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爱得太深,坏得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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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心知肚明的散伙,沐新宇犹豫了一下,也退了下去。秋依弦看到秦亦书像散尽力气一样,一下子坐了下来。那张素来张狂而轻慢的脸上,写满了痛苦和悲伤。
秋依弦一愣,对于这些天秦亦书对珍妮一事的气愤,瞬间烟消云散。
原来,他也是爱的。而且因为爱得太深,所以才坏得彻底。
只是,佳人已经另觅夫婿。有一子一女承、欢膝下,事业有成,丈夫还无比爱护。这样一个叶知秋,你叫她还如何重新选择秦亦书?
只一瞬,秦亦书眼里已经重回清明。他站了起来,脸上又是一片冷漠,似乎刚刚那一瞬间的痛心,全都不曾存在。
“让她进来吧。”秦亦书声音平静,带着一丝冷酷。
“是。”秋依弦点头,随即就叫叶知秋进门。
“坏蜀黍,坏蜀黍。”叶知秋还没进门,两个小家伙倒是张牙舞爪的冲了进来。
秦亦书和秋依弦都吓了一跳,哥哥凌一川冲在前头,虎头虎脑的小脑袋摇摇摆摆的跑过来,扫了一眼办公室内,看到那边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连忙挥舞小拳头:“是不是你要把妈妈拐跑?坏蜀黍!打他!”
有哥哥在前面冲锋陷阵,妹妹凌一诺也跟了上来,鼓着腮帮子,小粉拳一下两下的落在秦亦书的腿上。秦亦书吃了一惊,随即笑了笑:“叔叔给你们买棒棒糖吃,好不好?”
“哇——”棒棒糖没有起到原有的效果,两个小家伙一听就哭了。纷纷挥舞着小手往妈妈怀里钻:“妈妈,坏蜀黍要用棒棒糖骗走可爱的宝贝!”
高跟鞋清脆的声音传来,只一晃,一个清爽淡雅的身影,就出现在他面前。上次见她是什么时候?半年前在街心花园偶遇,她身边永远粘着那个讨人厌的凌慕枫,一脸奸猾的笑意,高傲自得的昭示着他的所有权。
三年了,分手已经三年了。三年时光过去,除了身边多了两个小家伙以外,在她身上几乎看不到任何改变的痕迹。她还是那么清晰爽洁,让人一见就非常安定和舒服。她没变,可是他……
弯起一抹冷淡的笑意,秦亦书坐在椅子上,平和的问:“凌氏财团的副总裁夫人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嗯?”叶知秋显然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称呼自己,有些奇怪:“亦书,怎么了?”
“哦,工作时间嘛,当然用的是工作职位。”秦亦书脸上一丝淡笑,非常的职业化,看不出一丝感情。
“那凌太太,有事吗?”秦亦书立即换了一副称呼,脸上虽然笑意盈然,心里却有些微苦。
“哦,是这样的。”叶知秋一手搂着一川,另一手抚摸着一诺的头发。“你不是孩子们的干爹吗?10天以后就是他们两周岁生日了,所以想邀请你一起来参加他们的生日宴。”
秦亦书一愣,随即点头:“那当然。”他这个干爹可当得不称职啊,两个小家伙两岁了,他除了满月酒和周岁的时候见过他们两次,平时一点联系也没有。难怪会一见到他,就叫他“坏蜀黍”。哼,想必其中也有凌慕枫那家伙的恶意指导吧?
叶知秋也温和的对两个孩子说:“一川,一诺,别没规矩。这是你们的干爹,要叫‘干爹’,知道吗?”
两只小屁孩回头,瞪着乌黑溜圆的大眼睛,用奇怪的审视目光看着秦亦书。爸爸叫这个大家伙“坏蜀黍”,妈妈却说是他们的“干爹”。一脸犹疑的问:“你是‘干爹’?”
秦亦书看着两个小东西疑惑的眼神,那种天生带着审视和凌驾的意味,分明是凌慕枫的翻版。但是神态中娇憨又可爱的感觉,又像是儿时的叶知秋。秦亦书笑着说:“是啊,我是干爹。”
“撒谎。”凌一川毫不犹豫的反驳,“你才不是!”
秦亦书一愣,凌一诺也奶声奶气的说:“干妈会给我们买好吃吃,买玩具,你什么都没买!”
秦亦书被打败了,这两只小东西搞了半天是来要账的!他连忙说:“好好好,干爹给你们买东西!你们要什么?”
