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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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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曙光如同利剑一样撕破黑暗,弥漫着雾气的黑色森林终于迎来了光明。

    平静的水面重新泛起波澜,粼粼波光反射出炽热的阳光。

    梦境里的一片红,变成了长满罂粟花的山坡。

    路爵突然用胳膊抵住桌子,撑着额头,紧闭上了眼睛,鬓角不停的有冷汗冒出来,脑海里的画面就像是梦魇一样吞噬了他,他只觉得呼吸困难,心里阵阵钝痛。

    路天看了他一眼,轻轻拍了两下他的背。

    路爵双眼通红的看着林煦阳说:“照片呢?”

    林煦阳紧张的瞥了路天一眼,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在,在家呢,如果你要看的话,我可以给你带过来。”

    “能去你家看吗?”路爵问。

    “可以啊,要不,等,等明天吧。”林煦阳连忙点头,只见路爵失魂落魄的握住了胸口古铜色的子弹壳,然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林煦阳吃饭吃得飞快,心里七上八下的,总想问路爵,你是不是跟我爸结过什么怨,为什么一听见他名字,就这反应。

    但是路爵下了桌以后,就脸色苍白的去了房间里休息,精神头儿看起来非常不好。

    林煦阳识相的闭上嘴,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第二天就是周六,路爵很早就坐在客厅里等他们起床,一边咬着吐司,一边在低头看手机。

    即使他有点儿无精打采,但是看上去依旧英俊,那张线条凌冽,轮廓深刻五官立体的脸,不仅没有显得狼狈,反而多了几分落拓不羁。

    昨天晚上他实打实一夜没睡,醒来就给江恒发了条消息,内容就只有两个字:“林烽。”

    “叮”一声,江恒回了他消息。

    ——“你都已经想起来了?”

    关于以前的那些事路爵是想起来了,但并不确定是不是全部。

    ——“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找你。”

    江恒看他不回消息,干脆直接打了个电话过来。

    “喂,爵哥。你人呢?”

    路爵接了电话,沉默半晌才开口,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是我把林烽给杀了。”

    这句话如同一记闷棍,当头一棒,把路爵给打得头疼欲裂。

    林烽,他曾经最好的兄弟,被他亲手杀了。

    江恒艰涩的开口:“不,不怪你。”

    “操。”路爵低吼了一声,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桌子上的玻璃杯哐哐作响,“我他妈就是个畜生。”

    路天已经醒了,沉默的走过来,站在路爵面前,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

    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是毫无杂质的黑曜石,仿佛能一眼直直看到人心底去。

    路爵平复了下呼吸,刚想示意路天去一边儿站着,然后他就径直走到了路爵面前,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就如同路爵平日里那样抚摸他的头顶。

    “不难过。”路天低声说,“没事的。”

    路爵从他清澈的眼睛中看到自己,一个真实的,完整的自己。

    *

    林煦阳的家住在一个小胡同里,胡同很窄,推辆自行车都要侧着身子才能走过去的那种。

    林煦阳领着路爵和路天,走在水泥板路上的时候,坐在门口晒太阳的老大爷眯着眼睛冲他打招呼:“阳阳这你朋友啊?”

    林煦阳点点头:“对啊,张大爷,您家猫今天怎么不在?”

    “它跑到墙底下跟别的小猫闹架呢。”张大爷悠闲的笑了笑,“来我家坐坐呗?”

    “不了,估计我妈已经回来了。”林煦阳摆了摆手说,“我先回家了哈。”

    林煦阳转身跟路爵说了句:“我家挺小的,别介意哈。这地方我们住了十几年,之所以没搬,就是因为虽然小,但显热闹。”

    “是挺热闹的。”路爵挺喜欢这地方,生活气息浓厚,街坊邻里相处和睦,不像是公寓楼里的邻居,即使住对面好几年都说不上一句话。

    每扇门都对彼此禁闭着,所有人的心里都锁着一个世界。

    到了门口,林煦阳大声喊了一句:“妈,我回来了。”

    路爵听见随之响起一阵下楼梯的声音,脚步很轻快。

    “阳阳,你昨天晚上没在家住啊?”女人温柔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大门打开,出现一张端庄姣好的面容。

