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第43幕戏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阿里文学 www.al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哈喽这是防盗章辣!补足订阅量可破!
凌萌初从小是爷爷带大的。老爷子喜欢种花种草, 她耳濡目染也就会了。其实她有很多技能, 诸如烧饭做菜、茶艺、书法等都是从爷爷那里学来的。一般老爷子会的东西,她大多也略知一二。
她自己也喜欢养花,只是之前一直住在学校宿舍, 没有条件养。她倒是买了四/五盆多肉养。那天搬家,这些个多肉也被她带了过来, 摆在阳台上。
种花是体力活,她一个女孩子体力有限, 自然要拜托霍声远。
霍大导演换了套运动服来到院子, 看到锄头、铁楸、铲子、水壶,各种工具一应俱全, 横七竖八摆在地上。他顿时就纳闷了,“你哪里弄来的这些?”
凌萌初手里提着一大袋花种,正在挨个分类,回答:“今早找邻居借的。”
霍声远:“……”
厉害了, 我的初初!
“他们怎么会有这些东西?”福田五区住的都是富人,个个十指不沾阳春水, 哪里拿得出这些农活装备。
虽说他这房子买来也有两三年了, 可常年在外头拍戏,难得回家。对于左邻右舍是一点也不熟悉。凌萌初能借到这些东西简直就是奇迹。
“这些东西他们家里都有。你看看人家的院子打理得多漂亮, 要花有花,要草有草。支着太阳伞, 没事还能喝喝茶, 纳纳凉神马的。你再看看咱们家的, 光秃秃的,啥都没有,难看死了。我都仔细观察过了,这一片住户他们的院子里都种了东西,就我们家和前面那户人家没种,咱们可不能脱离群众路线,得跟着群众走!”
霍声远:“……”
这一言不合就开起了思想政治课!
霍声远抬手指着前面同样光/裸萧条的院子,悠悠道:“前面那是商总家。”
“哪个商总?”凌萌初忙着手头的活儿,没太在意,脑袋都没抬一下。
“咱们横桑还有第二个商总吗?”他撸起衣袖,准备干活儿,“盛时的老总,你的顶头上司。”
凌萌初:“……”
卧草,一不小心就和大boss做了邻居!
盛时老总,日理万机,哪里有心思打理院子啊!也难怪这院子荒废成这样了。
凌萌初对于这个难得见一面的圈内大佬充满了好奇,八卦兮兮地问:“商总有女朋友吗?”
霍声远举着锄头松土,动作笨拙,“我不太清楚,我也不常见到他。”
“应该是没有的吧。”凌萌初自说自话,“要是有女朋友的话,这院子也不会荒废成这样了。”
霍声远:“……”
他家小妻子这都是神马鬼逻辑!
事实证明凌萌初是对的。后来有一天他们夫妇俩发现有个小姑娘在细心打理商总荒芜的院子。而那个小姑娘最终成为了商太太。
请记住一句话,若是有哪个女人肯花费心思打理你的家和院子。那么这就意味着她做好了和你相伴一生的准备。
同样的,一个男人若是放任你去打理他的家和院子。那么他便是有心和你过一辈子的。
——
两人忙活了一上午,弄得满头大汗,总算是把花种全都种下去了。
凌萌初这次买了好多个品种,蔷薇、茉莉、玫瑰、金盏菊等。她想象了一下,等哪天这些花全都开放了,那场景一定很漂亮。
她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无数繁华盛开的场景,很是憧憬,“等这些花都开了,我一定要弄个小型的花园聚会,把软软她们都叫来。”
初冬的风很凉,吹得她衣角猎猎作响,栗棕色的长发飞舞,胡乱拍打在脸上。
因为要干活,她穿得很少,睡衣外头就套了件短款的针织开衫。
开衫是鲜艳的大红色,很衬她的肤色。暴露在空气里的脖颈白皙莹润,近乎透明。
她的肤色偏白,穿亮色的衣服十分好看,很养眼。
开衫沾了一堆泥渍,东一块西一块。脸上也很脏,像只大花猫。可笑容是那么灿烂,那么耀眼,两颗浅浅的小酒窝一晃一晃的。他忍不住受她感染。
霍声远则不禁想起那年初夏,无数蔷薇花里那张美丽动人的笑脸。她一笑,他的一颗心都在欢呼雀跃。
凌萌初十八岁之前,他从来不觉得她漂亮。小的时候,小丫头被凌老爷子养的白白胖胖的,肉嘟嘟的小脸,格外圆润。
小丫头被老爷子宠坏了,很霸道,又特别爱哭。又是一群小孩中最小的那个。大人们都告诫自家孩子要让着她。久而久之自然变成了十足的小霸王。只要谁不依着她,她就能坐在地上哭得惊天动地。所以世交的很多小朋友都不爱跟她玩。
他年长她七岁,他也不太喜欢她。他喜静不喜闹,总觉得这小丫头太能哭,太闹腾了。那会儿一听到她哭,他就觉得脑仁疼。
他是霍家长子,性子随父亲,不爱说话,待人也格外疏离,从小到大都不愿和人亲近。
小姑娘可能是怕他,每次家族聚会,她见到他都会缩在大人身后,探出一颗小脑袋,怯生生地喊他“声远哥哥”。
他记得有一年新年聚会,青陵的几个大家族聚在一起,地点就定在霍家。所有的小辈都被要求出席。
一大群人聚在霍家的后花园里聊天。孩子们都在一起玩耍。凌老爷子眯着眼睛,拿几个小孩打趣,“你们谁长大以后要娶我们初初呀?”
