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狗仗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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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刘诗雅从床上有所反应的时候,秦铮已经洗完澡,光着膀子来到房间里,刘诗雅抬头一看,恰巧看到秦铮正在擦拭湿漉漉的头发,上半身健壮的肌肉就那么呈现在她的眼帘。
这几日以来,秦铮始终不忘做健身运动,其次身为一名正儿八经的修真者,他体内的肌力元素要强于普通人许多倍,昔日那个秦铮面黄肌瘦,但是自从天神真元寄存于丹田里面后,体质得到了极大改善!
望着秦铮那呈现健康小麦色的强健胸肌,刘诗雅没由来闹了个大红脸。
再看之下,发现她的蕾丝网纱上衣还没有撩下去,露出粉嫩的小肚脐不说,甚至都能看见那黑色的性感罩罩。
除此之外,身体里那股奇妙的酥麻感觉,更是让她感受真切,下意识捂住酡红的脸颊,弓着身子快步跑出出租屋,至今她还住在学校寝室里,这间出租屋是专门留给秦铮疗伤用得。
“这丫头,跑那么快干嘛?我又不吃你。”
秦铮摇头苦笑,还别说刚才近距离接触刘诗雅,樱桃小嘴里发出那令人亢奋的叫声,确实有点让他心痒难耐。
不过,秦铮是个忍耐力极强的男人,目送着刘诗雅跑出房间,他躺在床上休息,知道刘诗雅回了学校。
第二天清早,秦铮准时六点钟起床。
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是天地元气最为雄浑的时刻,他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时机,这几日以来,每天准时六点钟起床锻炼身体。
一直练到七点钟,简单去路边摊吃了些早餐,坐公车前往校园。
这一世里,他不会再让任何人瞧不起,首先要将成绩提升上去。
在这个博士不如狗,大学遍地走的年代,学历并不能代表以后人生道路的高度,但是随着科技社会的不断进步,没有文化到哪里都是行不通的。
秦铮深谙这点,他早早来到校园,每经过一个地方,学生们均对他指指点点,有的幸灾乐祸,有的暗自同情,还有人揶揄鄙弃,各色人等皆有。
但大多数学生,并不待见他,因为以前的那个秦铮,是出了名的混账东西,在学校里极其不得人缘。
眼下看到秦铮抱着书本漫步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很多男学生、女学生骂骂咧咧,废物、野种这些字眼不断从嘴里冒出,以前秦铮是杭湖城有名的大少,许多学生忌惮他家族里的能量,不敢对他做什么。
而今秦家陨落,父母在国外离奇失踪,让那些原本记恨秦铮的同学们,找到了宣泄的窗口,大有一人一口唾沫喷死秦铮的节奏。
面对众多学生谩骂,秦铮并未还口,也没有对他们怎么样,深谙是以前那个秦铮欠下他们的人情,不过仅此一次,下次出现在校园里,若还有人对他恶语相向,那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
很快,秦铮在学生们的谩骂中,只身来到教室,里面没几个人,毕竟像秦铮早起的学生不多见,在大学生活里,小伙伴们通常是睡到自然醒才来教室里上课。
当阳光徐徐升高,秦铮听到教室门口传来一阵杂乱无章地脚步声。
最前方,是一位穿着讲究,面相英俊帅气的青年。
青年气质绝佳,在一众男女学生的拥趸下,来到教室门口。推开门,冷眼望向坐在最后一排的秦铮。
而这位身穿英伦风格套装,气质绝佳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家大少——林逸翰,他来找秦铮算账的。
昨晚苟强在菜市场遭遇的惨状,他已经知晓,目前苟强住在医院里,手下人通知了他。
虽然苟强仅是他身边的一条狗腿,但他不能坐视不理,倘若每个跟着他混得学生被他人打伤,而他却不管不顾的话,还谈什么服众?要知道他林逸翰不仅是学生会的主席,更是金江大学最有名的男神校草!
心里臆想着,林逸翰将目光投向他左边的一位白面青年,并对他使了个眼色。
白面青年何等的聪明,见林逸翰对他使眼色,马上冲教室最后一排的秦铮喊道:“秦铮,麻烦你出来一下!”
口吻冰冷,疑似命令。
他名叫潘博,也属于学生会内部的成员,兼职副主席!