“我要喜洋洋!”“我要美羊羊!”
两个小家伙一听有东西,立即兴奋的挥舞着小胳膊大声的叫。爸爸说不能吃怪蜀黍的糖糖,但是没说,不能收干爹的玩具吧?
叶知秋连忙呵斥着:“一川,一诺,真没规矩!怎么一来就要干爹的东西!”
“有什么关系?他们喜欢就是。”看着两个骄傲的小家伙,秦亦书也觉得心境跟着开朗起来。
如果——去掉那个“干爹”的“干”字,该有多好!
瞟了一眼叶知秋,她还在教育两个小家伙。忽然抬头,四目相对。眼波流转之际,他分明还能看出那一点残留的温柔。不是对情人,而是对朋友。
有太多的话语想要说出口,话到嘴边,却无话可说。
半天,才问了一句:“——你过得还好吗?”
叶知秋愣了愣,没有马上回答,只是摸着两个小家伙的发旋,半天才说:“很好。你呢?”
“我?当然!”秦亦书毫不犹豫的点头,蓦地又觉得自己回答的太过明显,这显然像是迫不及待一般。
只是,叶知秋没有理会他语气里的一番话,随即又笑着说:“那就好。看到你过得不错,我也很开心。”
秦亦书却愣住了。叶知秋的表情很是真诚,没有一点虚情假意,或者嘲弄的意味。他忽然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愣在当地。半晌,才拿起旁边的一杯咖啡,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了。
“你还有事情吧?我也不打扰你了,下星期再见。”叶知秋连忙礼貌的告辞,拉着两个小家伙出门了。
走到门外,恰好撞上秋依弦。叶知秋礼貌的笑了笑,和她擦身而过。刚走了没两步,看到面前出现了凌慕枫的身影。
“你怎么上来了?”叶知秋有些意外。凌慕枫一把抱住女儿,笑了笑说:“还不是怕两个小家伙盯不住他?所以上来监工咯!”
“你呀!”叶知秋笑了笑,凌一川也伸出小手:“爸爸,我也要抱抱。”
“好,也抱抱你!”凌慕枫两只胳膊,分别抱着两个小家伙,一家人和乐的往外走。秋依弦看着他们一家四口幸福的模样,心里也有些羡慕。
回头,敲门,里面秦亦书的声音淡淡的传来:“什么事?”
“总经理,我是秋依弦,晚饭已经到了,我给你送进来。”
里面没有回答,于是秋依弦就拿着晚饭走了进去。
推开门,她看见秦亦书还端坐在椅子上,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显得极为平静。
“总经理,晚饭送进来了。”秋依弦把盒饭放到办公桌前。
秦亦书还是一个字都没说。夕阳,恰好透过落地窗,照射到屋子里。红艳艳的夕阳,照射到他的脸上,给他苍白的脸色镀上一层血红。他恰好微微的抬起头,看着窗外的景色。从秋依弦的角度,能看清楚他滚动的喉结。那神情——很落寞。
真奇怪,这样一个视女人如同草芥的人,也会有落寞?
刚刚总经理和那位凌太太的对话,她没有听到。但是她也能看得出来,总经理对那个凌太太的态度,当真不一般。
或许……他曾经也是个痴情温和的人,只是因为受了太重的伤,所以变得不再相信别人了吧……
也许吧。
前后经过半个多月的鏖战,终于将设计图纸敲定了。完成初稿的那天,设计部的人已经虚脱了。
秦亦书和沐新宇也跟着他们,天天熬夜待在公司,都没回家一晚。每个人的眼眶都熬红了,不过精神还算不错。
检查完初稿,秦亦书乐呵呵的把稿子存在保险箱里,准备明天一大早就送去杜老板的公司。随即,他睁着熬红的双眼,爽朗的笑了笑:“大家辛苦了!这么多天也没有回家,一直在公司里加班!等那边通过以后,我给你们放一个大假!”
“哈哈,这下好!”一个设计部的小伙子大笑,“这下好,这么多天都没回去,晚上媳妇该骂我了!”
