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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全家游-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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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在水里那是如虎添翼, 凌娇就用手掐着鱼鳃,高高举出水面朝妹妹游去, 她抓的是鲫鱼, 这也算是乡间比较多见的河鱼品种, 肉质紧实口感筋道, 熬汤别提多鲜了, 也是产妇下奶的好物。

    凌甜正等得急呢,大姐就捉了鱼回来, 别提多开心了, 伸手就朝凌娇去接。

    “小心点, 这鱼还活着呢。”吃鱼就是吃个新鲜, 这也是凌娇为什么让妹妹挖一个小小养鱼池的原因,她刚刚在河塘中间, 游到岸边的时候也花了点时间, 这鱼出水的时间长, 尾巴甩打的动作已经没有一开始来的激烈了,不过凌娇还是仔细地叮嘱了一句。

    凌甜用力点头,将鲫鱼接到自己的手里。

    “啪——”

    原本还一扇一合用腮帮子吸着气, 奄奄一息的鲫鱼一到凌甜的手里就和吃了十全大补丸似得,滑溜地让人根本抓不住, 凌空一个飞条甩尾, 冲着凌甜的脸蛋就是一尾巴, 把人都甩蒙圈了。

    爸妈只说长毛的不待见她,没说张鳞片的也爱欺负她啊!

    凌甜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捂着脸,整个人生观都不好了,不能杀鸡杀鸭,连活鱼似乎也很难对付的自己,将来还能成为优秀的大厨吗?

    凌娇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一幕呢,当即也管不上那个犯了罪又靠着身子弹弹弹弹回塘子里的鲫鱼了,赶紧上岸抓开妹妹捂脸的手,看看她的脸有没有受伤,好在只有一层淡淡的红印子,到是没有被鱼鳞划伤的痕迹。

    “要不咱们不摸鱼了?”凌娇想着妹妹这会估计心里不好受,委婉的提出自己的意见。

    “不,要摸,要摸多多的。”凌甜龇了龇牙,她得吃更多的鲫鱼,报这甩脸之仇,她不能用手摸,大不了她等会去边上找几片大叶子,她就不信隔着叶子,那鱼还能狂暴起来。

    红烧鲫鱼、糖醋鲫鱼、清炖鲫鱼、鲫鱼豆腐汤......这些日子她要和鲫鱼干上了。

    *****

    “秀梅,秀梅。”

    海公公背着竹篓跑回了牛棚,这会功夫这里也没有旁人,但是他还是谨慎地把正在剁草料的兰秀梅给拉回了屋里,还把门给锁上了。

    “干啥啊,一惊一乍的。”兰秀梅拍了拍衣服上沾到的草料,对着海大富问道。

    “你还记得前些天咱们看见的那孩子吗,就是那个和太子殿下长得有七分相似的孩子?”海大富眼眶都红了,激动地哆嗦着。

    “我听到那孩子在和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说起泥叫叫了,就是以前在宫里我常给太子做的那小玩意儿,来到这儿大半年了,从来也没听过当地有这个玩具的,你说他是不是就是咱们的小太子。”

    海大富原地打着转,高兴又焦虑,在快把兰姑姑给转晕的时候终于停止了打圈,抓着兰姑姑的手:“秀梅,你说咱们是不是得去和太子相认啊,咱们来这儿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太子来了多久了,刚来的时候慌不慌。”

    “停下。”兰秀梅比起海公公那可稳重多了,她的心里同样也欣喜,可是想着他们现在的身份,一切都得从长计议。

    说起海大富和兰秀梅,那都是可怜人。

    海大富家里穷,六岁的时候就被爹妈送进了宫,净身做了太监,太监命贱,谁都瞧不起,海大富嘴拙老实,也不知道巴结那些老太监,认个干爹什么的,在宫里谁都能欺负他,后来好不容易时来运转,居然被调去了御花园伺候那些花花草草,这活虽然不轻松,可好歹时常能看到主子娘娘,有时是碰到那些娘娘心情好,还能得点赏赐。

    海大富刚想着日子好过了呢,第一天上任就碰到得宠的淑妃和婉昭仪斗气,他就成了那个被撒气的,先是被淑妃的人掌嘴三十,又被婉昭仪令人拉下去打了五十个板子,那时候他虽然已经二十六了,可是因为吃的不好又常受欺负,身子骨弱,根本就禁不住那些板子,还是路过的皇后看不过眼把他给带回了懿坤宫。

    海大富心里也明白,皇后或许只是为了打压两个宠妃的气焰才保下他这个不重要的人,在宫里树立自己的权威,可是对他而言,自己的命确确实实是皇后给救下的。

    后来皇后母族被诬陷通敌造反,皇后惊慌之下难产,生下好不容易怀上的皇子后就撒手人寰,宫里的太监宫女人心惶惶,有点关系的都被别的宫要了去,海大富哪都没走,他得帮着皇后把小皇子好好的抚养长大,还这救命的恩情。

