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铁口直断李狗蛋(四)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不知道写什么, 反正看到你就懂了~~ 死的人是个江湖人,谭昭好不容易挤进去,一眼便瞧见了地上染血的大刀。
也是混过三年江湖的人,谭昭一眼便认出这把刀是当初那位西域刀客的。他心里一突, 迅速望向尸体的脸。
死的人是那个西域刀客。
李寻欢被人质问, 他左手还沾着血, 顺着袖口滴落在地上, 与地上粘稠的血液积聚在一块儿, 他抿着嘴唇,神色缄默却并未开口反驳。
一会儿的功夫, 大理寺便来人了, 因是牵扯到新科探花又是李家人, 所以来的还是大理寺少卿左明。左明长得身材高大,据说武功放在江湖上都属一流, 他见现场繁杂便直接唤手下清场,谭昭就这么被清出去了。
到底事关朋友,谭昭临走前多了个心眼,花了一小时让系统把现场陈设都录了下来。
就怕这大理寺将之定性为江湖械斗,一个朝廷命官搅和进江湖里, 如果是一般时候没什么,可死人的话……这就很难办了。
谭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知坐了多长时间,一个大理寺官差来请他, 他跟着去, 进门就看到了左明, 随即拱手道:“下官拜见左少卿。”
左明自然不是因为怀疑谭昭才传唤的,而是因为:“谭大人,本官听闻你与李寻欢交好,可是真?”
他说话不怒自威,显然这是一位深谙邢狱之道的官老爷。
谭昭不卑不亢地开口:“是,下官是李编修是好友。”
“那你可知你的好友李编修近日里有什么异常?特别是你俩经常一同进出藏书楼,他可有什么异动?”
……昨天发现了一本武功秘笈算不算?谭昭摇了摇头:“不曾。”
“当真?”
谭昭适时地表现下书生意气:“左少卿,下官虽份列末等,却并非你牢狱里的犯人。再说李编修为人正直,绝不会做出杀人越货之事。”
左明没想到这传闻中才学普通的状元郎竟是这般模样,他在此之前已经传唤了不少人,各个说的义愤填膺不包庇同僚,唯有这人眼神清明说相信自己的朋友,倒是个人才。
总比些蝇营狗苟的小人来得好。
“那你觉得是谁杀的人?”
这是问他?谭昭错愕地抬头,他所知道的消息太少,最后诚实地摇了摇头:“下官不知。”
然后说完就被请出来了,这位大理寺少卿办事挺雷厉风行、铁面无私的,谭昭想了想,最好还是去见李寻欢一面。
这一面,便是等了两日。
第三日的中午,谭昭拎着临江仙的醉红酿去见李寻欢。
阴暗的牢房里气味迷人,一路走过这犯人脸上都神情木讷,拐了两个弯才看到李寻欢的牢房,这狱卒便道:“谭大人,您快些说话,小的就先退下了。”
李寻欢毕竟是李家人,这会儿也没受多少苛待,虽然一身囚服,看着倒是挺精神,见到他也有些高兴:“谭兄,你怎么来了?”
谭昭就将水酒递过去,看着他接过才说话:“我要再不来,你岂不是要馋死在这牢里了!”
“知我者,谭兄也。”
这到了冬日,牢里是真的冷,谭昭身体不好裹着大袄没接话,一起上班摸鱼的小伙伴惹上了人命官司,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李兄,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李寻欢喝酒的手一顿,心里晕起一股暖流,人生得一挚友,已是足矣。
“没事,我没杀人,别人也冤枉不到我身上。”只是这一遭下来,他怕是不好再在朝为官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谭昭才悄声直说:“是不是与那本秘笈有关?”
李寻欢微微惊愕,但还是微微点了点头,他知道谭昭聪明,否认并没有太多的用处:“这本是江湖事,不瞒你说,那本刀剑秘笈名唤无敌宝鉴,它如其名乃是当世绝世武功秘笈,当年快活王正是得了此才成为了天下第一高手,据说当年此宝鉴在衡山出世,江湖豪侠无不赶往衡山,衡山之路的路旁随处可见江湖人的尸首。”
要不要这么夸张?!
“最后自然是快活王得了秘笈称霸当时的武林,他死后秘笈下落不明,有人说是他坐下酒使贪墨了,也有人说随着快活林一起烟消云散,甚至还有人说是沈浪沈大侠得了秘笈这才出海。”说起这个,李寻欢脸上显然有欣羡:“那日我见到秘笈便觉不对,吃面的时候那俩江湖人,谭兄你还记得吗?”
