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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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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拉的话听着酸溜溜的,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才好,想了下才道:“孟老板身边美女如云,恐怕看不上她,那兄弟我就只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这三句话,看似简单,其实很有讲究,非常委婉地把事情说清楚了,让孟拉别打美雪的主意,同时又不得罪人。

    孟拉呵呵一笑:“兄弟好艳福,我要再年轻十岁,肯定跟你一争高下!”

    嘿,这家伙居然跟我用的同样招数,不动声色就表明了意思,又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

    不过,只要他不打美雪的主意,一颗定时炸弹就算解除了。

    A城的确是南亚小国比较繁华的城市,社会治安也比较良好,至少我在这里住了三天,没有听到一声枪响,这在乱世之地非常罕见。

    可这终究不是自己的地盘,涛哥也不在身边,我每天都想离开,但却身不由已。

    山鹰第二天也打了电话过来,让我们安心住在那里,这样孟拉也会觉得是一种信义保障,两个帮派的联盟就会更加紧密。

    我没有多说什么,反正她的话,我从来不敢相信,真正的安全,还是我带来的这两把枪。

    我的担心和预感,从来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到达A城的第三天,意想不到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那天孟拉还是照样在外面宴请我们吃饭,还专门带了两个漂亮的女孩。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向我表明他对美雪没有贪念。

    既然他这么懂事,我也得懂事才行,那天喝得很多,直至大醉,主宾都非常高兴。中途来了个电话,是山鹰打过来的,因为喝太多,环境又嘈杂,没听清说的什么就挂了。

    散席后,孟拉派车送我们回酒店,这时电话又响了,我拿起来一看,吓了一大跳,因为一连串未接电话,全都山鹰打过来的。

    我赶紧接通电话,我什么都没有说,山鹰劈头就道:“赶紧离开A城!”

    醉意朦胧的我,头脑不太清醒,问了句:“为什么啊?”

    山鹰在那里尖叫道:“立即带美雪离开A城!”

    后来我才知道,美雪那天忘记带电话了,所以山鹰只能给我打,而我喝高了,根本没有听到,而当我接到这个电话时,已经有些来不及了。

    在山鹰的尖叫声中,我清醒了,也没问什么事情,直接把电话挂断,因为司机是孟拉的人。

    我正准备找个借口停车,这时司机的电话也响了,我伸长脖子,看到他的来电显示是老大两个字,于是毫不犹豫地拨出枪,对着他后脑勺就是一下。

    血和脑浆迸射出来,溅得我一脸一身都是,美雪吓呆了,直直地看着我。

    车失去控制,左晃右摆,向路边冲去,我赶紧将尸体向下一放,伸手抓住方向盘。

    “王松,你你,你干什么啊?”美雪惊叫道。

    “别说了,刚才鹰姐打电话,叫我们马上离开这里,多半是跟孟拉闹翻了,咱们赶紧走。”

    我翻到前面的驾驶室,将车停下来,扛着司机,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然后将油门踩到底,向城外驶去。

    此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这里的城市跟华夏不同,因为战乱不断,武器遍地都是,所以一般到了深夜,就会关闭城门,或者在通道上设置路障和军队,用来防止袭击和破坏。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A城的城门关了没有,如果关了,那就成了瓮中捉鳖,除非长出翅膀,否则必死无疑。

    路面上没有多少车,我将速度提到最高,已经接近两百码。美雪非常紧张,紧紧抓着我一声不哼。

    这两天,虽然有保镖跟着,但我早有不好的打算,所以把A城转了个遍,并且把城门和三条通向外界的干道记得非常清楚。

    事发的地点离城门较近,我先开车过去,但远远就看到城门已经关闭,于是只好掉头向城东的那条主干道驶去。

    终于,我看到了那条主干道,似乎还有车辆在通行,不由得心中大喜。这时美雪突然惊恐地指着后视镜叫道:“他们来了!”

    我斜眼一看,骂了句:“马的!”

    后面追来三辆车,速度跟我一快,这肯定不是飚车,而是想挡下我们。

    我啥都没多想,加足油门,对着主干道冲了过去。

    此时,军警已经守在那里,进出的车辆都要接受检查,但路面没有封死,可以强行通过。

    油门发出巨大的声音,守在那里的军警察觉到了,全都转过头来。也不知是谁叫了一声,立即有人跑动起来,迅速将铁齿板抬了过来,当我赶到之前,宽大的铁齿板已经横在路上,如果我非要过去,马上就会爆胎。

    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回头,否则就会被那帮军警扫成蜂窝。而回到城里,只要能找到好的藏身之地,兴许能逃过一劫。

    我猛地将方向盘甩到底,车身剧烈震动起来,左边两个轮胎离开了地面,划出一个惊叹的弧线,回转了一百八十度,轮胎又重重落回地面。

    其实我从来没有专门练过开车,刚才也没有用什么特别的车技,只是被逼急了,把方向盘一直掰到底。

    老天保佑,没有翻车,我一脚踩到底,带着美雪绝尘而去。而那三辆车,有一辆没来得及转弯,直接撞了过去,然后就响起了持续不断的枪声。

    多亏老子刚才机灵,没想着用鸡蛋去碰石头,不然现在吃枪子儿的就是我。

    另外两辆车转过来了,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我还不能松懈,一直保持最高时速,向城内最繁华的路段开去。

    我记得昨天去吃夜市,那条街到凌晨两点都还有人,正是蒙混过关的好地方。

    到了夜市附近,我看到前面有一条小巷子,把车猛地刹住,带着美雪弃车逃离,一头扎进巷子,扎进茫茫黑暗之中。

    美雪穿的鞋子是前天在华兰街买的,没跑多远后脚就掉了,她只好扔掉,赤着脚奔跑。可这里的路面,远没有华夏那么整洁干净,到处都是小石头碎玻璃,没跑多远她脚就划了条口子。

    真是要命,我二话没说,弯腰将她背起,继续向前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