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生命从遇见你开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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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那边早已经安排妥当,外祖父的电话打了几次,问何时能够来接,都被我用各种借口往后推延。
我告诉自己等24岁生日之后,我见她一面,一定送她离开。
刚到墨园半年时,陈叔无意中救了一个老中医,老中医在知道我失明后给我把脉,说我有万分之一的机率能够重见光明,只是需要时间。
失明之初,祖父不惜花费巨资请国内外的眼科专家给我做过会诊,得出的结论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复明,所以我并没把老中医的话放在心上。至于时间么,我最多的就是时间,于是死马当活马医,听从老中医的每月把一次脉,长期服用中药,用他的话说就是慢慢肃清毒素。
开始觉得无所谓,可是自从下决定要送欢欢离开后,便也开始暗暗期待复明的那一天。
在我脑海理的欢欢,应该有着一张甜美娇俏的脸,清澈明亮的眼,还有嫣红柔软的唇,一定很甜……
每每想到这里,身体就会开始产生变化。连我都被吓到了,自己什么时候对她的渴求这么深了。只是想想,就会有反应。
无欲无求的我因为欢欢,开始有了各种欲*念,不管她是否离开,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目空一切风轻云淡。
生日前一个月把脉,从老中医嘴里终于听到了我想听的话,只差一副药,我就能走出黑暗。从15岁到24岁,漫长的九年后,我终于能够再次看见这个世界。
这个消息被蓉城那边的瞿家知道,父亲首次摆出长者的姿态,说既然这样,那么当年和陆家定下的婚约也该履行了。虽然陆家小姐陆芷遥还有两年大学毕业,可我已经24岁了,先订婚,培养感情,等她毕业之后再结婚。
我并没放在心上,因为只要我不想,没人能够逼迫我,就是我的大意让我付出了此生最惨重的代价。
按照时间,老中医的最后一服药在生日后的第三天,而陆芷遥是在生日的前一天来到墨园的。
我嘱咐张妈和陈叔,那些不必要的就不要让欢欢知道了。以前的时候娶谁无所谓,可自从对欢欢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就决定了即便要送走欢欢,也不会再娶任何人。更何况这个时候,对于送走她的想法已经动摇。
人越是单纯越是敏感,不知道是不是欢欢察觉到了什么,生日头天晚上半夜,她再次来到我房间,默不作声的站到我面前。
我隐约猜到她的想法,她是送生日礼物来的。
她的安静让我心底燃起小火苗,“那么,你就是那生日礼物?”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她的声音,“嗯。”
只一个字,就让我心中的火苗瞬间燎原。我能够感觉到被子下的身体立马有了反应,欲*望比任何一次都来得猛烈。
我几乎用尽所有耐力,才能让自己没有将她当场扑倒,强迫自己冷静,“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低如蚊呐的声音再次响起,“嗯。”
多年坚持轰然崩塌,用最后的理智说道,“一旦给了我,就只能属于我。我的东西,无论生死都是我的。这样,你还要坚持吗?”
话落,我能够察觉到一道纯净的目光落到我身上,就听见她说,“我不早就是你的吗?”
我喉头一动,对她的渴望烧毁一切理智,抬手搭上她的衣扣,拥她入怀。
那唇比我想象中的更甜更柔软,我紧紧的抱着她,不知餍足的索取她的甜美,恨不得将她拆吃入腹。
这辈子,她都只能是我的。
“欢欢,我在哪里你在哪里,永远都不要离开我。”
“我不是你的么,我怎么可能会离开你?”
“记住,这是你答应我的。”
这不在计划中的一夜,让我原本荒芜的人生开出了最绚烂的花朵。
那是我的姑娘,我的欢欢。
然而不过两天,陡然生变,一切美好都被打破,我失去了她。
相伴八年,我却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以至于每个无眠的午夜,心底钝痛,却无从回忆。
陆芷遥的破绽太明显,只是一朝被蛇咬的我被愤怒蒙蔽了双眼,等恢复理智,欢欢已经彻底从我生命里消失了。
如果看得见的代价是失去她,我宁愿永远看不见。墨园的天那么蓝,落到我眼里却灰蒙蒙一片。
后来无数个夜晚我都在想,如果当时我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没有失去理智的将她交给陆芷遥,欢欢是不是就不会离我远去?
可没有如果!
