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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再见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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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歌即使被他带着飞过几次,也被惊吓住了,尤其在落向湖面时,以为两人就要掉进去,吓得紧搂住夜凤邪的腰,脸埋在他胸口不敢再看,直到脚踏实地,夜凤邪在她耳边低笑着说到了,她才惊魂未定的抬起脸来,气的狠狠踩了他一脚。

    沈家婚船上一阵骚乱,有家丁拿着武器围过来,大声喝问道:“你们是谁?为何闯入我们沈家的船舫?!”

    “我们是来贺喜的,”夜凤邪拿下面具,对严阵以待的家丁道,“还请你家姑爷和小姐出来一见。”

    为首的家丁犹豫了一下,派了一个人进去通报。

    片刻,一名穿着大红喜服,头戴新郎冠,浓眉大眼、鼻直口方,年约二十一二的英俊男子走了出来,正是新姑爷韩霖。

    韩霖向夜凤邪和千歌看过去,见两人衣着不凡、气质高雅,并不像是来找茬的样子,遂拱手笑道:“在下韩霖,多谢两位前来添喜,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我姓夜,”夜凤邪道,“我与夫人游玩到此,适逢韩举人与沈小姐大喜,特来讨杯喜酒喝。”

    “原来是夜兄,”韩霖见他不肯透露来历,也不勉强,笑着道,“相逢即是有缘,夜兄定要多喝几杯,快里面请。”

    夜凤邪与千歌随着他走进船舫,客厅中央摆着一桌动了小半的酒菜,两名男子坐在桌前,见他们进来,都站了起来。

    左边的一名穿着湖绿色团花暗纹直缀,嵌玉金簪束发,腰佩一只白玉葫芦流苏坠,满身书卷气的男子笑道:“韩兄又有贵客到了?”

    “正是有贵客临门,”韩霖笑着介绍,“这是来扬州游玩的夜兄夫妇,夜兄,这是从京城出门游历的文兄。”

    韩霖又指向另一名穿着月华色竹叶纹杭绸长衫,外套石青色镶蓝襟纻丝褙子,肤色玉白,俊美更胜女子,表情冷漠的男子:“这是与文兄同行的卫兄。”

    三人相互拱了下手,算是认识了。

    自进门看到这两人,千歌的瞳孔就一缩,一个是礼部尚书的庶子文正羽,一个是卫贵妃父亲,也就是君习玦外公的庶子卫寒焰,没想到这两人竟出现在这里。

    冷冰冰的卫寒焰就罢了,他不受卫国公重视,从不参与夺嫡之争,只寄情山水,来到扬州游玩并不奇怪。

    这个形容儒雅的文正羽,是文尚书的宠妾所出,与卫寒焰私交甚好,表面无欲无求,实际却是个野心极大的,暗地里早投靠了君习玦,他不在京城汲汲营营,却跑来扬州参加一商户女的婚礼,目的昭然若揭。

    她还以为是因为这一场豪华的婚礼,君习玦才盯上了沈家,原来更早他就开始谋算了,想来正是这一趟扬州之行,让他发现了沈家这座金山银库。

    许是察觉到千歌的目光,文正羽转头看向她,见她身姿窈窕柔漪,轻纱覆面,露出的一双眼眸形状极美,必是一位容貌绝佳的美人,笑道:“这位便是夜夫人了吧,在下有礼了。”

    千歌冲他回了一礼,道:“韩举人的朋友,想必也是举人了,几位公子这般年纪就如此有才学,当真是令人景仰。”

    文正羽脸色微微一僵,很快又恢复自然,道:“在下不才,比不上韩兄与卫兄的才华,如今还只是秀才,实在惭愧。”

    韩霖忙道:“文兄才学不在愚弟之下,两年后的乡试必定高中。”

    文正羽谦虚了几句,脸上还是笑着,看着千歌的视线却暗藏了一丝阴鸷。

    千歌看向卫寒焰,别人寒暄,他只在一旁独自饮酒,面上毫无表情,眼中也是无悲无喜,就是这样一个冰山似的男子,相传与宫中宠妃珍妃青梅竹马,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结果珍妃却弃他入宫,卫寒焰为了她一直未娶,身边连一个通房丫鬟都没有。

    卫寒焰冷冷的瞥了她一眼,眉峰皱了皱,又径自转回头自斟自饮去了。

    这时有个丫鬟走了过来,行了礼后说:“少夫人听说贵客到,请夜夫人去二楼赏景。”

    “少夫人有请,自当遵从,”千歌笑着道,“诸位公子,妾身先告退了。”

    “夜夫人请便。”三人皆道。

    千歌与夜凤邪对视一眼,冲他微微点头,而后随着丫鬟去了二楼。

    到了二楼,先是听闻一串悦耳清泠的笑声,然后一袭大红喜色迎面而来,沈冰心笑吟吟的看着她道:“这便是夜夫人了吧,单看眉眼就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千歌细细打量这位奇女子,只见她头上戴着珠玉遍地七彩尾羽紫金凤水晶串旒凤冠,双耳缀着镶红珊瑚双喜灯笼坠儿,脖子上一只两重八宝嵌和田软玉如意紫金项圈,手腕上一对双股缠旋西番花纹紫金手镯,明眸大眼,琼鼻艳唇,精致瓜子脸上笑容和曦,富贵荣华比之她见过的那些京城贵妇半点不差。

