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烈火烹凝(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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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博和闺女叔凝有长寿野战的叔歜族人血统,在这严酷的环境中,存活力强得多。网而林子萍在土壤肥沃、水草丰茂的岐国呆了大半辈子,甫一沾到大荒的沙,便开始上吐下泻头疼脑热,没一刻健康的。
一开始,总是叔博去抢水、打猎、寻吃食,叔凝便留在四面透风的破屋子里头照顾母亲。日子苦些,好歹能将就着过活。
然而老天爷总爱欺负不幸的人,使之在不幸的道路上狂飙八万里,总也回不了头。这不,他们逃到大荒的第三个月,叔博被一只毒蜥蜴咬伤,卧床不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便落在了叔凝的肩上。
彼时,叔凝只有十二岁。
为着给父亲母亲抢到一口水,她时常成夜不睡觉,就守在井边,瞪着漂亮的大眼珠子,等水溢出来;
为着给父亲母亲弄到一块肉补身子,她独自跑到沙豹的老巢偷残肉,因为那儿从没人敢去,残肉没人敢抢;
为着给父母亲弄到治病解毒的药,她冒着被杀的风险跑去偷盗过路的商人;
为着夜里整出个篝火给父亲母亲防寒,她一个人背着成捆的沙树枝条,走了八里黄沙路,回到村子里……
说到母亲年少时的经历,风千霁神色肃穆,眼神里满是尊敬,甚至是崇拜。但没有心疼或是怜悯,因为任何一点示弱,都是对母亲的不恭。
风千霁很清楚,他的母亲并不善良,或者说。生活的压迫让她不得不抛弃了善良。在那个村子里,物资匮乏得太厉害,无论什么,抢到了便是自个儿的,谁也不会分给谁,谁也别指望谁会分给自个儿。想当白莲花?分分钟死个八百回合不带重样儿的。
叔凝够胆大,够强悍。为了养活家人。可以把良心喂狗吃。当然,她从不会主动伤害谁,但谁若敢抢她的食物。她会比沙豹还要凶残。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一家三口才能在大荒存活了六年之久。
叔凝十八岁那年,林子萍的身子耗到了尽头,叔博也因为中的毒侵蚀内脏无药可医而过世。
叔博临终前。将怀里的一卷旧绢布交给了她,嘱咐她好生保存。
眼瞅着寻常姑娘这个年纪都已经出嫁了。女儿还在这大荒蛮地虚耗光阴,林子萍十分担忧,嘱咐女儿去往其他国家,隐姓埋名地生活。寻个生机。尽管其他国家迫于岐国皇帝的威势,从不会自讨没趣地收留叔歜族人,但前些日子传来消息。确实有的人在邻国扎根了。有一就不难有二,能活一个就不难活第二个。
夫妻俩双双合了眼。叔凝也没怎么哭,只是在村子外头的沙墓群里寻了个顺风的位置,挖了个沙坑,将他们合葬了。她自个儿削了个木头碑树在墓前,接着拾掇拾掇本来就没几件的行装,打了个破包裹,跨在肩上便准备出发寻活路。
然而老天爷压根儿没打算放过她,还没刚跨出村子,就被一伙岐国士兵包围了。瞧那伙士兵的装扮,眼熟得紧,可不就是当年跑去搜村,害得他们一家三口逃亡至此的巡羽军么?!
