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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天人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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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病摸着狐狸皮的手僵硬了,诧异的看着眼前笑的得意的女孩子——这娘们有病吧!

    神经病不讲绅士风度,没有形象主义——完全随心所欲。

    于是就是这样的一幅景儿:

    “你赔我红狐狸皮。”指尖超级不礼貌的指着人家陈家大小姐。

    陈家小姐好可怜,被这么一个蛮横的女人威胁,泪水立马流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也是不小心的。”变脸的速度陈姝绝对快,练出来了。

    管她这一套,神经病心疼死自己的红狐狸皮了,一股难闻的酒味,都不能沾水,更何况是沾酒呢,糟蹋了——心疼死了。

    不管,她不管,一手抓住陈姝的胳膊。

    “不管,你就得赔我红狐狸皮!”怎么赔,今晚只有一件的红狐狸皮,怎么赔?这神经病也不知道,所以她慌,她心疼,但是一件事情她还是知道,弄坏了别人的东西,管你多可怜兮兮,你他妈就是得赔!

    “你先放手,我的手好疼撒。”梨花带雨,好不可怜,细细的手腕上果然是两道红痕,都腹诽,顾少带来的这是什么人,太没素质,真和街上的泼妇了似的。

    人总算是有点欺软怕硬,简安发疯的时候没人敢吱声,可是这个看起来软塌塌迷糊糊的神经病发疯的时候倒是开始瞧不起了——为什么?神经病发疯没有威慑力呗。

    她说不出什么,骂不出什么来的,脑袋不好用了,太气愤,清醒的时候越生气脑袋转的越快,可是发病的时候越生气,脑袋就和没有了似的!转不动!

    她就一句话,你赔我红狐狸皮,你赔我红狐狸皮,这有什么杀伤力!

    但她不哭,这点不论是清醒还是犯病都是一脉相承的——她在最困难的时候,最窘迫的时候,坚决不哭——本来就够可怜了一哭更可怜。

    谁也不会因为你泪水颗粒特别大,特别晶莹多同情你一点,这神经病的世界还是蛮残忍,最后能靠的还是她自个儿,不哭,不能怂!

    怂蛋的战斗精神啊。

    可是谁舍得了,谁允许了?顾风看着这边的动静,立马变了脸色,非常不好看的往这边走过来。都以为顾少是嫌丢脸了,咳咳,这是高估顾少了。

    他从来都是只要心肝,不要脸皮!

    他走向那个抱着狐狸皮,一脸倔强的神经病,灯光下她的眼睛看起来特别璀璨,几乎要让人溺毙,可是现在里面燃烧着熊熊的怒火。

    顾风下意识的想,这样的眼,怎么能有怒火。

    是啊,不可以,不可以——众目睽睽下,顾少走过去,捂住这女人的眼睛,凑在她耳边,“你先出去,是你的,肯定是你的——就算是迟一点,也是你的。”

    松开手,神经病安静了下来,她眼睛里的火光逐渐熄灭了,这才是她眼睛里面应该有的东西——无忧无虑。

    神经病回头看了顾风一眼,那一眼几乎要让他受宠若惊——她眼睛里有什莫?

    她眼睛里有信任,她信任你,她信任你——她居然信任你?

    这样的东西,也会有这样的感情,也会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盼望着他披上战甲为自己打下江山?

    可是那是确确实实的信任之光——虽然渺茫,虽然微弱,但是还是备受振奋。

    她走了,没有再回头,把战场留在身后。

    顾风站在那里,是简安原来站的位置,他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这个肩膀一抽一抽的女人——只觉得眼泪原来是这么让人厌烦的东西啊。

    “你泼上去的是什么?”

    “啊?”

    很有耐心,再问一遍。

    “你泼上去的什么酒?”

    陈姝擦干净眼角的泪珠,尽可能的显得不知情又无辜。

    “好像是香槟。”

    “那就香槟吧,服务员给我拿一杯香槟。”

    一杯香槟递过来,顾风微笑着看着面前的女人,轻轻的问,语气温柔。

    “沙发上那个木盒子是你的白狐狸皮?”

    “是。”陈姝愣了一下,她没反应过来,也压根没想到,实在是想不到——

    所有的人都想不到,众目睽睽之下,这种事不是一般人,一般底线能做到的。

    可是顾风少爷不是凡人,他是天上人,仙人之姿!

    步伐很稳,很优雅,几乎看不出意图。

    走到沙发前,轻轻的打开木盒子,轻轻的抚摸,白狐狸皮——没有一丝杂毛,白的像雪,白的闪耀。

    手里的香槟一倾斜——全都倒上去了!

    众目睽睽,意想不到撒,顾大少就这么在这么多双眼睛下欺负一个女人?

    顾风管别人怎么看——这也是个和神经病臭味相投的个人主义撒——不枉简安为他吃斋念佛念念不忘许多年。

    骨子里的东西,血液里的东西——总有一种无情胜似深情。

    顾风把酒杯甩在地毯上,空气里悠悠的漂浮着他临走前丢下的一句话:“红狐狸皮是神经病的幻想,你不配打扰她做梦。”他懂他,天生的懂她。

    看着顾风的背影,深深的震惊——仙人之姿,果然不同凡响!