“初初这么爱哭,又那么胖,我才不要娶她呢。”
“就是就是,初初这么胖,丑死了,我也不要娶他。”
“是啊,初初都胖成球了,我可不想娶她。”
……
孩子们都不喜欢小丫头,自然个个拒绝。
本来就是开玩笑,可没想到小丫头却当了真。顿时放声大哭起来。一时间大人们手忙脚乱,各种哄她。
他当时和弟弟霍承远到后花园去找妹妹梁满满,这丫头不知道跑哪儿疯玩去了。
他和霍承远比凌萌初他们都年长好多岁,自然无心参与这个话题。可小丫头却突然跑到他跟前,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扯住他衣角,泪眼婆娑地说:“声远哥哥,他们都说我胖,不愿意娶我,你来娶我好不好?”
凌老爷子此刻极其迫切想要安抚宝贝孙女,让她别哭。她一哭,老爷子觉得天都塌了。赶紧在一旁给他使眼色,“声远你快答应她,哄哄她。”
他碍于老爷子的面子,点了点头,“好,我娶你!”
很神奇,小丫头居然被他安抚到了,顿时破涕为笑,不哭不闹了。
当时一群亲戚还拿这件事开玩笑,让两家赶紧订个娃娃亲。老爷子拄着手杖,敲着地面,笑眯眯地说:“初初若是嫁给声远那自然是极好的!”
玩笑总归是玩笑,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他当时从未往深处想过这件事,很快就被他抛掷脑后了。可没想一语成谶,当年的事情变成了现实。他估计凌萌初自己都不记得这件事情了。
后面几年,两家人的联络还算频繁。小丫头渐渐长大,可他们依旧没多少交集。每次见面,一声“声远哥哥”已经是全部的情分了。
一晃眼,当年的小丫头出落地越发水灵了。肉嘟嘟的小脸不再,而是变成了精致的鹅蛋脸。身材也变得越发纤细苗条了。
女大十八变,十八岁那年夏天,她当真是惊艳到他了。以至于这么多年他都忘不了。
那年夏天,凌萌初十八岁生日,又正好考到了横桑C大。真可谓是双喜临门,凌老爷子大摆筵席给孙女庆祝。
他们这些世交小辈,大多都不学无术,他自己成绩就不好,勉强读了个艺术学院。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娱乐圈摸滚打爬,吃了不少苦。这群人当中就数凌萌初和弟弟霍承远会读书了。一个去了百年名校C大,一个去了C大医学院。
宝贝孙女考了这么好的学校,老爷子高兴坏了,准备大肆给孙女庆祝。
十八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女孩子出落得格外水灵,顾盼生姿。生日宴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霍声远清晰地记得,生日宴那天天气格外好。微风徐徐,天清气明,花园里百花盛放,蝉声阵阵。
她和几个同样大的姑娘在花园里一起拍照。
这个年岁的女孩子们大多喜欢拍照,只要凑在一起就是一通狂拍。
她就站在蔷薇花丛里,手里举着手机,笑魇如花。
他站在角落里,替她拍照那人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他也摁了掌心里的手机。
那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冲动的一件事情。
姑娘们的笑声如铜铃般清脆悦耳,不断撞入耳中。
她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抿嘴一笑,“声远哥哥你来啦!”
霍声远额角凸起,心狠狠一抽,然后一头栽了进去。
——
她那日问他:“霍声远,你为什么和我结婚?”
她大概不知道,爱情的种子不经意间落入心田,生根发芽,早就长成了参天大树。
娶她只是因为她身上有他理想中爱情的模样。
塞林格在《破碎故事之心》里这样写:“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
而他却觉得,爱是有她的每一个日升和日落。
初初,很感激你孤注一掷之时,找上的那个人是我。
——
霍声远悄无声息地走近两步,抬起手臂去摸她头发。
指尖刚刚碰到,凌萌初便条件反射地往后一缩,有些戒备,“你干嘛?”
