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晒太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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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晚歌说的高兴,还要拉沈辙一起进来,没听到沈辙应声,她便推推他的胳膊,沈辙只得应了一声:“嗯。”
牧晚歌这才又继续说下去,道:“不过没关系,这些都是一些小钱,你放心,我到时候会努力赚钱的,我可以上街摆摊卖糕点什么的,你在家抄抄书,你若是不想要抄书,那咱有钱了,我养你,你在家好好的读书,以后考个举人,一次考不中,我给钱让你去考二次、三次、十次、百次,直到你白发满头,再也走不动了,咱就不考了。”
“你觉得怎么样?”牧晚歌又推了推他。
沈辙又应了一声,“好。”
牧晚歌就笑了起来,又道:“那咱的约法三章还算数吧?我若是日后看到不错的后生了,你可不能够阻止我嫁人啊,但是你放心,我拿你当亲弟弟看待,你若是看到什么美娇娘了,我也一定给你娶来!”
“我年纪比你大。”沈辙闻言说道。
牧晚歌便道:“不用在意这些小细节,反正在我的眼中,你还是一个没长大的男孩呢。”
沈辙便笑了两声,心中苦笑连连,还从来都没有人将他当做男孩看待。
“你笑什么。”牧晚歌问了一句,沈辙没有答话,牧晚歌便道:“好,你笑了,随你笑去,我就当你也是开心了。”
接下来牧晚歌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一些有关日后的事情,越说越高兴,整个人好像都因为即将到来的分家,而变得有生动了起来。
最后她说累了,便也闭上了嘴,她并不是天生自然熟的性子,但是对沈辙却是有种自来熟,她很自然的拿他当做取暖器,挽着他的手腕睡去。
到了第二天起来,她还挺高兴的,虽然没有哼小曲,但是心情也还算是不错,去到院子后面洗漱的时候,碰到秦氏,她难得的也没有说她,还告诉她灶上烧了热水。
牧晚歌觉得这才像是一家人嘛。
洗完脸,她知道没有早餐,便就在这院子里面走动,见到有什么要打扫的,便帮着做一做,到了太阳升起老高的时候,秦氏做了饭,竟然又是白米饭,分量足够。
吃饭的时候,沈守业不在,秦氏说他去修葺他们的旧屋子去了,吃完饭,牧晚歌主动请缨道:“婶子,我去给叔送饭。”
“不用你,今天太阳好,你陪着小辙在院子里面晒晒太阳,送饭这事情,我让小荷去就行了。”秦氏说道。
“哦,好。”牧晚歌闻言点点头。
其实她是想着趁着送饭去老屋看一看的,不过秦氏说让沈荷去了,那她便也不求着去了。
沈辙家以前的老屋在村尾了,比较偏僻,而且还在靠近大山的地方,牧晚歌也是以前上山的时候,偶尔瞟过一两眼了,反正很破,屋子外面,茅草丛生,不知道到时候沈守业会帮他们修葺成什么样子,她还蛮期待的呢。
不过就算修葺的不太好也没有关系,到时候有钱了,她自己请人来修葺一番,也不费事。
今天的太阳的确是蛮好的,陪陪沈辙,开导开导他,这件事情好像也是蛮重要的,马上就要分家了,自己到时候要跟他住,一定要保证的心身健康才行,现在要好好的跟他培养培养感情,确保以后,他会比较听自己的话。
嗯,不过如今看来,其实沈辙这人的性格还是蛮好的,自己跟他也相处的来,日后的相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小辙,今天太阳这么好,你的心情好吗?”牧晚歌跑到西厢房,一边推门,一边问道。
沈辙正坐在床边,手上好像是在把玩着什么东西,见到牧晚歌进来,他当即将手上一缩,再伸手的时候,便是两手空空了。
“你方才在手上拿着什么东西?”牧晚歌问了一句。
“没有啊,你看错了吧。”沈辙答道。
牧晚歌便也没有在意,只道:“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咱们出去晒晒太阳吧。”
“我不想出去。”沈辙答道。
牧晚歌便道:“没关系啊,出去走走又没有什么的,你看你,整天将自己弄成一副这样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注意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太温柔了,牧晚歌又柔声道:“你以前在我心中一直都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少年郎呢,振作起来好不好?无论你怎么样,我都不会嫌弃你的,但是我希望你好好的。”
说着,她凑到他的面前来,露出她最美丽灿烂的笑容来,那一口洁白的牙齿好像贝壳一样,整齐的排成一排,挺可爱的,沈辙看到她这模样,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来。
“你笑了,说明你开心了。”牧晚歌也笑了起来,她站起身来,拽着沈辙的手,道:“走吧,走吧,你就当是陪我,陪我去外面晒晒太阳,好不好?”
