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珠光宝气+粉红女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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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订婚礼的那天,看着穿着一身粉色和服,画着日式新娘妆容,却从一辆简陋的小货车上迈着小碎步走下来的万人迷,诺澜摇头叹道:“你一个宾客,却穿着新娘子的礼服出现在人家的婚礼上,这招可真够毒的了。”
万人迷摆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姿势,说道:“哼,我就是要教训她,最好是气死她,让她仗着有钱就目中无人。反正今天只是订婚嘛,等一会儿见到她,我还要祝她订婚愉快、早日结婚!还有,提前离婚!”
诺澜问道:“哇,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么毒啊?”
“不想结婚的女人,情人比较重要;想结婚的女人,情敌比较重要。”万人迷说道:“所以对于我来说王浩比较重要,而对于余露来说,我比较重要。这是一场女人之间的战争,我当然不能输给那个女人了。”
诺澜无奈说道:“可是王浩已经要订婚了,你确定不换个目标?”
万人迷一副人间导师似的说道:“这个世界上只要爱情不要金钱的女人很多,只要爱情不要婚姻的男人更多。”
“可是王浩爱你吗?”诺澜问道:“你们之间有爱情吗?”
万玲不自在的扭了一下头,不太自信的说道:“迟早会有的。”
这时候小萍、茹男、哈妹也到了,诺澜也没能和她再多说。
哈妹跑在前面叫道:“哇,雅言姐,你今天好漂亮啊!”
茹男走过来摸了摸诺澜的披肩料子,说道:“是啊,这个料子看起来好高级哟,一定很贵吧!”
“哎哎,小心点,不要摸坏了。”龚喜在一边不满意道凶了茹男两句,转头又发现小萍好像是看呆了,用肩膀撞了撞小萍,“诶诶”了两声,见小萍看向他,摆了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说道:“怎么样,喜欢的话我省吃俭用也帮你买一套。”
“走开啦。”小萍给了龚喜一个白眼,推开他走到诺澜面前,说道:“哇,雅言,你今天的打扮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耶。”
出来玩儿嘛,平时诺澜都不怎么化妆又打扮得比较休闲,而今天因为是参加婚礼,所以诺澜化了个精致的妆容,穿得又比较正式,而且考虑到天气有点冷,所以在外面还加了一条皮草披肩,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
一直等待被人注意的万玲就这样差点成了布景板,看大家都围着诺澜看没有注意到她,只好自己出声说道:“女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过化妆品可以拉近她们的距离,可是今天我才发现,原来啊,化妆品同样也可以拉开女人之间的距离。”
“哇,你是万玲?!”
“万人迷,你怎么打扮成这副样子?!”
“是啊,我们差点都没认出你来!”
万玲气急败坏的说道:“我这么一个大美人儿,新娘子,结果你们居然现在才看到我啊!”
接受了大家万众瞩目惊讶的目光和勉为其难的道歉,万玲总算捡回了一些虚荣心,转而又对诺澜娇娇的抱怨道:“表姐,你今天可不可以不要和我站在一起,我今天来是为了抢新娘子的风头,结果人还没进去呢,我的风头却差点被你抢光了。”
诺澜看她这样难得的直白和撒娇的样子,也不觉得讨厌,说道:“你放心,凭你今天这身打扮绝对是你最出风头。我呢,就安静的坐着观礼就行了。”
订婚礼是在一个日式豪华庭院里举行,有古式的建筑,枫叶铺成的石径,宽敞的庭院。等待新郎出场期间,诺澜大致看了一下出席的宾客,结果发现不远处坐着的那个居然就是那天在餐厅被她作弄的那个‘变态’男。
诺澜看到他的时候,发现那人正看着她,本来诺澜也没觉得什么,结果那男的和诺澜身边的人换了座位,继续盯着诺澜看。
想起那天他朝她凶巴巴吼的话,诺澜故意回敬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是啊,没见过你这么美的美女!”那个人也不生气,反而对着诺澜笑眯眯的说道:“小姐,你很面善啊,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啊。”
要么是他已经忘了那天的‘一面孽缘’,要么是诺澜今天的风格太不一样,所以他并没有马上认出来,不管是哪一种,诺澜都会装作不认识,事实上她确实不认识他。
诺澜说道:“对不起,先生,你搭讪的方式已经过时了。我劝你还是多学习学习,保持与时俱进,对你有好处的。”
“不认识没关系,我们可以现在来认识一下。”他伸出手来说道:“我叫高长胜。”
“我姓康。”诺澜故意抬高了下巴说道,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心思一转,便想起了高长胜正是她现在的身份康雅言的官配,这么一来诺澜不自觉的朝他多看了几眼,心里评论道:长相一般,痞气十足,笑起来的时候让人很想往他脸上甩巴掌,总结,贱-人一个,完毕。
“康小姐是香港人吧。”高长胜肯定的说道:“来日本是公干还是旅游啊?”