虽然经历过最亲密的男女之事,可她依旧不太习惯他的亲昵。他很喜欢吻她,很多时候她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他就会过来抱她。抱着抱着就开始亲她。两人的目光不经意交汇,她冲他柔柔一笑。他便会放下手头事情,摁住她下巴,直接吻她。
比起这种突如其来的亲热,她还是更习惯他在床上的简单粗暴。
他蹙了蹙眉,左手直接摁住她肩膀,“你别动,脸上有脏东西。”
“哦。”她抬手,“我自己来。”
“我来!”他直接摁住她手,腾出另一只手一根根理顺她的长发,别在耳后,露出一张白皙精致的鹅蛋脸。
然后用拇指和食指一点一点擦掉她脸上的泥渍,动作轻柔,极其富有耐心。
他身材挺拔,逆光站着,身后是大团明亮的日光。阴影之下,他精致的眉眼显得格外深邃。眸光清亮,黑漆漆的,仿佛一团漩涡。
她一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神太过诚挚,深情款款,温柔似水,也充满了最具原始的掠夺。
每次吻她,每次拉着她沉浮,他都是这个眼神,让她难以抵挡,根本招架不住。
应该是刚刚给花种浇过水,他的指尖沾了水,很凉,触感清晰。
男人修长的五指被阳光折射出一道细长的剪影。那双手骨节分明,苍劲有力,指腹有些粗糙,划过她脸部细腻的肌肤,惹得她一阵战栗。
她忍不住想起第一晚这双手在她身上的操控,开始束缚,犹豫不决,到了后面行云流水,挥舞自如。
想到这里,双颊自然就红了。
霍声远细致地替她处理掉脸上的泥渍,气息徐徐:“初初,我们是夫妻,我抱你,亲你,甚至做/爱,只会越来越频繁。”
凌萌初:“……”
如此带有色彩的话语,偏这人竟然说得如此一本正经。
她有些脸热,微微抬头,“所以呢?”
他低头看着她,目光灼灼,“所以你要习惯我的亲近,然后回应我。”
哈喽这是防盗章辣!补足订阅量可破!
凌萌初从小是爷爷带大的。老爷子喜欢种花种草, 她耳濡目染也就会了。其实她有很多技能, 诸如烧饭做菜、茶艺、书法等都是从爷爷那里学来的。一般老爷子会的东西,她大多也略知一二。
她自己也喜欢养花,只是之前一直住在学校宿舍, 没有条件养。她倒是买了四/五盆多肉养。那天搬家,这些个多肉也被她带了过来, 摆在阳台上。
种花是体力活,她一个女孩子体力有限, 自然要拜托霍声远。
霍大导演换了套运动服来到院子, 看到锄头、铁楸、铲子、水壶,各种工具一应俱全, 横七竖八摆在地上。他顿时就纳闷了,“你哪里弄来的这些?”
凌萌初手里提着一大袋花种,正在挨个分类,回答:“今早找邻居借的。”
霍声远:“……”
厉害了, 我的初初!
“他们怎么会有这些东西?”福田五区住的都是富人,个个十指不沾阳春水, 哪里拿得出这些农活装备。
虽说他这房子买来也有两三年了, 可常年在外头拍戏,难得回家。对于左邻右舍是一点也不熟悉。凌萌初能借到这些东西简直就是奇迹。
“这些东西他们家里都有。你看看人家的院子打理得多漂亮, 要花有花,要草有草。支着太阳伞, 没事还能喝喝茶, 纳纳凉神马的。你再看看咱们家的, 光秃秃的,啥都没有,难看死了。我都仔细观察过了,这一片住户他们的院子里都种了东西,就我们家和前面那户人家没种,咱们可不能脱离群众路线,得跟着群众走!”
霍声远:“……”
这一言不合就开起了思想政治课!
霍声远抬手指着前面同样光/裸萧条的院子,悠悠道:“前面那是商总家。”
“哪个商总?”凌萌初忙着手头的活儿,没太在意,脑袋都没抬一下。
“咱们横桑还有第二个商总吗?”他撸起衣袖,准备干活儿,“盛时的老总,你的顶头上司。”
凌萌初:“……”
卧草,一不小心就和大boss做了邻居!
盛时老总,日理万机,哪里有心思打理院子啊!也难怪这院子荒废成这样了。
凌萌初对于这个难得见一面的圈内大佬充满了好奇,八卦兮兮地问:“商总有女朋友吗?”
