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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第一个天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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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山诸事,处理完毕。

    芊姐打算,返回南云省。

    当年,她的母亲惨死于万蛇坑,尸骨只是草草掩埋。

    如今,芊姐想要厚葬母亲,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她还准备调查一番,寻找亲生父亲的下落。

    那个负心的男人,得到了母亲的身子,却又将她遗弃,不辞而别。

    害得芊姐母女,受了几十年的苦。

    另外,芊姐离开时,带走了那只‘皮皮虾’龙宠。

    小龙宠,虽然把叶风当作主人。

    但,它和芊姐的关系,似乎更亲密。

    因为,小家伙只喜欢喝蛇羹汤。

    其他食物,根本引不起它的食欲。

    芊姐说,腾蛇谷有个万蛇坑,里面养了数万只毒蛇。

    如果,小龙宠跟她回南云省,肯定不愁吃喝。

    叶风心想。

    也许,下次见到‘皮皮虾’龙宠,它真能变成一条大龙!

    ……

    叶风独自,返回了太岳市。

    他先参加了高飞的婚礼。

    婚宴,在星辉大厦举行,最高标准,场面隆重。

    叶风给这对新人,封了六十六万元的红包。

    高飞激动得差点蹦起来,跟他干了一瓶白酒。

    入洞房时,高飞是被抬上床的。

    然后,叶风又指挥众人,实验了‘百果酒酿造机’。

    经过改良,机器大获成功。

    ‘百果酒酿造机’,能加快水果发酵的速度,进行提纯。

    只需三个月,就能产出酒水。

    按这个速度,明年春天,第一批量产的百果酒,便能推向市场。

    其实,不用等到果酒上市。萨米就跟叶风,签了两千万的订单。

    酒水,属于消耗品。

    如果,百果酒能在欧洲推广成功,每年获利数亿,绝对不是梦。

    总之,诸事顺心!

    这天,叶风开车,来到桃花坞景区。

    “仙师,你可算回来了。上次,你给我的那把‘鱼肠剑’,里面的毒素,已经清除。剑内有灵元之气,我猜,一定封了‘魔王器灵’。”

    鱼肠剑,是腾蛇谷邱长老的兵器。

    邱长老孤陋寡闻,不知道器灵之兵,他擅作主张,用毒药淬炼了鱼肠剑。

    差点毒死了,剑内的‘魔王器灵’。

    “剑锋淬毒之后,器灵还没被毒死。这家伙的命,还真硬。把剑拿来,我看看!”

    叶风来了兴趣。

    李忠捧着鱼肠剑,双手奉上。

    剑长一尺,本是浅蓝色。

    李忠用鸡血和解毒丹,将剑身浸泡了七天七夜。

    如今,剑刃恢复了原样。

    锋芒如雪,寒光刺目!

    叶风暗赞一声,握住了剑柄,向里面输入一股精纯的灵气。

    ‘嗡——’

    不多时,剑身震颤,仿佛活物。

    里面的魔王器灵,终于苏醒。

    “何人,召唤我?”

    剑内,冒出一股黑雾,雾气之中,站着个男子。

    此人,瘦高身材,浓眉细眼,倒也俊朗。

    他的上身,没穿衣服,皮肤苍白,肌肉匀称,像是个运动健将。

    李忠见了,拱手施礼。

    “哎呀,原来是天损星,张顺兄弟!”

    天损星,在梁山好汉中,排名第三十位。

    人送美名——‘浪里白条’。

    顾名思义,张顺最擅长的技艺,就是游泳。

    据说,他能赤着双足,踏浪而行。

    张顺最出名的事迹,是跟‘黑旋风’李逵打架。

    李逵虽然是步战的猛将,但在水里,他却被张顺揍得很惨,差点淹死。

    经过李忠的解释,张顺总算明白了,如今的处境。

    他是个痛快人,当即跪地,向叶风行礼。

    “叶仙师是‘白衣剑君’的兄弟,那么,您也是我的主人。多谢仙师,将我从封印中解救。否则的话,我肯定永无出头之日,只能死在兵器之内。”

    李忠一脸憨笑,向叶风介绍。

    “张顺兄弟的水性,在梁山好汉中,绝对是第一。他能潜入水底,吃生鱼生虾,七天七夜不出水面。”

    呃……

    不借助‘避水灵符’,也能潜水七天七夜!