“喂,你熬夜熬了这么多天,还行吗你?”另一个家伙不怀好意的问询了一句。
“诶诶诶,这里还有小姑娘啊,你们注意点!”沐新宇连忙把秋依弦拉出来,这些家伙连忙禁了声,彼此笑了笑。设计部全是雄性,这些天大家一直熬夜奋战,早已经忘了还有一个总给他们端茶递水跑腿的小丫头。
这么一说,大家吐吐舌头。一群大男人知道这个小助理已经被副总经理瞄上了。收拾的收拾,整理的整理。住的近的还好,住的远的就比较麻烦了。不少人已经超过半个月没有回家,更别提什么个人卫生之类的。办公室里汗味和男性的气味融合在一起,很难闻。
相对于他们来说,秦亦书和沐新宇倒是比较注意。公司里设有浴室,虽然是冷水,他们反正是男人,也不怕冷水浴。每天一个冷水浴,一收拾,倒比公司里一群“臭男人”清爽了不少。
秋依弦万幸,当初租的房子就是在公司附近,所以还可以每天回去休息。沐新宇没有开车,他住的也比较远,当下,秦亦书开车,先将秋依弦送回去,随即,拖着赖在人家姑娘家楼下不肯走的沐新宇拖走。走之前,沐新宇还不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秋助理,早点休息啊!”
回头,沐新宇脸上还是喜滋滋的。设计图完成,他以后也有闲心追女孩子了。
秦亦书冷淡的看着,一句话没说。沐新宇却一脸喜色的问:“喂,亦书,你说,她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秦亦书面色沉静,淡淡的问。
“当然是做女朋友啦!”沐新宇笑了笑,“她个性又温和又体贴,而且还能吃苦。”
温和又体贴?秦亦书一想到平素秋依弦对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哪一点和“温和体贴”沾得上边了?
沐新宇没有理会秦亦书的思索,还在说:“她做的饭也可好吃了!有一天趁她不备,我偷吃了她自己带来的午饭……”
秦亦书只是皱着眉头,淡淡的丢下一句:“你真的要和她好?”
沐新宇点头说:“那当然!我都宅了五六年了,好不容易才看上一个姑娘,你可得帮我啊!”
“怎么帮你?”秦亦书的声音很平和,似乎一点也没有受影响。
“简单咯,制造机会,让我和她发展发展,多接触一下。”沐新宇笑呵呵的说,宅男就是宅男,他还以为追女孩子就是送送花,逛逛街就是。
“我只问一句,”秦亦书淡淡的说,“你妈妈那关怎么办?”
大家心知肚明的散伙,沐新宇犹豫了一下,也退了下去。秋依弦看到秦亦书像散尽力气一样,一下子坐了下来。那张素来张狂而轻慢的脸上,写满了痛苦和悲伤。
秋依弦一愣,对于这些天秦亦书对珍妮一事的气愤,瞬间烟消云散。
原来,他也是爱的。而且因为爱得太深,所以才坏得彻底。
只是,佳人已经另觅夫婿。有一子一女承、欢膝下,事业有成,丈夫还无比爱护。这样一个叶知秋,你叫她还如何重新选择秦亦书?
只一瞬,秦亦书眼里已经重回清明。他站了起来,脸上又是一片冷漠,似乎刚刚那一瞬间的痛心,全都不曾存在。
“让她进来吧。”秦亦书声音平静,带着一丝冷酷。
“是。”秋依弦点头,随即就叫叶知秋进门。
“坏蜀黍,坏蜀黍。”叶知秋还没进门,两个小家伙倒是张牙舞爪的冲了进来。
秦亦书和秋依弦都吓了一跳,哥哥凌一川冲在前头,虎头虎脑的小脑袋摇摇摆摆的跑过来,扫了一眼办公室内,看到那边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连忙挥舞小拳头:“是不是你要把妈妈拐跑?坏蜀黍!打他!”
有哥哥在前面冲锋陷阵,妹妹凌一诺也跟了上来,鼓着腮帮子,小粉拳一下两下的落在秦亦书的腿上。秦亦书吃了一惊,随即笑了笑:“叔叔给你们买棒棒糖吃,好不好?”
“哇——”棒棒糖没有起到原有的效果,两个小家伙一听就哭了。纷纷挥舞着小手往妈妈怀里钻:“妈妈,坏蜀黍要用棒棒糖骗走可爱的宝贝!”