    “沈姐姐才真是难得的美人,”千歌拉下面纱,笑着道,“妹妹雪氏千歌,只为出行方便,才称是夜公子夫人,其实云英未嫁,沈姐姐唤妹妹一声千歌便是。”

    沈冰心眼中掠过一丝惊讶,脸上的笑容立刻变得真诚亲近了几分:“原来如此,我还道妹妹看起来还未及笄,怎么这么早便嫁人呢,妹妹快与我来这边坐。”

    沈冰心拉了千歌的手到菱花窗下的紫檀木牡丹花开椅子上坐下,命丫鬟换了一壶新茶和几盘点心来,笑问:“听妹妹的口音,也是扬州人吧?”

    “正是,”千歌笑着道,“家父乃丹阳县县令,或许姐姐听说过。”

    “自然听说过,”沈冰心道,“我沈家在丹阳有不少产业,都承蒙雪大人照顾呢,我一见妹妹就知出身不凡,果然是官家小姐,是做姐姐的高攀了。”

    “姐姐说的哪里话,”千歌真诚的道,“出生不由我们自己决定,再说官家小姐又如何,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还不如姐姐这般活的随心所欲,更能闯出一番基业来,比之男儿丝毫不差。妹妹对姐姐钦佩之极,才是真的高攀了。”

    沈冰心从不以自己的出身为耻,刚才的话也只是客套,此时听千歌说的毫不作假,眼底还暗藏一丝向往,不由觉得逢上知己,对千歌更生亲近之心。

    两人渐渐的越谈越投机,沈冰心与千歌说她经商所遇的奇闻异事、异域风情,千歌对她说官家后院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两人皆对对方所说的感到新鲜惊奇,大感相逢恨晚。

    “姐姐,有一件事我本没打算多说,但是与姐姐一见如故,不愿见姐姐受到伤害,即使非常冒昧,我也不得不说了。”千歌肃了表情,语气郑重的说。

    “何事?”沈冰心见她表情严肃,也端正了神情道,“妹妹但说无妨。”

    “妹妹曾经听身边丫鬟说过,贫苦人家养鸡,因为母鸡日产一蛋,所以养的精心,非不得已都不会杀之,但是不会产蛋的公鸡,只留一只最瘦弱的打鸣,其余肥硕者全部杀之取肉,”千歌水晶黑眸深深的看着她,道,“姐姐冰雪聪明,想必对妹妹欲说之事,已有所猜想了吧?”

    沈冰心略一沉吟,道:“沈家商铺极多,每年都要缴纳巨额赋税,不正如那产蛋的母鸡么?”

    “若是母鸡长得太肥硕,比之那小小一颗蛋来更有吸引力,而主人家生蛋的母鸡很多,姐姐觉得如何?”

    沈冰心神色一凛。

    “即使那只母鸡能一时安然,”千歌又道,“若恰逢主人家红白喜事或遭遇灾祸,急需钱财渡过,姐姐觉得它还能幸免吗?”

    沈冰心面色已然大变,猛然站起来,对着千歌深深一鞠:“若非妹妹点醒,沈家将大祸临头,如此大恩,请受姐姐一拜!”

    千歌忙拦住她,道:“妹妹与姐姐相知一场,岂有见危不救之理,姐姐若这么客气,真是把妹妹当外人了。”

    沈冰心这才停了下跪:“好,我们自己姐妹就不说客气的话了。”

    拉着千歌又在椅子上坐下,沈冰心急忙问道:“不知妹妹可有良策,助沈家逃脱这一场劫难?”

    “母鸡太肥硕,那便减减肥,”千歌眨了眨眼睛笑道,“只要比别的母鸡苗条了,那便安全无虞了。”

    沈冰心想了想,道:“沈家家大业大,散些家财也无碍,我听闻南方有水灾,不如就把钱财捐过去吧,正好解了灾祸又救助了百姓。”

    “万万不可。”千歌阻止道,“你若把大批钱财捐出去,只会让人更觉得沈家富有,拿出那么多钱财也不痛不痒的,那才是真真的糟糕!”

    “那可如何是好?”沈冰心焦急道,“我对朝廷之事不甚了解,还请妹妹多多指点。”

    千歌道:“姐姐难道从来没想过皇商?”

    沈冰心眉头微皱:“我以前也考虑过,但做皇商有太多规矩要守,且家父与我都不善与官员打交道,最后还是放弃了。”

    “有失才有得,”千歌道,“沈家生意做得这般大,想必没少在官员那里打点,可见姐姐也不可能完全不与官员打交道的,再者,姐姐今日嫁给韩举人,他来日入京会试,若是高中就会入朝为官,少不得要与其他官员共事,妹妹虽不觉得姐姐身份有何不妥,但皇家朝官可不一定这么想,沈家若是有了皇商的身份,闲话必定要少许多,对韩举人的仕途也会有所助益。”

    沈冰心沉吟片刻,道:“妹妹说的不错,我回头与父亲和夫君商量一番,尝试参与年底新一轮的皇商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