看诺澜没反应,高长胜继续说道:“啊,我前两天遇到件怪事,片好的生鱼片上了餐桌还会自己跳舞,可惜那天康小姐走得早没有看见,真是有趣极了!”
诺澜确信没人能发现那天是她使坏让鱼片跳起来吓人的,于是淡定的说道:“没什么可惜的,既然高先生喜欢看,就自己留着慢慢欣赏好了。反正高先生比较喜欢吃活鱼嘛。”
其实诺澜早就想明白了,高长胜那天把活鱼刺身讲得那么恶心不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是为了作弄、气跑那天和他一起的那个女人。
不过谁叫他那么恰好,早不讲晚不讲,偏偏要在诺澜吃饭的时候讲呢,还那么详细,弄得诺澜都没有了胃口,都好几天了也没敢吃带生的了,而且他后面还吼了诺澜一句,所以,被诺澜作弄,也算他倒霉。
不去管一脸深思的高长胜,诺澜把头转向出口的方向,因为盛装的新娘子出来了。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新郎迟迟不出现,最后穿着新郎礼服出现的却不是王浩,而是龚喜。
面对疑惑的众人,龚喜顾左右而言他,最后在余露的质问下,他才说出王浩已经跑了的真相。
今天万玲抢风头的打扮虽然的确是气到了余露,但是余露忍了,现在新郎跑了,余露再也不能保持平静了。她气急败坏的跑出去,像疯子一样嘶吼着,到处找王浩,看起来倒是可怜。
诺澜是同情她的,不过想到她之前对王浩像是对一个玩具一样任意摆布,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面对这种情况万玲还出来说着风凉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敢从结婚礼堂拔腿就跑的,才是真正的勇者。没想到王浩在被埋进坟墓之前还能跳出来,以后可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虽然余露可恨,但诺澜认为王浩更可恨,于是说道:“既然要反抗就早点反抗,既然不想结婚就早点拒绝,在婚礼上丢下新娘自己跑了的男人,亏你也看得上!”
“逃婚怎么啦!”万玲不在乎的说道:“有钱的王子就是有任性的权利。”
这话真像小妹康雅思的口气,该说不愧是一家亲戚吗,都喜欢追有钱人。诺澜问道:“那你想想,要是结婚的是你,新郎跑了,你会怎么样?”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万人迷的身上!”万玲挥了挥手,自信的说道:“我勾一勾小指头,就有男人排着队等着娶我。”
“我说的是假如。”诺澜强调着假如两个字。
万玲用手指点着下巴,眨巴着大眼睛,说道:“假如我的新郎跑了,我会感激他呀,因为至少他没有在结完婚才跑。”
“好吧。”诺澜点了点头走了。
打车到古玩市场上逛了半圈,诺澜心里的不舒服已经没有了,此时她正在一家古董店里拿着一本古怪的佛经手抄本查看,摸着厚实的书页,向老板问道:“这本书怎么卖?”
“小姐,你眼光真好,这可是唐朝的手抄本啦,算你20万啦。”
“老板,这又不是什么名家之作,顶多算是字迹清秀,而且顶多也就百来年的历史,20万日元?”诺澜摇头笑了笑,把书放回摊位上,转身作势要走。
老板急忙叫道:“好啦,小姐,看你也是识货之人,价钱好商量啦。”
诺澜正想转身讨价还价,结果听到有人说道:“既然这位小姐不要,不如还是20万卖给我好啦。”
诺澜转身一看,原来是高长胜,叫道:“喂,这是我先看上的。”
“可是你不是不要了嘛,老板当然想卖给谁都可以啦!”高长胜付了钱给老板,拿着那本书哗啦啦的随便翻着,得意洋洋的说道:“啊,什么鬼画符,看不懂,不过拿回去点火也不错啊。”
诺澜气道:“你……”
高长胜贱-贱的说道:“你什么你啊,现在这本书是我的了,我想怎么处理都是我的事。”
这人从婚礼跟到这儿来和她争东西,明显就是要气她,诺澜咽下出口的话,哼了一声走了。反正这本书也没有太大的价值,她只是好奇这纸的材料想买回去看看而已。高长胜想要当冤大头就让他当好了。
在日本待了两个礼拜,诺澜又去附近的韩国转了转便乘飞机回了香港。
到了订婚礼的那天,看着穿着一身粉色和服,画着日式新娘妆容,却从一辆简陋的小货车上迈着小碎步走下来的万人迷,诺澜摇头叹道:“你一个宾客,却穿着新娘子的礼服出现在人家的婚礼上,这招可真够毒的了。”
万人迷摆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姿势,说道:“哼,我就是要教训她,最好是气死她,让她仗着有钱就目中无人。反正今天只是订婚嘛,等一会儿见到她,我还要祝她订婚愉快、早日结婚!还有,提前离婚!”