谭昭点头,他自然记得。
“我与你分开后就回家换了身衣服,入了夜就等在翰林院门口,等到半夜就听到有脚步声传来。我以为是那哥俩,却没想到……”
这表情怎么听着有些难以启齿:“没想到怎样?”
“没想到是个娇俏的女郎,出现在那是我自然觉得不妥,可这女郎身形壮硕,我刚要躲便听到掌风袭来,那人武功端的是高,我自问武功不低却在他手下走不过几招,情急之下我欲遁走,却未料中了迷药。”
“等我再醒过来时,是被柳编修的尖叫声吵醒的,我躺在血泊里,左手还受了伤。”李寻欢抬起自己的左手,左手的小胳膊上果然有一道血疤。
……真是有够离奇的。
“告诉你是怕你瞎掺和,此事事关江湖,那死者更是西域人,我最多丢官,不会有性命之忧的。”
谭昭从大理寺的监狱里出来,便觉得有些奇怪,他让系统将拍摄的凶案现场全景图放出来,他一边走一边看,书丛杂乱,还有些血迹飞溅到古书上,这誊抄修书又造成了……对!誊抄!他记得案几上曾经有他誊抄的笔记,那是他抄录的历年来的祭奠辞藻。
“小郎君,在想什么呢?”
谭昭猛地一激灵,正对上一双欲语还休的水眸。
李寻欢听到这个也很无奈,他幼年体弱便自小学武,后来憧憬江湖生活便化名去江湖上“游学”,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同样也……:“那刀客是西域来的,说是要挑战关内的高手,当时我多喝了两杯便与他战在一处,谁知道……他不敌我,后来又在江湖上听说我飞刀如何如何,便总想逼我出飞刀与他一较高下。”
谭昭听到西域两字就胃疼,自然不想多提:“李兄厉害。”
竟是这个反应……李寻欢眨了眨眼睛,笑起来格外得风流倜傥:“谭兄当真妙人,来,喝酒!”
然后还没等谭昭把茶杯端起来,这人自己就一饮而尽了。得,又是一个酒鬼,为什么他每次都会遇上酒鬼朋友。
“在下今年二十有四,谭兄你呢?”
谭昭就说比你大两岁叫声兄长听听,李寻欢倒是不在乎这个,酒杯一端叫得格外痛快,听得谭昭腮帮子疼。
愚兄贤弟的,两个光棍喝了小一个时辰,某位探花郎看着风流潇洒,却是个顶顶的纯情boy,说是老家有表妹等待要回老家成亲。
谭昭:……很好,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谭兄,届时你可一定要来啊!”
“一定一定。”
两人便各自分开,酒钱自然是李寻欢付的,谭昭这个状元郎两袖空空,虽说考取功名后有些进项,但居住京城加上各方打点,现在每天吃上白米饭都是阿弥陀佛。
除非是京城本地或者世家子弟,新晋的翰林都居住在翰林府邸,京城地界东为贵,西为贱,越靠皇宫越尊贵,翰林府邸位于东区的边缘,过两条街就是西区,谭昭从繁华的大街走过去花了不到半个时辰。
至于为什么是走?他没钱。
刚一进门,谭昭就被谭大娘拉着喝药,苦涩的汤药冲鼻,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娘,以后别给我买药了!”
这就是小病都要磨成大病了,虽然他这身体……估计是好不了了。前些日子他来的时候,原身就已经服毒自尽,当时恰逢剧毒发作,虽然他已经及时止损看着跟没事人似的,但伤害不可逆转,除非找到传说中的灵药,否则这具身体活不过五年。
系统:五年还不够你作吗!上个世界那个好的条件,你也不过撑了三年!
……
系统:你看看你,一个世界下来才攒了一年半的时间,就这还要拿出一半来还贷,你看到这个数字,良心就不会痛吗?
……
自家系统好像不知不觉坏掉了,狗宿主自觉理亏,终于秉着呼吸大口干掉了苦汤药,卧槽真的太苦了:“娘,这什么熬出来的,怎么这么苦?”
谭大娘没什么见识,对儿子确实顶顶的好,这辈子的心血都交托在这儿子身上了,看着儿子乖乖喝药,脸上荡起一脸的褶子:“好东西好东西,我的儿你别去听外面的风言风语,那些人跟些老娘们似的嚼舌根,以后定是没有出息的!”