霍声远举着锄头松土,动作笨拙,“我不太清楚,我也不常见到他。”
“应该是没有的吧。”凌萌初自说自话,“要是有女朋友的话,这院子也不会荒废成这样了。”
霍声远:“……”
他家小妻子这都是神马鬼逻辑!
事实证明凌萌初是对的。后来有一天他们夫妇俩发现有个小姑娘在细心打理商总荒芜的院子。而那个小姑娘最终成为了商太太。
请记住一句话,若是有哪个女人肯花费心思打理你的家和院子。那么这就意味着她做好了和你相伴一生的准备。
同样的,一个男人若是放任你去打理他的家和院子。那么他便是有心和你过一辈子的。
——
两人忙活了一上午,弄得满头大汗,总算是把花种全都种下去了。
凌萌初这次买了好多个品种,蔷薇、茉莉、玫瑰、金盏菊等。她想象了一下,等哪天这些花全都开放了,那场景一定很漂亮。
她闭上眼睛,张开双臂,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无数繁华盛开的场景,很是憧憬,“等这些花都开了,我一定要弄个小型的花园聚会,把软软她们都叫来。”
初冬的风很凉,吹得她衣角猎猎作响,栗棕色的长发飞舞,胡乱拍打在脸上。
因为要干活,她穿得很少,睡衣外头就套了件短款的针织开衫。
开衫是鲜艳的大红色,很衬她的肤色。暴露在空气里的脖颈白皙莹润,近乎透明。
她的肤色偏白,穿亮色的衣服十分好看,很养眼。
开衫沾了一堆泥渍,东一块西一块。脸上也很脏,像只大花猫。可笑容是那么灿烂,那么耀眼,两颗浅浅的小酒窝一晃一晃的。他忍不住受她感染。
霍声远则不禁想起那年初夏,无数蔷薇花里那张美丽动人的笑脸。她一笑,他的一颗心都在欢呼雀跃。
凌萌初十八岁之前,他从来不觉得她漂亮。小的时候,小丫头被凌老爷子养的白白胖胖的,肉嘟嘟的小脸,格外圆润。
小丫头被老爷子宠坏了,很霸道,又特别爱哭。又是一群小孩中最小的那个。大人们都告诫自家孩子要让着她。久而久之自然变成了十足的小霸王。只要谁不依着她,她就能坐在地上哭得惊天动地。所以世交的很多小朋友都不爱跟她玩。
他年长她七岁,他也不太喜欢她。他喜静不喜闹,总觉得这小丫头太能哭,太闹腾了。那会儿一听到她哭,他就觉得脑仁疼。
他是霍家长子,性子随父亲,不爱说话,待人也格外疏离,从小到大都不愿和人亲近。
小姑娘可能是怕他,每次家族聚会,她见到他都会缩在大人身后,探出一颗小脑袋,怯生生地喊他“声远哥哥”。
他记得有一年新年聚会,青陵的几个大家族聚在一起,地点就定在霍家。所有的小辈都被要求出席。
一大群人聚在霍家的后花园里聊天。孩子们都在一起玩耍。凌老爷子眯着眼睛,拿几个小孩打趣,“你们谁长大以后要娶我们初初呀?”
“初初这么爱哭,又那么胖,我才不要娶她呢。”
“就是就是,初初这么胖,丑死了,我也不要娶他。”
“是啊,初初都胖成球了,我可不想娶她。”
……
孩子们都不喜欢小丫头,自然个个拒绝。
本来就是开玩笑,可没想到小丫头却当了真。顿时放声大哭起来。一时间大人们手忙脚乱,各种哄她。
他当时和弟弟霍承远到后花园去找妹妹梁满满,这丫头不知道跑哪儿疯玩去了。
他和霍承远比凌萌初他们都年长好多岁,自然无心参与这个话题。可小丫头却突然跑到他跟前,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扯住他衣角,泪眼婆娑地说:“声远哥哥,他们都说我胖,不愿意娶我,你来娶我好不好?”
凌老爷子此刻极其迫切想要安抚宝贝孙女,让她别哭。她一哭,老爷子觉得天都塌了。赶紧在一旁给他使眼色,“声远你快答应她,哄哄她。”
他碍于老爷子的面子,点了点头,“好,我娶你!”
很神奇,小丫头居然被他安抚到了,顿时破涕为笑,不哭不闹了。
当时一群亲戚还拿这件事开玩笑,让两家赶紧订个娃娃亲。老爷子拄着手杖,敲着地面,笑眯眯地说:“初初若是嫁给声远那自然是极好的!”
