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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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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事无常,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一步是不是人生的最后一步,也无法得知,那里会轻声唤来一句:“别走,停下。”这样得来不易的提醒。

    凌晨一点,段晨躺在床上,心里回想着段欣的那句话:“哥,不能再杀人了。”

    翻来覆去,在凌晨二点时,他睡着了,做了个梦。

    一片白雾迷蒙中,李嫣然站在河中央的一片浅滩上,看不清穿着什么衣服,或是压根就没穿。她身边长着一朵朵带着黑刺的玫瑰花,根像是在半空的雾气里。而最引人注目的,是盛放的花瓣,娇艳的像要滴下血来。

    这个梦,只有这一个画面,他被闹钟吵醒时,心情不知怎的一片大好,窗外的阳光都没了以往的刺眼,反而让他觉得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

    正要起身,发现腰间被一只手臂牢牢缠住,回身去看,是段欣。

    “小家伙,晚上做噩梦了?”他轻声道,看到她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

    段欣小时候就是这样,只要做噩梦,就会偷偷溜进他的房间,抱着他才睡得着。

    时间一晃而过,两人来到医院,她带着早餐去了病房,段晨则端着豆浆,用钥匙打开了中医问诊室的房门。

    快到八点,黄天一迈着缓慢的步伐,像是故意让人听不到他的脚步声,打开门也几乎没有声音,多看了段晨一眼,随后安然坐在椅子上。

    段晨抱着书,假装闲聊,与他搭话。

    有一句没一句,聊到了朱大勇身上。

    “这壮的跟一头牛似的,可以直接当牲口卖了。”像是说来了劲,黄天一翘起二郎腿,拍着膝盖道:“我记得他一家都不正常,前些年他老头过来找我,身体并无大碍,只是面色阴沉、印堂发黑,双眼无神,和死鱼眼没啥区别。”

    “我开了一副药,对老头说:人都半截身子埋在土里了,想做什么,就去做。保持良好的心态,才能长寿。”

    听到这里,段晨心中升起一丝古怪,有些东西好像飘了过来,就要被抓住。

    “然后呢?”他舔了舔舌头,做出一副很想听下去的模样。

    黄天一反而白了他一眼,叹气道:“后来他儿子的媳妇就跑了。”

    段晨心里一咯噔,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还未等他继续装模作样地奉承,黄天一直接道:“再然后,他儿子就疯癫了,被拖到我这里来,让我给治治。”

    “当时的情况别提多混乱,为了给他儿子,也就是朱大勇把脉,硬生生叫来六七号人,压着手臂和腰,头由另一人专门抱着,才能摸到脉相。”

    黄天一边说边挥舞起手臂,比划当时的情况。

    “本大夫妙手回春,把朱大勇治的服服帖帖,跟正常人没两样。”

    听到这里,段晨心里却叹了一口气,治是治好了,但病人的心里,已经埋下了恶果,不知暗地里做了多少坏事。从朱圆圆发狂时所说的话,就能推测一二。

    眼睛一转,他心想这事儿要警方配合才行,光靠他一个连行医执照都没有的医生,不可能做成。

    “我跟你说,人活这一世,为的就是体验。七情六欲,车子房子票子,把荣华富贵都体验个遍,才不虚此行!”

    听着黄天一吧啦吧啦的话语,段晨走了过去,认真看向他:“您老,去上个厕所怎样?”

    沉默片刻,只听见嗯的一声,桌上的报纸便被抽走,门开了,人走了出去。离开时,透过正合上的门缝,黄天一多看了段晨一眼,发黄的眼珠中闪烁着别样的光彩,像是在说:“臭小子,挤兑我,我看你哪天被打地四肢瘫痪,大小便失禁,还挤不挤地出来!”

    段晨到没看到他充满怨恨的眼神,见门合上,脚步声渐行渐远,才从口袋中拿出折叠了两道,被保存地极好的便签,上面正是李嫣然的电话。

    “喂?”

    “我是段晨,有忘了我吗?”

    “有事就说,我这边正忙。”

    “有个事是这样的……”

    他把朱圆圆的事说了个通透,以李嫣然的智商,很容易就明白其中的要害。

    两人约定了碰头的时间和地点,他又多说了几句闲话,那边就哦一声挂了电话。

    他不知道的是,张超在一旁干瞪了半天的眼,手里捏着的百页纸文档,边角都快被揉地粉碎。

    将座机听筒放回原位,段晨笑了起来,不由想起梦里的场景,心中李嫣然的模样更加美艳动人。

    “看来要买个手机才行啊。”他自语道,看了一眼时间,敲打着桌面。

    没过多久,黄天一就走了进来,脸上春风得意,手搭在上衣口袋上,像是吃了蜜糖。

    段晨眯起了眼,正要出门去病房里看看朱圆圆,被黄天一叫住。

    “要是有病人来,你就说今天医生都休息了,你只是在这里守店子的,知道吗?”

    黄天一搬出了十几年前,隔壁老中医外出时对他说的话。说完,看了看桌面,见没什么东西落下,又打开抽屉,取出电动车钥匙就要走。

    “干嘛呢?”段晨眉头微皱。

    “你个小辈,管得着吗?”

    门再次打开又关上,段晨咬了咬牙。感情这黄老头直接翘班,回家去了。

    看了一眼时间,段晨心里好气,但又全无办法。总不能把黄老头绑在门诊室里,不听话就打一顿,打到听话为止。

    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一个人的毛都没看到,倒是手中的医书被他翻看了将近百页,收获不浅。

    现在的他懂得西医的常识性知识,中医方面也了解颇多,只是人身上的疾病,在诊断时有很多干扰因素,同时也有不少藏在深处的病症。一开始是这个症状,符合一种疾病的基本特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本身的特征才慢慢显现。到时候再治疗,就事倍功半了。

    所以,读医是个苦力活,要不停地看书、看书再看书,且也不能拒绝层出不穷的新知识。就像很多疾病在没有专项攻破的论文发表时,很多医生对它都不太了解,也只能试着医治。但只要有了特定的治疗步骤,医生第一时间了解到了,就能走很多弯路,甚至很多时候能挽救病人的生命。

    “一日复一日,吾当啃书定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