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见义勇为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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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与无量兄弟二人走了,带着一口轻便的棺材与无双沉重的尸体。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的言语,因为所有人不言自明,只有武贾的眼神中依旧带着不屑。
他的军人气质,不可能因为昭云说到了点子上,便彻底改变。
两队人马各分南北,重新踏上了道路。对于昭云而言,他没有退路,因为一旦自己退,紧跟着的就是湔堋数千人的死亡,更有可能导致周边地区的瘟疫流窜。
经过数日的长途跋涉,三人冲破了褒斜谷的层层禁锢,走到了距离咸阳只剩两百里的眉县。
为什么说只有?因为从此之后路途都是大道,凭借三人的脚程,不到两日便可到达秦国的都城咸阳。
千里马不屑的挥了挥自己肮脏的鬃毛,在一旁的池水中奔腾饮水。这几日行山路把他给憋坏了,不让休息又不让跑,真的难受。
或许是觉得叫它“马”不舒服,昭云直接捡便宜,称呼它“千里”。
三人很默契的没有说话,武贾与无敌二人虽然算不上生死之仇,可对自己兄弟的侮辱,终究让无敌过不了这道坎。武贾则很无所谓,无敌不听他的话他也没有关系,他的任务只是保护昭云。
还有监视他。
对于这种情况,昭云也没有办法,找了些野味粗略的填了填肚子,三人又重新上路了。
过了眉地,便到达雍县,算是彻底进入了秦国的领域。再往前便有直达咸阳的官道,虽说咸阳是秦孝公之时才为秦都的,但因为咸阳与栎阳距离并不遥远,通往都城的官道并没有废置。
但在进入雍县之前,昭云命令二人褪下身上的军装,若是让秦军士兵看见了,那还了得?
武贾不解的问道:“上卿大人,之前我们入南郑的时候大人挂马在前,为人所侧目,为什么如今到了秦国的境内反倒谨小慎微?我等不穿军装进城,大人不着赤服入境,谁人知大人是我苴国使臣?”
昭云摇了摇头:“武贾,我身着赤服,却只带两名亲卫,别人以为我们是真使臣的几率为大,还是觉得我们骗人的几率为大?”
“这个……”
昭云又道:“况且苴国不过是个附属国而已,他嬴驷不将蜀国放在眼里,难道还会将我们放在眼中?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前去拜会秦君,不仅会吃闭门羹,还会被一个傲慢的侍从接待,你们乐意?”
武贾连连摇头,就他们这种小国家,肯定不会被他们放在眼中。他对于秦君的态度无所谓,可若是被那些小人嘲笑,他只会感觉奇耻大辱!
无敌见状冷笑一声:“好好学着点!和老大走了一路,也没长点脑子!”
“你——”
“够了!”昭云轻喝一声,他可不想让二人再吵起来,“赶紧换衣服,乔装打扮成普通人家进城……还有你们的佩刀佩剑给我丢了,走一路了也没见它们起多大用处!”
二人老脸一红,这一路上出现了什么危险都是昭云救的他们,作为小弟反倒是被老大保护,倒是愧疚的紧。
秦律繁杂多样,至于严苛不严苛,昭云不知道,至少他从来没听说过历朝历代有哪个处秦国外将见义勇为、保护环境列为法律的封建王朝。
昭云不确定秦国有没有不能带武器入城的法律,至少在商鞅变法前是肯定没有的,毕竟那时候的秦国就是蛮荒国家,大街小巷处处都在爆发决斗。
可变法之后,秦国朝诸强靠拢,说不定就会有不准武器入城。不过作为士大夫的礼器,读书人还是可以佩剑的,尤其是贵族,那可是身份的象征。
雍县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城,甚至与蜀地中的绵竹差不了多少;但它城墙高垒,望楼林立,秦军枕戈待旦,目如鹰隼,令人不寒而栗,就连武贾也不由得称奇,称呼秦兵为真正的“虎狼之师”!
他带了那么多年的兵,还都是保护苴侯的亲兵,光精神面貌便不敌秦兵万一!从城门口经过,一道道尖锐的目光投射而来,即便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觉得不寒而栗,在这种情况的监视下,还有多少人胆敢犯法?
秦军本来就凶猛,自商鞅变法后,这凶猛竟更上了一个档次,使得中原诸侯闻风丧胆!秦始皇手下有这么一干兵马,而其余诸雄皆尽没落,难怪秦能一统天下。
这还只是个县城,不知到了咸阳,又会是何等光景?
