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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送外卖

作者:落寞的蚂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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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金沐晨第一次来到这家白色城堡快餐店的时候,简直就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光看这家店面里面的状况和城堡可一点都不沾边,尤其是里面的装修反而更像是国产抗日神剧里面的碉堡炮楼。

    大门进去,就只有很小的一个内凹的门厅,四周全都是防弹玻璃,点餐的话,可以透过防弹玻璃,看到贴在防弹玻璃内侧的菜单,收费和取餐的窗口,让人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国内铁老大的售票窗口。

    小店没有内部就餐区域,只卖外卖,而且白天不送外卖,只有晚上才送。

    如果不是店外面,立着的英文招牌,还有远处法拉盛那边闪烁的霓虹,金沐晨甚至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中东战区。

    不过再想想,这家店所在的位置,是在纽约治安较差的皇后区,而且还是皇后区里治安最差的辛克莱区,也就释然了。

    如果你看到这家店的客户的客户,百之一百都是来至于附近的辛克莱社区的黑人,你就会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装修了。

    金沐晨在配送中心干了一个礼拜,前几天领了工资就在e-bay上花了五百块钱,买了一辆2000年的n手丰田,于是就开始找了自己了第二份工,就是来这家沈记快餐送外卖。

    而沈记快餐的老沈夫妇,对于金沐晨的到来,当然是举双手双脚来欢迎。

    老沈夫妇的快餐店选址很讲究,虽然不是在法拉盛,曼哈顿的华埠那样的地方,可真要说起赚钱,其实一点都不少。

    出去转转就知道,这附近五横五纵组成的辛克莱社区,是皇后区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区,典型的黑人聚居区。

    毒品,帮派泛滥,暴力横行,正是因为这样的问题,没人愿意在这里做生意,这片街区里,别说是一家像样的饭店,甚至就是一个像样的小卖部都没有,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老沈他们一家饭店营业,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中餐!

    当初老沈他们两口子,接手这家饭店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一点,而最关键的是,他们曾经在底特律类似这样的街区干过,所以有足够的应付这帮黑鬼的经验。

    饭店装修的跟堡垒似得,而且没有店内就餐区,想要吃饭,就只能外带,而且先付钱,买完就滚蛋。

    来这里消费的顾客,几乎百分之一百都是辛克莱区的黑人,这帮家伙可以说是有一个花俩,醉生梦死的典范,有钱就出去消费,绝对不会在家里做饭,再加上偌大的社区,就只有这么一家饭店,所以钱倒也并不难赚。

    甚至附近的帮派,都达成了一项共识,为了能够让老沈夫妇留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大家谁也不来这社区里唯一的一家饭店收保护费。

    最近老沈夫妇打算拓展一下业务,于是就有了这个送外卖的职位,根据送餐的距离每送一个给三块钱,到五块,甚至更贵的不等。

    这社区里的黑人一般都很懒,而且大部分没有车,晚上肚子饿了,又不愿意走,就喜欢叫外卖,而且也不在乎那一块两块的送餐费。

    这份送外卖的工作,相对于其他饭店的送外卖的工资,不算低,就算是和必胜客,或者是多米诺那样的披萨外**起来,都不算低。

    毕竟这里可是皇后区最危险的辛克莱社区,一个小偷,劫匪,毒贩#子,帮派横行的地方,晚上过了九点,路面上就人烟冷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沈夫妇咬着牙,把一趟外卖的价格提高到了五块,却也依旧是寥寥有人来应征。

    可是和那一晚上百十来块的薪水比起来,更多的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是黑户都不愿意干这份工作。

    纽约的常住人口有九百万左右,可是近些年来,随着奥小黑移民政策的模糊不清,外加北方的底特律,和芝加哥,这样的蓝领城市不断的走向破产,越来越多的黑人和外来移民不断的涌入到纽约,这导致纽约人口激增,最近的一次统计显示,纽约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一千九百多万,直逼两千万。

    很多人都说纽约是一个大熔炉,来至世界各地的人们,来到这里,然后经过一场文化的淬炼和洗礼,最终变成了美利坚的基石。

    而这个大熔炉,更准确点说,就是纽约的皇后区。

    从北面过来的破产的黑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登陆纽约之后,首选的生活地段,就是在皇后区,因为这里是社会最底层的聚居区,生活成本很便宜。

