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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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v章订阅, 可无视防盗, 否则需等三天看。见谅 这么说,杜甄反倒多看了几眼。
影厅里很暗, 借着屏幕的白光, 也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子,杜甄只知道后面的观众都坐得比较近, 依稀好像有人互相靠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
难道很挤?
“刚才那人死的好惨。”
余纨纨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他将目光投注在屏幕上:“他是被那个戴眼镜的女人害死的。”
“你怎么知道,以前看过?”
余纨纨之前虽没认真看, 但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剧情,大概就是讲总有人莫名其妙的死, 警察查案却是疑云密布。
至于杜甄说的那个戴眼镜的女人,是警察男主角的前女友,一个普通的白领。
“两次案发,她两次都在场, 第一次是作为记者, 第二次……”
杜甄说话的句子很短,但简洁明了,随着影片继续放下去,果然显示女白领才是真正的凶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了。
而杜甄就是个木头, 无论余纨纨表现得怎么害怕, 他都没有任何表示。
她心中气馁, 觉得自己真是个猪,又忍不住想杜甄是不是不喜欢她。
余纨纨虽没有谈过恋爱,但写得多,看得多,身边听来的也多。
袁小冬是个话唠,还是个秀恩爱狂魔,那会儿和胡伟谈,两个人才谈了几天,就红着脸跟余纨纨骂胡伟是个色狼。
说这厮第一次约会还装得一本正经,第二次去电影院就原形毕露了。为了吓唬她,竟专门买了恐怖片的票。
这也是她脸不红气不喘顶着售票员诧异的目光,买了情侣座,还是恐怖片的原因所在。
一般会来买这种票的,都是男生,售票员见多了。
但还是第一次见长这么乖的女生来买。
可惜,被浪费了。
因为这,以至于余纨纨出了影院还有些打不起精神。
“我送你回去?”
“好呀。”反正时间也不早了。
两人往前走着,都没有说话。
杜甄看了余纨纨一眼。
她似乎有些不开心?
可他想不出,她为什么不开心,只能不说话。
路边驶来一辆出租车,似乎是看见两人专门过来的。
余纨纨走过去,打开车门:“好啦,这里离我家有些距离,我还是打车回去,免得你送我麻烦。”
杜甄根本没料到她会这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唯一能有的动作,就是在她说再见时,点点头。
夜色朦胧,霓虹灯旋转出五颜六色的颜色。
时不时就有男男女女来到路边,打车离开。
已经有两辆出租车见路边有人驶来,可杜甄一点想坐的意思都没有,也不说话。前面那辆车还好,后面那辆的司机明显暴躁,骂了句神经病。
这时,从后方驶来一辆黑色的宾利,在杜甄面前停下。
陆耀下了车。
出租车司机看到这一幕,再去看那车标,顿时觉得刚才那句神经病就是在骂自己的。
“杜先生。”
杜甄上车后,陆耀开车离开。
回酒店的路上,他从后视镜里看了杜甄好几眼。
杜先生这是不高兴?发生了什么?
陆耀并没有听杜甄的话回去,一直跟在后面。后来杜甄和余纨纨去了影城,他就在外面守着,究竟发了什么他并不知道,只看见那个女孩打车离开了,就留了杜先生一个人。
经过这些天的接触,陆耀对杜甄的性格也有些了解。
阿斯伯格综合症,被定义为‘没有智能障碍的自闭症’,还有一种说法叫做‘天才病’。
这是陆耀从陈皓那里得来的讯息,他甚至专门上网查过。
这种病症一般表现于人际交往困难,语言交流障碍,行为刻板模式化,兴趣爱好局限特殊。对外在世界并不关注,但对一个或者多个目标有固着性,容易产生超过常人在意的程度。
根据陆耀这些天的观察——杜先生不太会说话,可能得罪人不自觉。语言交流困难,但并不代表他不懂其中的意思,只是不想理,或者不在意?
行为模式刻板,反正这些天除了去见郑威,杜甄的所有时间都是待在酒店里。
面对最多的东西,就是电脑。
当然还有,就是那个女孩。
陆耀觉得最后一项,对一个或者多个目标有着超过常人在意的程度,就应在这里。
要不,‘杜先生’为什么要一改常态,去和一个平凡的女孩去吃路边小吃,看电影。
对了,还买爆米花。
陆耀觉得他和陈皓需要再交流交流,才能做好他接下来的工作。
“杜先生,您是不是和余小姐吵架了?”
吵架?
