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话痨布莱恩
推荐阅读:全职高手、暗影神座、狂野术士、传奇大英雄、全能运动员、天才后卫、网游之神级分解师、德鲁伊之王、[网王×黑子的篮球/黑篮]Tennis or Basket?、末世图腾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精灵族和龙族无法统治世界的最大问题,其实就是生育力低下。
无论是精灵族还是龙族,种族数量和人类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虽然个体的实力远远超越人类,拥有超级力量的强者数量也远高于人类,但是,这个世界太大了,纵然是真的被他们占据了,他们也没有能力控制住。
生育力能和人类一拼的种族不是没有,例如说地精就是其中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那么多种族,甚至包括人类,都是神造物,只有侏儒和地精是普兰达尔的原住民。
地精这个种族和侏儒一样都是小矮子,而且也喜欢玩科研,不过这是个万年悲剧的种族。
地精和侏儒不同,地精有野心,也有实力,本来有机会统治这个世界的,结果自己玩大发了,据留存的历史记载,地精的先祖在一次实验中把自己的老家炸上了天,据说现在普兰达尔世界的大陆板块之所以是这样就是因为当初那次爆炸引起的。
这一次爆炸整整让地精的文明倒退了几千年,还牵连了老朋友侏儒,从此两个种族彻底翻脸,老死不相往来。
地精们又奋起直追,好不容易重新把科技树攀了起来,结果天性喜欢混乱的他们在第一次混沌入侵战争的时候又站错了队,老家直接被其他种族联手推平只能无奈打gg。
后来地精们过了足足六百多年灰头土脸的日子,在那段日子里,地精就是绿皮大耳怪,人人喊打的害虫,好不容易等他们忍辱负重,暗中积攒力量准备奋力一搏的时候,秩序历683年,第二次混沌入侵战争降临了。
这一次,地精没有犯傻,他们选择了跟着诸族联军一起混,决心贯彻爆炸的艺术,用实力来洗刷耻辱。
地精的计划非常的成功,在第二次混沌入侵战争中,地精成功的洗脱了自己耻辱的过去,终于再一次成为了被普兰达尔所接纳的智慧种族之一。
等世界太平了,地精老大松了口气,感觉是时候用爆炸的艺术告诉其他种族,普兰达尔谁说了算了!
结果这时候地精们才苦逼的发现,统治世界的大势却已经离他们远去。
侏儒和矮人一起钻进了安布里斯山脉埋头只顾挖坑不问世事。
精灵钻进了翡翠森林享受生活。
兽人按照大战前诸族的约定得到了半块大陆成立了自己的帝国。
龙族依旧老神在在地躲在深山老林里当隐士。
娜迦和鱼人重新钻回深海谁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似乎世界唾手可得?
你忘了人类!
那些该死的、杀千刀的人类竟然玩了一出偷天换日!
他们在谁都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在这个世界各地插满了旗帜,等其他种族都各回各家不管事儿了,人类就顺理成章的统治了这个世界!
当时的地精王看清形势之后直接吐血三升倒地而亡,这么多种族联手拼死拼活打生打死才守住了普兰达尔,结果最后却让人类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谁受得了?
自此之后,地精和人类的关系就一直很冷淡,这种冷淡的态度直到现任地精领袖里维兹·金牙的出现才有所改变。
里维兹·金牙在地精中就是一个传奇角色,他小时候父母就丧命了,他独自在荒野中生存了十年,后来又被人类捕获,成为了人类的奴隶,被卖给了一个税务官当奴隶渡过了接下来的十年生活。
在这十年里,他有幸接触到了人类的文字和书籍,当时的里维兹敏感的察觉到,他现在所接触到的东西,是可以改变他一生的东西。
于是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着一切知识,后来在一次远行中,他的主人被仇敌干掉了,而他则侥幸捡回一命,里维兹带着主人的遗物一路上磕磕绊绊地回到了地精族群中,随后不久,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至今还是地精行为的第一准则。
金币决定一切!
只要有金币,就连神也收买给你看(卖圣水的神殿莫名躺枪)!
于是,后来里维兹就亲自证明了这条理论的正确性,他用人类主人最后遗留下来的一百多枚金币起家,去售卖地精制造出来的物美价廉的小炸弹,大炸弹,还有超级炸弹。
经过逐渐发展,他成为了一个超级巨头,军火贩子里维兹的大名甚至在人类的国度都声名远扬。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成为了地精的首领,他的话也成为了地精的准则——力量早晚会用尽,金币却是永远花不完的!
