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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1 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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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大叔你要是有点脸皮就走开,我起来把这地方让给你。”有着衣服遮掩, 水底下看不真切, 陶蔚并不惧怕走光。

    那兽人却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拍拍胸膛, “我就在这边泡澡, 不过去你那边。”

    呵呵,这厚脸皮的, 就这么一条河, 还分什么这边那边,明摆着要占便宜。换成其他雌性赶人, 他万不敢这么做的, 也是看陶蔚脾气好,不够凶。

    “你在干什么?”

    突然一个冷冽的声音在兽人身后响起,两人循声望去, 竟然是伊尔萨斯。

    陶蔚如获救兵, 连忙道:“伊尔萨斯, 这大叔想看我洗澡!”

    部落里,雌性是很珍贵的,兽人胆敢对她们不尊重,轻则被处罚,重则赶出部落。

    那兽人哪敢在伊尔萨斯跟前耍流氓, 脸色憋得通红, 赶紧穿上自己的兽皮裙, 摆摆手道, “我就是太热了,想快点洗澡,我这就走。”

    看他灰溜溜的跑了,陶蔚心里松了口气,就算是在自己的部落也不是万分安全的呢,啥时候才可以盖房子拥有自己的浴室啊……

    伊尔萨斯很君子的一个人,他没有久留转身离去,甚至没有跟她多说话,估计是考虑到对方没穿衣服不方便。

    陶蔚不敢磨蹭,赶紧爬上岸换衣服。回到住处,便见伊尔萨斯在那等着自己。

    “刚才真是多谢你。”

    伊尔萨斯的目光扫过她湿哒哒的乌黑秀发,指着帐篷里的一只叽叽兽,道:“这是给你的。”

    哇,居然给她送食物来了!

    陶蔚并不准备拒绝,矫情什么,自己别在雨季饿死就谢天谢地了。以伊尔萨斯的能力,一只大野鸡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以后自己再看着报答他吧。

    伊尔萨斯送完食物并没有立即离开,他看上去似乎有些犹豫,淡淡开口道:“若是有需要可以去找我。”

    陶蔚闻言一愣,有他这句话,自己雨季是不是不愁饿死了?

    她抿嘴笑了起来,“遇见你真是我的运气,若是走投无路,会去找你的,感谢救命之恩~”

    她落落大方的反应,打消了伊尔萨斯最后一点踌躇,眼前这个雌性,是不一样的……

    陶蔚当然不会把他这句话想歪了,他们所说的守护者,跟追求者应该是一个意思吧,如同对方所想,在她心里伊尔萨斯也是不一样的。

    一切的前提都是为了活着,仅此而已。

    这两人光明磊落,毫无苟且,落在旁人眼里却不是这样。伊尔萨斯才刚离开,罕德鲁大叔就嘿嘿笑着凑上来。

    “好大一只叽叽兽啊,够你一人吃上许多天呢。”

    陶蔚点点头,这野鸡的体型非常硕大,跟个鸵鸟似的,该如何储存是个问题。就她手头那么一大碗的盐巴,用到这个上头,那还不分分钟就没了。

    “伊尔萨斯是一个好兽人,又是部落里的勇士,我感觉他就很好。”罕德鲁的口气颇为语重心长,意有所指。

    陶蔚无奈地摆摆手,“大叔误会了,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衣食条件尚未满足,哪有心情儿女情长,何况陶蔚并未完全死心,兴许哪天就穿回去现代了呢,在这个原始的环境,活着当真辛苦。

    罕德鲁哪会听她辩解,陶蔚长得好看,又聪明能干,也算伊尔萨斯看上她也正常的很,东西都送来了,肯定是想做守护者吧,或者两人直接结为伴侣?

    许多事情总是越描越黑,陶蔚索性不理会他了,认真琢磨起来,这只叽叽兽要如何处置?

    再怎么炒着吃、煮着吃,这么大块头一个人也要吃上好几天,雨季就快来了,到时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如何保存它才是紧要的。

    陶蔚看了看自己的炉子,和依然灿烂明媚的阳光,心里有了一个主意,把它做成腊鸡吧。

    如今手头只有一味盐,再没有其他调料,做出来肯定是死咸死咸香味不足,但这会儿没有其他可挑剔的,能让它不变质就足够了。

    这只叽叽兽本身已经被弄得奄奄一息,陶蔚用小刀割它两下就死绝了,煮上一锅热水给它烫一烫拔毛。这些毛也不能丢了,洗干净晒干后存起来,兴许冬天就能用上。

    头一次干杀鸡这种活,还真有点无处下手,绕是陶蔚曾经见识过现场版,但自己动起手来可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有鸡给你杀就感恩吧,总好过饿着肚子啥都没有,形势比人强,容不得你娇滴滴。

