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白云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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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六,本该正大光明赖床的日子,可思思很早就起床了,昨天晚上睡觉前和爸爸拉过勾的,今天早晨要去练武。
一家三口一番洗漱,便是清清爽爽的出门准备晨练。
不得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顾小爱气色好了很多。
原来因为工作过度劳累,有些黑眼圈什么的,现在都完全消散了,皮肤虽然比不上思思嫩滑,但即便素颜状态下,也像个十六七的少女。
当然,也有李玄灵气和爱情的双重滋润。
“宝贝,咱们今天不去公园了,换个地方晨练好不好?”
出了门,李玄笑眯眯说道。
“嗯?”
“爸爸要带思思去哪里呀?”
思思仰着头,有些好奇的问道。
李玄笑了笑,将思思抱在怀里,一手抓着顾小爱,环顾四周无人,身体瞬息间化为一道流光,冲天而起。
“哇……”
思思发出一声惊呼,身体在急速上升,很快超过了大树,超过了房子,还在往上飞。
眨眼间,便是到了云层之上。
如上次一样,为了避开卫星监控,李玄驱使云彩,造了一个巨大的方形区域,双层夹心云,上面屏蔽卫星,下面屏蔽地面,四面八方凝成云墙,也都挡住。
凝云之术,将云彩凝结成一处独立空间,风都吹不进来,踩上去软绵绵的,微微有些陷脚,就像是硬度适中的泡沫塑料。
似乎是想到什么,顾小爱脸色微微一红,不动声色的转过头。
至于思思,早就兴奋的手舞足蹈,小脸蛋因为兴奋而显得红扑扑的,看上去可爱极了。
“爸爸好厉害!”
轻轻拍着手,思思好奇玩捏着云彩,像是玩橡皮泥一样,又重重蹦了两下,感觉神奇到极点。
这还是她第一次到云彩上来玩呢。
做好了云房子,李玄双手如行云流水般挥动,云层之上,悄然生长出一根根乳白色的柱子,从低到高,错落有致,却又仿佛暗含着某种天地至理。
“梅花桩?”
顾小爱好歹是出身武学世家,看了一眼,便是认了出来,有些疑惑的问道。
李玄点点头。
无论是练武,还是修行,都是很枯燥的东西,李玄思来想去,不得不另辟蹊径,为两人创造更有趣味的修行方式。
便是这白云桩。
三百六十五根白云桩,自成大阵,具有凝聚天地灵气的作用,在这高空之中,也没有雾霾,修炼起来堪称事半功倍。
而且,白云桩排列的顺序,便是一套步法,只需要一根一根走过去,气息自生。
李玄不要求两人有多高的修为,但至少要有自保之力,只要她们体内产生一丝灵气,能够驱动护身的宝物就够了。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白云桩,都会成为母女俩的常规锻炼项目。
……
很快。
思思和顾小爱,便在白云桩上玩的不亦乐乎。
白云桩确实很好玩,兼具多种玩具和游戏的功能,梅花妆,蹦床,踩格子……
两人跳上跳下的,轻快的笑声不断响起,偶尔走位失误,从白云桩上掉下来,下面也是软绵绵的云层,一点都不疼。
站在下面看着,李玄满脸自豪之色,堂堂仙帝,殚精竭虑,就为博妻子和女儿一乐,也算是值了。
居高临下,李玄的视线穿过云层,穿过早晨的雾气层,看向下方的大地。
整座魔都市,几乎都浮现在他眼中,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血脉般的公路和铁路,到处都是灰蒙蒙的硬化路面,科技带给了这座城市无与伦比的繁荣,但同时也拿走了很多东西,城市中只有零零星星的绿色区域。
李玄在寻找灵气最充裕之地。
自家小区地段也算不错,各种商业设施应有尽有,但人越多的地方,灵气也越是稀薄,在李玄看来,并非宜居之地。
更何况,“孙悟空”已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将军修行也有了一定成就,以后定然会有更多的东西出现,自己需要一处更隐蔽的地方。
片刻后,李玄神识锁定了一处郁郁葱葱的山峰。
虽说是山峰,但也没多高,魔都本就是冲击平原,地势平坦,很少有山,就属这座灵气最旺盛。
和记忆中的地图相对应,李玄心中微微一动。
这是静安山。
静安山上,便有静安寺。
父母正准备去这座寺上还愿。
神识一扫,这座山阳面,靠近市区的方向,就是静安寺,香火算是相当旺盛,虽是早晨,此刻也有不少车来车往。
阴面则是一大片山林,山脚是个动物园,侧面一座座独栋别墅,星罗棋布的样子,不算多,也就二十来座,但每座都占地很广,坐拥部分山林。
看得出来,这是经过高人设计过的。
而且,能住在这里的人,定然也是非富即贵。
不过,对于李玄来说,这并非什么问题,只是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就是这儿了!”