时至今日,地精们已经从一个人见人打的大耳怪,一晃变成了普兰达尔最大连锁银行——星钻银行的老板,谁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
什么?你说银行的信誉度?为什么没人去打劫这个银行?
亲,你别开玩笑了……
因为银行的另外一半股份,属于龙族。
有龙族做担保,银行的安全和信誉度还用担心吗?
他们这生意自然是越做越大。
和龙族合伙开银行,把生意做到这种地步,暂时普兰达尔还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其实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要表达的还是一个意思,人类之所以统治这个世界,不是没有竞争者,而是这竞争者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
现在这竞争者发现没法和人类刚正面后,开始玩更高级的货币战争了,而人类呢?
还在你打我我打你打的脑浆子都崩出来了……
若是继续这么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这普兰达尔恐怕还真就变成地精说的算了……
看到了布莱恩这个异族之后,唐恩的脑海中一时之间浮想联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笑了笑道:“大地永远在我们脚下,我的朋友,愿你的胡须像生命树一样永远繁茂。”
布莱恩登时就蹦了起来,眉开眼笑道:“以我胡须的名义发誓,能说出这句话的没有坏人!女神保佑大地之民,人类,我确定你跟他们不是一伙儿的了!”
所谓大地之民就是指的矮人自己,由于这个种族天生较矮,所以人类就起了个矮人的名字,不过现在他们也能接受矮人这个称呼,有些人也习惯这么自称,只是在祈祷或者比较郑重的场合还会换回去。
另外说一句,在地精面前若是提起大耳怪了,那无异于指着一个人的鼻子说xxx你妈炸了,嘲讽能力max。
“那现在你可以出来了吗?”
唐恩看了眼敞开的牢门,这家伙是有多谨慎啊?
“当然!当然我的朋友!你都不知道我在这哥该死的地方呆了多久,一年?两年?总而言之我受够了!我心爱的胡须都快要枯萎了”
布莱恩一边往外跑一边嘟囔道:“那群该死的人类——我的朋友,我不是说你——他们趁我在树下睡觉的时候把我捆住了!不然伟大的大地之民战士,怎么会被小小的山贼囚禁!”
“只要给我拿到战锤的机会,我一定会把他们砸成肉酱——战锤!该死的我心爱的战锤也被他们抢走了!”
布莱恩一把扯住了唐恩的裤腰:“我的战锤可是生命中仅次于胡须的宝贝!我的朋友!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战锤!?”
“女神保佑,一定要找回我的战锤啊!”
布莱恩放开唐恩,急的直拽头发:“要是找不到战锤,回去了那老头子一定会揍死我的——看来我只能继续在外面呆一段时间了……”
唐恩一脸呆滞的看着布莱恩,这家伙从刚开始起,这嘴就没停过,难道说这家伙还是个话痨?
“朋友,先不要着急,山贼的洞穴我们还没探索完毕呢。”
唐恩看了眼艾尔莎,艾尔莎急忙跑出去吩咐了下去,然后唐恩说道:“现在先离开这里吧,这洞穴里面的味道可不好闻。”
“那是啊,我跟你说,我刚来那会儿这里还没这么大的味儿,这味道让我整天想死……”
“你知道吗,他们把我抓住了之后,想让伟大的布莱恩帮他们锻造武器,可是区区山贼的要求,我怎么会答应呢?于是他们就把我关起来了……”
布莱恩嘴里面一直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似乎是好久没跟人唠嗑了,源源不断的声音钻入唐恩耳朵里,唐恩感觉自己开始脑瓜子疼了。
这家伙,怎么就这么能说呢?
好不容易走出了洞穴,当看到外面那耀眼的阳光时,布莱恩又发出了一声惊呼。
不是欢喜,也不是惊叹,而是惊恐。
布莱恩看着天空,一脸惊恐地抱住了唐恩的一条腿:“该死的——我感觉自己要飞起来了——我要被天空吸走了!
矮人虽然矮,但可一点都不小,布莱恩此刻看上去就像是挂在竹竿上的一只大肥猪,非常的滑稽。
不远处的几个警卫队员都憋着笑呢。
“抱歉!我的朋友!不过你得理解我!”
布莱恩闭着眼睛说道:“双脚离开大地的感觉,对一个大地之民可不算太妙!”
“那只是幻觉,我的朋友……莫非你是地底矮人?有天空恐惧症?”