    林煦阳的妈妈穿着一条丝质的黑色哑光旗袍,曲线玲珑有致,外面罩着一件花色繁复流苏大披肩,立体刺绣的花朵,层层叠叠织下去,非常精致。衬得她人愈发娴雅,如临花照水,依稀能够看出她年轻时美貌出挑的影子。

    “你朋友也来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家里也没收拾,快进来吧。”林煦阳的妈妈冲路爵和路天友好的笑笑,“我是阳阳的妈妈,白筠。”

    路爵很有风度的微微侧身站在门旁:“路爵。”

    路天没打招呼就径直进了门,白筠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

    于是路爵一把扯住他的衣角,强行将他拽回来说:“问个好。”

    路天看着白筠,愣了愣,从嘴里吐出一个字:“好。”

    好在白筠也不计较,笑了笑说:“这孩子真可爱。”

    林煦阳走在前头,转身看了白筠一眼说:“妈,爵哥说他认识我爸。”

    白筠听见这话,立马惊喜的望向路爵:“真的吗?那您知不知道,林烽他现在在哪里?”

    路爵沉默着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没事儿,我知道这些事儿都不让往外说,他也跟我说过。”白筠点点头,表示理解,但是,没过几秒就又犹豫的看向路爵,“可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啊?最近我老做梦梦见他,梦见他感冒了也不知道吃药。我就挺担心的,怕他照顾不好自己。”

    路爵听见这话,只感觉嗓子眼儿有点堵。

    “你见笑了,我这人就是比较啰嗦。”白筠看他表情变了,以为他嫌自己问的太多,淡淡的笑了笑,眼角微微泛红,“林烽这一走就是十年,音讯全无,我连他在做什么都不知道,还挺着急的。你真的是他的同事吗?”

    路爵点点头:“他是我最好的兄弟。”

    白筠很想再继续问下去,但还是叹了一口气,把话给咽进了肚子里,转过头的时候,忍不住拭了拭眼角。

    刚到林家客厅,林煦阳就要拽着路天和他一起打游戏。

    路天回头看了眼路爵,得到首肯后才好奇的研究起了手柄。

    路爵坐在沙发上打量了四周,房子的格局虽然小,但是非常整洁温馨,能看出来女主人是个爱干净,并且十分讲究的人。

    对面客厅有一面墙,贴的全是照片。

    路爵站起身,走到照片墙的面前,白筠主动跟他讲解道:“这墙就是我们家的相册,中间那张,是唯一的一张全家福。”

    路爵抬眼看去,照片的边角的塑料纸都已经皱了,折痕看起来有了些年头。

    照片上有三个人,中间那个就是儿时的林煦阳,笑得一双眼睛都没了,嘴角边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像是盛满了阳光。

    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则是白筠,照片上的她依偎在高大的丈夫怀里,笑得很是甜蜜。

    而一手扶着白筠的腰,一手托举着儿子的男人,就是林烽。

    他那时候还年轻得扎眼,穿着迷彩外套,站立得笔直,挺拔得如同一棵小白杨。林烽的嘴角也有梨涡,薄唇上扬着,笑容和煦如沐春风。

    看着这个笑容,路爵一下就想起他当年第一次见到林烽时的场景。

    那些被尘封的往事,忽地被打开,阳光涌进来,照得人压根无所遁形。

    路爵看了白筠一眼,眯着眼睛,回忆了起来:“我和林烽是在部队认识的……”

    *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就是十多年。

    他认识林烽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八岁。

    正是少年一腔热血没地儿洒的年纪,他应征当了兵,被拉到山窝子里训练,说要从他们一个班里选出几个人去到上面做任务。

    也没告诉具体是什么任务,上面说不能泄密。

    那时候满怀着抱负的少年们都隐隐觉得,这事儿肯定得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大到轰动联合国组织,震惊太平洋半岛的那种。

    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十八岁的路爵,黑发黑眸,眼神里有光,刚从家乡青山镇逃离出来,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体能训练的时候林烽跟他俩人是站挨边儿,个头身量都差不多。晚上训练完毕,休息拉歌的时候一个加强排,被分成了两队。

