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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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情况?
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 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 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 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 丝丝凉意渗入皮肤, 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 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 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 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 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 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 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 针线已经有些破损, 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 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罗汉榻上看经书,忙小跑两步立在老太君面前。
老太君:“怎么又回来了?可是落下了什么?”
卫沚摇了摇头:“祖母,我想出门买些东西。”
手中的佛珠一顿,老太君看着她:“可是要用在吃穿用度上?”
卫沚又摇头:“不是,三哥留下的毛笔孙儿用不惯,所以想去外面看看有什么笔管轻一些的孙儿好拿来练字。”
老太君颇有些欣慰的看着孙儿,摸了摸她的发顶笑道:“你自去账房那里支些银子吧,等练好了字定要拿来给祖母瞧瞧。”
卫沚应了声好便行礼离开了。
小卫沚虽然年龄不大,但却有一个自己的小私库。也不知她是哪里聚的银钱,但零零碎碎加起来看样子也有不少了。
她象征性的从账房支了一些钱,又回房倒空了自己的小私库。
若是运气好能碰上紫毫笔,那定然是价值不菲,到时如实将这笔账记在账簿上又是一堆麻烦。可如果因此错过了心爱之物,那便更令人呕血了。
卫沚随手将钱袋扔到宝枝怀里,带着她和两名随侍出了府。
街上还有昨夜留下的纷乱,白日里的阳光更加惨白,淡淡然拢着街边柳树飘摇的细枝,像是天地间茫茫的云雾,热的人心里烦躁的很。
卫沚无心再闲逛,只想尽快到玲珑阁去。
心里这样想着,脚步也慢慢加快。
玲珑阁是京城最大的一间书坊,可说是书坊也不准确,因为它不止卖书。字画、文房四宝等都是它闻名的原因,还有玲珑阁中既有一文钱两三本的书,也有几百两银子不卖的字画,它更像是一个独立的天地。
玲珑阁的东家更是扑朔迷离,传说玲珑阁所贩卖之物皆是他自己的家产。也曾有京中权贵扬言想要买下他的玲珑阁,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封带有檀香的书信,上面用朱砂写下二字:不卖。
此次来玲珑阁也不过是碰运气,卫沚本就不抱多大希望。毕竟那样金贵的物件,哪能留到她来。
卫沚走到柜台前,随意的翻了翻被摊开放在上面的几本仙侠话本,为了阅读体验其中还有几幅插画。
“小公子,可是要买什么吗?”柜台的掌柜问道。
卫沚:“我想要的东西不知道这里有没有。”
掌柜:“……玲珑阁只做正经买卖。”
卫沚看着掌柜一脸‘卖艺不卖身’的警惕,微微无语:“谁告诉你我不正经的。”
掌柜一脸正气:“我没说小公子您不正经,我是怕小公子的买卖不正经。”
卫沚:“……”
素来传说玲珑阁乃奇葩之地,对京中权贵虽有尊敬却不卑微,因此惹怒了不少人,可同时博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卫沚:“这里有紫毫笔吗?”
“小公子稍等,紫毫笔用之甚少小的也不记得了,还须得找找。”掌柜闻言低头翻了翻入库账本,边看边问道:“只是如今狼毫笔更普遍,小公子怎的想要找紫毫笔。”
卫沚瞧着他似乎还要找一会儿,倚在柜台上随口答道:“我喜欢紫毫笔的黑针紫毫。”
掌柜有些诧异的抬起头问道:“为什么?”
卫沚:“好看。”
掌柜被话一噎,良久才回道:“那还真是……千金难买小公子欢心。”
卫沚不再搭话,又等了一会儿才听掌柜说道:“去年店里还有一根,因为一直没人买所以就被收回库房了。烦劳小公子稍等,我差人去库房看看还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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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烦躁的闷热不一会就把卫沚逼出了被子,掐住嗓子无声的大喊一声,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刚想让人伺候自己洗漱, 手却好像按在一个硬硬的东西上面。
“什么东西……”卫沚嘟囔一声。
掀开被子一看, 正是昨晚被团子硬塞给她的那个巨无霸夜明珠。卫沚须得两只手才能捧住它,昨天没有仔细看,这样凑近看了才发现这不是市面上普通的莹白色的夜明珠,而是内里泛着浅浅的祖母绿, 像是被困入囚笼的流萤。
卫沚笑着将手贴了上去, 丝丝凉意渗入皮肤, 在这样的艳阳天最舒服不过了。
她把玩了好一会儿才又放回了床上,跳下床穿好衣服后便让外面的丫头进来伺候自己洗漱。
“对了。”卫沚放下正在擦脸的手巾,拨了拨被水濡湿的碎发。“宝枝你一会儿去找一个好看的荷包给我,我要装东西。”
宝枝:“是, 是要绣荷的那枚吗?”
卫沚想了想摇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不要那个, 要……我记得有一个上面是两只正在玩球的小猫, 团子应该会喜欢那个。”
在祖母处用过早饭回来宝枝才将荷包交给她, 卫沚接过荷包点了点上面的绣纹,转身坐回床上撑开袋口将夜明珠放了进去。
宝枝看着顿时变得圆滚滚的荷包, 有些地方也变得显眼起来, 忙上前一步解释道:“这个荷包因为放的时间久了, 针线已经有些破损, 所以奴婢方才自作主张在上面缝补了几针……”
卫沚闻言凑近仔细看了看, 发现确实有些地方针线比较鲜艳,想来就是刚刚被缝补的地方。她蓦地有些失了兴致,扯着袋底将夜明珠又倒了出来,道:“送人的东西不好这样寒酸,不要这个了。去将上次二姐给我的那个拿来吧,图案都差不多。”
宝枝应声退下,这次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新的荷包取来了。
卫沚满意的将荷包放在自己眼前晃悠了两下,这才系在腰上出门。
刚出门就撞见背着书袋小厮,卫沚认出他就是三哥身边的那人,呵停他后问道:“三哥呢?”