    亚洲人都集中在法拉盛一代,那一片的治安算是皇后区最好的,剩下的其他地段,则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天下,而这些街区往往是最危险的街区,就算是白天,都时常会发生枪击案发生,至于晚上那就更别提了。

    而这样的地区,却偏偏就是纽约警力最薄弱的地区,大量的警察都集中在长岛和曼哈顿去保护那些阔佬们,至于这些地方那些黑人和拉丁裔们的死活,他们才懒得理会。

    所以老沈夫妇想要拓展生意,尽管一再的提高薪资,可是无人来应征,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金沐晨走进店里,和他们说,我要应征的时候,老沈夫妇根本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甚至老沈还同意,把他每次送外卖的价格,给提高到六块五。

    反正这钱都是那帮老黑们来出,他也不心疼,而且和老黑打过多年交到的他知道,那帮家伙就是过路财神,手里有俩钱不糟践个干净,那肯定就不安心。

    老沈夫妇对那些家伙的定义还真就没错,又懒又馋,还爱装面子,明明兜里钱都不够明天饭钱了,可是却也要装阔,脚踏实地这个词,对大多数没受过教育的黑人来说,根本就没听说过。

    于是就这样,金沐晨开始在老沈夫妇的这家堡垒外卖店送起了外卖。

    他也知道这份工作的危险,要是以前,打死他也不愿意来这地方送外卖,不过现在,自从那次异变的经历过后,他总是对自己有着一种莫名的自信,更何况一趟几分钟的外卖,就能赚六块五,这份工作的来钱速度绝对不比配送中心慢,而工作强度却轻松很多。

    小时候和爷爷学过的八极拳,现在也捡了起来,本来就是硬桥硬马的功夫,在加上他现在这有些变态的身体基础,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正是因为有着功夫底子撑腰,金沐晨才有自信敢来这里送外卖。

    他坚信,只要不碰上拿喷子乱喷的疯子,他都能应付的过去。

    “小金,教堂街30号,牛肉炒饭两份,外加两条炸鱼,两只热狗,一大份炸薯条,一大桶可乐,一共三十五,这是今天最后一趟了,你小心点。早点回来,宵夜都准备好喽!”

    老沈把做好的外卖从窗口递出来给金沐晨,然后小心的交代到,金沐晨这小伙子,他很是喜欢,胆子大,能吃苦,绝对是店里的好帮手。

    “知道了沈叔,放心,十分钟,肯定回来。”

    金沐晨朝着老沈点了点头,接过外卖,然后出门上了自己那辆破车。

    现在他白天在配送站当搬运工,晚上就来这家外卖店送外卖,已经干了一个多月了,和两个地方的人都混得纯熟了。

    这外卖店的老沈夫妇,更是格外喜欢他,他的到来,解决了两口子拓展业务的难题,而来更关键是因为他小伙子不偷懒,脑子好使,手脚麻利。

    别的送货员一晚上也就能跑十几二十趟,可是这小子能跑三四十趟,这样能吃苦,又勤快的小伙子可真是不多。

    就算给他的钱有些多,可是老沈也觉得值得。

    金沐晨开车前往教堂街,哪里还算是这辛克莱区治安状况相对比较好的一条街,因为那条街上住的,大多数还是有工作的黑人。

    不像是后面几条街,那几条街里住着的基本都是毒#贩,小偷,和抢劫犯,以及帮派成员。

    晚上十点半,这时候的曼哈顿应该还是灯红酒绿,最热闹的时段,可是在辛克莱区这一带,这里已经是静悄悄的一片了。

    现在店里还有其他几个印度裔的外卖派送员,可是那帮家伙,一般不敢来这里,金沐晨到是来了几次,几次之后就不那么害怕了。

    一趟长街,除了路灯之外,就没几户还亮着灯的,在街角处的路灯下杆下,聚集着三三两两的黑人青年,这帮家伙一个个坦胸露背,身上更是描龙画虎,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

    金沐晨知道,这些都是毒贩¥子,帮派成员。

    马路上更是冷冷清清,不见几个人影,当然在一些街头巷尾的暗影处,还是有很多衣着暴露的女人或者男人们站在那里,等待着顾客上门。

    他们都睁大了眼睛,盯着过往的每一辆车,如果有一辆车放慢速度,停在路边,他们都会迅速的靠上去,有的是去推销毒#品,而有的则是去推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