    林烽跟路爵是对立的两个队伍,一群人里面就数他俩唱得最响亮。一个伸长脖子可着嗓子嗷嗷,一个声嘶力竭把拉/屎的劲儿都使上,还唱得旁若无人。

    仿佛这场拉歌是只属于他们两个的演唱会,看得周围人纷纷捧腹大笑。

    到最后,俩愣头青把嗓子都喊劈了也不服输,非要再加赛,决出个高下。

    最后班长起哄让他们比赛摔跤,路爵二话不说就走上前去应战,结果被林烽两下就扳倒了,一头栽在了地上,一动不动好半天。

    “哎,你没事儿吧。”林烽吓得立马去扶他。

    路爵趁他不注意,哧溜一声从草地上矫捷的跳起来,一下就把林烽给摔了个底朝天。

    林烽大方的笑笑,坐在草地上看着路爵说:“你身手挺好啊,快赶上我一半了。”

    路爵拍了拍手:“你也很不错,我再让你一只手,估计你就赢了。”

    俩人相视一笑,嘿嘿嘿半天。

    不打不相识,俩人晚上一起在食堂打菜时就开始勾肩搭背的聊上了天。

    林烽国防生毕业后,本来是想念军校来着,他女朋友被校领导儿子给调戏了,林烽揍了那孙子一顿,没法子再回去,就被调到了这里来。

    “你呢?”林烽吃了口饭问路爵,“你也是被迫无奈吧?”

    这地儿不仅偏远,而且还见不着家人,训练又苦得要命,以后命运堪忧,生死未卜。年轻的小伙子但凡能有别的选择,估计都不会往这儿钻。

    “不是,我主动来报名的。”路爵大口的嚼着牛肉说,“食堂伙食真好嘿,我都忘了自己多久没吃饱过饭了。”

    林烽挺惊讶:“你家这么穷啊。”

    路爵默不作声的点点头:“我家青山镇的。”

    林烽听见这个地名,沉默了一下,把碗里的红烧肉夹给了路爵说:“多吃点。”

    路爵笑笑:“谢了啊,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青山镇那地方太有名了,林烽没办法不知道,它是Z国著名的毒村。位于边境地区,毗邻大冲山,地理环境得天独厚,群山连绵,气候温润,是罂粟生长的温床。

    因为这片地方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有很多少数民族混居在那儿,原住民大多是雅库族人,牵扯到民族关系,所以不太好治理。

    Z国最大的毒/枭老莫常年盘踞在那儿,控制了青山镇所有的居民,命令所有人把农作物给清理了,必须在土地上种植上罂粟。

    一开始青山镇的居民也反抗过,但是被反抗的那些人轻则被砍去了手脚,重则被活活打死,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于难。

    断手断脚的人,也得干活,到死为止。

    路爵的父母就是在反抗中被活活打死的,尸体双双被扔进河里泡了三天,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膨胀发紫,皮肤溃烂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父母尸体的那一刻路爵就知道,自己必须逃出这个可怕的地方,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带着一腔孤勇,趁那些毒/贩子睡着的时候,连夜跑上了山坡。

    路爵在苍茫的夜色中一路狂奔,群山在他余光中匆匆飞快倒退,山坡上盛开着如血的罂粟花,传来一阵阵诡异而浓烈的香味,犹如暗夜鬼魅。

    夜间巡查的毒/贩被惊醒,拿着手电筒在他背后狂追,在他背后大喊了一声:“站住!再跑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路爵脚步踉跄,双腿一软,差点被吓得滚下山坡。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一旦被捉住了,就只能和父母一样惨死。

    眼前浮现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鼻尖似乎还萦绕着恶臭。

    路爵心下一凛,我他妈要活着!我一定要逃出去,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他脚底突然凭生出一股力量,牵引着他飞快的跑向前方。

    到最后,路爵只能听见自己心脏如同擂鼓般节奏强烈的跳动着,其他什么都已经无法感知。

    月朗星稀,旷野无风。

    暗下里没有灯盏,只有月光照向大地,但凭借着这份光,他便可以把黑夜当成白天。①

    少年在山坡上奔跑着的身影越来越快,仿佛不知疲倦的永动机。

    直到凌晨,身后的人早已经远远的被他甩在身后,再也追不上来的时候,路爵才用尽力气般轰然躺下,疲软倒在地上,拼命的喘息。

    就像是一只被搁浅的鱼,呼吸急促,肺部快要爆炸。

    他头顶蓝天白云,遥望远方陌生的城市,突然很想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儿也哭不出来。