沈辙被她又拉又拽的,这才站起身来,道:“好了,那我们就出去走走吧。”
说着他又去拿他放在屋角的简易拐杖,牧晚歌便道:“你这根拐杖就是一根树桩子,这么大,难看极了,拿在手里也不舒服,反正有我在,我就是你的拐杖,走吧。”
沈辙听到牧晚歌这样说,便没有拿他的拐杖了,两人就这样出了门。
秦氏见到沈辙跟牧晚歌出门,便道:“你们两个打算去哪里啊?”
“我们就出去走走。”牧晚歌答道。
秦氏便道:“这样吧,我让长康那小子陪你们出去走走吧,那小子一天也没有什么事情。”
“可以啊。”牧晚歌也没有多想,只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长康~”秦氏拉长了声音叫了两声,一个半大的小子就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面钻出来了,牧晚歌见到他一身有些脏兮兮的,脸上也是脏兮兮的一团,便道:“你这是去哪里玩了,弄的一身这么脏?”
“我去山上玩了。”沈长康说着将手上拿着的一个黑褐色的果子扔给牧晚歌,道:“我在山上摘的苦珠,给你尝尝。”
“什么东西?”牧晚歌看着手上的野果,圆溜溜的,小小的一个,直径约莫一节手指大小,如同后世的小玻璃球一样,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牧晚歌说的高兴,还要拉沈辙一起进来,没听到沈辙应声,她便推推他的胳膊,沈辙只得应了一声:“嗯。”
牧晚歌这才又继续说下去,道:“不过没关系,这些都是一些小钱,你放心,我到时候会努力赚钱的,我可以上街摆摊卖糕点什么的,你在家抄抄书,你若是不想要抄书,那咱有钱了,我养你,你在家好好的读书,以后考个举人,一次考不中,我给钱让你去考二次、三次、十次、百次,直到你白发满头,再也走不动了,咱就不考了。”
“你觉得怎么样?”牧晚歌又推了推他。
沈辙又应了一声,“好。”
牧晚歌就笑了起来,又道:“那咱的约法三章还算数吧?我若是日后看到不错的后生了,你可不能够阻止我嫁人啊,但是你放心,我拿你当亲弟弟看待,你若是看到什么美娇娘了,我也一定给你娶来!”
