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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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楚不紧不慢地走着, 后面的人也缓缓跟着, 他们心想, 绝不会被叶楚姑娘发现的。
这时, 叶楚走进了百货大楼。这里人很多,姑娘太太们都在采购商品。
刚开始叶楚的脚步还是缓慢的, 她有时会进店里, 看看衣服, 还和店员交流了几句,认真的样子倒是做了十成。
后面跟踪的人想, 看来叶楚姑娘确实是在逛街,但是,他们训练有素,这些人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这边人群拥挤,他们也不敢靠前,叶楚明白,正是逃脱的好时机。
到了一个拐角处, 叶楚突然加快了脚步, 移动速度比刚才快了两三倍。她穿梭在人群中,却依然神态自然,不显慌张之色。
后面的人连忙加快脚步跟上, 可是叶楚的速度极快, 百货大楼里的人又很多, 当他们追过去时, 那里早已没了叶楚的身影。
他们不死心, 又到处寻找,几乎每个店、每条路都看过了,依然找不到叶楚的身影,不知道她到底哪里去了。
他们分明训练有素,从前接到的任务几乎没有失败过,可这一次,却偏偏被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女彻底甩开了。
放眼望去,百货大楼里只有一张张陌生的脸。他们面面相觑,心里十分懊恼。他们不晓得要怎么同三少讲,竟然连一个女孩子都能跟丢。
“叶楚姑娘学过反追踪吗?怎么这样厉害,还能甩掉我们?”
“把叶楚姑娘跟丢了,这可怎么和三少交代?”
“……”
叶楚对这里很熟悉,她左绕右拐,轻轻松松地就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彻底摆脱了后面那群人。
叶楚心想,她这些逃脱的法子可都是上辈子从陆淮那学来的。那几人交不了差,同她没有关系。
若是他们要怪,就去怪他们的少帅吧。
叶楚的心情好了起来,她来到叶家车前。她打开车门,坐上车:“李叔,开车吧。”
叶家的车平稳地行驶着,叶楚的视线落在车窗外,看着窗外的风景。汽车穿过上海滩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声音喧闹。
有个素衣女子在马路上缓步走着,身影眼熟得很。叶楚扫了过去,只见她的神色焦急,不知要去做什么。
叶楚很快便辨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她眼眸微紧,这个人是丁月璇。
丁月璇和叶楚一样,都是《红粉佳人》里的女配,她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叶嘉柔的女主光环。
丁月璇家境贫寒,但她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成为歌星。丁月璇的声音条件很好,但是她来到上海滩后处处碰壁,事业一直不顺。
后来丁月璇更是爱上了书里的男主莫清寒,可是无脑偏爱叶嘉柔的作者,怎么可能让莫清寒喜欢上丁月璇。
莫清寒的眼里只有叶嘉柔,其他女人他都看不上。虽然莫清寒不爱丁月璇,但是叶嘉柔处处刁难丁月璇。
丁月璇注定是一个炮灰,她的事业和爱情都没有好结果,最后更因为叶嘉柔的嫉妒,丁月璇受了很多折磨,最后结局很惨。
虽然叶楚上辈子与丁月璇并无交集,但是叶楚知道,丁月璇是个好人,她很同情丁月璇。
叶楚和丁月璇都是《红粉佳人》中的女配,丁月璇的经历让叶楚感同身受。凭什么女配就要委曲求全,凄凄惨惨地度过一生?
凭什么叶嘉柔就可以逍遥地过一辈子,所有人都是她的垫脚石?