    兰秀梅是内务府一个小佐领家的儿媳妇,在家时人唤三娘子,嫁人后都唤她徐兰氏,没有大名儿,出嫁第二年她就给夫家添了个儿子,可惜没立住,夫婿疼爱宠妾,加上那个宠妾给他生了庶长子和庶长女,干脆在皇后选乳娘的时候直接把她的名字给报了上去,好和那爱妾长长久久的做一家人。

    那时候皇后势头盛,谁也没想到偌大的将军府就那么败了,皇后也难产而死了,夫家恨不得和她撇干净关系,生怕被牵连,直接一封休书送进了宫,徐兰氏也对那个夫家死了心,干脆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儿从此就唤兰秀梅,宫里的小宫女都叫她一声兰姑姑,踏踏实实地养育小太子,并且将对夭折的幼子的疼惜全都放在了小太子之上。

    谁都知道皇后母族的案子有冤,可谁让大将军功高盖主,那兵权刺痛了皇帝的眼呢,母族有污的嫡子一出生就被封为太子,所有人都看得出来,那就是一个花架子,皇帝的不喜摆在明面上,立他做太子只是皇帝不想过早的抉择继位人,这太子迟早有一天是会被废掉的。

    海公公和兰姑姑日盼夜盼,就想着皇上什么时候废了小太子,好让他们过上平稳的小日子,可没想到宫里的那些女人这般狠心,为了自己的儿子连从来就没有被皇帝多瞧过一样的假太子都不放过,在太子满六岁要入上书房的前一天晚上,一把大火将整座宫殿都烧了,饭里下了药,都睡得死沉死沉的,直到火烧到自己身上,硬生生地被疼醒,却注定也逃不过去了。

    那时候海公公和兰姑姑就想,他们的小太子多怕疼,被火烧的时候该哭的多难过啊,就算让他们死,就不能选一个痛快点的死法吗。

    等再一次恢复知觉,就已经在这奇怪的世界了,要不是原身的记忆一股脑传给了他们,恐怕早就露陷了。

    海公公和兰姑姑都抱有一丝期待,他们都来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会不会小太子也跟着一块过来了,会不会也在这个小村庄里,因此两人从头到尾就没想着离开,而是偷偷摸摸在村子里寻摸,不过因为身份的关系,他们不能在村子里乱跑,都来了大半年了,人还没认清呢。

    “快别哭了。”兰姑姑帮着海大富擦了擦眼泪,看着他流鼻涕有些嫌弃的把擦了一半的手帕给他,让他自己把鼻涕给拧了。

    “咱们现在是什么身份,要是就这样找上去那不是给太子惹麻烦吗。”她一下子就否决了海大富刚刚的提议。

    “那你说咋办呢?”海大富擦了擦鼻涕,红着眼看着兰秀梅问道。

    “他们两夫妻不是还有许多许久没联系的朋友吗,我看这些关系都得找起来了,总得先把头上的帽子给摘了。”一开始因为想留在这个村子里,他们都没想过这件事,现在看来,还是得恢复正常身份才好。

    “对对对。”海大富觉得秀梅说啥都对,光顾着点头了。

    “你还没说太子现在怎么样啊,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罪?”兰秀梅紧张的问道。

    “好着呢,白白胖胖的,这一次应该摊到了一对好爹妈,你是没瞧见,他和村里那群孩子做一块玩,被那群小泥猴衬的就和小仙童似的。”

