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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以血饲天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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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凌宇知道,这枚雪白色的圆珠,就是降龙谷的至宝,也是集云宝斋的目标。

    能够让集云宝斋处心积虑要弄到手,不惜冒险惹怒三劫散仙,甚至以仙器为诱饵,可见这枚雪白圆珠的价值。

    它肯定是仙品,而且不是中下之流。

    萧凌宇之前并不知道这枚圆珠,但他却知道集云宝斋的计划,萍儿等人也绝对不会想到萧凌宇还会折转回来扮演黄雀的角色,在他们看来,萧凌宇纵然不被那位三劫散仙所杀,也只有一心逃命的份儿。

    如果不是集云宝斋方面最后对萧凌宇不义,有算计萧凌宇的心思,萧凌宇又岂会转回头看看有没有便宜可捡?

    此事出来,萧凌宇和集云宝斋方面肯定是合法保持友善的合作关系,集云宝斋方面的高手势必会来追杀他,而且会不惜代价,他们绝对不会甘愿为他人做嫁衣。

    可是茫茫修真界,浩瀚星宇,如果萧凌宇一心隐藏起来,集云宝斋方面想要找到他又谈何容易,即便他们有着覆盖了整个修真界的强大势力作背景,想要寻到萧凌宇也需要非常好的运气才行。

    萧凌宇只需要随便找个星球躲起来,而不去那些修真大陆,谁也别想找到他。

    至于那位毫无修为的地球人,他对萧凌宇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大用了,因为他知道的非常有限,甚至还没有萧凌宇知道的多。

    不过,如果因为此事而惹怒了集云宝斋的高手,从而牵连到了那位地球人,萧凌宇还真是有点愧疚。

    “这是什么珠子,竟然这么寒冷,这么耐烧?”

    萧凌宇望着身前的那枚被烈火包裹的雪白色圆珠,心头一片疑窦。

    “从外观看,应该是一件法宝,我先试试能不能认主。”

    萧凌宇如此想,也就如此做,当下就咬破手指,向那雪白珠子滴上一滴精血。

    烈火自动为萧凌宇的精血让开了一道豁口,精血滴入那雪白珠子后,立即隐入其中。

    “能吸收精血,看来真是一件法宝!”

    萧凌宇欣喜无比,自己又多一件如此仙宝,以后行走修真界也有更大自保本事。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枚雪白色圆珠在吸收了他的精血之后,竟是不住地震颤起来,而且每一次震颤,那些看着紧紧团聚在一起的丝线就会松动一些,一条条雪白色的细线,宛如一条条细微的触须一般向着烈火之外蔓延。

    萧凌宇不明所以,故而十分紧张,便是以心神联系凤凰翎羽,加大了烈火焚烧的力度。

    如此做还真有用处,那圆珠所释放出来的触须,没有能够延伸出火焰团的。

    约摸一盏茶时间过去后,那圆珠的所有触须都松动开来,却是露出了一条一寸来长的浑身雪白色的小虫子来。

    那不知道数目的雪白色触须,就密密麻麻地生长在这条小虫子的全身。

    “冰蚕?”

    萧凌宇皱眉,奇异地低呼一声。

    萧凌宇的那一滴精血,此时就在那小虫子嘴边,而那小虫子也正在嗅着,似乎想要看闻闻味道怎么样,然后才考虑要不要下口。

    “竟然不是一件法宝,而是活物!”

    萧凌宇在感受到了那小虫子身上带有的浓郁的生命气息后,表情更加精彩。

    那小虫子在嗅了片刻后,才缓缓将萧凌宇的那一滴饱含了他所修炼的混沌能量的精血吞了下去,也正是那滴精血里有混沌能量,这条小虫子才会选择吞下。

    冰魄天蚕不是寻常生物,而是血统非常高贵,同时在修真界也非常少见的强横异兽,降龙谷虽然有幸得到了它,却从来没有能够使之认主,所以才会想着以神兽火龙的龙珠来进行炼化。

    冰魄天蚕从血统上绝对不弱于真龙,只不过这条冰魄天蚕被降龙谷那位祖师爷发现的时候尚未破茧,而破茧之后虽然没有认那位降龙谷祖师爷为主,但因为出生时第一眼看到的是那人,所以对他特别亲切,才会短时间为他出点力气。

    也正是因为得到了冰魄天蚕的帮助,降龙谷的那位祖师爷才能够杀掉合体期的真龙。

    真龙的神兽气息,可以对刚刚破茧的冰魄天蚕有点压制,而火龙又在属性上与冰魄天蚕截然相反,故而降龙谷的那位祖师爷才想到这么一种炼化冰魄天蚕的方法。

    降龙谷的修士表面看上去非常傲气,一副自视甚高的样子,可他们的修炼方法和系统,其实和修真界的其他门派差不多,并没有太过人之处。

    冰魄天蚕这种生物,比之真龙还娇贵,可不会随便就认人为主,而修炼九转混沌诀的萧凌宇却是修真界的特例,他修炼的法门乃是至高神典,他修炼出的混沌能量也是宇宙的本源能量,比之神力都高级很多,冰魄天蚕会认他为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只是萧凌宇并不知道这点,只当是自己运道比较好。