    这家伙是两栖动物?还是长了个鱼肺啊?

    叶风心底暗笑。

    对面。

    张顺拍了拍胸脯,当即表态。

    “今后,我愿意追随仙师。若有水里的任务,交给我来处理,保证漂亮完成!”

    水里的任务?

    叶风听了,眼眸一亮。

    他记得,赵盈华说过,父亲曾在太明湖底,埋了一件法器。

    这件法器,镇压了千年大妖。

    既然,张顺擅长潜水,何不派他进入湖底,去找那件法器!

    “好的,张顺,我可以收你为仆。”

    叶风又说:“我先给你刻个鬼儡,让你拥有凡间的肉身,可以自由活动。”

    “多谢仙师成全!”张顺暗喜。

    他身为鬼物,最怕阳气,不敢白日现身。

    如果有鬼儡保护,就能和常人一样,行动自由。

    叶风从打神鞭的空间,取了一段槐木。

    他知道,张顺是天罡器灵,比李忠的实力,高了很多。

    所以,不能用柳木做鬼儡,必须选择更好的槐木。

    叶风先将火之灵气,汇于指尖。

    然后,在槐木刻下了‘鬼柳’道纹,动作飞快。

    张顺见了,赞叹不已。

    ‘单凭这个以指刻纹,叶仙师就比白衣剑君,厉害了许多。’

    鬼儡刻好,外型像个扑克牌。

    张顺的魂气,钻入其中。利用鬼儡的道纹之力,他拥有了凡体。

    这样,他就跟常人一样,能吃饭喝水,自由行动。

    叶风发现,张顺的实力,相当于易筋境巅峰。

    果然,天罡星,就是强悍!

    “张顺,先让李忠教你,一些生活的常识。过阵子,我带你去百泉,另有任务。”

    “谨遵仙师之命!”

    ……

    三天后,百泉市。

    一辆黑色的奥迪A6,平稳驶入了军区大院。

    副驾驶坐的男子,年纪三十出头,肩扛两杠二星的中校。

    这么年轻,就是中校,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年轻中校,目光好奇,偷偷观察后排的墨衫青年。

    那个青年,是叶风。

    中校心底暗想。

    ‘叶风,究竟什么身份?沈老居然动用奥迪专车,派我亲自前往太岳,把他接到百泉。他才二十多岁,但气定神闲、波澜不惊的气势,倒像个六、七十岁的将军,真是个怪人!’

    这时,中校瞥眼看到。

    叶风的手里,捏着一个木牌。

    牌面,刻了人物,像手机游戏的卡牌道具。

    没等中校看清楚,叶风的手掌一翻,木牌就消失不见。

    ‘我去,变魔术?’中校咂舌。

    叶风唇角,隐含一抹浅笑。

    那个木牌,当然是张顺的鬼儡。

    这次,叶风接到了沈老的邀请,专程赶到百泉市。

    身边,就带了张顺一人。

    奥迪A6,缓缓行驶在林荫幽道。

    道旁,一栋栋别墅耸立,都是七、八十年代的建筑,透着历史的厚重感。

    环境优雅,静谧安宁。

    别墅里住的人,起码是中将级。

    他们是华夏的元勋,地位尊崇,身份特殊。

    这里戒备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叶风发现,站岗的卫兵,魁梧如山,气劲充沛。

    许多警卫的实力,相当于内劲大成。有些人,甚至达到了内劲巅峰。

    ‘不过,他们加在一起,也打不过张顺。浪里白条,可是易筋巅峰!他对付内劲武者,如杀鸡仔!’

    叶风捏着木牌,目光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