“不,我是山地矮人,只不过太久没有看到天空,有点晕天症,过会儿就好……”
布莱恩喘息着,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松开了唐恩。
这时,艾尔莎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布莱恩的战锤,好像找到了。
精灵族和龙族无法统治世界的最大问题,其实就是生育力低下。
无论是精灵族还是龙族,种族数量和人类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虽然个体的实力远远超越人类,拥有超级力量的强者数量也远高于人类,但是,这个世界太大了,纵然是真的被他们占据了,他们也没有能力控制住。
生育力能和人类一拼的种族不是没有,例如说地精就是其中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那么多种族,甚至包括人类,都是神造物,只有侏儒和地精是普兰达尔的原住民。
地精这个种族和侏儒一样都是小矮子,而且也喜欢玩科研,不过这是个万年悲剧的种族。
地精和侏儒不同,地精有野心,也有实力,本来有机会统治这个世界的,结果自己玩大发了,据留存的历史记载,地精的先祖在一次实验中把自己的老家炸上了天,据说现在普兰达尔世界的大陆板块之所以是这样就是因为当初那次爆炸引起的。
这一次爆炸整整让地精的文明倒退了几千年,还牵连了老朋友侏儒,从此两个种族彻底翻脸,老死不相往来。
地精们又奋起直追,好不容易重新把科技树攀了起来,结果天性喜欢混乱的他们在第一次混沌入侵战争的时候又站错了队,老家直接被其他种族联手推平只能无奈打gg。
后来地精们过了足足六百多年灰头土脸的日子,在那段日子里,地精就是绿皮大耳怪,人人喊打的害虫,好不容易等他们忍辱负重,暗中积攒力量准备奋力一搏的时候,秩序历683年,第二次混沌入侵战争降临了。
这一次,地精没有犯傻,他们选择了跟着诸族联军一起混,决心贯彻爆炸的艺术,用实力来洗刷耻辱。
地精的计划非常的成功,在第二次混沌入侵战争中,地精成功的洗脱了自己耻辱的过去,终于再一次成为了被普兰达尔所接纳的智慧种族之一。
等世界太平了,地精老大松了口气,感觉是时候用爆炸的艺术告诉其他种族,普兰达尔谁说了算了!
结果这时候地精们才苦逼的发现,统治世界的大势却已经离他们远去。
侏儒和矮人一起钻进了安布里斯山脉埋头只顾挖坑不问世事。
精灵钻进了翡翠森林享受生活。
兽人按照大战前诸族的约定得到了半块大陆成立了自己的帝国。
龙族依旧老神在在地躲在深山老林里当隐士。
娜迦和鱼人重新钻回深海谁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似乎世界唾手可得?
你忘了人类!
那些该死的、杀千刀的人类竟然玩了一出偷天换日!
他们在谁都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在这个世界各地插满了旗帜,等其他种族都各回各家不管事儿了,人类就顺理成章的统治了这个世界!
当时的地精王看清形势之后直接吐血三升倒地而亡,这么多种族联手拼死拼活打生打死才守住了普兰达尔,结果最后却让人类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谁受得了?
自此之后,地精和人类的关系就一直很冷淡,这种冷淡的态度直到现任地精领袖里维兹·金牙的出现才有所改变。
里维兹·金牙在地精中就是一个传奇角色,他小时候父母就丧命了,他独自在荒野中生存了十年,后来又被人类捕获,成为了人类的奴隶,被卖给了一个税务官当奴隶渡过了接下来的十年生活。
在这十年里,他有幸接触到了人类的文字和书籍,当时的里维兹敏感的察觉到,他现在所接触到的东西,是可以改变他一生的东西。
于是他如饥似渴的学习着一切知识,后来在一次远行中,他的主人被仇敌干掉了,而他则侥幸捡回一命,里维兹带着主人的遗物一路上磕磕绊绊地回到了地精族群中,随后不久,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至今还是地精行为的第一准则。
金币决定一切!
只要有金币,就连神也收买给你看(卖圣水的神殿莫名躺枪)!
于是,后来里维兹就亲自证明了这条理论的正确性,他用人类主人最后遗留下来的一百多枚金币起家,去售卖地精制造出来的物美价廉的小炸弹,大炸弹,还有超级炸弹。
经过逐渐发展,他成为了一个超级巨头,军火贩子里维兹的大名甚至在人类的国度都声名远扬。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成为了地精的首领,他的话也成为了地精的准则——力量早晚会用尽,金币却是永远花不完的!
时至今日,地精们已经从一个人见人打的大耳怪,一晃变成了普兰达尔最大连锁银行——星钻银行的老板,谁见了都得客客气气的。
什么?你说银行的信誉度?为什么没人去打劫这个银行?