    吞下萧凌宇的精血后,冰魄天蚕并没有立即与萧凌宇产生心神关联,而是伸出了一条粉色的小舌头,不住地在嘴边舔着,就像是一位没有吃饱的婴儿。

    “小可爱,还想吃是吗,我这多的是,别和我客气,你主人可是一位很大方的人哟。”

    萧凌宇非常喜欢这条在他看来是冰蚕的小虫子,当下又从指尖挤出了几滴精血。

    冰魄天蚕被火龙珠祭炼多年,而且已经到了快要扛不住的阶段,它可谓是身心疲惫,也非常虚弱,正需要以它喜欢的东西进行喂食,自然是毫不客气地吞下了萧凌宇的精血,而且还是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

    修士的精血,乃是仅次于丹田能量中枢的能量载体,而且也是修士生命精元力的载体,一位修士如果损失了过量的精血,轻则生命衰竭、功力跌落,重则寿元耗尽一命呜呼,再加上萧凌宇担心将这小家伙喂饱后,它会起什么变故,所以他在消耗了体内存储的三分之一的精血后,就不敢再大方下去。

    一会儿时间过去,冰魄天蚕没有精血可吃,就缓缓收起了那些如细线般的触须,可全身却是时而血光闪耀,时而白光闪耀,时而冒出红蓝两色混沌光辉……

    认主肯定是已经完成了,萧凌宇便是收起了凤凰翎羽,可冰魄天蚕隐隐外溢出的奇寒,依然让他感觉冷飕飕的。

    他心念一动,自己的灵识便是包裹住了冰魄天蚕,然后牵扯着已经化为雪白色圆珠的冰魄天蚕,回到了自己的丹田之中。

    混沌元婴倒是不惧冰魄天蚕隐隐透溢出来的寒冷,但多少也有点不适应和不喜欢,他便是将冰魄天蚕安置在自己胸前,然后让凤凰翎羽不断冒出炙热火光来调节丹田里的温度。

    “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我如果为了躲避危险而飞越星空去往另外一个修真大陆,即便是以追星的速度,少说也得几十年全速飞行才行,可几十年后,我那老爹老娘就算被活着挪移到了修真界,我又岂能来得及将他们寻到?以他们的年岁,以他们的资质,怕是更不可能得到修炼的机会,就算有机会,也不可能有多大成就。”

    萧凌宇此时已经飞出了飞羽大陆,望着茫茫星空,他心中也如那浩淼星云一般,纠结如麻。

    思来想去,萧凌宇还是觉得遨游星宇,实在太浪费时间了,自己在区区十来年时间里,就已经从一介凡夫俗子进步到了连渡劫、大乘期高手都敢算计的水平,如果再给自己几十年打拼的时间,天知道自己是不是就有了足以纵横修真界的实力呢?

    利用传送阵离开飞羽大陆,才是最靠谱的选择。

    不过,眼下整个飞羽大陆的强者,怕是都在打自己的主意,还有无数从其他大陆赶来的强者,想要从这些强者的眼皮子底下乘坐传送阵溜走,萧凌宇则需要费点心思,好好整治出一个非常可行的计划来才成。

    眼下还是先找个绝对安全的地方,先躲一段时间才最为保险,想了片刻后,萧凌宇就让追星调头,一路向飞羽大陆的荒古森林深处而去。

    没有多久,萧凌宇就到了荒古森林深处的一个山谷里。

    四下无人也没有妖兽,萧凌宇便是收起了追星,进了山谷深处的一条隧道里。

    隧道的尽头是一面石壁,萧凌宇却根本不理会那石壁,继续向前迈步,让人惊讶的是,他的身子直接穿透了石壁,进了一个幽暗而古朴的大殿里。

    “这古神洞府的防御,即便是神器都破不开,想来是绝对安全的。不过我能进来,别人也可以,万一有人闯了进来,又将出口堵死,我也算是作茧自缚了。”萧凌宇进了古神洞府后,又犹豫了起来。

    萧凌宇倒是也没有思量太久,他直接将冰魄天蚕和凤凰翎羽放了出来,然后让冰魄天蚕悬浮在出口的石壁上,而凤凰翎羽则悬浮在自己头顶为自己避寒。

    “嘿嘿,小家伙,哪个冒失鬼要是一头冲进来,你就将他冻成冰棍!”

    萧凌宇以心神向冰魄天蚕交待了一句,然后才在凤凰翎羽投放下的光罩里盘膝打坐。

    “我如今也是临近合体期修为了,还没有尝试过元婴出窍呢,这就来试试吧。”

    萧凌宇打坐了一会儿后,待得心神通明,状态大好,便是心念一动,默默运转了元婴出窍的法门。

    丹田里的混沌元婴原本静坐不动,此时也眼中精光闪闪,小手不断在胸前掐动,然后他的身子缓缓立起,并向高处上升。

    分神后期的境界控制元婴出窍,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没有片刻,混沌元婴就自萧凌宇的头顶显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