诺澜问道:“哇,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么毒啊?”
“不想结婚的女人,情人比较重要;想结婚的女人,情敌比较重要。”万人迷说道:“所以对于我来说王浩比较重要,而对于余露来说,我比较重要。这是一场女人之间的战争,我当然不能输给那个女人了。”
诺澜无奈说道:“可是王浩已经要订婚了,你确定不换个目标?”
万人迷一副人间导师似的说道:“这个世界上只要爱情不要金钱的女人很多,只要爱情不要婚姻的男人更多。”
“可是王浩爱你吗?”诺澜问道:“你们之间有爱情吗?”
万玲不自在的扭了一下头,不太自信的说道:“迟早会有的。”
这时候小萍、茹男、哈妹也到了,诺澜也没能和她再多说。
哈妹跑在前面叫道:“哇,雅言姐,你今天好漂亮啊!”
茹男走过来摸了摸诺澜的披肩料子,说道:“是啊,这个料子看起来好高级哟,一定很贵吧!”
“哎哎,小心点,不要摸坏了。”龚喜在一边不满意道凶了茹男两句,转头又发现小萍好像是看呆了,用肩膀撞了撞小萍,“诶诶”了两声,见小萍看向他,摆了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说道:“怎么样,喜欢的话我省吃俭用也帮你买一套。”
“走开啦。”小萍给了龚喜一个白眼,推开他走到诺澜面前,说道:“哇,雅言,你今天的打扮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耶。”
出来玩儿嘛,平时诺澜都不怎么化妆又打扮得比较休闲,而今天因为是参加婚礼,所以诺澜化了个精致的妆容,穿得又比较正式,而且考虑到天气有点冷,所以在外面还加了一条皮草披肩,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
一直等待被人注意的万玲就这样差点成了布景板,看大家都围着诺澜看没有注意到她,只好自己出声说道:“女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不过化妆品可以拉近她们的距离,可是今天我才发现,原来啊,化妆品同样也可以拉开女人之间的距离。”
“哇,你是万玲?!”
“万人迷,你怎么打扮成这副样子?!”
“是啊,我们差点都没认出你来!”
万玲气急败坏的说道:“我这么一个大美人儿,新娘子,结果你们居然现在才看到我啊!”
接受了大家万众瞩目惊讶的目光和勉为其难的道歉,万玲总算捡回了一些虚荣心,转而又对诺澜娇娇的抱怨道:“表姐,你今天可不可以不要和我站在一起,我今天来是为了抢新娘子的风头,结果人还没进去呢,我的风头却差点被你抢光了。”
诺澜看她这样难得的直白和撒娇的样子,也不觉得讨厌,说道:“你放心,凭你今天这身打扮绝对是你最出风头。我呢,就安静的坐着观礼就行了。”
订婚礼是在一个日式豪华庭院里举行,有古式的建筑,枫叶铺成的石径,宽敞的庭院。等待新郎出场期间,诺澜大致看了一下出席的宾客,结果发现不远处坐着的那个居然就是那天在餐厅被她作弄的那个‘变态’男。
诺澜看到他的时候,发现那人正看着她,本来诺澜也没觉得什么,结果那男的和诺澜身边的人换了座位,继续盯着诺澜看。
想起那天他朝她凶巴巴吼的话,诺澜故意回敬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是啊,没见过你这么美的美女!”那个人也不生气,反而对着诺澜笑眯眯的说道:“小姐,你很面善啊,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啊。”
要么是他已经忘了那天的‘一面孽缘’,要么是诺澜今天的风格太不一样,所以他并没有马上认出来,不管是哪一种,诺澜都会装作不认识,事实上她确实不认识他。
诺澜说道:“对不起,先生,你搭讪的方式已经过时了。我劝你还是多学习学习,保持与时俱进,对你有好处的。”
“不认识没关系,我们可以现在来认识一下。”他伸出手来说道:“我叫高长胜。”
“我姓康。”诺澜故意抬高了下巴说道,伸出手跟他握了一下,心思一转,便想起了高长胜正是她现在的身份康雅言的官配,这么一来诺澜不自觉的朝他多看了几眼,心里评论道:长相一般,痞气十足,笑起来的时候让人很想往他脸上甩巴掌,总结,贱-人一个,完毕。
“康小姐是香港人吧。”高长胜肯定的说道:“来日本是公干还是旅游啊?”