叶楚要证明,女配也可以逆袭,只要努力,同样可以碾压女主。
这一世,叶楚要一步步拆掉叶嘉柔的女主光环,彻底斩断叶嘉柔的所有助力,叶嘉柔欠她的,她全部都要讨回来。
叶楚开口:“李叔,在这里停车。”
闻言,李叔停了车。他虽不知道叶二小姐为何在这里下车,但是他知道叶二小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
李叔下车,为叶楚打开车门。
叶楚说:“李叔,我有点事,先不回去了,你路上小心。”李叔低头应了声是,便开车离开了。
叶楚下了车,站在一旁,她假装在做事,其实在用余光看丁月璇。
丁月璇衣着朴素,穿着一身半旧的衣服,衣服已经被洗得发白。她的头上、身上没有任何装饰,一看就知道不是富贵人家出身的。
这条路上有很多富家太太们在逛街,她们看到丁月璇的穿着,还有她略微局促的神态,脸上都露出了鄙夷之色。
丁月璇意识到她们的目光,觉得有些难堪,她低着头快速走了过去。
虽然丁月璇穿得素净,但是她的面容秀丽,即使没有任何装扮,也能看出是个美人。
尽管上辈子叶楚见到丁月璇的时候,她都是细心打扮过的,还化了妆。但这副模样,叶楚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丁月璇低着头走路,心里正在想着事。她来上海滩已经快大半个月了,每日都会去歌舞厅,希望能找份唱歌的工作。
她从小唱歌就好,唱起歌来十分动听。她希望以后成为歌星,让更多的人听到她的歌声。
做明星不易,丁月璇毫无背景,她就决定从歌舞厅唱歌开始,同时锻炼自己的胆量和阅历。
可现实往往非常残酷,她去过很多家歌舞厅,每个人一听到她的歌声,都会夸赞。
但是没多久,舞厅的老板都会暗示,如果她想继续唱下去,她必须付出点什么。
丁月璇不傻,她知道那些人要什么。她确实需要一个唱歌的机会,但是她不希望这个机会是她出卖肉体得到的。
丁月璇拒绝了他们,同时,她也失去了站上舞台的机会。之后,她更是处处碰壁,无论哪个歌舞厅都是如此,丁月璇绝望了。
丁月璇心神不宁,并没有注意到叶楚,叶楚在她身后缓缓跟了上去。
叶楚看见丁月璇紧皱着眉头,脸上满是愁苦之色,脚步也有些凌乱,一看就知道她在烦恼一些事。
虽然叶楚有心帮她,但她与丁月璇并不认识,就这么上去太过突兀。
毕竟,叶楚对丁月璇来讲是陌生人,没有人会接受突如其来的好意。
叶楚心下已经有了思量,她想要先跟着丁月璇,看看她要去哪里再做决定。
丁月璇还在沉思,前几日她去一家歌舞厅时,也遇到了同样的状况,正当她要离开时,舞厅里的一个歌女拉住了她。
这个歌女和她都在这里唱歌,她和歌女的关系不错。
歌女说:“月璇,有一个歌舞厅你可以去试试。”
眼看还有出路,丁月璇连忙问:“是哪里?”
歌女:“仙乐宫歌舞厅啊。”
丁月璇有些迟疑,她还没想过去这么大的歌舞厅唱歌,毕竟这些小歌舞厅都不收她了,更别提这么有名的地方。
歌女开口:“仙乐宫歌舞厅只收那些唱歌极好的人,月璇你唱得这么好,一定要去试试。”
丁月璇有些心动,歌女见状,继续说:“我倒是想去,可是仙乐宫才看不上我,不过月璇你去,仙乐宫一定会收的。”
丁月璇发愁起来:“可是,这么大的歌舞厅,规矩是不是很多?”会不会也有很多居心不良的人。
歌女心中冷笑,嘴上却说着:“仙乐宫是乔六爷的,全上海滩都知道乔六爷是个风光霁月的人。”
“他待人和善,做事最优雅不过了。”
丁月璇惊喜:“真的吗?乔六爷人这么好?”
歌女说:“你信我的准没错,月璇你长得漂亮,唱歌又好,乔六爷一定会待你好的。”
歌女酸溜溜地夸着丁月璇,心里却嫉妒极了。
歌女:“对了,过两天乔六爷好像会去东码头,你可以去那边见他一面。”
丁月璇对歌女满心感激,离开时还在不停道谢,但是,她并没有看见,她离开时,歌女眼中恶毒的目光。
“丁月璇,谁叫你老是盖过我的风头?有你在,别人永远不会注意我。”
“呵呵,对你来说,仙乐宫确实是个好去处,你会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惹上乔六爷。”
乔六爷确实长得好看,但一想起他的做事手段,歌女就打了个寒颤,不敢再去想。
丁月璇想了很久,今天下定了决心,要去东码头找乔六爷。
这时候天气阴沉沉的,天空仿佛蒙着一层灰蒙蒙的布,让人心情烦闷。
丁月璇来到了东码头,四处环顾,一眼就看见了有个身形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像是在等船。
