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死亡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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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身直接就冲着旁边的一条小路跑去,我不傻,我要是还不知道这辆车速那么快的小型轿车,直接冲着泥泞路朝我冲过来是怎么回事,我这人生路也就白走了。
这辆车在开到我刚刚所站着的地方的时候突然急刹车了一下,然后车身猛地朝旁飘逸,车头又冲着我闪了两下,确定了我的位置,我往后看了一眼,伴随着车轱辘和地面的摩擦声,那辆车再次朝着我直接驶来……
我想也没想,拔腿就跑,可我这双腿又怎么可能跑得过四个轮子呢?没多久,这辆小型轿车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屁股后面。
妈的,这是要杀人灭口啊,我心一横,咬牙就转身直接冲着这辆轿车的车头冲了过去。
不能这么一直跑,这一条小路虽说小,但是这辆轿车还是能够开的进来的,而这条路的左右两侧则都是水泥铺成的墙壁,而且还很高,我似乎,除了逃,就没有第二种选择了。
但说实话,我虽然无路可逃,但他只要把车开进来,他也没有转圜的余地,左右两侧的墙壁正好顶住这辆车的反光镜,他除了往前冲,也没有别的选择。
可是我有,我有逃避和面对的机会,如果逃避,我还没有跑出这条巷子,估计就要死在他这车轱辘下了,但是,如果我转身能跳到他的车上,或许还有机会。
“操,拼了……”我瞪大了眼睛,左腿猛地往地上一瞪,而后抬起双手就趴在了他的前车身之上。
他的车速快的就连两旁的反光镜都被磨损,甚至我还能听见滋滋滋的声音。
然而,此时的我,能够清楚的看到坐在驾驶座之上的人,是个男人,年纪大约在二十六七岁,此时的他,正面目狰狞的坐在驾驶座之上摆弄着方向盘。
看他这个样子,他似乎今天真的要弄死我。
我用尽了全力将我整个身子从这辆车上撑起,然后拉着他雨刷和引擎盖之间的缝隙,右手艰难的伸入口袋摸出一把瑞士军刀猛地就冲着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刺了进去。
“砰……砰……砰……”我死命的用那把瑞士军刀砸着玻璃窗,可我手都被那把瑞士军刀弄出血了,这挡风玻璃……居然只有一个窟窿。
很快的,这辆车冲出了这条小路,我见势用右手抓住了他那早已被完全磨掉的后视镜处,刚刚一切都来的太快了,我只想着怎么样保命,却没有看到他车窗没关,或许在我伸手抓住他玻璃旁的那一条缝隙时他也发现了这一点,这才按下了车窗键。
我眉目微皱,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一手拉着车窗上的空隙,一手拉着车窗旁的凹陷处,双腿猛地就冲驾驶座踹了进去。
也就在我进入驾驶座的那一瞬间,车窗被完全关闭,不要问我怕不怕,要说不怕那都是假的,前段时间不就出现过一小孩在开启天窗时被天窗活生生的夹死么?我特么也怕死啊。
但是很遗憾,我并没有死,而且就在我双腿伸进去的那一瞬间,这个男人的脑袋直接就被我夹在了双腿中央。
“这么开车……可是会出人命的,商先生……哦不,我是不是应该叫你商海?”我一边拉扯着方向盘,一边握着我那把早已沾满了我鲜血的瑞士军刀抵在了他的脖颈之间,一脚直踩刹车,嘴角微弯的对着我旁边的那个男人,说道。
我将车停在了这条小路口处,在往前一点,就是今天下午所发现的那一片血地,直到看到这一片空地,我才有了后怕的感觉,如果我的反应不够快,我想我的血液,这个时候也染红了这一片地面吧。
“砰……”的一声巨响,我将商海拉出了车门,并直接就把他摔在了地上。
我并不认为他打的过我,尽管我把他仍在地上的那一刻他就跟疯狗一样的弹跳而起,朝我扑来,我抬起右脚又将他揣在了地上。
“想跑?这里四面都已经没有路了,是你自己,把唯一的一条路给堵死了,现在你唯一的路,就是杀了我,然后再开着这辆车出去,但是很遗憾……”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来清河村,我们村不欢迎外人,你滚……给我滚……”我话音未落,商海一下就瞪大了眼睛,半坐在地上,冲着我怒气冲冲的吼道。
其实今天晚上我来清河村,也就是找这个男人的,因为在周今的那一份清河村人口调查报告常住人口上面虽然没有写商海的名字,但却提及了他,毕竟是现在居住的人口,而他的名字,也被排在了末尾。
