是欢欢却总是不情愿,他也不想强迫她,只得闷着气背过身在一边睡了。

    明欢欢被之乐狂野的求爱早就吓到了,现在可顾不上之乐的心情,缩在里面,一动不动,生怕惊扰了之乐,他又扑上来了。

    这一夜,两人都睡得不踏实,一个是担心受怕,一个是欲求不满。

    ……

    第二天,明欢欢终究没有跟着之乐去打猎,她大姨妈来了。

    虽然来得不恰当,但是也让明欢欢松了一口气,这说明,她还没怀孕呢。

    这件事,之乐比她知道得还早,空气一有血腥的味道,之乐就蹦了起来,那时天还没亮,之乐就拉开明欢欢,拉扯她的衣服,那动作……惊得明欢欢差点一个巴掌甩过去。

    “欢欢,你哪里受伤了?”之乐一脸紧张,焦急地问着。

    明欢欢这才反应过来,双腿之间有点黏糊糊的……啊,大姨妈来了。

    不等之乐脱下她的裤子,她赶紧推开他,从床头找了自己准备好的卫生棉,用麻布做成的小布包,背着之乐,塞到了双腿之间。

    而之乐眉头皱得更紧了,他闻到了更浓的血腥味!他跳上床,抱了抱明欢欢,“别怕,我去找重安!”

    明欢欢愣了下,终于明白之乐的担心,原来他以为她受伤了,所以一把拉住之乐,“不,我不是受伤,正常情况……”可怜她一个小姑娘,还要跟这个大男人解释月经?

    于是明欢欢比手画脚,支支吾吾了半天,之乐似懂非懂,诡异瞧了一眼明欢欢双腿之间,终于脸色不再那么担忧了。但是仍不安心的将她抱在怀里,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哄小孩一样哄着她,这让明欢欢有点哭笑不得。

    终于天亮了,之乐抱着明欢欢,不肯放开明欢欢,没到这个时候,明欢欢的体温总是很低,看上去病怏怏的,所以之乐不打算出去打猎了。

    但是欢欢却不允许,她还想让之乐去试试弓箭的效果。之乐推脱一下,还是出去了,不过之前给她煮了肉粥。

    而寒大妈也被之乐嘱托着过来照顾明欢欢。

    “那些外族人走了吗?”明欢欢还惦记着从他们口里知道一些新鲜的事情呢。

    “没呢,他们明天走,欢欢还惦记着听他们讲故事呢?”寒大妈笑着,将热粥递给明欢欢。

    明欢欢有点惋惜,她自己做的卫生棉,不似现代用的,坐在床上也不敢乱动,生怕一动卫生棉就掉下来了。

    “没事,每年都会有外族商人来的,而且都好有几波,你会有机会见到更多的外族人的。”寒大妈劝解着。

    “恩。”正当明欢欢郁闷的时候,外面有了动静,明欢欢坐在床上探头过去一看,居然是辛还有那个高个子女人。

    明欢欢顿时喜笑颜开了,“你们怎么来了?”

    “今天看你没来,所以特意来找你了。”辛笑着,露出有些高深莫测的笑容。

    “听说你们明天要走了,只可惜你们呆的时间太短,我还想多听你们讲讲关于外族的事情。”明欢欢一下子来了精神。

    于是一伙人到外面晒太阳,今天天气好,虽然有点冷,但是还算暖和。

    “你们这次,就跟我说说关于姒氏部落的事情。”明欢欢一脸兴奋,来到这里,她总是觉得无聊,不仅仅是听这些打发时间,更重要的是,她要了解一些这里的情况背景。

    “姒氏部落,是北方中原一带最强大的部族。而这个部族不仅想成为最强大的,而且还想成为唯一的部族。所以它总是攻打别的部族,抢占财物,掠夺女人,把男人都当成奴隶……”辛叹了一声,想到自己辛族的处境,辛心里也是郁结难分。