小厮恭敬道:“三少爷一大早便随昨晚来的贵客出门了,方才命人回来让奴才将书袋直接带去书院。”
卫沚一惊,团子走了?那这颗夜明珠她还怎么还给他啊。
“贵客是几时走的?”
“奴才不知……只知道三少爷走了约莫有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那时天才刚刚擦亮吧。卫沚有些泄气,摆了摆手让他自去了。小厮见状躬身告退,小步快跑往书院去了。
夜明珠的小主人走了,三哥又不在,她就更懒得描那本三哥带给她的字帖了。她的字原有自己的特色,可惜小孩子的手腕绵软无力,无法写出其中的风采,更有甚者直接导致她的字犹如鬼画符一般不堪入目。
就连素来无底线宠溺她的老太君,在第一次看到她写的字时,也没能违背良心夸她写得好,只是爱怜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让她别灰心。
再者府中也未曾见过适合她用的毛笔,一方面她年龄尚小不适合过于沉重的笔杆。还有就是她素来不喜用如今盛行的狼毫笔,反而更偏爱紫毫笔。相比较狼毫的笔力劲挺、笔锋强劲,她更喜爱紫毫的刚柔并济、以柔带刚。只可惜紫毫笔是取野兔项背之毫所致,价格昂贵且十分稀有……
卫沚思及此脚步一顿,正巧昨日因为那些人败了兴致,不若趁此出府去看看,也顺便去玲珑阁瞧瞧有没有紫毫笔,若有的话便买回来,也好写出些精致的字让三哥看看。
心里有了主意卫沚便又折回主厅,见祖母正坐在罗汉榻上看经书,忙小跑两步立在老太君面前。
老太君:“怎么又回来了?可是落下了什么?”
卫沚摇了摇头:“祖母,我想出门买些东西。”
手中的佛珠一顿,老太君看着她:“可是要用在吃穿用度上?”
卫沚又摇头:“不是,三哥留下的毛笔孙儿用不惯,所以想去外面看看有什么笔管轻一些的孙儿好拿来练字。”
老太君颇有些欣慰的看着孙儿,摸了摸她的发顶笑道:“你自去账房那里支些银子吧,等练好了字定要拿来给祖母瞧瞧。”
卫沚应了声好便行礼离开了。
小卫沚虽然年龄不大,但却有一个自己的小私库。也不知她是哪里聚的银钱,但零零碎碎加起来看样子也有不少了。
她象征性的从账房支了一些钱,又回房倒空了自己的小私库。
若是运气好能碰上紫毫笔,那定然是价值不菲,到时如实将这笔账记在账簿上又是一堆麻烦。可如果因此错过了心爱之物,那便更令人呕血了。
卫沚随手将钱袋扔到宝枝怀里,带着她和两名随侍出了府。
街上还有昨夜留下的纷乱,白日里的阳光更加惨白,淡淡然拢着街边柳树飘摇的细枝,像是天地间茫茫的云雾,热的人心里烦躁的很。
卫沚无心再闲逛,只想尽快到玲珑阁去。
心里这样想着,脚步也慢慢加快。
玲珑阁是京城最大的一间书坊,可说是书坊也不准确,因为它不止卖书。字画、文房四宝等都是它闻名的原因,还有玲珑阁中既有一文钱两三本的书,也有几百两银子不卖的字画,它更像是一个独立的天地。
玲珑阁的东家更是扑朔迷离,传说玲珑阁所贩卖之物皆是他自己的家产。也曾有京中权贵扬言想要买下他的玲珑阁,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封带有檀香的书信,上面用朱砂写下二字:不卖。
此次来玲珑阁也不过是碰运气,卫沚本就不抱多大希望。毕竟那样金贵的物件,哪能留到她来。
卫沚走到柜台前,随意的翻了翻被摊开放在上面的几本仙侠话本,为了阅读体验其中还有几幅插画。
“小公子,可是要买什么吗?”柜台的掌柜问道。
卫沚:“我想要的东西不知道这里有没有。”
掌柜:“……玲珑阁只做正经买卖。”
卫沚看着掌柜一脸‘卖艺不卖身’的警惕,微微无语:“谁告诉你我不正经的。”
掌柜一脸正气:“我没说小公子您不正经,我是怕小公子的买卖不正经。”
卫沚:“……”
素来传说玲珑阁乃奇葩之地,对京中权贵虽有尊敬却不卑微,因此惹怒了不少人,可同时博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卫沚:“这里有紫毫笔吗?”
“小公子稍等,紫毫笔用之甚少小的也不记得了,还须得找找。”掌柜闻言低头翻了翻入库账本,边看边问道:“只是如今狼毫笔更普遍,小公子怎的想要找紫毫笔。”
卫沚瞧着他似乎还要找一会儿,倚在柜台上随口答道:“我喜欢紫毫笔的黑针紫毫。”
掌柜有些诧异的抬起头问道:“为什么?”
卫沚:“好看。”
掌柜被话一噎,良久才回道:“那还真是……千金难买小公子欢心。”
卫沚不再搭话,又等了一会儿才听掌柜说道:“去年店里还有一根,因为一直没人买所以就被收回库房了。烦劳小公子稍等,我差人去库房看看还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