    不能哭,他要保留所有的体力,用来生存下去。

    丝毫的力气都不能浪费。

    训练期间,路爵永远都是表现最好的那个,射击,越野,泅渡,侦查,操舟,每样都是第一。

    因为他听说,只要被上面选上了,就能去缉毒队,那样就可以为他那被残忍杀害的父母报仇。

    而林烽对于训练,则没有路爵那么上心。

    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而且他心里还有更多的牵挂。

    他们在这儿不能用任何通讯设备,也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就坐在床头给她写信,写日记。

    路爵他们几个单身狗总是起哄架秧子,嗷嗷着说要看嫂子照片。

    林烽装作很不情愿的挥挥手:“哎,凑什么热闹,我媳妇儿自己个看,不给你们看。”

    但是没过多久,就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的翻开,把里面夹的照片取出来说:“看一眼,就得还给我。”

    路爵抢着第一个看了,从照片上看,白筠那时候还在读大学,扎着俩麻花辫,气质干净又漂亮。

    林烽宝贝得不行,擦了好几遍放回去,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几遍,然后路爵就听见他的铁床哐哐哐一阵响。

    “发/浪呢你。”路爵轻踹了下他床头,“撸一发得了,在那儿没完没了了还。”

    林烽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我他妈以为你睡着了呢。”

    “本来睡着了,你动静太大,把我给吵醒了。”路爵瞥他一眼,“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我前两天看你手都脱皮了,敢情是撸太多撸秃噜皮了。”

    “去你大爷的,我手脱皮是因为上火。”林烽枕着臂,翻了个身,面朝着路爵,“哎,问你个事儿?”

    “离我远点儿。”路爵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别凑那么近,恶心巴拉的。”

    部队的床本来就是拼在一块儿的,一个宿舍十二张床,路爵跟林烽之间隔了不到半米的距离,他这一凑,俩人就更近了。

    “这有什么啊,都大老爷们儿。”林烽不仅没往旁边让,还一把揽住了路爵的肩膀说,“兄弟,你想过以后干嘛吗?”

    “以后?”路爵看着天花板,眨了眨眼睛,语气坚定,“我他妈要把那些毒/贩子全抓了,一个一个绳之于法。”

    “我之前是想当歌手来着,后来觉得太不切实际,我打算当一科学家。”林烽说话的表情很认真,看得路爵都不想打击他。

    妈的,科学家比歌手更不切实际好吗?

    不过林烽是真的很喜欢唱歌了,有事没事总爱哼两句,大扫除抱着扫把当吉他,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路爵敲着洗脸盆当架子鼓给他伴奏,俩人自娱自乐嗨到爆炸。

    后来敲烂了一个盆,被班长发现罚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了一下午。

    俩人双双晒成了炭球,路爵对着镜子把帽子摘下来一看,以帽檐为分界线,他的头变成了黑白两个色。

    看着特别傻逼。

    林烽比路爵大那么几岁,在路爵面前总是以大哥自称,也常常以大哥的身份罩着他。

    路爵那时候比较孤傲,除了林烽没人和他说话,因为表现得太出挑,总是有几个人老是看他不顺眼,处处挑衅他。

    路爵压根就没放在眼里去,但是别人背地里却积了不少怨气。

    那会儿,每个月的15号才允许在附近镇上自由活动,到晚上七点之前必须回来,不能在外过夜。

    路爵跟林烽俩人在镇上逛了逛,买了不少吃的,回去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半路上突然窜出来几个人,脸上戴着口罩,手里拿着棍棒,逮住俩人就是噼里啪啦一顿揍。

    寡不敌众,路爵背上挨了好几棍,疼得脊椎都快要裂开了,忍不住嚎了一嗓子。

    林烽突然扑了过来,把他压倒在地,用身体给他当肉盾,替他挨了好多棍。

    回部队事,晚上睡觉,林烽身上的伤多得有些触目惊心。

    路爵咬牙切齿道:“那几个孙子真他妈不要脸。”

    林烽摇摇头:“别争狠斗恶,违反纪律的事儿不能干。”