愤怒唤醒我心底沉睡的恶魔,既然她没有做,为什么她就不能相信我,不给我一点时间,要自己离开?
刚被温暖的心再次坚硬,而这一次,连血液都彻底冷下来。
明知那录音是莫须有的东西,可我仍然毁灭了那录音中的男人。因为,即便是虚假的,我也不允许任何人染指我的东西。
至于罪魁祸首陆芷遥,她不是想要做我的未婚妻吗?可以,那就拿自由来换。
我明知她这样做是为了帮助瞿磊从我手中拿过另一半股权,仍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她。既然是我的未婚妻了,那就一切听从我的安排。我将她送到国外,找人软禁起来,让她尝尝被关到笼子里的滋味。
至于和这件事情脱不了关系的瞿家,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嘉禾,我就偏不能让他们如愿!
我回到蓉城,半年时间执掌嘉禾。至于过程,自然少不了腥风血雨,如果不是张叔以命相救,我这条命也到地下报道了。然而那时觉得死亡一点都不可怕,甚至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隐隐有种兴奋。
张妈无意中露出端倪,让我知道欢欢逃走那个夜里暴雨引发泥石流,虽然我告诉自己她只是背弃了我躲在某个地方,可我心里其实知道她还活着的几率几乎为零。
既然要毁灭,那就一起毁灭吧。
要钱的怕要命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没有软肋没有弱点,连命都能豁出去,怎么会不能成功?
他们都说我残忍冷血,可有谁知道,那血也曾热过?
六年时间,我让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冷血的机器,站在金字塔的顶端面无表情的看着别人的生死,无动于衷。
金钱,权势,女人,男人,都激不起我半点兴趣。直到那个叫叶欢的女人心怀不轨的出现在我面前。
初次见面,我竟然着了她的道,没想到意外的一夜好眠。
欢欢离开的这六年,我没有哪一晚能够安睡,失眠越来越严重,严重到刘叔都束手无策。所以,我决定陪她玩玩,只是没想到事情慢慢失控。
美丽的她,隐忍的她,倔强的她,卑微的她,百折不挠的她……明明那么复杂,可我却看到她骨子里的干净纯粹,那么熟悉,让我似曾相似,一如曾经我的姑娘。
我任由秦牧言对她各种刁难,自己则冷眼旁观,越看越觉得熟悉。我没有见过欢欢的容貌,却记得她的声音,那脆生生,软软糯糯喊我“墨少”的调子,经常出现在我梦里。叶欢和她明明声音不一样,可感觉却说不出的相似。
于是我终于忍不住亲手试探,将她带到我仿墨园而建的掬园里。就算她再能伪装,可在相同的场景下,也难保不露出蛛丝马迹。
我刻意喊她欢欢,把她往回忆里带,假装再次着了她的道,接受她的勾*引。
她的唇意外的柔软甜美,居然勾起了我熄灭多年的欲*望——欢欢之后,我再没有碰过女人。没慌乱之中,打碎了欢欢送我的手工杯,可她却像没事人一样意欲拉着我继续下去,沸腾的欲*望瞬间凉了下去。
她不是我的姑娘,只是个别有所图的女人,我的姑娘已经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被我刻意忽视的事实被她用这种方式摆到我面前,我心灰意冷的拂袖而去。
我从来不会将精力用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哪怕后来她“碰巧”救了我。
所以明知秦牧言是在给她泼脏水,我仍不发一语的离去。
所以眼睁睁的看着她被客人为难,我仍可以熟视无睹。
可当她毫不犹豫的拿着花瓶眼也不眨的砸下去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欢欢,终是忍不住出手。
大概是寂寞太久,哪怕她身上只有几分欢欢的影子,也能让我产生悸动。罢了罢了,就这样吧,生命太长,且将她当成欢欢,陪我度过这漫长的余生。
我亲手剥落她的大红戏服,听着她像小猫一样在我耳边低声吟哦,心里有愉悦有悲哀,我终于还是向命运妥协了。
那时的我不知道,我的妥协会给我带来意外之喜。
哪有动情是意外?谁对谁错,谁欠谁多已经算不清楚。唯有一点,我的欢欢,这一次,永远别想再离开。
“恭喜墨少,是个小公主。”