在硕大的杭湖城,是个人都知道他们潘家一直将林家视作标准得太上皇供着。
而在学校里,潘博也就自然而然和林逸翰走得最近。
从念小学三年级开始,潘博的父亲潘玉辉就时刻告诫他,林家是我们潘家的靠山。林逸翰更是你命中的贵人,你将来能否飞黄腾达,全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那人便是林逸翰。
从小被父亲潘玉辉灌输这样的攀高枝理念,长大成人后,潘博习惯性装孙子做人,在林逸翰面前,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孙子,一切以林逸翰马首是瞻。
当然在面对外人的时候,他就变得飞扬跋扈起来,秦铮以前在杭湖纨绔圈里是出了名的大傻蛋,连苟强都认为秦铮是个大傻叉,更何况潘博这种剑戟森森的小人了,他城府极深,深知什么人该去巴结,什么人该去唾弃。
很明显,秦铮是需要用力踩的垃圾,而林逸翰则是需要他去费力巴结讨好的贵人。
昨晚,苟强遭人一顿毒打,听说伤势严重,据苟强自己坦言,是秦铮在菜市场里打了他,腿上和手指甲被弄伤,伤势惊人,医生说苟强最起码需要住两个月的院。
得知这一消息,林逸翰气坏了,虽然苟强在他眼里仅是一条没什么价值的狗,但秦铮狂妄地弄残苟强,和当面甩他耳光没什么区别,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秦铮弄残苟强,让林逸翰很生气。
除此之外,秦铮那晚明明是连人带车栽入悬崖,他都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燕京城的那个她了,结果第二天醒来,秦铮什么事儿都没有,三天后就出院了,到现在活碰乱跳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一切的一切,让林逸翰和潘博想不通,只能在心里暗叹秦铮这个野种真是福大命大,那样弄都弄不死他。
与此同时,潘博叫完秦铮后,便以一种神灵俯瞰蝼蚁的姿态注视着秦铮,以前秦铮和他们这些学生会成员尿不到一个壶里去,不过那时双方并没有爆发过什么大面积的冲突,毕竟秦家在杭湖城里,是能和林家相抗衡的豪门。潘家、苟家之流,还没有那个资本在秦家面前蹦跶。
只是现在情况有所转变,秦铮被家族赶出家门,父母在美国消失。
一切看来,现在的秦铮仅是一个没人要的野种,身份和地位上已然被潘博和苟强甩出老远。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潘博没有必要再去惧怕秦铮。
喊声落下,见秦铮依然坐在书桌前不动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迈大步走向秦铮,边走便冷声道:“嘿……秦铮,不要以为你还是以前那个秦家少爷,现在的你,充其量就是个没人要的野种,连你大伯和三叔都把你赶出家门了,你还在老子面前猖狂什么劲儿?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断你一条腿替苟强报仇?”
当刘诗雅从床上有所反应的时候,秦铮已经洗完澡,光着膀子来到房间里,刘诗雅抬头一看,恰巧看到秦铮正在擦拭湿漉漉的头发,上半身健壮的肌肉就那么呈现在她的眼帘。
这几日以来,秦铮始终不忘做健身运动,其次身为一名正儿八经的修真者,他体内的肌力元素要强于普通人许多倍,昔日那个秦铮面黄肌瘦,但是自从天神真元寄存于丹田里面后,体质得到了极大改善!
望着秦铮那呈现健康小麦色的强健胸肌,刘诗雅没由来闹了个大红脸。
再看之下,发现她的蕾丝网纱上衣还没有撩下去,露出粉嫩的小肚脐不说,甚至都能看见那黑色的性感罩罩。
除此之外,身体里那股奇妙的酥麻感觉,更是让她感受真切,下意识捂住酡红的脸颊,弓着身子快步跑出出租屋,至今她还住在学校寝室里,这间出租屋是专门留给秦铮疗伤用得。
“这丫头,跑那么快干嘛?我又不吃你。”
秦铮摇头苦笑,还别说刚才近距离接触刘诗雅,樱桃小嘴里发出那令人亢奋的叫声,确实有点让他心痒难耐。
不过,秦铮是个忍耐力极强的男人,目送着刘诗雅跑出房间,他躺在床上休息,知道刘诗雅回了学校。
第二天清早,秦铮准时六点钟起床。
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是天地元气最为雄浑的时刻,他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时机,这几日以来,每天准时六点钟起床锻炼身体。
一直练到七点钟,简单去路边摊吃了些早餐,坐公车前往校园。
这一世里,他不会再让任何人瞧不起,首先要将成绩提升上去。
在这个博士不如狗,大学遍地走的年代,学历并不能代表以后人生道路的高度,但是随着科技社会的不断进步,没有文化到哪里都是行不通的。
秦铮深谙这点,他早早来到校园,每经过一个地方,学生们均对他指指点点,有的幸灾乐祸,有的暗自同情,还有人揶揄鄙弃,各色人等皆有。
