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那些过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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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一旦被抓住,惩罚轻是轻了一些,但如果不幸被抓住,被抓的人也没什么好果子吃,赚的钱和票那是别想要留下来,被揍一顿也不是没有可能。
宋墨练习怎样快速把自己卖的东西全收起来,快速溜掉,减少自己的损失又要不被抓到。
县城有好几个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带着自家的货在那里偷偷卖,实惠得很,县城里不是每户人家过得都富裕,相比农村来讲,他们还没地方种菜,这天天买菜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穷人家,稍微过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来这边淘点东西回家,一个月省下来的开支也足以让他们眉开眼笑,可以让孩子们吃的更饱更好一些。
宋墨也来这边摆摊,手脚利索,足斤足两,东西新鲜,赚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调,关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实相比较而言宋墨倒觉得在这里最稳妥,赚头大。
在这里得提防有人来抓,这点宋墨不怕,宋墨记性好,那些抓二道贩子的人一出现他瞄上一眼,就能发现。众人慌里慌张收拾东西,有的吓得东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则假装慌里慌张实则迅速收拾东西,把自己身前这块弄得脏乱一下,借着混乱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枪打出头鸟,从不做领头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绕的胡同里边,凭着自己良好的记忆,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这样的惊险对宋墨来讲,乘混乱逃跑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
因为经常有人来抓,这种摆摊的地方是常常变换的,不过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紧绷着神经,在县城里扎根。
宋墨清楚认识到自己是身处异乡,亲朋好友这里一个也没有,自己万一出事可能搭进去的真的就是一条命。
宋墨想过结伴一起干,但觉得不合适,风险更大,最终放弃这计划。
成群结队看着比单打独斗好,但风险也不小,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小心有人翻脸不认人,再加上宋墨根据大家伙卖东西的情况来看,自己赚得是别人的好几倍,和别人合作分钱不划算。
宋墨选择独来独往,人家狡兔三窟,他一年不知道得换多少个地方,天天早出晚归,大包背出大宝背回,任谁都能看出这小子有问题,所以常常搬家那是没得选择的事情。
宋墨住的地方多个十天半个月就换一次,小心驶得万年船,天桥下、公园里宋墨不愿意在那些地方凑活着过,万一被一大帮子人堵住,纵使自己有三头六臂也打不过,宋墨对自己的实力有正确的估量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这打劫可不看你赚不赚钱,看见人就一帮子拥上去,他们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除非把自己整的跟个流浪汉一样,否则危险性大。流浪汉还得担心这些个混社会的,心情不好给自己来上几拳。
宋墨收东西的村子有好几个,隔个半年就得换一次,每个村子定的量一般,免得遭人眼红,对自己下手,每当察觉不对的时候,宋墨就选择转移。
省城附属的县城兜兜转转都倒卖过东西。
一个人在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行事得小心,没有朋友家人交流谈心。
卖菜宋墨一个大老爷们卖得实惠,但不喜欢跟女人讲价还价,爱买就买不买拉倒,咱这个价东西品质好,价格不比别家贵。
没有人可以交流,话讲得少,人没有变得孤僻就已属难得。
宋墨外出两年时间,这饭菜还是不会做,一个人住但在外面吃饭家里从不开火。