“是她,她就是叔凝!”一个十来岁的破烂小少年指着她,对巡羽军头领道,“她爹就叫叔博,刚死的。”
巡羽军头领丢给小少年两个水袋和一包大饼,便把他打发走了。
叔凝叹了口气,大荒的人早忘了“良善”二字咋写,这她是知道的。可再怎么抢食儿,也属于内斗,从不曾有人会引一个外族人去抓捕本族人。这个小少年为的不过是一口吃食,却是把叔歜族人最后一丁点儿尊严也给卖了。
巡羽军头领长得人高马大,粗犷非常,比起岐国人,长得更像蛮荒之人一些。那头领骑着高头大马,后头跟着四五个骑马的副将和几排士兵,其中一个骑马的青年在这巡羽军中显得十分突兀。
他乌黑的长发束在脑袋上盘了个男式的发型儿,戴着青蓝布巾,打扮似个书生,但身板儿瞧着挺壮实。再瞧那长相,脸堂白净,剑眉斜飞入鬓,鼻梁子挺拔如剑,薄唇红润。
惊鸿一瞥间,他美颜俊姿,她脏脸破衣,一个天,一个地。
叔凝笑了笑,拔腿便逃。她不知道巡羽军为何特特寻到大荒这个村落,不找其他叔歜族人,偏偏来寻她和她父亲。但她知道,巡羽军既然已经找来了,就万万不会放过她。
六年来练就的逃生本领这时候派上了大用场,她遁入沙豹的洞穴,又从后头逃走。临走前,特特儿拿石子儿惊起了正在打盹儿的沙豹。巡羽军士兵不知洞穴中的名堂,冲进去抓人,结果成了沙豹的腹中美餐。
但是巡羽军头领和剩余的士兵是万万不会放过她的,他们绕过沙豹洞穴,沿着她的足迹追捕。叔凝一路向东逃,逃了三天三夜,终于在漫漫黄沙中耗尽体力,滚下了沙丘。这时,一个男人抱住了她,陪她一同滚了下去。
他说:“我带你回岐国,凭我的身份和地位,足以让你活得很好。”
他说:“一个姑娘家,终是要有一个安稳的家。”
他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他是巡羽军的人,叔凝不信他,一心要逃去别国谋生,却每每都被他找到。一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危险,他总会立即站出来保护她。面对他的倾心交付,叔凝犹豫了。女人总是如此,犹豫的瞬间,便是男人攻城略地的开始。
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他抱着她就不撒手了,紧接着便是狂乱一吻,滚作一团。他伺机侵占她的身体,也占有了她的生命和灵魂。
叔凝以为,把自己交给了他,就是幸福的开端,却没有想到,他真正要占有的,是她手里的那张旧绢布。而她自己,一夜过后,便被他架在了烈火之上,烹肉煎心!
终于,叔凝知道了他的真名——岐国皇帝风烈!
那张旧绢布上记录的,便是他日夜追求的永生咒谱的下半张。(未完待续。)
ps:风千霁他老娘也是个女汉子啊~~可惜命不好,遇到个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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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总是叔博去抢水、打猎、寻吃食,叔凝便留在四面透风的破屋子里头照顾母亲。日子苦些,好歹能将就着过活。
然而老天爷总爱欺负不幸的人,使之在不幸的道路上狂飙八万里,总也回不了头。这不,他们逃到大荒的第三个月,叔博被一只毒蜥蜴咬伤,卧床不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便落在了叔凝的肩上。
彼时,叔凝只有十二岁。
为着给父亲母亲抢到一口水,她时常成夜不睡觉,就守在井边,瞪着漂亮的大眼珠子,等水溢出来;
为着给父亲母亲弄到一块肉补身子,她独自跑到沙豹的老巢偷残肉,因为那儿从没人敢去,残肉没人敢抢;
为着给父母亲弄到治病解毒的药,她冒着被杀的风险跑去偷盗过路的商人;
为着夜里整出个篝火给父亲母亲防寒,她一个人背着成捆的沙树枝条,走了八里黄沙路,回到村子里……
说到母亲年少时的经历,风千霁神色肃穆,眼神里满是尊敬,甚至是崇拜。但没有心疼或是怜悯,因为任何一点示弱,都是对母亲的不恭。
风千霁很清楚,他的母亲并不善良,或者说。生活的压迫让她不得不抛弃了善良。在那个村子里,物资匮乏得太厉害,无论什么,抢到了便是自个儿的,谁也不会分给谁,谁也别指望谁会分给自个儿。想当白莲花?分分钟死个八百回合不带重样儿的。
叔凝够胆大,够强悍。为了养活家人。可以把良心喂狗吃。当然,她从不会主动伤害谁,但谁若敢抢她的食物。她会比沙豹还要凶残。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一家三口才能在大荒存活了六年之久。
叔凝十八岁那年,林子萍的身子耗到了尽头,叔博也因为中的毒侵蚀内脏无药可医而过世。
叔博临终前。将怀里的一卷旧绢布交给了她,嘱咐她好生保存。
眼瞅着寻常姑娘这个年纪都已经出嫁了。女儿还在这大荒蛮地虚耗光阴,林子萍十分担忧,嘱咐女儿去往其他国家,隐姓埋名地生活。寻个生机。尽管其他国家迫于岐国皇帝的威势,从不会自讨没趣地收留叔歜族人,但前些日子传来消息。确实有的人在邻国扎根了。有一就不难有二,能活一个就不难活第二个。
夫妻俩双双合了眼。叔凝也没怎么哭,只是在村子外头的沙墓群里寻了个顺风的位置,挖了个沙坑,将他们合葬了。她自个儿削了个木头碑树在墓前,接着拾掇拾掇本来就没几件的行装,打了个破包裹,跨在肩上便准备出发寻活路。
然而老天爷压根儿没打算放过她,还没刚跨出村子,就被一伙岐国士兵包围了。瞧那伙士兵的装扮,眼熟得紧,可不就是当年跑去搜村,害得他们一家三口逃亡至此的巡羽军么?!