选定了地方,又陪着顾小爱和思思玩了一会儿,直到日出三竿,为整座白云房子蒙上一层红纱,三人这才准备离去。
思思撅着嘴巴,有些恋恋不舍的样子。
“爸爸,思思明天还要来玩,这个可好玩了呢。”
“好的。”
李玄当然是求之不得。
……
晨练完,回家洗澡吃饭。
刚吃完饭,李玄便接到了一条消息,是楚红妆发来的。
“方便接电话吗?”
想了想,李玄回道:“方便。”
消息刚发过去,电话铃声便是急促响起。
接听。
楚红妆一大早打电话来,确实有事,但也不是因为孙悟空的事,而是同学聚会。
校园时代里,有个叫做孙鹤翔的同学,事业有成,今天过生日,于是举行了这场毕业七年的同学聚会,主题就叫七年之痒,地点定在魔都,时间就在今晚。
孙鹤翔?
李玄隐隐记得这个人,是个很典型的“学生会会长”那类角色,长袖善舞,说不上讨厌,但也没多少好感,只能说是同学一场,认识而已。
至于那什么聚会,李玄就更没有兴趣了。
同学聚会三大话题,无非就是——“谁谁谁当年喜欢谁谁谁”、“谁谁谁以前不咋样现在就更不行了”、“没看出来这小子以前那么挫现在都开大奔了”……
无聊至极。
于是李玄只是淡淡的回了句:“我没空,不去。”
今天是周六,本该正大光明赖床的日子,可思思很早就起床了,昨天晚上睡觉前和爸爸拉过勾的,今天早晨要去练武。
一家三口一番洗漱,便是清清爽爽的出门准备晨练。
不得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顾小爱气色好了很多。
原来因为工作过度劳累,有些黑眼圈什么的,现在都完全消散了,皮肤虽然比不上思思嫩滑,但即便素颜状态下,也像个十六七的少女。
当然,也有李玄灵气和爱情的双重滋润。
“宝贝,咱们今天不去公园了,换个地方晨练好不好?”
出了门,李玄笑眯眯说道。
“嗯?”
“爸爸要带思思去哪里呀?”
思思仰着头,有些好奇的问道。
李玄笑了笑,将思思抱在怀里,一手抓着顾小爱,环顾四周无人,身体瞬息间化为一道流光,冲天而起。
“哇……”
思思发出一声惊呼,身体在急速上升,很快超过了大树,超过了房子,还在往上飞。
眨眼间,便是到了云层之上。
如上次一样,为了避开卫星监控,李玄驱使云彩,造了一个巨大的方形区域,双层夹心云,上面屏蔽卫星,下面屏蔽地面,四面八方凝成云墙,也都挡住。
凝云之术,将云彩凝结成一处独立空间,风都吹不进来,踩上去软绵绵的,微微有些陷脚,就像是硬度适中的泡沫塑料。
似乎是想到什么,顾小爱脸色微微一红,不动声色的转过头。
至于思思,早就兴奋的手舞足蹈,小脸蛋因为兴奋而显得红扑扑的,看上去可爱极了。
“爸爸好厉害!”
轻轻拍着手,思思好奇玩捏着云彩,像是玩橡皮泥一样,又重重蹦了两下,感觉神奇到极点。
这还是她第一次到云彩上来玩呢。
做好了云房子,李玄双手如行云流水般挥动,云层之上,悄然生长出一根根乳白色的柱子,从低到高,错落有致,却又仿佛暗含着某种天地至理。
“梅花桩?”