    “幸好我们这里离中原远。”明欢欢十分庆幸,重氏部族,远在钟元西南,按照明欢欢的理解,应该算是在湖北重庆一带,是所有部族最偏远的。

    “远也不见得重安全,欢欢大约不知道,七八年前,姒族曾经派人攻打这边西南部族,只不过那时侥幸,连续十几天这边大暴雨,到处山崩洪水,所以姒族终于走了。”那时候,他们辛族也受到了攻击,那时辛族还不够强大,只能逃跑避开,重族受到重创,从一个大部族败落成了如今的小部族。

    明欢欢惊讶的还没说出话,寒大妈就接着说了,“是啊,那年我还年轻,当时族里一片混乱……我记得当时领头的那个人好像是姒族的族长之子。”

    “是的,那人是姒族族长长子,叫做姒之乐。”辛说着,他依稀还记得那个少年,拿着一杆长枪,迎风而来,一枪一个,无人能挡,现在想着,都觉得害怕。

    “哦……”看来就算生活在最偏僻的地方,也不见得重安全呢。

    几人正说着姒族的事情,突然听到哐当一声,就看到之乐已经站在不远处了,他手里牵着一只小羊,而弓箭则掉到了地上。

    之乐总是满脸的毛发,所以大家总是看不清他的表情,而明欢欢却看到了之乐震惊的双眼,他怎么了?

    明欢欢从是凳上行站起来,却不敢跑,她怕那个不靠谱的卫生棉掉下来,那就丢人了。

    “之乐,你回来了!”她大喊一声,看到那头被之乐牵着的温顺小羊羔,心里美滋滋的。

    和之乐一起来的还有重安,他手里提着一包东西。

    之乐很快收敛了自己的情绪,面露不善地盯着家门口的这些不速之客。

    他们都没地方呆吗?总是跑到这里骚扰他的女人!之乐越来越觉得,他应该拿跟绳子将明欢欢拴在家里,这样才是重安全的吧!

    之乐不欢迎的态度是如此明显,不过辛仍旧是心重安理得坐着,一点儿重离开的意思多没有,如果要攻打这个小部落,之乐和重安这几个年轻人则是关键。

    “听说你是部族里最好的猎人,佩服。”辛站了起来,脸上露出钦佩的笑意。表面的功夫,他总是会做的。

    之乐哼都不哼一声,对于他没兴趣又厌恶的人,他压根一句话都嫌多。这次重安是来给明欢欢送补药,他才让他来的,否则的话,这些觊觎欢欢的人,他恨不得见一个打爆一个头。

    之乐向前几步,拉着明欢欢进了石屋,连眼神都没分给辛一点,那气势,差点让辛旁边的女人气得跳起来。

    “辛,这男人简直是太过分了!”辛作为辛族族长,身份尊贵,就算扮成外族商人,那别人见了也给三分面子,而这个之乐,分明不把他看在眼里。

    辛摆摆手,示意高个子女人闭嘴,“梨落,够了,既然主人不欢迎我们,我们先走吧。”辛梨落走出了小院子。

    石栏里的两只羊被锁在一起,已经打开了,新来的小母羊乖巧,而小公羊霸道,撞得小母羊站都站不稳,咩咩叫个不停。

    重安无奈的摇摇头,不知道欢欢的这个圈养计划,成不成呢?

    明欢欢被之乐放到了床上,他站在床边,脸色一如既往的烂。“那个人不好,你别跟他亲近。”之乐本能的,看到了辛眼里的算计和阴险,他本能的感觉到了辛的危险。

    明欢欢却有点莫名其妙,刚想问点什么,之乐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串果子,那果子有些发黄,拳头一个大,不知道什么是果子。

    之乐拿着咬了一口,甜味少,酸味多,但是也算是难得。就吧唧吧唧咬了吃了。

    之乐将果子小心翼翼一个一个摆在床上,脸上慢慢浮出一点笑意。

    为了找这些果子,他一大早就起床,去了比平日打猎地方更远的山林里,身上挂了几条割伤,但是之乐一点儿也不在意,他怀着欣喜的心情做这些事,觉得很满足。

    这比那些总是日复一日的一个人,不知道为何而活,要好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