    路爵有些愧疚的看着他身上的伤说:“我连累你了,本来应该是我一个人挨的。”

    “谁让我是你大哥呢,我不帮着你谁帮着你。”林烽说得理所当然。

    他过生日的时候,林烽组织兄弟几个一块儿给他堆了个水果蛋糕。虽然蛋糕不怎么好吃,但那是路爵这辈子正式过的第一个生日。

    几个人都喝大了,林烽搂着他的肩膀呵呵傻笑,一边笑一边说:“从今以后,有哥一口屎吃,就有你一口尿喝。”

    路爵笑着骂了他一句说:“滚。”

    那些训练的日子虽然苦得发酸,但却淋漓尽致,特别痛快。

    经过两年特训,这个原先从总部直属特种兵里拉出来的四十人,最后被淘汰得只剩了五个人。

    五人分别是,路爵、林烽、老夏、欧阳、大壮。

    这五个人甚至没有正式的连队编号,一天的警服都没穿过,直接被吊销了户口信息,组成了一支叫做“野狼”的尖刀部队。

    当年一个烈士牺牲,能得到的抚恤金是三十万。

    用三十万换一条命,这种抽鬼牌、当炮灰的玩命儿行径,妥妥的稳赔不赚。

    组局之前,从Z国缉毒署里调来的薛上尉,把他们五个叫到了办公室里,办公室正中央挂着一副巨大的沙盘,上面画着Z国详细的地形图,薛上尉用手指点了点边境线上的青山镇:“大家看到这个地方了吗?”

    路爵抬起头紧紧盯着那个翠绿色的小点,眼神动了动。

    “我国最大的贩/毒团伙全都集中在这里,这些年他们的势力越来越大,靠制毒发财,用赚来的钱装备军火,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内地人民的人身安全,趁着这些亡命之徒,还只敢在边境线嚣张,我们必须一鼓作气,彻底把他们的老窝给端了。”薛上尉身穿沙漠迷彩外套,表情坚韧如同沙漠里的胡杨树,“特勤,是一个非常需要考验人毅力的工作。如果你能把手放在滚烫的热油里烹炸,面不改色,忍受得了极端的疼痛,以及精神上的高压,才能够胜任得了这份工作。”

    薛上尉走到他们跟前,目光一一检阅了五人:“你们是被命运挑中的优秀的战士,既然身上背负着这份光荣使命,就注定着要一直战斗下去。”

    “这份工作,会遭到朋友、亲人、以及同学的不理解,甚至会承受很多的误会、羞辱。大声告诉我,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五人声音铿锵有力,齐声回答。

    薛上尉冲五人敬了个标准的军礼,眼神深邃犀利如同鹰隼:“请大家牢牢记住一句话,只有把自己摆在猎手的位置上,才能一手掌控局面,打入敌人的心脏。”

    老莫老奸巨猾,他本人也吸/毒,性情极其残暴,阴晴不定,难以捉摸。

    为了取得他的信任,五个人从不在同一个地方出现,靠背后的指挥联系,分别打入了这个团伙的各个角落。

    路爵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毒/贩,甚至去弄了个纹身,学习他们之间的黑话,了解毒/品交易市场的行情。

    长期跟这些下三滥、暴力狂、瘾/君子、还有神经病接触,不可避免就会产生一些负面情绪,路爵那阵子过得特别压抑,每天基本都没睡着过,就算是睡着,也很容易就惊醒了。

    在老莫的手下卧底了两年,路爵终于渐渐爬到了能跟他说上话的位子。

    路爵永远都记得那天,他跟老莫见面,林烽就跟在老莫的身后。

    路爵淡淡瞥了他一眼,俩人擦肩而过,如同陌路。

    老莫这人出身比较贫寒,靠制/毒发了财以后,就吃喝嫖赌挥金如土。

    老莫跟路爵俩人约在KTV包厢里见面,路爵一到地儿,就看见他用惬意无比的姿势仰躺在沙发上,微微眯着眼看向自己。

    而林烽则低着头站在老莫旁边,一句话也不说。

    “你就是老A?”老莫把胳膊搭在旁边女人的身上,用探究的目光打量着路爵,“货带来了吗?”