宋墨一直保持着小心谨慎的心态,在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有惊无险的度过。
“后来在家住的时候,半夜有点动静就会惊醒。”人的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到现在宋墨晚上睡觉还是睡得浅时间又短。
宋墨除了在早市上卖东西,还会认定老主顾上门来卖鸡蛋和鸡这类贵东西,这跑一趟赚得就不少。
“那个时候,真跟做贼似的。”宋墨讲起那段经历时发出的感慨。
往麻袋里装半斤重的一块石头,将绑得紧实的棉花放在几个塑料袋子里边,防水防泥。棉花这东西压不压实,体积差的多了去了。待东西送完以后,解开绳子把棉花弄得蓬松,进门前和出门后看着差别还真不大。
说真的,这还真的救过他他一回,就在他快要不干的时候。
一个抓“二道贩子”的不知怎的盯上了他,在他到巷子里边卖完东西以后,带人堵住他,宋墨跑到人多的地方停下来。那伙人搜他的麻袋,宋墨镇定自若,他每次卖东西都是一家送一趟一个麻袋,卖完以后收拾收拾,因此这袋子里边除了棉花还真没什么东西。
看的人多,没有赃物,宋墨身上有几张粮票肉票总不犯法吧。
“你跑啥跑?”有人恶狠狠地问。
“我以为,我以为你们是抢劫的。”宋墨装出懦弱的样子,骗过他们。
至于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宋墨想方设法到别的城市把自己手里头的东西换成金子和银子。
1978年,外出两年的宋墨回家,为宋家带来一副崭新的面貌。
没有宋墨出门闯荡,这个家可能会与现在截然不同。大嫂跟自己唠嗑的时候讲起大伯子承包小山头是宋墨出的主意借的钱,小姑子有上学的机会也是宋墨因为坚持。
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对宋墨的敬重,对自己这个新媳妇的敲打和关心也与宋墨对这个家的付出息息相关。
再后来宋墨入伍当兵,成为一名军人。
他这两年的经历磨练了他非常多,当新兵的时候就脱颖而出,深受长官赏识,样样做得好,能力突出做事严谨有考量,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到后来他成为了部队里的兵王,现在担任营长眼看着这职位还会往上升一升。当新兵的那个时候他被取了个绰号“闷葫芦”,一天除了回应长官的指令可以一辈子不说。
这个绰号自然不是宋墨提起的,而是第一次到黄嫂家里边吃饭的时候,听郝副团长打趣宋墨的时候,林秋才知道的,宋墨自己可不会把这种事情往外吐,因为他想在自己面前树立起一个顶天立地的完美丈夫形象。
这个时候一旦被抓住,惩罚轻是轻了一些,但如果不幸被抓住,被抓的人也没什么好果子吃,赚的钱和票那是别想要留下来,被揍一顿也不是没有可能。
宋墨练习怎样快速把自己卖的东西全收起来,快速溜掉,减少自己的损失又要不被抓到。
县城有好几个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带着自家的货在那里偷偷卖,实惠得很,县城里不是每户人家过得都富裕,相比农村来讲,他们还没地方种菜,这天天买菜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穷人家,稍微过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来这边淘点东西回家,一个月省下来的开支也足以让他们眉开眼笑,可以让孩子们吃的更饱更好一些。
宋墨也来这边摆摊,手脚利索,足斤足两,东西新鲜,赚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调,关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实相比较而言宋墨倒觉得在这里最稳妥,赚头大。
在这里得提防有人来抓,这点宋墨不怕,宋墨记性好,那些抓二道贩子的人一出现他瞄上一眼,就能发现。众人慌里慌张收拾东西,有的吓得东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则假装慌里慌张实则迅速收拾东西,把自己身前这块弄得脏乱一下,借着混乱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枪打出头鸟,从不做领头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绕的胡同里边,凭着自己良好的记忆,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这样的惊险对宋墨来讲,乘混乱逃跑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