但大多数学生,并不待见他,因为以前的那个秦铮,是出了名的混账东西,在学校里极其不得人缘。
眼下看到秦铮抱着书本漫步走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很多男学生、女学生骂骂咧咧,废物、野种这些字眼不断从嘴里冒出,以前秦铮是杭湖城有名的大少,许多学生忌惮他家族里的能量,不敢对他做什么。
而今秦家陨落,父母在国外离奇失踪,让那些原本记恨秦铮的同学们,找到了宣泄的窗口,大有一人一口唾沫喷死秦铮的节奏。
面对众多学生谩骂,秦铮并未还口,也没有对他们怎么样,深谙是以前那个秦铮欠下他们的人情,不过仅此一次,下次出现在校园里,若还有人对他恶语相向,那就不要怪他不客气了。
很快,秦铮在学生们的谩骂中,只身来到教室,里面没几个人,毕竟像秦铮早起的学生不多见,在大学生活里,小伙伴们通常是睡到自然醒才来教室里上课。
当阳光徐徐升高,秦铮听到教室门口传来一阵杂乱无章地脚步声。
最前方,是一位穿着讲究,面相英俊帅气的青年。
青年气质绝佳,在一众男女学生的拥趸下,来到教室门口。推开门,冷眼望向坐在最后一排的秦铮。
而这位身穿英伦风格套装,气质绝佳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家大少——林逸翰,他来找秦铮算账的。
昨晚苟强在菜市场遭遇的惨状,他已经知晓,目前苟强住在医院里,手下人通知了他。
虽然苟强仅是他身边的一条狗腿,但他不能坐视不理,倘若每个跟着他混得学生被他人打伤,而他却不管不顾的话,还谈什么服众?要知道他林逸翰不仅是学生会的主席,更是金江大学最有名的男神校草!
心里臆想着,林逸翰将目光投向他左边的一位白面青年,并对他使了个眼色。
白面青年何等的聪明,见林逸翰对他使眼色,马上冲教室最后一排的秦铮喊道:“秦铮,麻烦你出来一下!”
口吻冰冷,疑似命令。
他名叫潘博,也属于学生会内部的成员,兼职副主席!
在硕大的杭湖城,是个人都知道他们潘家一直将林家视作标准得太上皇供着。
而在学校里,潘博也就自然而然和林逸翰走得最近。
从念小学三年级开始,潘博的父亲潘玉辉就时刻告诫他,林家是我们潘家的靠山。林逸翰更是你命中的贵人,你将来能否飞黄腾达,全掌握在一个人的手里,那人便是林逸翰。
从小被父亲潘玉辉灌输这样的攀高枝理念,长大成人后,潘博习惯性装孙子做人,在林逸翰面前,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孙子,一切以林逸翰马首是瞻。
当然在面对外人的时候,他就变得飞扬跋扈起来,秦铮以前在杭湖纨绔圈里是出了名的大傻蛋,连苟强都认为秦铮是个大傻叉,更何况潘博这种剑戟森森的小人了,他城府极深,深知什么人该去巴结,什么人该去唾弃。
很明显,秦铮是需要用力踩的垃圾,而林逸翰则是需要他去费力巴结讨好的贵人。
昨晚,苟强遭人一顿毒打,听说伤势严重,据苟强自己坦言,是秦铮在菜市场里打了他,腿上和手指甲被弄伤,伤势惊人,医生说苟强最起码需要住两个月的院。
得知这一消息,林逸翰气坏了,虽然苟强在他眼里仅是一条没什么价值的狗,但秦铮狂妄地弄残苟强,和当面甩他耳光没什么区别,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秦铮弄残苟强,让林逸翰很生气。
除此之外,秦铮那晚明明是连人带车栽入悬崖,他都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燕京城的那个她了,结果第二天醒来,秦铮什么事儿都没有,三天后就出院了,到现在活碰乱跳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一切的一切,让林逸翰和潘博想不通,只能在心里暗叹秦铮这个野种真是福大命大,那样弄都弄不死他。
与此同时,潘博叫完秦铮后,便以一种神灵俯瞰蝼蚁的姿态注视着秦铮,以前秦铮和他们这些学生会成员尿不到一个壶里去,不过那时双方并没有爆发过什么大面积的冲突,毕竟秦家在杭湖城里,是能和林家相抗衡的豪门。潘家、苟家之流,还没有那个资本在秦家面前蹦跶。
只是现在情况有所转变,秦铮被家族赶出家门,父母在美国消失。
一切看来,现在的秦铮仅是一个没人要的野种,身份和地位上已然被潘博和苟强甩出老远。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潘博没有必要再去惧怕秦铮。
喊声落下,见秦铮依然坐在书桌前不动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迈大步走向秦铮,边走便冷声道:“嘿……秦铮,不要以为你还是以前那个秦家少爷,现在的你,充其量就是个没人要的野种,连你大伯和三叔都把你赶出家门了,你还在老子面前猖狂什么劲儿?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断你一条腿替苟强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