“是她,她就是叔凝!”一个十来岁的破烂小少年指着她,对巡羽军头领道,“她爹就叫叔博,刚死的。”
巡羽军头领丢给小少年两个水袋和一包大饼,便把他打发走了。
叔凝叹了口气,大荒的人早忘了“良善”二字咋写,这她是知道的。可再怎么抢食儿,也属于内斗,从不曾有人会引一个外族人去抓捕本族人。这个小少年为的不过是一口吃食,却是把叔歜族人最后一丁点儿尊严也给卖了。
巡羽军头领长得人高马大,粗犷非常,比起岐国人,长得更像蛮荒之人一些。那头领骑着高头大马,后头跟着四五个骑马的副将和几排士兵,其中一个骑马的青年在这巡羽军中显得十分突兀。
他乌黑的长发束在脑袋上盘了个男式的发型儿,戴着青蓝布巾,打扮似个书生,但身板儿瞧着挺壮实。再瞧那长相,脸堂白净,剑眉斜飞入鬓,鼻梁子挺拔如剑,薄唇红润。
惊鸿一瞥间,他美颜俊姿,她脏脸破衣,一个天,一个地。
叔凝笑了笑,拔腿便逃。她不知道巡羽军为何特特寻到大荒这个村落,不找其他叔歜族人,偏偏来寻她和她父亲。但她知道,巡羽军既然已经找来了,就万万不会放过她。
六年来练就的逃生本领这时候派上了大用场,她遁入沙豹的洞穴,又从后头逃走。临走前,特特儿拿石子儿惊起了正在打盹儿的沙豹。巡羽军士兵不知洞穴中的名堂,冲进去抓人,结果成了沙豹的腹中美餐。
但是巡羽军头领和剩余的士兵是万万不会放过她的,他们绕过沙豹洞穴,沿着她的足迹追捕。叔凝一路向东逃,逃了三天三夜,终于在漫漫黄沙中耗尽体力,滚下了沙丘。这时,一个男人抱住了她,陪她一同滚了下去。
他说:“我带你回岐国,凭我的身份和地位,足以让你活得很好。”
他说:“一个姑娘家,终是要有一个安稳的家。”
他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他是巡羽军的人,叔凝不信他,一心要逃去别国谋生,却每每都被他找到。一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危险,他总会立即站出来保护她。面对他的倾心交付,叔凝犹豫了。女人总是如此,犹豫的瞬间,便是男人攻城略地的开始。
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他抱着她就不撒手了,紧接着便是狂乱一吻,滚作一团。他伺机侵占她的身体,也占有了她的生命和灵魂。
叔凝以为,把自己交给了他,就是幸福的开端,却没有想到,他真正要占有的,是她手里的那张旧绢布。而她自己,一夜过后,便被他架在了烈火之上,烹肉煎心!
终于,叔凝知道了他的真名——岐国皇帝风烈!
那张旧绢布上记录的,便是他日夜追求的永生咒谱的下半张。(未完待续。)
ps:风千霁他老娘也是个女汉子啊~~可惜命不好,遇到个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