不知道写什么, 反正看到你就懂了~~ 死的人是个江湖人,谭昭好不容易挤进去,一眼便瞧见了地上染血的大刀。
也是混过三年江湖的人,谭昭一眼便认出这把刀是当初那位西域刀客的。他心里一突, 迅速望向尸体的脸。
死的人是那个西域刀客。
李寻欢被人质问, 他左手还沾着血, 顺着袖口滴落在地上, 与地上粘稠的血液积聚在一块儿, 他抿着嘴唇,神色缄默却并未开口反驳。
一会儿的功夫, 大理寺便来人了, 因是牵扯到新科探花又是李家人, 所以来的还是大理寺少卿左明。左明长得身材高大,据说武功放在江湖上都属一流, 他见现场繁杂便直接唤手下清场,谭昭就这么被清出去了。
到底事关朋友,谭昭临走前多了个心眼,花了一小时让系统把现场陈设都录了下来。
就怕这大理寺将之定性为江湖械斗,一个朝廷命官搅和进江湖里, 如果是一般时候没什么,可死人的话……这就很难办了。
谭昭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知坐了多长时间,一个大理寺官差来请他, 他跟着去, 进门就看到了左明, 随即拱手道:“下官拜见左少卿。”
左明自然不是因为怀疑谭昭才传唤的,而是因为:“谭大人,本官听闻你与李寻欢交好,可是真?”
他说话不怒自威,显然这是一位深谙邢狱之道的官老爷。
谭昭不卑不亢地开口:“是,下官是李编修是好友。”
“那你可知你的好友李编修近日里有什么异常?特别是你俩经常一同进出藏书楼,他可有什么异动?”
……昨天发现了一本武功秘笈算不算?谭昭摇了摇头:“不曾。”
“当真?”
谭昭适时地表现下书生意气:“左少卿,下官虽份列末等,却并非你牢狱里的犯人。再说李编修为人正直,绝不会做出杀人越货之事。”
左明没想到这传闻中才学普通的状元郎竟是这般模样,他在此之前已经传唤了不少人,各个说的义愤填膺不包庇同僚,唯有这人眼神清明说相信自己的朋友,倒是个人才。
总比些蝇营狗苟的小人来得好。
“那你觉得是谁杀的人?”
这是问他?谭昭错愕地抬头,他所知道的消息太少,最后诚实地摇了摇头:“下官不知。”
然后说完就被请出来了,这位大理寺少卿办事挺雷厉风行、铁面无私的,谭昭想了想,最好还是去见李寻欢一面。
这一面,便是等了两日。
第三日的中午,谭昭拎着临江仙的醉红酿去见李寻欢。
阴暗的牢房里气味迷人,一路走过这犯人脸上都神情木讷,拐了两个弯才看到李寻欢的牢房,这狱卒便道:“谭大人,您快些说话,小的就先退下了。”
李寻欢毕竟是李家人,这会儿也没受多少苛待,虽然一身囚服,看着倒是挺精神,见到他也有些高兴:“谭兄,你怎么来了?”
谭昭就将水酒递过去,看着他接过才说话:“我要再不来,你岂不是要馋死在这牢里了!”
“知我者,谭兄也。”
这到了冬日,牢里是真的冷,谭昭身体不好裹着大袄没接话,一起上班摸鱼的小伙伴惹上了人命官司,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李兄,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李寻欢喝酒的手一顿,心里晕起一股暖流,人生得一挚友,已是足矣。
“没事,我没杀人,别人也冤枉不到我身上。”只是这一遭下来,他怕是不好再在朝为官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谭昭才悄声直说:“是不是与那本秘笈有关?”
李寻欢微微惊愕,但还是微微点了点头,他知道谭昭聪明,否认并没有太多的用处:“这本是江湖事,不瞒你说,那本刀剑秘笈名唤无敌宝鉴,它如其名乃是当世绝世武功秘笈,当年快活王正是得了此才成为了天下第一高手,据说当年此宝鉴在衡山出世,江湖豪侠无不赶往衡山,衡山之路的路旁随处可见江湖人的尸首。”
要不要这么夸张?!
“最后自然是快活王得了秘笈称霸当时的武林,他死后秘笈下落不明,有人说是他坐下酒使贪墨了,也有人说随着快活林一起烟消云散,甚至还有人说是沈浪沈大侠得了秘笈这才出海。”说起这个,李寻欢脸上显然有欣羡:“那日我见到秘笈便觉不对,吃面的时候那俩江湖人,谭兄你还记得吗?”