那男子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那双眸子却如墨一般黑,幽深地望不见底。相貌俊雅,周身散发着清贵的气息。
他看向人的时候,脸上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让人不得不赞一声,好一个谦谦君子。
可那双眼睛却冰冷至极,他目光所及之处,就像扫过了一片死物。即便看见人,他眼底也不起波澜。
因为他的眼中只分两种人,可以杀的人和不能杀的人。
自然,对他而言,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能随意杀害。除了陆三少和那几位爷,他觉得这上海滩的人都是死人罢了。
而这个优雅的男人正是仙乐宫的老板。
乔六爷。
叶楚不紧不慢地走着, 后面的人也缓缓跟着, 他们心想, 绝不会被叶楚姑娘发现的。
这时, 叶楚走进了百货大楼。这里人很多,姑娘太太们都在采购商品。
刚开始叶楚的脚步还是缓慢的, 她有时会进店里, 看看衣服, 还和店员交流了几句,认真的样子倒是做了十成。
后面跟踪的人想, 看来叶楚姑娘确实是在逛街,但是,他们训练有素,这些人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这边人群拥挤,他们也不敢靠前,叶楚明白,正是逃脱的好时机。
到了一个拐角处, 叶楚突然加快了脚步, 移动速度比刚才快了两三倍。她穿梭在人群中,却依然神态自然,不显慌张之色。
后面的人连忙加快脚步跟上, 可是叶楚的速度极快, 百货大楼里的人又很多, 当他们追过去时, 那里早已没了叶楚的身影。
他们不死心, 又到处寻找,几乎每个店、每条路都看过了,依然找不到叶楚的身影,不知道她到底哪里去了。
他们分明训练有素,从前接到的任务几乎没有失败过,可这一次,却偏偏被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女彻底甩开了。
放眼望去,百货大楼里只有一张张陌生的脸。他们面面相觑,心里十分懊恼。他们不晓得要怎么同三少讲,竟然连一个女孩子都能跟丢。
“叶楚姑娘学过反追踪吗?怎么这样厉害,还能甩掉我们?”
“把叶楚姑娘跟丢了,这可怎么和三少交代?”
“……”
叶楚对这里很熟悉,她左绕右拐,轻轻松松地就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彻底摆脱了后面那群人。
叶楚心想,她这些逃脱的法子可都是上辈子从陆淮那学来的。那几人交不了差,同她没有关系。
若是他们要怪,就去怪他们的少帅吧。
叶楚的心情好了起来,她来到叶家车前。她打开车门,坐上车:“李叔,开车吧。”
叶家的车平稳地行驶着,叶楚的视线落在车窗外,看着窗外的风景。汽车穿过上海滩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声音喧闹。
有个素衣女子在马路上缓步走着,身影眼熟得很。叶楚扫了过去,只见她的神色焦急,不知要去做什么。
叶楚很快便辨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她眼眸微紧,这个人是丁月璇。
丁月璇和叶楚一样,都是《红粉佳人》里的女配,她们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叶嘉柔的女主光环。
丁月璇家境贫寒,但她一直有个梦想,那就是成为歌星。丁月璇的声音条件很好,但是她来到上海滩后处处碰壁,事业一直不顺。
后来丁月璇更是爱上了书里的男主莫清寒,可是无脑偏爱叶嘉柔的作者,怎么可能让莫清寒喜欢上丁月璇。
莫清寒的眼里只有叶嘉柔,其他女人他都看不上。虽然莫清寒不爱丁月璇,但是叶嘉柔处处刁难丁月璇。
丁月璇注定是一个炮灰,她的事业和爱情都没有好结果,最后更因为叶嘉柔的嫉妒,丁月璇受了很多折磨,最后结局很惨。
虽然叶楚上辈子与丁月璇并无交集,但是叶楚知道,丁月璇是个好人,她很同情丁月璇。
叶楚和丁月璇都是《红粉佳人》中的女配,丁月璇的经历让叶楚感同身受。凭什么女配就要委曲求全,凄凄惨惨地度过一生?
凭什么叶嘉柔就可以逍遥地过一辈子,所有人都是她的垫脚石?