“我年纪比你大。”沈辙闻言说道。
牧晚歌便道:“不用在意这些小细节,反正在我的眼中,你还是一个没长大的男孩呢。”
沈辙便笑了两声,心中苦笑连连,还从来都没有人将他当做男孩看待。
“你笑什么。”牧晚歌问了一句,沈辙没有答话,牧晚歌便道:“好,你笑了,随你笑去,我就当你也是开心了。”
接下来牧晚歌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一些有关日后的事情,越说越高兴,整个人好像都因为即将到来的分家,而变得有生动了起来。
最后她说累了,便也闭上了嘴,她并不是天生自然熟的性子,但是对沈辙却是有种自来熟,她很自然的拿他当做取暖器,挽着他的手腕睡去。
到了第二天起来,她还挺高兴的,虽然没有哼小曲,但是心情也还算是不错,去到院子后面洗漱的时候,碰到秦氏,她难得的也没有说她,还告诉她灶上烧了热水。
牧晚歌觉得这才像是一家人嘛。
洗完脸,她知道没有早餐,便就在这院子里面走动,见到有什么要打扫的,便帮着做一做,到了太阳升起老高的时候,秦氏做了饭,竟然又是白米饭,分量足够。
吃饭的时候,沈守业不在,秦氏说他去修葺他们的旧屋子去了,吃完饭,牧晚歌主动请缨道:“婶子,我去给叔送饭。”
“不用你,今天太阳好,你陪着小辙在院子里面晒晒太阳,送饭这事情,我让小荷去就行了。”秦氏说道。
“哦,好。”牧晚歌闻言点点头。
其实她是想着趁着送饭去老屋看一看的,不过秦氏说让沈荷去了,那她便也不求着去了。
沈辙家以前的老屋在村尾了,比较偏僻,而且还在靠近大山的地方,牧晚歌也是以前上山的时候,偶尔瞟过一两眼了,反正很破,屋子外面,茅草丛生,不知道到时候沈守业会帮他们修葺成什么样子,她还蛮期待的呢。
不过就算修葺的不太好也没有关系,到时候有钱了,她自己请人来修葺一番,也不费事。
今天的太阳的确是蛮好的,陪陪沈辙,开导开导他,这件事情好像也是蛮重要的,马上就要分家了,自己到时候要跟他住,一定要保证的心身健康才行,现在要好好的跟他培养培养感情,确保以后,他会比较听自己的话。
嗯,不过如今看来,其实沈辙这人的性格还是蛮好的,自己跟他也相处的来,日后的相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
“小辙,今天太阳这么好,你的心情好吗?”牧晚歌跑到西厢房,一边推门,一边问道。
沈辙正坐在床边,手上好像是在把玩着什么东西,见到牧晚歌进来,他当即将手上一缩,再伸手的时候,便是两手空空了。
“你方才在手上拿着什么东西?”牧晚歌问了一句。
“没有啊,你看错了吧。”沈辙答道。
牧晚歌便也没有在意,只道:“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咱们出去晒晒太阳吧。”
“我不想出去。”沈辙答道。
牧晚歌便道:“没关系啊,出去走走又没有什么的,你看你,整天将自己弄成一副这样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注意到自己的语气有些不太温柔了,牧晚歌又柔声道:“你以前在我心中一直都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少年郎呢,振作起来好不好?无论你怎么样,我都不会嫌弃你的,但是我希望你好好的。”
说着,她凑到他的面前来,露出她最美丽灿烂的笑容来,那一口洁白的牙齿好像贝壳一样,整齐的排成一排,挺可爱的,沈辙看到她这模样,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来。
“你笑了,说明你开心了。”牧晚歌也笑了起来,她站起身来,拽着沈辙的手,道:“走吧,走吧,你就当是陪我,陪我去外面晒晒太阳,好不好?”
沈辙被她又拉又拽的,这才站起身来,道:“好了,那我们就出去走走吧。”
说着他又去拿他放在屋角的简易拐杖,牧晚歌便道:“你这根拐杖就是一根树桩子,这么大,难看极了,拿在手里也不舒服,反正有我在,我就是你的拐杖,走吧。”
沈辙听到牧晚歌这样说,便没有拿他的拐杖了,两人就这样出了门。
秦氏见到沈辙跟牧晚歌出门,便道:“你们两个打算去哪里啊?”
“我们就出去走走。”牧晚歌答道。
秦氏便道:“这样吧,我让长康那小子陪你们出去走走吧,那小子一天也没有什么事情。”
“可以啊。”牧晚歌也没有多想,只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长康~”秦氏拉长了声音叫了两声,一个半大的小子就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面钻出来了,牧晚歌见到他一身有些脏兮兮的,脸上也是脏兮兮的一团,便道:“你这是去哪里玩了,弄的一身这么脏?”
“我去山上玩了。”沈长康说着将手上拿着的一个黑褐色的果子扔给牧晚歌,道:“我在山上摘的苦珠,给你尝尝。”
“什么东西?”牧晚歌看着手上的野果,圆溜溜的,小小的一个,直径约莫一节手指大小,如同后世的小玻璃球一样,也不知道能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