高跟鞋清脆的声音传来,只一晃,一个清爽淡雅的身影,就出现在他面前。上次见她是什么时候?半年前在街心花园偶遇,她身边永远粘着那个讨人厌的凌慕枫,一脸奸猾的笑意,高傲自得的昭示着他的所有权。
三年了,分手已经三年了。三年时光过去,除了身边多了两个小家伙以外,在她身上几乎看不到任何改变的痕迹。她还是那么清晰爽洁,让人一见就非常安定和舒服。她没变,可是他……
弯起一抹冷淡的笑意,秦亦书坐在椅子上,平和的问:“凌氏财团的副总裁夫人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嗯?”叶知秋显然没有想到他会这么称呼自己,有些奇怪:“亦书,怎么了?”
“哦,工作时间嘛,当然用的是工作职位。”秦亦书脸上一丝淡笑,非常的职业化,看不出一丝感情。
“那凌太太,有事吗?”秦亦书立即换了一副称呼,脸上虽然笑意盈然,心里却有些微苦。
“哦,是这样的。”叶知秋一手搂着一川,另一手抚摸着一诺的头发。“你不是孩子们的干爹吗?10天以后就是他们两周岁生日了,所以想邀请你一起来参加他们的生日宴。”
秦亦书一愣,随即点头:“那当然。”他这个干爹可当得不称职啊,两个小家伙两岁了,他除了满月酒和周岁的时候见过他们两次,平时一点联系也没有。难怪会一见到他,就叫他“坏蜀黍”。哼,想必其中也有凌慕枫那家伙的恶意指导吧?
叶知秋也温和的对两个孩子说:“一川,一诺,别没规矩。这是你们的干爹,要叫‘干爹’,知道吗?”
两只小屁孩回头,瞪着乌黑溜圆的大眼睛,用奇怪的审视目光看着秦亦书。爸爸叫这个大家伙“坏蜀黍”,妈妈却说是他们的“干爹”。一脸犹疑的问:“你是‘干爹’?”
秦亦书看着两个小东西疑惑的眼神,那种天生带着审视和凌驾的意味,分明是凌慕枫的翻版。但是神态中娇憨又可爱的感觉,又像是儿时的叶知秋。秦亦书笑着说:“是啊,我是干爹。”
“撒谎。”凌一川毫不犹豫的反驳,“你才不是!”
秦亦书一愣,凌一诺也奶声奶气的说:“干妈会给我们买好吃吃,买玩具,你什么都没买!”
秦亦书被打败了,这两只小东西搞了半天是来要账的!他连忙说:“好好好,干爹给你们买东西!你们要什么?”
“我要喜洋洋!”“我要美羊羊!”
两个小家伙一听有东西,立即兴奋的挥舞着小胳膊大声的叫。爸爸说不能吃怪蜀黍的糖糖,但是没说,不能收干爹的玩具吧?
叶知秋连忙呵斥着:“一川,一诺,真没规矩!怎么一来就要干爹的东西!”
“有什么关系?他们喜欢就是。”看着两个骄傲的小家伙,秦亦书也觉得心境跟着开朗起来。
如果——去掉那个“干爹”的“干”字,该有多好!
瞟了一眼叶知秋,她还在教育两个小家伙。忽然抬头,四目相对。眼波流转之际,他分明还能看出那一点残留的温柔。不是对情人,而是对朋友。
有太多的话语想要说出口,话到嘴边,却无话可说。
半天,才问了一句:“——你过得还好吗?”
叶知秋愣了愣,没有马上回答,只是摸着两个小家伙的发旋,半天才说:“很好。你呢?”
“我?当然!”秦亦书毫不犹豫的点头,蓦地又觉得自己回答的太过明显,这显然像是迫不及待一般。
只是,叶知秋没有理会他语气里的一番话,随即又笑着说:“那就好。看到你过得不错,我也很开心。”
秦亦书却愣住了。叶知秋的表情很是真诚,没有一点虚情假意,或者嘲弄的意味。他忽然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愣在当地。半晌,才拿起旁边的一杯咖啡,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了。
“你还有事情吧?我也不打扰你了,下星期再见。”叶知秋连忙礼貌的告辞,拉着两个小家伙出门了。
走到门外,恰好撞上秋依弦。叶知秋礼貌的笑了笑,和她擦身而过。刚走了没两步,看到面前出现了凌慕枫的身影。
“你怎么上来了?”叶知秋有些意外。凌慕枫一把抱住女儿,笑了笑说:“还不是怕两个小家伙盯不住他?所以上来监工咯!”
“你呀!”叶知秋笑了笑,凌一川也伸出小手:“爸爸,我也要抱抱。”
“好,也抱抱你!”凌慕枫两只胳膊,分别抱着两个小家伙,一家人和乐的往外走。秋依弦看着他们一家四口幸福的模样,心里也有些羡慕。
回头,敲门,里面秦亦书的声音淡淡的传来:“什么事?”