城门口的士兵早就看见了远远赶来的昭云一行人,但见一个少年公子领头在前,而两名亲卫紧随,虽穿着朴素,可腰着佩剑,目光如炬,一看便身份不凡;再加上他身旁的宝马良驹威风凛凛,奔驰在战场上定然如黑色的电光一般,怎能不令人侧目?
“好个英姿飒爽的少年公子!”一士兵惊奇道。
“不知是哪里来的公子……看这架势,也许是家道中落,去咸阳投亲的!”
“雍城西方还有哪家厉害人物?”
“嘿,这你可就见识短了!眉城的白家听说过没有?我大秦白乙丙将军的后人,虽说现在家道中落,可若是入了咸阳,定然被秦君看重!”
士兵们轻声交流着,不过并没有拦下昭云,而是暗中遣人去城中寻找雍县的大人物。他们害怕昭云是个角色,或者是间谍;若是惊扰了他,恐怕不会有好果子。
这些锅,就让上面的人顶着吧!
一入雍县,与蜀国截然不同的面貌扑面而来。满大街的庶人无论男女老幼,皆肃然严谨,青壮之人干劲十足,四肢有力,年老之辈亦不见任何病态,即便有,也会顶着苍白的脸色昂首挺胸,阔步在前。
这便是秦国强盛带给人民的荣耀感与责任感。
最为震撼的莫过于武贾本人,他是第一次出秦川,也是第一次到秦国。秦国给他带来的感觉让他深深意识到了什么叫井底之蛙,往日他只知道秦国强,却没有想到除了军事,他们还有更强的地方!
但他并不知道那个更强的是什么,而昭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是律,法律!
依法治国,方才能真正强国!
“走了这么半天也饿了,找个地方吃饭吧!”
几乎每到一个城,第一件事情都是吃饭,然后才是找住的地方。没办法,野外天天吃肉,也不知道哪些草叶能吃,早就吃腻味了。虽说先秦的菜不咋样,那也好过天天油水馊肚。
正寻着店面,忽听得不远处一声尖叫,柔软的嗓子如同拖着细长的喇叭,听上去似乎很难听,但其实仔细一品,倒还别有一番味道。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或者说女孩也不为过,只听她大喊:“有贼啊!快抓贼啊!”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昭云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
雍县的市政大堂中,一个带着面具的古稀老者正提笔批阅着近几日的文案,自从商鞅变法以来,政府官僚需要处理的事情就更多了,有些时候桌案上的文案三天三夜都批阅不完。
可这位老者似乎并没有任何的怨言,略有些泛白的瞳孔中满是认真。岁月磨平了他的脾气,也磨白了他的须发,但他的热心却从未熄灭。
他见过秦国的衰弱,却也见证了秦国的崛起,此生无憾。
时而抬起枯槁却有力的左手,在旁边的秦国地图上指点着什么,时而又痛快的畅笑两声,似乎在夸赞着秦惠文王嬴驷。
“将军!”
这时,门外传来了士兵的声音,铿锵有力,却比不过老人手中的笔锋。
“何事?”老人头也不抬,面具下渐渐浑浊的眼睛依旧盯着手中竹简。
门外士兵阔步而入,单膝跪地道:“门外有一人擒了贼子前来,另有见证者数百,请将军处置贼子!”
“盗窃罪如何罚,那就如何罚,切莫动用刑具,坏了规矩!”老人喉中吐出洪亮的声音,又道,“至于见义勇为……平日怎么赏,就怎么赏!那些见证之人,赏赐减半。以后这种小事不必麻烦我,秦法写的明明白白!”
“诺!”
老人继续批改着手中的文案,但士兵却没有下去,老人奇怪,问道:“还有事?”
“回将军,西门士官有报,一路身份不明的公子来到我地,疑为破落公子,可雍城以西为诸羌,雍城以南为蜀夷,又恐此人有诈,故而前来请示将军!”
“他们一行多少?”
“三人一马。”
老人嗤笑一声:“三人一马就把你们吓成这样?那等诸羌打来,你们还不得破了胆?一天到晚别那么多疑,否则我麻烦多了!”
“可……可那公子与擒贼之人乃是同一人!就见证者而言,那公子武艺不俗,速度极快,仅仅五秒钟便将贼人给拿下了!所以属下心想,将军要不要……见上一见?”
“武艺……不俗吗?”
老人的眼睛微虚,渐渐看不见瞳孔,满脸的褶皱如同百年老树,见证了岁月流逝。
“见……将他请来!”