叶楚要证明,女配也可以逆袭,只要努力,同样可以碾压女主。
这一世,叶楚要一步步拆掉叶嘉柔的女主光环,彻底斩断叶嘉柔的所有助力,叶嘉柔欠她的,她全部都要讨回来。
叶楚开口:“李叔,在这里停车。”
闻言,李叔停了车。他虽不知道叶二小姐为何在这里下车,但是他知道叶二小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
李叔下车,为叶楚打开车门。
叶楚说:“李叔,我有点事,先不回去了,你路上小心。”李叔低头应了声是,便开车离开了。
叶楚下了车,站在一旁,她假装在做事,其实在用余光看丁月璇。
丁月璇衣着朴素,穿着一身半旧的衣服,衣服已经被洗得发白。她的头上、身上没有任何装饰,一看就知道不是富贵人家出身的。
这条路上有很多富家太太们在逛街,她们看到丁月璇的穿着,还有她略微局促的神态,脸上都露出了鄙夷之色。
丁月璇意识到她们的目光,觉得有些难堪,她低着头快速走了过去。
虽然丁月璇穿得素净,但是她的面容秀丽,即使没有任何装扮,也能看出是个美人。
尽管上辈子叶楚见到丁月璇的时候,她都是细心打扮过的,还化了妆。但这副模样,叶楚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丁月璇低着头走路,心里正在想着事。她来上海滩已经快大半个月了,每日都会去歌舞厅,希望能找份唱歌的工作。
她从小唱歌就好,唱起歌来十分动听。她希望以后成为歌星,让更多的人听到她的歌声。
做明星不易,丁月璇毫无背景,她就决定从歌舞厅唱歌开始,同时锻炼自己的胆量和阅历。
可现实往往非常残酷,她去过很多家歌舞厅,每个人一听到她的歌声,都会夸赞。
但是没多久,舞厅的老板都会暗示,如果她想继续唱下去,她必须付出点什么。
丁月璇不傻,她知道那些人要什么。她确实需要一个唱歌的机会,但是她不希望这个机会是她出卖肉体得到的。
丁月璇拒绝了他们,同时,她也失去了站上舞台的机会。之后,她更是处处碰壁,无论哪个歌舞厅都是如此,丁月璇绝望了。
丁月璇心神不宁,并没有注意到叶楚,叶楚在她身后缓缓跟了上去。
叶楚看见丁月璇紧皱着眉头,脸上满是愁苦之色,脚步也有些凌乱,一看就知道她在烦恼一些事。
虽然叶楚有心帮她,但她与丁月璇并不认识,就这么上去太过突兀。
毕竟,叶楚对丁月璇来讲是陌生人,没有人会接受突如其来的好意。
叶楚心下已经有了思量,她想要先跟着丁月璇,看看她要去哪里再做决定。
丁月璇还在沉思,前几日她去一家歌舞厅时,也遇到了同样的状况,正当她要离开时,舞厅里的一个歌女拉住了她。
这个歌女和她都在这里唱歌,她和歌女的关系不错。
歌女说:“月璇,有一个歌舞厅你可以去试试。”
眼看还有出路,丁月璇连忙问:“是哪里?”
歌女:“仙乐宫歌舞厅啊。”
丁月璇有些迟疑,她还没想过去这么大的歌舞厅唱歌,毕竟这些小歌舞厅都不收她了,更别提这么有名的地方。
歌女开口:“仙乐宫歌舞厅只收那些唱歌极好的人,月璇你唱得这么好,一定要去试试。”
丁月璇有些心动,歌女见状,继续说:“我倒是想去,可是仙乐宫才看不上我,不过月璇你去,仙乐宫一定会收的。”
丁月璇发愁起来:“可是,这么大的歌舞厅,规矩是不是很多?”会不会也有很多居心不良的人。
歌女心中冷笑,嘴上却说着:“仙乐宫是乔六爷的,全上海滩都知道乔六爷是个风光霁月的人。”
“他待人和善,做事最优雅不过了。”
丁月璇惊喜:“真的吗?乔六爷人这么好?”
歌女说:“你信我的准没错,月璇你长得漂亮,唱歌又好,乔六爷一定会待你好的。”
歌女酸溜溜地夸着丁月璇,心里却嫉妒极了。
歌女:“对了,过两天乔六爷好像会去东码头,你可以去那边见他一面。”
丁月璇对歌女满心感激,离开时还在不停道谢,但是,她并没有看见,她离开时,歌女眼中恶毒的目光。
“丁月璇,谁叫你老是盖过我的风头?有你在,别人永远不会注意我。”
“呵呵,对你来说,仙乐宫确实是个好去处,你会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惹上乔六爷。”
乔六爷确实长得好看,但一想起他的做事手段,歌女就打了个寒颤,不敢再去想。
丁月璇想了很久,今天下定了决心,要去东码头找乔六爷。
这时候天气阴沉沉的,天空仿佛蒙着一层灰蒙蒙的布,让人心情烦闷。
丁月璇来到了东码头,四处环顾,一眼就看见了有个身形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像是在等船。
那男子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那双眸子却如墨一般黑,幽深地望不见底。相貌俊雅,周身散发着清贵的气息。
他看向人的时候,脸上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让人不得不赞一声,好一个谦谦君子。
可那双眼睛却冰冷至极,他目光所及之处,就像扫过了一片死物。即便看见人,他眼底也不起波澜。
因为他的眼中只分两种人,可以杀的人和不能杀的人。
自然,对他而言,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能随意杀害。除了陆三少和那几位爷,他觉得这上海滩的人都是死人罢了。
而这个优雅的男人正是仙乐宫的老板。
乔六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