“总经理,我是秋依弦,晚饭已经到了,我给你送进来。”
里面没有回答,于是秋依弦就拿着晚饭走了进去。
推开门,她看见秦亦书还端坐在椅子上,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显得极为平静。
“总经理,晚饭送进来了。”秋依弦把盒饭放到办公桌前。
秦亦书还是一个字都没说。夕阳,恰好透过落地窗,照射到屋子里。红艳艳的夕阳,照射到他的脸上,给他苍白的脸色镀上一层血红。他恰好微微的抬起头,看着窗外的景色。从秋依弦的角度,能看清楚他滚动的喉结。那神情——很落寞。
真奇怪,这样一个视女人如同草芥的人,也会有落寞?
刚刚总经理和那位凌太太的对话,她没有听到。但是她也能看得出来,总经理对那个凌太太的态度,当真不一般。
或许……他曾经也是个痴情温和的人,只是因为受了太重的伤,所以变得不再相信别人了吧……
也许吧。
前后经过半个多月的鏖战,终于将设计图纸敲定了。完成初稿的那天,设计部的人已经虚脱了。
秦亦书和沐新宇也跟着他们,天天熬夜待在公司,都没回家一晚。每个人的眼眶都熬红了,不过精神还算不错。
检查完初稿,秦亦书乐呵呵的把稿子存在保险箱里,准备明天一大早就送去杜老板的公司。随即,他睁着熬红的双眼,爽朗的笑了笑:“大家辛苦了!这么多天也没有回家,一直在公司里加班!等那边通过以后,我给你们放一个大假!”
“哈哈,这下好!”一个设计部的小伙子大笑,“这下好,这么多天都没回去,晚上媳妇该骂我了!”
“喂,你熬夜熬了这么多天,还行吗你?”另一个家伙不怀好意的问询了一句。
“诶诶诶,这里还有小姑娘啊,你们注意点!”沐新宇连忙把秋依弦拉出来,这些家伙连忙禁了声,彼此笑了笑。设计部全是雄性,这些天大家一直熬夜奋战,早已经忘了还有一个总给他们端茶递水跑腿的小丫头。
这么一说,大家吐吐舌头。一群大男人知道这个小助理已经被副总经理瞄上了。收拾的收拾,整理的整理。住的近的还好,住的远的就比较麻烦了。不少人已经超过半个月没有回家,更别提什么个人卫生之类的。办公室里汗味和男性的气味融合在一起,很难闻。
相对于他们来说,秦亦书和沐新宇倒是比较注意。公司里设有浴室,虽然是冷水,他们反正是男人,也不怕冷水浴。每天一个冷水浴,一收拾,倒比公司里一群“臭男人”清爽了不少。
秋依弦万幸,当初租的房子就是在公司附近,所以还可以每天回去休息。沐新宇没有开车,他住的也比较远,当下,秦亦书开车,先将秋依弦送回去,随即,拖着赖在人家姑娘家楼下不肯走的沐新宇拖走。走之前,沐新宇还不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秋助理,早点休息啊!”
回头,沐新宇脸上还是喜滋滋的。设计图完成,他以后也有闲心追女孩子了。
秦亦书冷淡的看着,一句话没说。沐新宇却一脸喜色的问:“喂,亦书,你说,她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秦亦书面色沉静,淡淡的问。
“当然是做女朋友啦!”沐新宇笑了笑,“她个性又温和又体贴,而且还能吃苦。”
温和又体贴?秦亦书一想到平素秋依弦对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哪一点和“温和体贴”沾得上边了?
沐新宇没有理会秦亦书的思索,还在说:“她做的饭也可好吃了!有一天趁她不备,我偷吃了她自己带来的午饭……”
秦亦书只是皱着眉头,淡淡的丢下一句:“你真的要和她好?”
沐新宇点头说:“那当然!我都宅了五六年了,好不容易才看上一个姑娘,你可得帮我啊!”
“怎么帮你?”秦亦书的声音很平和,似乎一点也没有受影响。
“简单咯,制造机会,让我和她发展发展,多接触一下。”沐新宇笑呵呵的说,宅男就是宅男,他还以为追女孩子就是送送花,逛逛街就是。
“我只问一句,”秦亦书淡淡的说,“你妈妈那关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