谭昭点头,他自然记得。
“我与你分开后就回家换了身衣服,入了夜就等在翰林院门口,等到半夜就听到有脚步声传来。我以为是那哥俩,却没想到……”
这表情怎么听着有些难以启齿:“没想到怎样?”
“没想到是个娇俏的女郎,出现在那是我自然觉得不妥,可这女郎身形壮硕,我刚要躲便听到掌风袭来,那人武功端的是高,我自问武功不低却在他手下走不过几招,情急之下我欲遁走,却未料中了迷药。”
“等我再醒过来时,是被柳编修的尖叫声吵醒的,我躺在血泊里,左手还受了伤。”李寻欢抬起自己的左手,左手的小胳膊上果然有一道血疤。
……真是有够离奇的。
“告诉你是怕你瞎掺和,此事事关江湖,那死者更是西域人,我最多丢官,不会有性命之忧的。”
谭昭从大理寺的监狱里出来,便觉得有些奇怪,他让系统将拍摄的凶案现场全景图放出来,他一边走一边看,书丛杂乱,还有些血迹飞溅到古书上,这誊抄修书又造成了……对!誊抄!他记得案几上曾经有他誊抄的笔记,那是他抄录的历年来的祭奠辞藻。
“小郎君,在想什么呢?”
谭昭猛地一激灵,正对上一双欲语还休的水眸。
李寻欢听到这个也很无奈,他幼年体弱便自小学武,后来憧憬江湖生活便化名去江湖上“游学”,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同样也……:“那刀客是西域来的,说是要挑战关内的高手,当时我多喝了两杯便与他战在一处,谁知道……他不敌我,后来又在江湖上听说我飞刀如何如何,便总想逼我出飞刀与他一较高下。”
谭昭听到西域两字就胃疼,自然不想多提:“李兄厉害。”
竟是这个反应……李寻欢眨了眨眼睛,笑起来格外得风流倜傥:“谭兄当真妙人,来,喝酒!”
然后还没等谭昭把茶杯端起来,这人自己就一饮而尽了。得,又是一个酒鬼,为什么他每次都会遇上酒鬼朋友。
“在下今年二十有四,谭兄你呢?”
谭昭就说比你大两岁叫声兄长听听,李寻欢倒是不在乎这个,酒杯一端叫得格外痛快,听得谭昭腮帮子疼。
愚兄贤弟的,两个光棍喝了小一个时辰,某位探花郎看着风流潇洒,却是个顶顶的纯情boy,说是老家有表妹等待要回老家成亲。
谭昭:……很好,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谭兄,届时你可一定要来啊!”
“一定一定。”
两人便各自分开,酒钱自然是李寻欢付的,谭昭这个状元郎两袖空空,虽说考取功名后有些进项,但居住京城加上各方打点,现在每天吃上白米饭都是阿弥陀佛。
除非是京城本地或者世家子弟,新晋的翰林都居住在翰林府邸,京城地界东为贵,西为贱,越靠皇宫越尊贵,翰林府邸位于东区的边缘,过两条街就是西区,谭昭从繁华的大街走过去花了不到半个时辰。
至于为什么是走?他没钱。
刚一进门,谭昭就被谭大娘拉着喝药,苦涩的汤药冲鼻,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娘,以后别给我买药了!”
这就是小病都要磨成大病了,虽然他这身体……估计是好不了了。前些日子他来的时候,原身就已经服毒自尽,当时恰逢剧毒发作,虽然他已经及时止损看着跟没事人似的,但伤害不可逆转,除非找到传说中的灵药,否则这具身体活不过五年。
系统:五年还不够你作吗!上个世界那个好的条件,你也不过撑了三年!
……
系统:你看看你,一个世界下来才攒了一年半的时间,就这还要拿出一半来还贷,你看到这个数字,良心就不会痛吗?
……
自家系统好像不知不觉坏掉了,狗宿主自觉理亏,终于秉着呼吸大口干掉了苦汤药,卧槽真的太苦了:“娘,这什么熬出来的,怎么这么苦?”
谭大娘没什么见识,对儿子确实顶顶的好,这辈子的心血都交托在这儿子身上了,看着儿子乖乖喝药,脸上荡起一脸的褶子:“好东西好东西,我的儿你别去听外面的风言风语,那些人跟些老娘们似的嚼舌根,以后定是没有出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