无边与无量兄弟二人走了,带着一口轻便的棺材与无双沉重的尸体。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的言语,因为所有人不言自明,只有武贾的眼神中依旧带着不屑。
他的军人气质,不可能因为昭云说到了点子上,便彻底改变。
两队人马各分南北,重新踏上了道路。对于昭云而言,他没有退路,因为一旦自己退,紧跟着的就是湔堋数千人的死亡,更有可能导致周边地区的瘟疫流窜。
经过数日的长途跋涉,三人冲破了褒斜谷的层层禁锢,走到了距离咸阳只剩两百里的眉县。
为什么说只有?因为从此之后路途都是大道,凭借三人的脚程,不到两日便可到达秦国的都城咸阳。
千里马不屑的挥了挥自己肮脏的鬃毛,在一旁的池水中奔腾饮水。这几日行山路把他给憋坏了,不让休息又不让跑,真的难受。
或许是觉得叫它“马”不舒服,昭云直接捡便宜,称呼它“千里”。
三人很默契的没有说话,武贾与无敌二人虽然算不上生死之仇,可对自己兄弟的侮辱,终究让无敌过不了这道坎。武贾则很无所谓,无敌不听他的话他也没有关系,他的任务只是保护昭云。
还有监视他。
对于这种情况,昭云也没有办法,找了些野味粗略的填了填肚子,三人又重新上路了。
过了眉地,便到达雍县,算是彻底进入了秦国的领域。再往前便有直达咸阳的官道,虽说咸阳是秦孝公之时才为秦都的,但因为咸阳与栎阳距离并不遥远,通往都城的官道并没有废置。
但在进入雍县之前,昭云命令二人褪下身上的军装,若是让秦军士兵看见了,那还了得?
武贾不解的问道:“上卿大人,之前我们入南郑的时候大人挂马在前,为人所侧目,为什么如今到了秦国的境内反倒谨小慎微?我等不穿军装进城,大人不着赤服入境,谁人知大人是我苴国使臣?”
昭云摇了摇头:“武贾,我身着赤服,却只带两名亲卫,别人以为我们是真使臣的几率为大,还是觉得我们骗人的几率为大?”
“这个……”
昭云又道:“况且苴国不过是个附属国而已,他嬴驷不将蜀国放在眼里,难道还会将我们放在眼中?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前去拜会秦君,不仅会吃闭门羹,还会被一个傲慢的侍从接待,你们乐意?”
武贾连连摇头,就他们这种小国家,肯定不会被他们放在眼中。他对于秦君的态度无所谓,可若是被那些小人嘲笑,他只会感觉奇耻大辱!
无敌见状冷笑一声:“好好学着点!和老大走了一路,也没长点脑子!”
“你——”
“够了!”昭云轻喝一声,他可不想让二人再吵起来,“赶紧换衣服,乔装打扮成普通人家进城……还有你们的佩刀佩剑给我丢了,走一路了也没见它们起多大用处!”
二人老脸一红,这一路上出现了什么危险都是昭云救的他们,作为小弟反倒是被老大保护,倒是愧疚的紧。
秦律繁杂多样,至于严苛不严苛,昭云不知道,至少他从来没听说过历朝历代有哪个处秦国外将见义勇为、保护环境列为法律的封建王朝。
昭云不确定秦国有没有不能带武器入城的法律,至少在商鞅变法前是肯定没有的,毕竟那时候的秦国就是蛮荒国家,大街小巷处处都在爆发决斗。
可变法之后,秦国朝诸强靠拢,说不定就会有不准武器入城。不过作为士大夫的礼器,读书人还是可以佩剑的,尤其是贵族,那可是身份的象征。
雍县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城,甚至与蜀地中的绵竹差不了多少;但它城墙高垒,望楼林立,秦军枕戈待旦,目如鹰隼,令人不寒而栗,就连武贾也不由得称奇,称呼秦兵为真正的“虎狼之师”!
他带了那么多年的兵,还都是保护苴侯的亲兵,光精神面貌便不敌秦兵万一!从城门口经过,一道道尖锐的目光投射而来,即便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觉得不寒而栗,在这种情况的监视下,还有多少人胆敢犯法?
秦军本来就凶猛,自商鞅变法后,这凶猛竟更上了一个档次,使得中原诸侯闻风丧胆!秦始皇手下有这么一干兵马,而其余诸雄皆尽没落,难怪秦能一统天下。
这还只是个县城,不知到了咸阳,又会是何等光景?