医生的声音拉回我的视线,我看着她手中襁褓里那个皱巴巴的婴儿,将手中亲笔写的吊牌挂在她手上。
掬欢,掬在手里的欢欢。
蓉城那边早已经安排妥当,外祖父的电话打了几次,问何时能够来接,都被我用各种借口往后推延。
我告诉自己等24岁生日之后,我见她一面,一定送她离开。
刚到墨园半年时,陈叔无意中救了一个老中医,老中医在知道我失明后给我把脉,说我有万分之一的机率能够重见光明,只是需要时间。
失明之初,祖父不惜花费巨资请国内外的眼科专家给我做过会诊,得出的结论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复明,所以我并没把老中医的话放在心上。至于时间么,我最多的就是时间,于是死马当活马医,听从老中医的每月把一次脉,长期服用中药,用他的话说就是慢慢肃清毒素。
开始觉得无所谓,可是自从下决定要送欢欢离开后,便也开始暗暗期待复明的那一天。
在我脑海理的欢欢,应该有着一张甜美娇俏的脸,清澈明亮的眼,还有嫣红柔软的唇,一定很甜……
每每想到这里,身体就会开始产生变化。连我都被吓到了,自己什么时候对她的渴求这么深了。只是想想,就会有反应。
无欲无求的我因为欢欢,开始有了各种欲*念,不管她是否离开,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目空一切风轻云淡。
生日前一个月把脉,从老中医嘴里终于听到了我想听的话,只差一副药,我就能走出黑暗。从15岁到24岁,漫长的九年后,我终于能够再次看见这个世界。
这个消息被蓉城那边的瞿家知道,父亲首次摆出长者的姿态,说既然这样,那么当年和陆家定下的婚约也该履行了。虽然陆家小姐陆芷遥还有两年大学毕业,可我已经24岁了,先订婚,培养感情,等她毕业之后再结婚。
我并没放在心上,因为只要我不想,没人能够逼迫我,就是我的大意让我付出了此生最惨重的代价。
按照时间,老中医的最后一服药在生日后的第三天,而陆芷遥是在生日的前一天来到墨园的。
我嘱咐张妈和陈叔,那些不必要的就不要让欢欢知道了。以前的时候娶谁无所谓,可自从对欢欢有了不一样的想法,就决定了即便要送走欢欢,也不会再娶任何人。更何况这个时候,对于送走她的想法已经动摇。
人越是单纯越是敏感,不知道是不是欢欢察觉到了什么,生日头天晚上半夜,她再次来到我房间,默不作声的站到我面前。
我隐约猜到她的想法,她是送生日礼物来的。
她的安静让我心底燃起小火苗,“那么,你就是那生日礼物?”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她的声音,“嗯。”
只一个字,就让我心中的火苗瞬间燎原。我能够感觉到被子下的身体立马有了反应,欲*望比任何一次都来得猛烈。
我几乎用尽所有耐力,才能让自己没有将她当场扑倒,强迫自己冷静,“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低如蚊呐的声音再次响起,“嗯。”
多年坚持轰然崩塌,用最后的理智说道,“一旦给了我,就只能属于我。我的东西,无论生死都是我的。这样,你还要坚持吗?”
话落,我能够察觉到一道纯净的目光落到我身上,就听见她说,“我不早就是你的吗?”
我喉头一动,对她的渴望烧毁一切理智,抬手搭上她的衣扣,拥她入怀。
那唇比我想象中的更甜更柔软,我紧紧的抱着她,不知餍足的索取她的甜美,恨不得将她拆吃入腹。
这辈子,她都只能是我的。
“欢欢,我在哪里你在哪里,永远都不要离开我。”
“我不是你的么,我怎么可能会离开你?”
“记住,这是你答应我的。”
这不在计划中的一夜,让我原本荒芜的人生开出了最绚烂的花朵。
那是我的姑娘,我的欢欢。
然而不过两天,陡然生变,一切美好都被打破,我失去了她。
相伴八年,我却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以至于每个无眠的午夜,心底钝痛,却无从回忆。
陆芷遥的破绽太明显,只是一朝被蛇咬的我被愤怒蒙蔽了双眼,等恢复理智,欢欢已经彻底从我生命里消失了。
如果看得见的代价是失去她,我宁愿永远看不见。墨园的天那么蓝,落到我眼里却灰蒙蒙一片。
后来无数个夜晚我都在想,如果当时我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没有失去理智的将她交给陆芷遥,欢欢是不是就不会离我远去?
可没有如果!