杜甄想了想,觉得自己并没有和少女吵架。
他看着后视镜,目光疑问。
陆耀有些尴尬:“那是我多想了,我看今天您没有送余小姐回去。”
车厢里静谧。
因为杜甄不喜欢吵,平时陆耀连音乐都不会放。
陆耀认真开车,没敢再多说话。
这时,从后座传来一个迷惑、迟疑的声音。
“她好像有些不高兴。”
听到这声音,陆耀浑身为之一振,甚至有些激动。
他很清楚自己工作的特殊性,能不能长久地留在杜先生身边,拿着丰厚的年薪,就全都看他能不能‘善解人意’了。
“那杜先生能不能描述一下具体,为什么您会觉得余小姐不高兴?”
杜甄想了想:“不知道。”
“那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可能杜甄真觉得出了问题,就把大致情形说了一下。说得一点都不引人入胜,就像一杯白开水,平白直述。
陆耀放在脑子里来回想,都没想出个究竟。
“说不定余小姐生理期,女孩子到了生理期,脾气都会变得很奇怪的。”他苦笑着说。
杜甄目光闪了闪,没有说话。
“中国有这么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不过女孩子嘛,心思都是比较难猜的,男生都要多哄哄的。”
这话说得陆耀自己就说不下去,总觉得‘男生’这个词和杜先生不配,而且杜先生哄女生?
天!简直不敢想象!
就这么安静的一路回到酒店。
等陆耀走后,杜甄去洗了澡,出来后看了手机,甚至专门打开了企鹅。
那只胖兔子没有说话。
安静得异常。
他放下手机,去书桌前打开电脑,搜索——生理期。
*
余纨纨颓了一个晚上,连字都没有码。
第二天醒来时,终于想通了。
其实她不该计较杜甄不主动,他呆他木头恰恰证明他真的没有经验,要是他什么都懂,她该去想他怎么才会这么经验丰富。
毕竟他没有谈过女朋友,她是他的第一个。
因为这个‘第一个’,她格外多了种甜蜜感,脸都没洗,就爬在床上跟他说了早安。
【早。】
出乎意料,杜甄竟回的很快。
【早。】
【我爸煮了粥,我去吃早饭,吃了要码字,我的存稿已经空了,再不码字要被小仙女们追着寄刀片了。】
余纨纨发了个哭得惨兮兮的小人儿。
“纨纨,吃饭了。”
听见妈妈又喊了一声,余纨纨忙丢下手机,去了卫生间刷牙洗脸。
趁着擦护肤品的空档,她看了手机一眼。
屏幕上多了个嗯字。
……
早饭是粥。
香菇干贝瘦肉粥。
熬得香浓可口,小小的一个个干贝配合肉粒和煮得黏稠的粥底,余建国还切了些碎青菜进去,简直不要太好吃。
余纨纨最喜欢吃的就是爸爸做的粥。
其实余建国做什么,她都爱吃,不过早上吃一碗这样的粥,真会让人心情舒畅一整天。
林芬用余纨纨专门买的釉下彩招财猫陶碗给她盛的,鲜艳娇嫩的粉,碗的内壁是淡青。粥放在碗里,看起来格外诱人。
余纨纨一时手痒,拍了张照,发给了杜甄。
收到消息的时候,杜甄正看着餐车上早餐,手机响了。
点开,是一张照片。
碗里是煮得软糯的粥,有嫩绿的青菜,淡黄色的干贝,吸足了汤汁的香菇,还有瘦肉。
最为醒目的就是碗上那只憨态可掬的招财猫,和旁边那只同色小碟中,黄澄澄的葱花鸡蛋饼。
【我爸做的。】
明明没有发表情,却能让人想象到少女一脸得意满足的样子。
一阵低沉的、咕噜咕噜的声音,蓦地响起。
杜甄低头去看,才发现响的是他的肚子。
……
【我饿了。】
正在吃粥的余纨纨忍不住笑了下。
这并不是杜甄第一次跟她说饿,可这次却让她有一种他正在和她撒娇的感觉。
【那我分一些给你吃,好不好?】
【好。】
杜甄没有撒娇,他是真的想吃。
余纨纨咬住汤勺打字。
【可是我现在出不来啊,要不你加把劲儿努力,说不定哪天就可以来我家吃了。】
余纨纨这话有调侃之意,哪知杜甄却当真了。
【我现在就可以去。】
呃,这是愿意和她见父母了?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还是不了吧?毕竟我们才认识一周?】
杜甄显然不明白汉语的博大精深,有时候一个标点符号不一样,意思就全然不同。要是换一个人,肯定能看出余纨纨不确定的态度,可惜他只看到表面的意思。
这是被拒绝了?