城门口的士兵早就看见了远远赶来的昭云一行人,但见一个少年公子领头在前,而两名亲卫紧随,虽穿着朴素,可腰着佩剑,目光如炬,一看便身份不凡;再加上他身旁的宝马良驹威风凛凛,奔驰在战场上定然如黑色的电光一般,怎能不令人侧目?
“好个英姿飒爽的少年公子!”一士兵惊奇道。
“不知是哪里来的公子……看这架势,也许是家道中落,去咸阳投亲的!”
“雍城西方还有哪家厉害人物?”
“嘿,这你可就见识短了!眉城的白家听说过没有?我大秦白乙丙将军的后人,虽说现在家道中落,可若是入了咸阳,定然被秦君看重!”
士兵们轻声交流着,不过并没有拦下昭云,而是暗中遣人去城中寻找雍县的大人物。他们害怕昭云是个角色,或者是间谍;若是惊扰了他,恐怕不会有好果子。
这些锅,就让上面的人顶着吧!
一入雍县,与蜀国截然不同的面貌扑面而来。满大街的庶人无论男女老幼,皆肃然严谨,青壮之人干劲十足,四肢有力,年老之辈亦不见任何病态,即便有,也会顶着苍白的脸色昂首挺胸,阔步在前。
这便是秦国强盛带给人民的荣耀感与责任感。
最为震撼的莫过于武贾本人,他是第一次出秦川,也是第一次到秦国。秦国给他带来的感觉让他深深意识到了什么叫井底之蛙,往日他只知道秦国强,却没有想到除了军事,他们还有更强的地方!
但他并不知道那个更强的是什么,而昭云可以明确的告诉他——是律,法律!
依法治国,方才能真正强国!
“走了这么半天也饿了,找个地方吃饭吧!”
几乎每到一个城,第一件事情都是吃饭,然后才是找住的地方。没办法,野外天天吃肉,也不知道哪些草叶能吃,早就吃腻味了。虽说先秦的菜不咋样,那也好过天天油水馊肚。
正寻着店面,忽听得不远处一声尖叫,柔软的嗓子如同拖着细长的喇叭,听上去似乎很难听,但其实仔细一品,倒还别有一番味道。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或者说女孩也不为过,只听她大喊:“有贼啊!快抓贼啊!”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昭云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
雍县的市政大堂中,一个带着面具的古稀老者正提笔批阅着近几日的文案,自从商鞅变法以来,政府官僚需要处理的事情就更多了,有些时候桌案上的文案三天三夜都批阅不完。
可这位老者似乎并没有任何的怨言,略有些泛白的瞳孔中满是认真。岁月磨平了他的脾气,也磨白了他的须发,但他的热心却从未熄灭。
他见过秦国的衰弱,却也见证了秦国的崛起,此生无憾。
时而抬起枯槁却有力的左手,在旁边的秦国地图上指点着什么,时而又痛快的畅笑两声,似乎在夸赞着秦惠文王嬴驷。
“将军!”
这时,门外传来了士兵的声音,铿锵有力,却比不过老人手中的笔锋。
“何事?”老人头也不抬,面具下渐渐浑浊的眼睛依旧盯着手中竹简。
门外士兵阔步而入,单膝跪地道:“门外有一人擒了贼子前来,另有见证者数百,请将军处置贼子!”
“盗窃罪如何罚,那就如何罚,切莫动用刑具,坏了规矩!”老人喉中吐出洪亮的声音,又道,“至于见义勇为……平日怎么赏,就怎么赏!那些见证之人,赏赐减半。以后这种小事不必麻烦我,秦法写的明明白白!”
“诺!”
老人继续批改着手中的文案,但士兵却没有下去,老人奇怪,问道:“还有事?”
“回将军,西门士官有报,一路身份不明的公子来到我地,疑为破落公子,可雍城以西为诸羌,雍城以南为蜀夷,又恐此人有诈,故而前来请示将军!”
“他们一行多少?”
“三人一马。”
老人嗤笑一声:“三人一马就把你们吓成这样?那等诸羌打来,你们还不得破了胆?一天到晚别那么多疑,否则我麻烦多了!”
“可……可那公子与擒贼之人乃是同一人!就见证者而言,那公子武艺不俗,速度极快,仅仅五秒钟便将贼人给拿下了!所以属下心想,将军要不要……见上一见?”
“武艺……不俗吗?”
老人的眼睛微虚,渐渐看不见瞳孔,满脸的褶皱如同百年老树,见证了岁月流逝。
“见……将他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