亲,你别开玩笑了……
因为银行的另外一半股份,属于龙族。
有龙族做担保,银行的安全和信誉度还用担心吗?
他们这生意自然是越做越大。
和龙族合伙开银行,把生意做到这种地步,暂时普兰达尔还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其实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要表达的还是一个意思,人类之所以统治这个世界,不是没有竞争者,而是这竞争者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
现在这竞争者发现没法和人类刚正面后,开始玩更高级的货币战争了,而人类呢?
还在你打我我打你打的脑浆子都崩出来了……
若是继续这么下去,恐怕过不了多久,这普兰达尔恐怕还真就变成地精说的算了……
看到了布莱恩这个异族之后,唐恩的脑海中一时之间浮想联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笑了笑道:“大地永远在我们脚下,我的朋友,愿你的胡须像生命树一样永远繁茂。”
布莱恩登时就蹦了起来,眉开眼笑道:“以我胡须的名义发誓,能说出这句话的没有坏人!女神保佑大地之民,人类,我确定你跟他们不是一伙儿的了!”
所谓大地之民就是指的矮人自己,由于这个种族天生较矮,所以人类就起了个矮人的名字,不过现在他们也能接受矮人这个称呼,有些人也习惯这么自称,只是在祈祷或者比较郑重的场合还会换回去。
另外说一句,在地精面前若是提起大耳怪了,那无异于指着一个人的鼻子说xxx你妈炸了,嘲讽能力max。
“那现在你可以出来了吗?”
唐恩看了眼敞开的牢门,这家伙是有多谨慎啊?
“当然!当然我的朋友!你都不知道我在这哥该死的地方呆了多久,一年?两年?总而言之我受够了!我心爱的胡须都快要枯萎了”
布莱恩一边往外跑一边嘟囔道:“那群该死的人类——我的朋友,我不是说你——他们趁我在树下睡觉的时候把我捆住了!不然伟大的大地之民战士,怎么会被小小的山贼囚禁!”
“只要给我拿到战锤的机会,我一定会把他们砸成肉酱——战锤!该死的我心爱的战锤也被他们抢走了!”
布莱恩一把扯住了唐恩的裤腰:“我的战锤可是生命中仅次于胡须的宝贝!我的朋友!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战锤!?”
“女神保佑,一定要找回我的战锤啊!”
布莱恩放开唐恩,急的直拽头发:“要是找不到战锤,回去了那老头子一定会揍死我的——看来我只能继续在外面呆一段时间了……”
唐恩一脸呆滞的看着布莱恩,这家伙从刚开始起,这嘴就没停过,难道说这家伙还是个话痨?
“朋友,先不要着急,山贼的洞穴我们还没探索完毕呢。”
唐恩看了眼艾尔莎,艾尔莎急忙跑出去吩咐了下去,然后唐恩说道:“现在先离开这里吧,这洞穴里面的味道可不好闻。”
“那是啊,我跟你说,我刚来那会儿这里还没这么大的味儿,这味道让我整天想死……”
“你知道吗,他们把我抓住了之后,想让伟大的布莱恩帮他们锻造武器,可是区区山贼的要求,我怎么会答应呢?于是他们就把我关起来了……”
布莱恩嘴里面一直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似乎是好久没跟人唠嗑了,源源不断的声音钻入唐恩耳朵里,唐恩感觉自己开始脑瓜子疼了。
这家伙,怎么就这么能说呢?
好不容易走出了洞穴,当看到外面那耀眼的阳光时,布莱恩又发出了一声惊呼。
不是欢喜,也不是惊叹,而是惊恐。
布莱恩看着天空,一脸惊恐地抱住了唐恩的一条腿:“该死的——我感觉自己要飞起来了——我要被天空吸走了!
矮人虽然矮,但可一点都不小,布莱恩此刻看上去就像是挂在竹竿上的一只大肥猪,非常的滑稽。
不远处的几个警卫队员都憋着笑呢。
“抱歉!我的朋友!不过你得理解我!”
布莱恩闭着眼睛说道:“双脚离开大地的感觉,对一个大地之民可不算太妙!”
“那只是幻觉,我的朋友……莫非你是地底矮人?有天空恐惧症?”
“不,我是山地矮人,只不过太久没有看到天空,有点晕天症,过会儿就好……”
布莱恩喘息着,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松开了唐恩。
这时,艾尔莎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布莱恩的战锤,好像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