杜甄蹙眉思索好一会,才打下几个字。
【中午一起吃饭。】
【好。】
……
余纨纨笑眯眯的。
所以说,她真是想多了,杜甄是老实,与他外表不符合的老实。
“你这丫头,吃饭就吃饭,笑什么?”林芬说。
“妈,我和朋友聊天。”
她三口两口把碗里的粥吃完:“妈,中午别做我的饭,我和人约了吃饭。我现在回房码字,你别吵我。”
说完,她就迅速回了房间,紧闭房门。
“你这孩子,到底和谁约了吃饭啊,你和小杜处得怎么样了……”
就知道林芬会问东问西,余纨纨才会闪得这么快。
……
另一边,杜甄放下手机。
他想了想,给陆耀打了电话,让他中午来接他。
又想了想,给酒店总机打了电话。
“给我准备一份红糖益母草水,用保温杯装,十点四十五分送到房间。”
见小杜夹起一块鲜毛肚,却迟迟不敢下锅,她一边指点,一边动手示范给他看,不一会儿就给他烫了一小碗菜。
“你快吃,现吃现烫才好吃。对了,你是不是没吃过火锅?”
正低头认真吃碗里菜的杜甄,点了点头。
他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
“怎么会没吃过?火锅可是很好吃的东西!哎呀我忘了海市很多人不能吃辣。没事,以后我多带你来吃几次。就是吃火锅得小心,不小心就会弄脏衣服……”
杜甄吃得很慢,等他这边吃完,又有一碗菜等着他了。
他抬头看她,她好像一直在给自己烫菜,自己都没有怎么吃。
“你怎么不吃。”
“我在吃呀。”
余纨纨掩饰地将刚烫好的菜放进自己碗里,她怎么好意思说小杜吃东西的样子很好看,她只顾看人,都忘了吃。
……
桌上的菜被一扫而空,大部分都进了杜甄的肚子里。
只剩下一个深口碗,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竟然忘了这个,”余纨纨说,有些犹豫:“不过这东西你肯定不吃,好多人都不吃的。算了,我也吃饱了,就不吃了。”
她这欲盖弥彰的样子,反倒引起杜甄的好奇,仗着自己个子高,远远的看了一眼。
一汪清水中,放着一种白白的还带着血丝的东西。
“那是什么?”
余纨纨语塞。
她想着和人出去吃饭,别人对她‘长得这么乖,竟然吃这种东西’的诧异,就好像看见了什么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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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厅里很暗, 借着屏幕的白光, 也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子,杜甄只知道后面的观众都坐得比较近, 依稀好像有人互相靠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
难道很挤?
“刚才那人死的好惨。”
余纨纨的声音拉回他的注意力,他将目光投注在屏幕上:“他是被那个戴眼镜的女人害死的。”
“你怎么知道,以前看过?”
余纨纨之前虽没认真看, 但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剧情,大概就是讲总有人莫名其妙的死, 警察查案却是疑云密布。
至于杜甄说的那个戴眼镜的女人,是警察男主角的前女友,一个普通的白领。
“两次案发,她两次都在场, 第一次是作为记者, 第二次……”
杜甄说话的句子很短,但简洁明了,随着影片继续放下去,果然显示女白领才是真正的凶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了。
而杜甄就是个木头, 无论余纨纨表现得怎么害怕, 他都没有任何表示。
她心中气馁, 觉得自己真是个猪,又忍不住想杜甄是不是不喜欢她。
余纨纨虽没有谈过恋爱,但写得多,看得多,身边听来的也多。
袁小冬是个话唠,还是个秀恩爱狂魔,那会儿和胡伟谈,两个人才谈了几天,就红着脸跟余纨纨骂胡伟是个色狼。
说这厮第一次约会还装得一本正经,第二次去电影院就原形毕露了。为了吓唬她,竟专门买了恐怖片的票。
这也是她脸不红气不喘顶着售票员诧异的目光,买了情侣座,还是恐怖片的原因所在。
一般会来买这种票的,都是男生,售票员见多了。
但还是第一次见长这么乖的女生来买。
可惜,被浪费了。
因为这,以至于余纨纨出了影院还有些打不起精神。
“我送你回去?”
“好呀。”反正时间也不早了。
两人往前走着,都没有说话。
杜甄看了余纨纨一眼。
她似乎有些不开心?