愤怒唤醒我心底沉睡的恶魔,既然她没有做,为什么她就不能相信我,不给我一点时间,要自己离开?
刚被温暖的心再次坚硬,而这一次,连血液都彻底冷下来。
明知那录音是莫须有的东西,可我仍然毁灭了那录音中的男人。因为,即便是虚假的,我也不允许任何人染指我的东西。
至于罪魁祸首陆芷遥,她不是想要做我的未婚妻吗?可以,那就拿自由来换。
我明知她这样做是为了帮助瞿磊从我手中拿过另一半股权,仍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她。既然是我的未婚妻了,那就一切听从我的安排。我将她送到国外,找人软禁起来,让她尝尝被关到笼子里的滋味。
至于和这件事情脱不了关系的瞿家,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嘉禾,我就偏不能让他们如愿!
我回到蓉城,半年时间执掌嘉禾。至于过程,自然少不了腥风血雨,如果不是张叔以命相救,我这条命也到地下报道了。然而那时觉得死亡一点都不可怕,甚至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隐隐有种兴奋。
张妈无意中露出端倪,让我知道欢欢逃走那个夜里暴雨引发泥石流,虽然我告诉自己她只是背弃了我躲在某个地方,可我心里其实知道她还活着的几率几乎为零。
既然要毁灭,那就一起毁灭吧。
要钱的怕要命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没有软肋没有弱点,连命都能豁出去,怎么会不能成功?
他们都说我残忍冷血,可有谁知道,那血也曾热过?
六年时间,我让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冷血的机器,站在金字塔的顶端面无表情的看着别人的生死,无动于衷。
金钱,权势,女人,男人,都激不起我半点兴趣。直到那个叫叶欢的女人心怀不轨的出现在我面前。
初次见面,我竟然着了她的道,没想到意外的一夜好眠。
欢欢离开的这六年,我没有哪一晚能够安睡,失眠越来越严重,严重到刘叔都束手无策。所以,我决定陪她玩玩,只是没想到事情慢慢失控。
美丽的她,隐忍的她,倔强的她,卑微的她,百折不挠的她……明明那么复杂,可我却看到她骨子里的干净纯粹,那么熟悉,让我似曾相似,一如曾经我的姑娘。
我任由秦牧言对她各种刁难,自己则冷眼旁观,越看越觉得熟悉。我没有见过欢欢的容貌,却记得她的声音,那脆生生,软软糯糯喊我“墨少”的调子,经常出现在我梦里。叶欢和她明明声音不一样,可感觉却说不出的相似。
于是我终于忍不住亲手试探,将她带到我仿墨园而建的掬园里。就算她再能伪装,可在相同的场景下,也难保不露出蛛丝马迹。
我刻意喊她欢欢,把她往回忆里带,假装再次着了她的道,接受她的勾*引。
她的唇意外的柔软甜美,居然勾起了我熄灭多年的欲*望——欢欢之后,我再没有碰过女人。没慌乱之中,打碎了欢欢送我的手工杯,可她却像没事人一样意欲拉着我继续下去,沸腾的欲*望瞬间凉了下去。
她不是我的姑娘,只是个别有所图的女人,我的姑娘已经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被我刻意忽视的事实被她用这种方式摆到我面前,我心灰意冷的拂袖而去。
我从来不会将精力用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哪怕后来她“碰巧”救了我。
所以明知秦牧言是在给她泼脏水,我仍不发一语的离去。
所以眼睁睁的看着她被客人为难,我仍可以熟视无睹。
可当她毫不犹豫的拿着花瓶眼也不眨的砸下去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另一个欢欢,终是忍不住出手。
大概是寂寞太久,哪怕她身上只有几分欢欢的影子,也能让我产生悸动。罢了罢了,就这样吧,生命太长,且将她当成欢欢,陪我度过这漫长的余生。
我亲手剥落她的大红戏服,听着她像小猫一样在我耳边低声吟哦,心里有愉悦有悲哀,我终于还是向命运妥协了。
那时的我不知道,我的妥协会给我带来意外之喜。
哪有动情是意外?谁对谁错,谁欠谁多已经算不清楚。唯有一点,我的欢欢,这一次,永远别想再离开。
“恭喜墨少,是个小公主。”
医生的声音拉回我的视线,我看着她手中襁褓里那个皱巴巴的婴儿,将手中亲笔写的吊牌挂在她手上。
掬欢,掬在手里的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