    海大富笑的眉尾的皱纹都加深了,想着上一世小太子每天拉着他的手问父皇喜不喜欢他,心酸的同时又替小太子开心,这个世界或许还真来对了。

    “咱们太子那当然长得好,不用人衬托那也是小仙童。”兰姑姑抹了抹眼睛,鼻音浓重地说道。

    “对对对。”海大富跟个应声虫似得又应了几句,还拍了几下自己的嘴巴,怪自己说错了话。

    “人呢,都跑哪去了,臭老九还想着偷懒呢!”外头传来了一声吼声,海大富和兰秀梅赶紧擦干眼泪,拿好家伙什走出去。

    “刚刚落了点工具在屋里,正拿东西呢。”海大富话音温和,一点都没有成为改造犯的卑贱,他平心静气,眼神睿智又带着安抚力,让刚刚来巡查没见着人的村民都不好意思吼人了。

    “以后动作麻利点,别磨磨蹭蹭的。”他嘟囔了一句又看着两人干了会儿活。

    听说这老头以前是大学教授,怪不得看上去就和他们这些乡下人不一样,可大学教授又怎么样呢,现在还不是得听他们这些泥腿子的吩咐,那人晃了晃脑,背着手离开。

    看着人走远了,海大富这才泄了气,让他这个太监每天端的和太傅一样,他也不适应啊,正如秀梅说的,赶紧脱了这层坏分子的皮,早日和太子相认才是正道。

    两人心不在焉地干着活,心早就跑远了。

    人力收稻子,一天的工作量大概是四亩地左右,多了那是好事,少了误差在四五分之内,汪有贵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可要是人家一天收四亩,你就收个两亩地,这还拿一样的工分,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现在所有村里干活都是记工分的,一般情况下男人记十分十一分,女人记七八分,卖力干活的也是这么点工分,偷懒耍滑的也是这么点工分,久而久之傻子还努力干活啊,明明十天半个月就能完成的秋收工作,硬生生再拖长到一个月,收获是这样,播种期也是这样,谁都有样学样了,真正干活的去哪里找,好收成又怎么来。

    汪有贵不管别的村都是怎么记工分的,反正在他这儿,干活卖力那工分得往上加,干活偷懒的,也别想领和别人一样的工分。

    因此塘石村的人也会躲懒,但是不敢做的太过,每天布置的任务量还是能够完成的,这也是为什么塘石村每年的收成都能比其他生产队高上不少的原因,别的收成不好的村子,年末算钱的时候,一个工分也就抵个五六分的钱,而塘石村的工分就能抵八分钱,这就是差距,村里人平日里也会觉得汪有贵管的太严了,可到这个时候才会觉得严也有严的好处,至少拿到的钱和粮食都是真的。

    在知青这边,汪有贵的管理稍微松了一些,可也只是相对于村里人而言的,比如村里人收稻规定的是四亩,要求他们收三亩,新来的知青还可以更少一些,就收个两亩半,做不完活,还会让万金枝这样的能干人去帮忙,除此之外多的也没了,反正这些定量也是得做完的,不然就扣工分。

    知青倒不一定在乎钱,但是他们也在乎分到的粮食,工分不仅仅代表着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还代表到了年中年末分粮的时候,你能分多少的精细粮和粗粮。

    塘石村的分粮方式是四六分,四分看工分,六分按人头,保证家里缺少劳动力的老人和孩子不会饿死,知青也怕饿肚子,自然得想着多分一点粮食了。

    万金枝的出现那就是拯救塘石村这些知青的明灯啊,她干活快,给她塞点村里难弄的布票工业券之类的东西,她能干的更快。

    最主要的,人金枝姐收钱公道啊,一尺布票她能帮你收十亩地,你要是想偷懒,每天自己少收点地,剩下的托给万金枝,你就能偷懒半个月,珍贵点的工业券那就更值钱了,要价还能往上涨一些。

    知青的父母都在城里,心疼下乡的儿女,每次寄东西总是少不得寄些票据回来,吃不了太多苦的知青就会选择将这些票据留下来贿赂万金枝,好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点,这就是双方互利互惠的买卖。

    万金枝来后,这一片的知青的表情就眼见地轻松了许多,都有心思喝水聊天了,手上的动作也变慢了。

    刚来没多久的知青还不习惯地里的农活,尤其是收稻子,看着轻松,实际上弯腰割稻没多久,腿也酸了,腰也疼了,时间一长,手上还全是被稻杆割出来的小口子和水泡,太让人遭罪了。

    万金枝不怕,她有源源不断的精力,尤其是想着自己割了一亩地能给她带来多少收入,就更加精力充沛了。

    在她眼里,知青就是一座座榨油机,等着她去榨油呢。

    “金枝姐,喝水,我妈这次给我寄来了一包红糖,泡水可甜了。”在知青群里,万金枝的人气可高了,一个个鞍前马后的,伺候亲妈都没那么积极的。

    一个模样俏丽的姑娘端着搪瓷杯往万金枝嘴边凑,眼睛亮闪闪的,就和后世的人看偶像似的,万金枝推辞不过才喝了一口,她不喜欢太甜的东西,不过她家男人和孩子都喜欢,是不是找个机会多搞几包红糖回家,多泡点糖水给他们喝。

    “金枝姐,我妈寄来的肉干,可香了,我特地给你匀了一小包出来,等会下工的时候给你。”

    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挺年轻清秀的男知青,和万金枝说话的时候还有点害羞,不敢直视万金枝那张因为干活卖力微微泛着红,艳光四射的脸。

    他这也不是什么爱慕,而是知青里不分男女对于万金枝都有一种盲然的崇拜,加上万金枝的脸确实唬人,别说男知青了,女知青都是她的迷妹。

    “队长来了。”