因为经常有人来抓,这种摆摊的地方是常常变换的,不过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紧绷着神经,在县城里扎根。
宋墨清楚认识到自己是身处异乡,亲朋好友这里一个也没有,自己万一出事可能搭进去的真的就是一条命。
宋墨想过结伴一起干,但觉得不合适,风险更大,最终放弃这计划。
成群结队看着比单打独斗好,但风险也不小,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小心有人翻脸不认人,再加上宋墨根据大家伙卖东西的情况来看,自己赚得是别人的好几倍,和别人合作分钱不划算。
宋墨选择独来独往,人家狡兔三窟,他一年不知道得换多少个地方,天天早出晚归,大包背出大宝背回,任谁都能看出这小子有问题,所以常常搬家那是没得选择的事情。
宋墨住的地方多个十天半个月就换一次,小心驶得万年船,天桥下、公园里宋墨不愿意在那些地方凑活着过,万一被一大帮子人堵住,纵使自己有三头六臂也打不过,宋墨对自己的实力有正确的估量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这打劫可不看你赚不赚钱,看见人就一帮子拥上去,他们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除非把自己整的跟个流浪汉一样,否则危险性大。流浪汉还得担心这些个混社会的,心情不好给自己来上几拳。
宋墨收东西的村子有好几个,隔个半年就得换一次,每个村子定的量一般,免得遭人眼红,对自己下手,每当察觉不对的时候,宋墨就选择转移。
省城附属的县城兜兜转转都倒卖过东西。
一个人在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行事得小心,没有朋友家人交流谈心。
卖菜宋墨一个大老爷们卖得实惠,但不喜欢跟女人讲价还价,爱买就买不买拉倒,咱这个价东西品质好,价格不比别家贵。
没有人可以交流,话讲得少,人没有变得孤僻就已属难得。
宋墨外出两年时间,这饭菜还是不会做,一个人住但在外面吃饭家里从不开火。
宋墨一直保持着小心谨慎的心态,在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有惊无险的度过。
“后来在家住的时候,半夜有点动静就会惊醒。”人的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到现在宋墨晚上睡觉还是睡得浅时间又短。
宋墨除了在早市上卖东西,还会认定老主顾上门来卖鸡蛋和鸡这类贵东西,这跑一趟赚得就不少。
“那个时候,真跟做贼似的。”宋墨讲起那段经历时发出的感慨。
往麻袋里装半斤重的一块石头,将绑得紧实的棉花放在几个塑料袋子里边,防水防泥。棉花这东西压不压实,体积差的多了去了。待东西送完以后,解开绳子把棉花弄得蓬松,进门前和出门后看着差别还真不大。
说真的,这还真的救过他他一回,就在他快要不干的时候。
一个抓“二道贩子”的不知怎的盯上了他,在他到巷子里边卖完东西以后,带人堵住他,宋墨跑到人多的地方停下来。那伙人搜他的麻袋,宋墨镇定自若,他每次卖东西都是一家送一趟一个麻袋,卖完以后收拾收拾,因此这袋子里边除了棉花还真没什么东西。
看的人多,没有赃物,宋墨身上有几张粮票肉票总不犯法吧。
“你跑啥跑?”有人恶狠狠地问。
“我以为,我以为你们是抢劫的。”宋墨装出懦弱的样子,骗过他们。
至于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宋墨想方设法到别的城市把自己手里头的东西换成金子和银子。
1978年,外出两年的宋墨回家,为宋家带来一副崭新的面貌。
没有宋墨出门闯荡,这个家可能会与现在截然不同。大嫂跟自己唠嗑的时候讲起大伯子承包小山头是宋墨出的主意借的钱,小姑子有上学的机会也是宋墨因为坚持。
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对宋墨的敬重,对自己这个新媳妇的敲打和关心也与宋墨对这个家的付出息息相关。
再后来宋墨入伍当兵,成为一名军人。
他这两年的经历磨练了他非常多,当新兵的时候就脱颖而出,深受长官赏识,样样做得好,能力突出做事严谨有考量,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到后来他成为了部队里的兵王,现在担任营长眼看着这职位还会往上升一升。当新兵的那个时候他被取了个绰号“闷葫芦”,一天除了回应长官的指令可以一辈子不说。
这个绰号自然不是宋墨提起的,而是第一次到黄嫂家里边吃饭的时候,听郝副团长打趣宋墨的时候,林秋才知道的,宋墨自己可不会把这种事情往外吐,因为他想在自己面前树立起一个顶天立地的完美丈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