可他想不出,她为什么不开心,只能不说话。
路边驶来一辆出租车,似乎是看见两人专门过来的。
余纨纨走过去,打开车门:“好啦,这里离我家有些距离,我还是打车回去,免得你送我麻烦。”
杜甄根本没料到她会这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唯一能有的动作,就是在她说再见时,点点头。
夜色朦胧,霓虹灯旋转出五颜六色的颜色。
时不时就有男男女女来到路边,打车离开。
已经有两辆出租车见路边有人驶来,可杜甄一点想坐的意思都没有,也不说话。前面那辆车还好,后面那辆的司机明显暴躁,骂了句神经病。
这时,从后方驶来一辆黑色的宾利,在杜甄面前停下。
陆耀下了车。
出租车司机看到这一幕,再去看那车标,顿时觉得刚才那句神经病就是在骂自己的。
“杜先生。”
杜甄上车后,陆耀开车离开。
回酒店的路上,他从后视镜里看了杜甄好几眼。
杜先生这是不高兴?发生了什么?
陆耀并没有听杜甄的话回去,一直跟在后面。后来杜甄和余纨纨去了影城,他就在外面守着,究竟发了什么他并不知道,只看见那个女孩打车离开了,就留了杜先生一个人。
经过这些天的接触,陆耀对杜甄的性格也有些了解。
阿斯伯格综合症,被定义为‘没有智能障碍的自闭症’,还有一种说法叫做‘天才病’。
这是陆耀从陈皓那里得来的讯息,他甚至专门上网查过。
这种病症一般表现于人际交往困难,语言交流障碍,行为刻板模式化,兴趣爱好局限特殊。对外在世界并不关注,但对一个或者多个目标有固着性,容易产生超过常人在意的程度。
根据陆耀这些天的观察——杜先生不太会说话,可能得罪人不自觉。语言交流困难,但并不代表他不懂其中的意思,只是不想理,或者不在意?
行为模式刻板,反正这些天除了去见郑威,杜甄的所有时间都是待在酒店里。
面对最多的东西,就是电脑。
当然还有,就是那个女孩。
陆耀觉得最后一项,对一个或者多个目标有着超过常人在意的程度,就应在这里。
要不,‘杜先生’为什么要一改常态,去和一个平凡的女孩去吃路边小吃,看电影。
对了,还买爆米花。
陆耀觉得他和陈皓需要再交流交流,才能做好他接下来的工作。
“杜先生,您是不是和余小姐吵架了?”
吵架?
杜甄想了想,觉得自己并没有和少女吵架。
他看着后视镜,目光疑问。
陆耀有些尴尬:“那是我多想了,我看今天您没有送余小姐回去。”
车厢里静谧。
因为杜甄不喜欢吵,平时陆耀连音乐都不会放。
陆耀认真开车,没敢再多说话。
这时,从后座传来一个迷惑、迟疑的声音。
“她好像有些不高兴。”
听到这声音,陆耀浑身为之一振,甚至有些激动。
他很清楚自己工作的特殊性,能不能长久地留在杜先生身边,拿着丰厚的年薪,就全都看他能不能‘善解人意’了。
“那杜先生能不能描述一下具体,为什么您会觉得余小姐不高兴?”
杜甄想了想:“不知道。”
“那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可能杜甄真觉得出了问题,就把大致情形说了一下。说得一点都不引人入胜,就像一杯白开水,平白直述。
陆耀放在脑子里来回想,都没想出个究竟。
“说不定余小姐生理期,女孩子到了生理期,脾气都会变得很奇怪的。”他苦笑着说。
杜甄目光闪了闪,没有说话。
“中国有这么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不过女孩子嘛,心思都是比较难猜的,男生都要多哄哄的。”
这话说得陆耀自己就说不下去,总觉得‘男生’这个词和杜先生不配,而且杜先生哄女生?
天!简直不敢想象!