    前头放哨的回来,懒懒散散的知青全都换了副态度,原本围在万金枝周围的知青也全都四散开去,回到田地里,做出一副卖力干活的样子。

    万金枝是很有职业操守的,刚刚割稻的时候特地这儿割一片,那儿搁一片,等汪有贵过来的时候,每个知青边上都垒着一摞摞割下来的稻子。

    马上就到午饭的时间了,知青今天的活也差不多完成了一半,等一天结束,肯定能完成任务。

    汪有贵拿着搪瓷杯,满意地喝了口浓茶,点了点头笑着离开。

    小样,那点小算盘还想瞒过他,那一声队长来了他搁老远就听见了,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想看到的就是任务完成的画面,管他任务是怎么完成的。

    金枝开心,知青开心,他这个老队长也开心,这不就是大好事吗。

    汪有贵觉得,这人啊就是难得糊涂,太过较真能有什么好处,反正有了金枝在,他们村的知青都老老实实的,不像别的村那般总是搞什么幺蛾子,就凭这一点,他也乐的帮他这个表外甥女擦擦尾巴,让她开开心心的赚钱。

    万金枝和知青都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在汪有贵这个老狐狸的眼睛里呢,只以为自己再一次瞒天过海了,佩服自己的智商和演技。

    *****

    时间飞快,转眼间凌娇和凌甜就已经重生/穿越来到这个年代大半个月了,也渐渐习惯了柔柔弱弱的亲爸,威力无穷的亲妈,亲爸亲妈见缝插针撒狗粮什么的,更是不值得一提了,加上还有可爱的小萌宝凌壮壮同志助阵,小日子过得乐滋滋的,别提多开心了。

    有人开心有人愁,凌老二一家日子过得那么美,凌家老宅的那群人就不见得乐意了。

    “爸,妈。”

    徐爱娟最疼爱的小儿子带着媳妇闺女从城里回来了,骑着那辆气派的八成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博得了村里不少人的眼球。

    她一脸开心地从屋里迎出来,看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头抹发油三七开的儿子,心中的骄傲就别提了。

    谁家儿子能有他们家老三那么厉害,吃国粮,还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儿,现在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就是实打实的城里人了,和那些泥腿子就是云泥之别。

    她热情的迎上来,拉着小儿子的手就不肯放。

    “坤儿,去地里叫你妈回来,手头的事都放一放,赶紧回来烧菜做饭,别把你三叔一家给饿着。”

    凌坤有些不太情愿,这些日子他都不高兴出门,就因为二叔家那几个赔钱货的事,原本玩得好的小伙伴都不乐意和他玩了,还编了几首打油诗嘲笑他和弟弟。

    “坤儿又长高了,这是叔特地给你留的糖果,边吃边去喊你妈。”凌国富掏出两粒水果糖,这种硬糖是供销社卖的最便宜的糖果,对于凌国富来说不怎么稀罕,可是对于凌坤来说那就是好东西了。

    “谢谢三叔。”凌坤赶紧把其中一颗塞嘴里,另一颗藏起来,也没有分给没在场的弟弟的意思,急冲冲地就往地里跑去了。

    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是城里姑娘,家里谁不高看她一眼,每次夫妻俩从城里回来,烧菜做饭,事后打扫洗碗的都是赵梅,所有人都习惯了。

    包括凌国富夫妻俩,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他妈特地让侄子把在地里干活的大嫂叫回来烧菜做饭是一件多么不应该的事。

    “妈,家里这些日子吃鸡了?”

    白春娇自诩嫁给凌国富是低嫁,要不是对方模样好,嘴皮子溜会讨人喜欢,她可不会嫁给他这么一个乡下泥腿子,就连凌国富在革委会的那个工作,也是白家给介绍的,白春娇自认自己是凌家的恩人,他们再怎么捧着她巴结她也是应该的,即便连生了两个闺女,可是白春娇的底气丝毫没有减弱。

    别看她的出生不算差,家里条件也挺好,可是眼皮子依旧很浅,和赵梅一样,就盯着老两口的那些东西呢。

    夫妻俩回乡下的频率不高,不过每次来总是空手来,大包小包的走,城里买啥都要花钱,他们夫妻俩每次就装几袋子的新鲜蔬菜走,除了自己吃,白春娇还得往娘家送,乡下地方就是有一点好,有自留地,想吃什么也方便。

    除此之外,鸡蛋鸭蛋也是不能少的,凌家养了六只鸡,三只鸭,一天能六七个蛋,其中一半老太太都是给小儿子一家攒着的,每次他们来,总是能带着满满一篮子的鸡鸭蛋走。

    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白春娇也不见得乐意回来这破烂地方。

    可是刚刚她往鸡圈里一看,原本的六只鸡就剩下了四个,怎么着,趁他们一家子都不在,杀了两只吃肉,这也太欺负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