顾小爱好歹是出身武学世家,看了一眼,便是认了出来,有些疑惑的问道。
李玄点点头。
无论是练武,还是修行,都是很枯燥的东西,李玄思来想去,不得不另辟蹊径,为两人创造更有趣味的修行方式。
便是这白云桩。
三百六十五根白云桩,自成大阵,具有凝聚天地灵气的作用,在这高空之中,也没有雾霾,修炼起来堪称事半功倍。
而且,白云桩排列的顺序,便是一套步法,只需要一根一根走过去,气息自生。
李玄不要求两人有多高的修为,但至少要有自保之力,只要她们体内产生一丝灵气,能够驱动护身的宝物就够了。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白云桩,都会成为母女俩的常规锻炼项目。
……
很快。
思思和顾小爱,便在白云桩上玩的不亦乐乎。
白云桩确实很好玩,兼具多种玩具和游戏的功能,梅花妆,蹦床,踩格子……
两人跳上跳下的,轻快的笑声不断响起,偶尔走位失误,从白云桩上掉下来,下面也是软绵绵的云层,一点都不疼。
站在下面看着,李玄满脸自豪之色,堂堂仙帝,殚精竭虑,就为博妻子和女儿一乐,也算是值了。
居高临下,李玄的视线穿过云层,穿过早晨的雾气层,看向下方的大地。
整座魔都市,几乎都浮现在他眼中,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血脉般的公路和铁路,到处都是灰蒙蒙的硬化路面,科技带给了这座城市无与伦比的繁荣,但同时也拿走了很多东西,城市中只有零零星星的绿色区域。
李玄在寻找灵气最充裕之地。
自家小区地段也算不错,各种商业设施应有尽有,但人越多的地方,灵气也越是稀薄,在李玄看来,并非宜居之地。
更何况,“孙悟空”已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将军修行也有了一定成就,以后定然会有更多的东西出现,自己需要一处更隐蔽的地方。
片刻后,李玄神识锁定了一处郁郁葱葱的山峰。
虽说是山峰,但也没多高,魔都本就是冲击平原,地势平坦,很少有山,就属这座灵气最旺盛。
和记忆中的地图相对应,李玄心中微微一动。
这是静安山。
静安山上,便有静安寺。
父母正准备去这座寺上还愿。
神识一扫,这座山阳面,靠近市区的方向,就是静安寺,香火算是相当旺盛,虽是早晨,此刻也有不少车来车往。
阴面则是一大片山林,山脚是个动物园,侧面一座座独栋别墅,星罗棋布的样子,不算多,也就二十来座,但每座都占地很广,坐拥部分山林。
看得出来,这是经过高人设计过的。
而且,能住在这里的人,定然也是非富即贵。
不过,对于李玄来说,这并非什么问题,只是需要一些时间罢了。
“就是这儿了!”
选定了地方,又陪着顾小爱和思思玩了一会儿,直到日出三竿,为整座白云房子蒙上一层红纱,三人这才准备离去。
思思撅着嘴巴,有些恋恋不舍的样子。
“爸爸,思思明天还要来玩,这个可好玩了呢。”
“好的。”
李玄当然是求之不得。
……
晨练完,回家洗澡吃饭。
刚吃完饭,李玄便接到了一条消息,是楚红妆发来的。
“方便接电话吗?”
想了想,李玄回道:“方便。”
消息刚发过去,电话铃声便是急促响起。
接听。
楚红妆一大早打电话来,确实有事,但也不是因为孙悟空的事,而是同学聚会。
校园时代里,有个叫做孙鹤翔的同学,事业有成,今天过生日,于是举行了这场毕业七年的同学聚会,主题就叫七年之痒,地点定在魔都,时间就在今晚。
孙鹤翔?
李玄隐隐记得这个人,是个很典型的“学生会会长”那类角色,长袖善舞,说不上讨厌,但也没多少好感,只能说是同学一场,认识而已。
至于那什么聚会,李玄就更没有兴趣了。
同学聚会三大话题,无非就是——“谁谁谁当年喜欢谁谁谁”、“谁谁谁以前不咋样现在就更不行了”、“没看出来这小子以前那么挫现在都开大奔了”……
无聊至极。
于是李玄只是淡淡的回了句:“我没空,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