    “带了。”路爵把货摔在桌子上,扬了扬唇角说,“这次的纯度很高,百分之七十。大哥,您验下货?”

    老莫伸出手碾了碾白色的粉末,抬起眼皮示意路爵说:“尝尝。”

    路爵不解的望向他,只见老莫一双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把刚刚沾着粉末的手指放在鼻尖底下,用力的嗅了嗅,脸上浮现出一种恍惚的神情,身体剧烈的抽搐了两下,舒服得叹了口气,一头歪倒在了旁边女人的胸脯上,女人娇笑几声,撒娇般推了推老莫。

    老莫冷冷的声音再次在路爵耳边响起:“听不懂么?尝尝。”

    路爵抿了下唇角,有些为难的解释道:“大哥,我用不起这玩意儿。”

    用毒/品控制自己的手下,是老莫惯用的伎俩,一旦吸食毒品以后,就会丧失一个人最基本的意志力和判断力,完全沦为他的走狗。

    老莫本来正懒洋洋的倚在沙发上,听见路爵说出这句话,他脸上神情都变了,目光陡然变得阴鸷起来,仿佛淬过毒一般盯着路爵:“你说什么?”

    那一瞬间路爵觉得呼吸都停滞了,大脑里的弦越绷越紧,完全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干些什么,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重复的念叨着:赶紧想办法怎么应对,不要慌乱,不要被他看破,犹豫的时间越长破绽就越多。

    正当路爵低着头思索之际,老莫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瓷杯落地的响动。

    林烽声音颤抖的大声喊:“莫,莫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刚刚手没拿稳。我这就再去给您倒杯水。”

    正是这短短的几秒,给了路爵反应的时间,他毫不犹豫的捻起桌子上的粉末,轻轻的吸了两下,正准备屏住呼吸假吸,就被旁边两个黑衣男人突然按住了肩膀。

    老莫点了下头,黑衣男人抓起一包粉就往路爵口鼻上摁,呛得路爵摇头挣扎,面红耳赤。

    “行了。”老莫斜着眼打量着捂住胸口的路爵,轻笑了声,“感觉怎么样。”

    路爵眼前一片漆黑,只觉得头晕得像是过山车一样,胃里翻江倒海的,让他恶心到想吐。

    “呕。”路爵弯下腰忍不住吐了出来,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老莫啧了一声:“小兄弟你也不提前打声招呼,吐了这一地,多脏啊。”

    他这话刚说完,旁边的两个壮汉就一人一边,把路爵的头摁进了冰水里。

    看来是早有准备。

    路爵胡乱的挣扎着,窒息的同时,肺部呛水,让他不由得剧烈的咳嗽了起来。身体内恶心,想吐,但头部被摁在水里,他又没办法吐出来。

    双重痛苦折磨之下,路爵神智恍惚了起来。

    老莫一把拽住他的衣领,扯到自己跟前,以俯视的角度看着他说:“我问你你是谁的狗啊?”

    路爵的余光虚虚瞥见正站在老莫背后的林烽,暗地里咬了咬牙,然后才亮出一个讨好般的笑容:“我是您的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莫近乎癫狂的大笑几声,一把将他扔在了地上,“叫一声听听。”

    路爵扶着沙发边缘,低下头慢慢爬起来,头发上的水不住的往下滴,脸上努力撑起一个笑容,看着老莫张口:“汪汪汪。”

    “乖,以后只要你听话,我就赏你饭吃。”老莫笑了几声,然后就搂着怀里的女人离开了。

    等他走远了,路爵才如释重负般闭上眼睛躺在了沙发上。

    因为海/洛因被收网以后,才能给这些犯罪分子定罪,为了收集足够的情报,他只能继续忍辱负重。

    可是没想到的是,过了两天他居然产生了一些戒断反应。

    失眠、心悸、胃痉挛、头疼、想吐,只要一到晚上他就要经受这些生理上的折磨。

    而且,可怕的是,他竟然有了想要再去尝一下那包白/粉的味道。

    一次又一次在边缘试探、挣扎,凉水兜头泼下迫使自己清醒。

    路爵每每忍到全身抽搐,体内每个器官都像是被绞在一起,传来阵阵摧心剖肺般的疼痛,他紧紧咬着苍白的嘴唇,拿起笔,颤抖着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请让我死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