    女人征服男人,男人征服世界。

    男人的幻想来源于女人,女人的幻想就是其本身。

    月色下的神经病,这样的一幅样子,神经,疯癫,痴狂——这是多少人的梦境。

    她脸颊上带着泪,刚刚流下,痕迹凝固到一半,几乎不忍替她擦拭这泪痕,这泪痕是她幻想的伤痕,虽然是伤痕,只是让幻想更凄艳迷人罢了。

    顾风忽然抱住她,又觉得没有抱住她,自己抱着的只是她的幻想,只是她寂寞的一个分支,这种想法让人莫名其妙的心慌。

    你不要乘风归去啊——

    紧紧的,宁愿搂住,抓住这团温热的艳肉,即使这缕艳魂已经不知道飞到了何处——就算只要这团温暖的肉也是心甘情愿的啊。

    退步,再退步,底线这种东西,本来就没什么用。

    这个神经病是个吃掉理智的怪物,只要一靠近她,他只觉得浑身的血液沸腾,所有的幻想与感性破壳而出,围绕着这一个神经病翩翩起舞。

    去吻她的泪痕,吻这道幻想的伤痕,她像是毫无察觉,她的眼睛里面带着深深的寂寞与忧伤,不过是一块红狐狸皮啊——夺去了她多少心智。

    她在唇舌中喃喃道:“我的红狐狸皮没了。”

    她的眼睛里没有你!

    可是怎么忍心责怪她,顾风抱着她,“会有的,我保证,我保证——我许你所有美梦成真。”

    他眸色沉静,眼神温暖,今天的顾风,即使天气寒冷,可是充满了温度,充满了人性——他在许诺,许诺是为了不辜负,许诺是为了不忘记。

    这是怎样的一个承诺?

    承诺还有个最大的作用——被打破。

    可是还是会给人现世安稳的幻觉,足够了,这一瞬间的托付与信任,足够了。

    神经病在他的怀中笑了,露出牙齿,泪痕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她把脸闷在他的胸前。

    声音闷闷的从他心脏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错觉,她在和他的心脏对话。

    “那就由你来赔我的红狐狸皮吧。”

    “您好,顾叔,我在机场里没看见顾风表哥,没关系,没关系,我没关系的,表哥他本身也很忙,我自己过来就好。”

    秦霜阳放下电话,幽幽的叹了口气,美人皱眉头让人更心疼,恨不得用手指头给她抚平那道不合时宜的沟壑。

    她调整呼吸,挺胸,抬头,拉着行李箱直直的出了机场,方向呢?

    既然顾风没来,那就由自个儿去找他吧。

    “您好,我找顾风。”

    “请问你是?”

    甜美一笑,前台觉得这女人一笑自己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实在是太美喽。

    “我是顾风的未婚妻。”

    “好的,好的,您稍等一下。”

    前台小姐拨过去个电话,十分钟之后十分抱歉的说:

    “对不起,顾总这两天出差了,要不您过两天再来?”

    “好的,谢谢。”那副笑容美的几乎精致到不真实。

    她转身,那个笑容转瞬即逝,面无表情,顾风什么时候还需要出差了?他在法国的时候从来没有出过差。

    秦霜阳下意识的觉得心慌,捂住胸口——不祥的预感。

    顾风实在是太完美,她总在感觉要触摸到他的瞬间意识到——其实这个男人一直没属于自己过。太飘渺,太虚幻,像在梦中,随时害怕会醒来。

    但是秦霜阳从来都是直面对心里的恐惧,她秦霜阳做得起这样的梦。

    她一直很懂事,很懂进退,顾风之所以让她呆在他身边这么久,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是个很聪明的女人,这是个很让人舒服的女人。

    至少对于顾风来说是这样的,多一个这样的女人,不是什么坏处,况且这还是顾应钦的意思。

    说到顾应钦,不得不说秦霜阳非常讨顾风父亲喜欢,仔细看看,顾应钦的身边几乎全是这样的女人:漂亮,精致,懂事。

    不麻烦。

    各取所需,目标明确。

    情爱是一瞬间的电光火石,从来都不长久。

    总归有例外,但凡人间,总归有意外,之所以是意外,是那个意外并不多见罢了。

    对于顾风来说,对于他这样的人说,不论是未婚妻的人选,还是结婚的人选,怎么看都是这样的女人最合适。秦霜阳就像是路上的一块路牌,早早的树在那里,扎在那里,随时都看得到,随时都摸得着,心里都了然。

    他是迟早要路过这块路牌,然后再往前走的。

    不粘人的女人,不是对男人多信任,而是取决于对自个儿的信任。秦霜阳从不觉得紧紧的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都是成年人,只要不是太离谱,她都能接受。

    她迟早要嫁给他,就像他迟早要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