看诺澜没反应,高长胜继续说道:“啊,我前两天遇到件怪事,片好的生鱼片上了餐桌还会自己跳舞,可惜那天康小姐走得早没有看见,真是有趣极了!”
诺澜确信没人能发现那天是她使坏让鱼片跳起来吓人的,于是淡定的说道:“没什么可惜的,既然高先生喜欢看,就自己留着慢慢欣赏好了。反正高先生比较喜欢吃活鱼嘛。”
其实诺澜早就想明白了,高长胜那天把活鱼刺身讲得那么恶心不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是为了作弄、气跑那天和他一起的那个女人。
不过谁叫他那么恰好,早不讲晚不讲,偏偏要在诺澜吃饭的时候讲呢,还那么详细,弄得诺澜都没有了胃口,都好几天了也没敢吃带生的了,而且他后面还吼了诺澜一句,所以,被诺澜作弄,也算他倒霉。
不去管一脸深思的高长胜,诺澜把头转向出口的方向,因为盛装的新娘子出来了。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新郎迟迟不出现,最后穿着新郎礼服出现的却不是王浩,而是龚喜。
面对疑惑的众人,龚喜顾左右而言他,最后在余露的质问下,他才说出王浩已经跑了的真相。
今天万玲抢风头的打扮虽然的确是气到了余露,但是余露忍了,现在新郎跑了,余露再也不能保持平静了。她气急败坏的跑出去,像疯子一样嘶吼着,到处找王浩,看起来倒是可怜。
诺澜是同情她的,不过想到她之前对王浩像是对一个玩具一样任意摆布,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面对这种情况万玲还出来说着风凉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敢从结婚礼堂拔腿就跑的,才是真正的勇者。没想到王浩在被埋进坟墓之前还能跳出来,以后可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虽然余露可恨,但诺澜认为王浩更可恨,于是说道:“既然要反抗就早点反抗,既然不想结婚就早点拒绝,在婚礼上丢下新娘自己跑了的男人,亏你也看得上!”
“逃婚怎么啦!”万玲不在乎的说道:“有钱的王子就是有任性的权利。”
这话真像小妹康雅思的口气,该说不愧是一家亲戚吗,都喜欢追有钱人。诺澜问道:“那你想想,要是结婚的是你,新郎跑了,你会怎么样?”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万人迷的身上!”万玲挥了挥手,自信的说道:“我勾一勾小指头,就有男人排着队等着娶我。”
“我说的是假如。”诺澜强调着假如两个字。
万玲用手指点着下巴,眨巴着大眼睛,说道:“假如我的新郎跑了,我会感激他呀,因为至少他没有在结完婚才跑。”
“好吧。”诺澜点了点头走了。
打车到古玩市场上逛了半圈,诺澜心里的不舒服已经没有了,此时她正在一家古董店里拿着一本古怪的佛经手抄本查看,摸着厚实的书页,向老板问道:“这本书怎么卖?”
“小姐,你眼光真好,这可是唐朝的手抄本啦,算你20万啦。”
“老板,这又不是什么名家之作,顶多算是字迹清秀,而且顶多也就百来年的历史,20万日元?”诺澜摇头笑了笑,把书放回摊位上,转身作势要走。
老板急忙叫道:“好啦,小姐,看你也是识货之人,价钱好商量啦。”
诺澜正想转身讨价还价,结果听到有人说道:“既然这位小姐不要,不如还是20万卖给我好啦。”
诺澜转身一看,原来是高长胜,叫道:“喂,这是我先看上的。”
“可是你不是不要了嘛,老板当然想卖给谁都可以啦!”高长胜付了钱给老板,拿着那本书哗啦啦的随便翻着,得意洋洋的说道:“啊,什么鬼画符,看不懂,不过拿回去点火也不错啊。”
诺澜气道:“你……”
高长胜贱-贱的说道:“你什么你啊,现在这本书是我的了,我想怎么处理都是我的事。”
这人从婚礼跟到这儿来和她争东西,明显就是要气她,诺澜咽下出口的话,哼了一声走了。反正这本书也没有太大的价值,她只是好奇这纸的材料想买回去看看而已。高长胜想要当冤大头就让他当好了。
在日本待了两个礼拜,诺澜又去附近的韩国转了转便乘飞机回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