玩笑总归是玩笑,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他当时从未往深处想过这件事,很快就被他抛掷脑后了。可没想一语成谶,当年的事情变成了现实。他估计凌萌初自己都不记得这件事情了。
后面几年,两家人的联络还算频繁。小丫头渐渐长大,可他们依旧没多少交集。每次见面,一声“声远哥哥”已经是全部的情分了。
一晃眼,当年的小丫头出落地越发水灵了。肉嘟嘟的小脸不再,而是变成了精致的鹅蛋脸。身材也变得越发纤细苗条了。
女大十八变,十八岁那年夏天,她当真是惊艳到他了。以至于这么多年他都忘不了。
那年夏天,凌萌初十八岁生日,又正好考到了横桑C大。真可谓是双喜临门,凌老爷子大摆筵席给孙女庆祝。
他们这些世交小辈,大多都不学无术,他自己成绩就不好,勉强读了个艺术学院。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娱乐圈摸滚打爬,吃了不少苦。这群人当中就数凌萌初和弟弟霍承远会读书了。一个去了百年名校C大,一个去了C大医学院。
宝贝孙女考了这么好的学校,老爷子高兴坏了,准备大肆给孙女庆祝。
十八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女孩子出落得格外水灵,顾盼生姿。生日宴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霍声远清晰地记得,生日宴那天天气格外好。微风徐徐,天清气明,花园里百花盛放,蝉声阵阵。
她和几个同样大的姑娘在花园里一起拍照。
这个年岁的女孩子们大多喜欢拍照,只要凑在一起就是一通狂拍。
她就站在蔷薇花丛里,手里举着手机,笑魇如花。
他站在角落里,替她拍照那人按下快门的那一瞬间,他也摁了掌心里的手机。
那是他这辈子做过最冲动的一件事情。
姑娘们的笑声如铜铃般清脆悦耳,不断撞入耳中。
她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抿嘴一笑,“声远哥哥你来啦!”
霍声远额角凸起,心狠狠一抽,然后一头栽了进去。
——
她那日问他:“霍声远,你为什么和我结婚?”
她大概不知道,爱情的种子不经意间落入心田,生根发芽,早就长成了参天大树。
娶她只是因为她身上有他理想中爱情的模样。
塞林格在《破碎故事之心》里这样写:“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
而他却觉得,爱是有她的每一个日升和日落。
初初,很感激你孤注一掷之时,找上的那个人是我。
——
霍声远悄无声息地走近两步,抬起手臂去摸她头发。
指尖刚刚碰到,凌萌初便条件反射地往后一缩,有些戒备,“你干嘛?”
虽然经历过最亲密的男女之事,可她依旧不太习惯他的亲昵。他很喜欢吻她,很多时候她安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他就会过来抱她。抱着抱着就开始亲她。两人的目光不经意交汇,她冲他柔柔一笑。他便会放下手头事情,摁住她下巴,直接吻她。
比起这种突如其来的亲热,她还是更习惯他在床上的简单粗暴。
他蹙了蹙眉,左手直接摁住她肩膀,“你别动,脸上有脏东西。”
“哦。”她抬手,“我自己来。”
“我来!”他直接摁住她手,腾出另一只手一根根理顺她的长发,别在耳后,露出一张白皙精致的鹅蛋脸。
然后用拇指和食指一点一点擦掉她脸上的泥渍,动作轻柔,极其富有耐心。
他身材挺拔,逆光站着,身后是大团明亮的日光。阴影之下,他精致的眉眼显得格外深邃。眸光清亮,黑漆漆的,仿佛一团漩涡。
她一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的眼神太过诚挚,深情款款,温柔似水,也充满了最具原始的掠夺。
每次吻她,每次拉着她沉浮,他都是这个眼神,让她难以抵挡,根本招架不住。
应该是刚刚给花种浇过水,他的指尖沾了水,很凉,触感清晰。
男人修长的五指被阳光折射出一道细长的剪影。那双手骨节分明,苍劲有力,指腹有些粗糙,划过她脸部细腻的肌肤,惹得她一阵战栗。
她忍不住想起第一晚这双手在她身上的操控,开始束缚,犹豫不决,到了后面行云流水,挥舞自如。
想到这里,双颊自然就红了。
霍声远细致地替她处理掉脸上的泥渍,气息徐徐:“初初,我们是夫妻,我抱你,亲你,甚至做/爱,只会越来越频繁。”
凌萌初:“……”
如此带有色彩的话语,偏这人竟然说得如此一本正经。
她有些脸热,微微抬头,“所以呢?”
他低头看着她,目光灼灼,“所以你要习惯我的亲近,然后回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