    尽管手生,陶蔚还是把这只野鸡给处理干净了,她唯一的容器就是那口石锅,用它添了水,先把鸡毛洗干净。用奇肯大爷送的兽皮垫在底下,把鸡毛摊开放阳光下晾晒。

    随后用小刀把野鸡一点一点切成四瓣,找来草绳悬挂在树枝上,等它沥干水。再拿出粗盐细细涂抹全身,每一处都不放过,把鸡肉里的水分全腌出来,这时候再把它拿到火上烘烤。

    没有白酒酱油以及花椒等香料,只有盐巴一种,陶蔚都有点怀疑,能不能成功做出辣鸡。

    不过弄得这么咸,再把它烘得干干的,肯定利于保存。烘烤过后还要在太阳底下晒上几日,直到它硬邦邦,像根柴火为止。

    吃的时候先是用水泡开,弱化咸度,在跟着米饭等一起蒸着吃。想必滋味还行,不过前提她得拥有主食,米面什么的还没见到影子呢,也许红薯是个不错的选择。

    陶蔚折腾完这些,一天又过去了,该去林子里看看他们设置的陷阱,不知有没有瞎了眼自己栽进去的猎物。

    罕德鲁和奇肯带上自己的骨刺,虽说兽人们早已进入石器时代,但他们的武器很少用石头做成。因为他们惯常使用的是类似于长毛的东西,长而尖利,能跟猎物保持距离的同时伤到它们。

    若是要用石头打磨这么一根长矛是非常困难的,如何把石头劈出自己想要的形状都是个问题,相比起来骨刺就方便许多,也更轻巧。同时它不失坚硬,一般打到大型野兽,身上都会有这么长的骨头。

    陶蔚啥都没有,只能把一根木棍削尖了,充当临时武器,大多时候是拿来探草丛的。

    三人一路顺着林子进去,顺便看看能不能挖些红薯野菜,路上也有点收获。

    待他们接近陷阱方位的时候,罕德鲁动了动鼻子,“我闻到了血腥味,可能有猎物!”

    兽人的鼻子是很灵敏的,陶蔚听见这话顿时高兴起来,“那我们当心点。”

    那陷阱不过比人高一点,稍微大点的野兽都困不住,别没有被木刺刺死,来个绝地反扑,那就悲剧了。

    远远的能看见他们的陷阱了,果然上头遮掩的树枝已经不在,留下一个黑窟窿的洞。奇肯示意陶蔚先停在这里,他小心的往前探了探。

    “哄哄……”

    坑里响起一个钝钝的叫声,他们往下一看,果然卧着一头猎物。

    “是长林兽!”

    罕德鲁的声音带着兴奋,“长林兽的肉比较软嫩,很多人都爱吃呢,我们可以用它换取其他更多的食物!”

    陶蔚上前两步,凑着脸看了看,这只长林兽应该是这个世界才有的生物,反正在地球上没见过。长着一个并不尖锐的猗角,圆滚滚的在脑袋上,熊猫眼、宽马嘴……算是另类独角兽吗?个头大约有豹子那么大。

    估计是被他们倒立的木刺给伤了腹部,这么高跌下来应该摔的不轻,长林兽已经不怎么动弹,哼哼唧唧,中气不足。

    三人合力把猎物弄出坑底,尚未死绝的长林兽被罕德鲁的骨刺补了一下,彻底断了生气。新鲜的血液流了出来,现场血腥味还挺重的。

    “多亏了陶蔚的主意!”奇肯大爷笑着说道,今年雨季他不用煮兽皮了,人老了牙口不太好,那玩意实在难吃。

    他利落地扯来藤条,把长林兽绑起来,用一根粗棍子穿过去充当扁担,可以和罕德鲁一人抬着一边。“咱们赶紧离开这里吧。”

    丛林里面是危险的,随时都可能发生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事。

    很不幸的,奇肯的话音才落,灌木丛里一阵响动,忽然窜出来一只赤红色的猛兽。

    “小心!”罕德鲁惊叫起来,三人赶紧凑在一块,浑身戒备。

    “这是什么?”陶蔚的小心肝怦怦跳个不行。

    眼前这只赤红色的动物,对比这个世界生物的体型来说算娇小了,与他们手中这只长林兽差不多大。但它一脸凶相,两个铜铃似的眼睛盯着他们,那是一股势在必得的森然表情。

    “是红毛兽。”奇肯姿势僵硬表情严肃,“它是非常敏捷的一种兽,寻常兽人都打不过它,捕猎能力太好了……”

    陶蔚打量它红色的皮毛,忽然觉得有点眼熟,阿妮塔身上那件不就是这种吗?兽人本身就很敏捷,而被兽人称为敏捷的,又是怎样一种速度呢?

    “陶蔚,等一下你赶紧往部落里跑,绝对不要回头。”罕德鲁握紧了骨刺,手上青筋暴起,他很紧张。

    这会儿也顾不得自己才刚到手的猎物了,能不能安全逃脱,都是个问题。他是个瘸腿兽人,而奇肯年纪老迈,陶蔚更是瘦弱到一巴掌就能被呼死。情况不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