就这么安静的一路回到酒店。
等陆耀走后,杜甄去洗了澡,出来后看了手机,甚至专门打开了企鹅。
那只胖兔子没有说话。
安静得异常。
他放下手机,去书桌前打开电脑,搜索——生理期。
*
余纨纨颓了一个晚上,连字都没有码。
第二天醒来时,终于想通了。
其实她不该计较杜甄不主动,他呆他木头恰恰证明他真的没有经验,要是他什么都懂,她该去想他怎么才会这么经验丰富。
毕竟他没有谈过女朋友,她是他的第一个。
因为这个‘第一个’,她格外多了种甜蜜感,脸都没洗,就爬在床上跟他说了早安。
【早。】
出乎意料,杜甄竟回的很快。
【早。】
【我爸煮了粥,我去吃早饭,吃了要码字,我的存稿已经空了,再不码字要被小仙女们追着寄刀片了。】
余纨纨发了个哭得惨兮兮的小人儿。
“纨纨,吃饭了。”
听见妈妈又喊了一声,余纨纨忙丢下手机,去了卫生间刷牙洗脸。
趁着擦护肤品的空档,她看了手机一眼。
屏幕上多了个嗯字。
……
早饭是粥。
香菇干贝瘦肉粥。
熬得香浓可口,小小的一个个干贝配合肉粒和煮得黏稠的粥底,余建国还切了些碎青菜进去,简直不要太好吃。
余纨纨最喜欢吃的就是爸爸做的粥。
其实余建国做什么,她都爱吃,不过早上吃一碗这样的粥,真会让人心情舒畅一整天。
林芬用余纨纨专门买的釉下彩招财猫陶碗给她盛的,鲜艳娇嫩的粉,碗的内壁是淡青。粥放在碗里,看起来格外诱人。
余纨纨一时手痒,拍了张照,发给了杜甄。
收到消息的时候,杜甄正看着餐车上早餐,手机响了。
点开,是一张照片。
碗里是煮得软糯的粥,有嫩绿的青菜,淡黄色的干贝,吸足了汤汁的香菇,还有瘦肉。
最为醒目的就是碗上那只憨态可掬的招财猫,和旁边那只同色小碟中,黄澄澄的葱花鸡蛋饼。
【我爸做的。】
明明没有发表情,却能让人想象到少女一脸得意满足的样子。
一阵低沉的、咕噜咕噜的声音,蓦地响起。
杜甄低头去看,才发现响的是他的肚子。
……
【我饿了。】
正在吃粥的余纨纨忍不住笑了下。
这并不是杜甄第一次跟她说饿,可这次却让她有一种他正在和她撒娇的感觉。
【那我分一些给你吃,好不好?】
【好。】
杜甄没有撒娇,他是真的想吃。
余纨纨咬住汤勺打字。
【可是我现在出不来啊,要不你加把劲儿努力,说不定哪天就可以来我家吃了。】
余纨纨这话有调侃之意,哪知杜甄却当真了。
【我现在就可以去。】
呃,这是愿意和她见父母了?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还是不了吧?毕竟我们才认识一周?】
杜甄显然不明白汉语的博大精深,有时候一个标点符号不一样,意思就全然不同。要是换一个人,肯定能看出余纨纨不确定的态度,可惜他只看到表面的意思。
这是被拒绝了?
杜甄蹙眉思索好一会,才打下几个字。
【中午一起吃饭。】
【好。】
……
余纨纨笑眯眯的。
所以说,她真是想多了,杜甄是老实,与他外表不符合的老实。
“你这丫头,吃饭就吃饭,笑什么?”林芬说。
“妈,我和朋友聊天。”
她三口两口把碗里的粥吃完:“妈,中午别做我的饭,我和人约了吃饭。我现在回房码字,你别吵我。”
说完,她就迅速回了房间,紧闭房门。
“你这孩子,到底和谁约了吃饭啊,你和小杜处得怎么样了……”
就知道林芬会问东问西,余纨纨才会闪得这么快。
……
另一边,杜甄放下手机。
他想了想,给陆耀打了电话,让他中午来接他。
又想了想,给酒店总机打了电话。
“给我准备一份红糖益母草水,用保温杯装,十点四十五分送到房间。”
见小杜夹起一块鲜毛肚,却迟迟不敢下锅,她一边指点,一边动手示范给他看,不一会儿就给他烫了一小碗菜。
“你快吃,现吃现烫才好吃。对了,你是不是没吃过火锅?”
正低头认真吃碗里菜的杜甄,点了点头。
他从来没吃过这种东西。
“怎么会没吃过?火锅可是很好吃的东西!哎呀我忘了海市很多人不能吃辣。没事,以后我多带你来吃几次。就是吃火锅得小心,不小心就会弄脏衣服……”
杜甄吃得很慢,等他这边吃完,又有一碗菜等着他了。
他抬头看她,她好像一直在给自己烫菜,自己都没有怎么吃。
“你怎么不吃。”
“我在吃呀。”
余纨纨掩饰地将刚烫好的菜放进自己碗里,她怎么好意思说小杜吃东西的样子很好看,她只顾看人,都忘了吃。
……
桌上的菜被一扫而空,大部分都进了杜甄的肚子里。
只剩下一个深口碗,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竟然忘了这个,”余纨纨说,有些犹豫:“不过这东西你肯定不吃,好多人都不吃的。算了,我也吃饱了,就不吃了。”
她这欲盖弥彰的样子,反倒引起杜甄的好奇,仗着自己个子高,远远的看了一眼。
一汪清水中,放着一种白白的还带着血丝的东西。
“那是什么?”
余纨纨语塞。
她想着和人出去吃饭,别人对她‘长得这么乖,竟然吃这种东西’的诧异,就好像看见了什么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