清河村之前是一个及其排外的地方,所以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只出不进,他们不会准许除了清河村之外的人进入清河村,而这个商海却能出入自由。
在来之前,我特地打电话问了当地警方,他们给我的说法是,商海的确是从小生长在清河村的,但由于当时的社会比较落后,而且在那个年代,东山周边的村庄很多,人口调查还没有完全被普及,村长就钻了这个漏洞,将商海领导了村子里,却没有给商海落户。
这个说法其实也说的过去,商海来到清河村的时候还不到五岁,没有人知道村长为什么要带着这么一个孩子突然回到村子,更没有人知道这个商海到底是村长的什么人,他只是对外宣称这是自己家的侄子,甚至于村子里面的人那时也到处在传,商海其实是村长的私生子。
当地民警给了我第一手有关于这个叫做商海的人的资料,资料上写着他因为户口问题,并没有读过书,但村长却将他当成自己家的亲生孩子来养,就在上一年2月份,村长还托了关系,让他去了市政公司工作,但没做几个月就辞职了,辞职之后,商海又找了一家建筑公司就业,一直做到了现在,而这家建筑公司现在的最大一个项目,就是修整东山的环山山道。
我的推断是建立在凶手就是这个清河村的人,所以如果要杀死张君,那么他的身份很重要,怎么样才能在白天,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在东山还没有建好的环山公路之上杀死张君呢?
凶手一定很了解施工人员,要不然,这大白天的,烈日炎炎,凶手怎么可能瞒过那么多施工人员,将这么大的一辆卡车开入环山公路?
我今天下午回刑侦大队之前,曾又回到了张君的死亡现场,也碰到了那个衬衫男,这一次,我亮明了我的身份,他感到非常吃惊,介于张君的死亡已经搬上了台面,他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
他告诉我,在一点到二点的这个时间段,原本他们应该在这条公路上作业,但太阳实在太毒了,他们其中有一个工友中暑晕倒了之后,工头让大伙暂时休息了三十分钟的时间,衬衫男说,在这三十分钟里面,绝大部分施工人员都去了东山公园上面的休息室内休息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东山的环山公路的确是没有人,我也跟他确认了,当天下午,这个叫做商海的男人,的确也在施工队伍里面,他是送那名工友去医院的人。
我让周今打了一个电话去医院,可医院那边说,当天的确有一名中暑的施工人员送到过医院,但他身边没有任何人,而且,那个工人也不是中暑,是昏睡,医院从这名工友的血液里面检测出了安眠药的物质。
这样一来,也就拍的拢了,商海是工地的施工人员,所以他完全有时间将那些牌子从水泥地面中弄出来,然后借由工友中暑的时间,辗转回到了环山公路,再将张君约出来,实行自己的杀人计划。
没想到,我刚来这个村,连商海的面都没见上,就差点儿见了阎王。
“滚?我第一次见杀了人还那么理直气壮的,我是警察,抓你是天职,知道为什么,我要带着你来这里么?”我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瑞士军刀,然后将其拿在手上,缓缓的走到了他的面前,笑着说道。
我瞪大了眼睛,一脸恐惧的往后缩了一下,问我想要干什么。
我嘴角微弯,“咔嚓”一记脆响,手铐垂落在了他的手腕之上,他以为我要带着他回警局,当即哈哈的笑道:“我以为你有什么能耐,怎么,你的能耐就是要把我带回去?我告诉你,你们没有证据,定不了我的罪。”
“哦?是么,你以为你把村长的尸体抱到村口,让清河村不再受到那些地产商的重视,然后就此收手,我就对你没有任何办法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杀死张君,商三还有村长时所穿着的衣服,就是你现在身上这一件吧。”我继续说道。
他眉头紧锁,没有说话,只是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我。
他的身上,有血的味道,这里是南方,天气不光炎热,还闷热,他现在身上穿着的是黑色皮夹,这种皮夹克就算沾染血渍,拿抹布一擦就好,不过,在这种天气穿皮夹克,这个人不是有病就是有什么怪异的癖好。
不过,我要是他,这可能是我唯一能够选择的方式,杀死三个人,三个人的身上都大量出血,凶手的身上不可能一点血都沾染不到,而且都在那么短的时间,所以我觉得,凶手在杀死他们三个的时候,不可能会穿同一件衣服,就算是烧毁,周边的村民多多少少也会知道,而且烧毁并不能完全毁灭衣物,多少也有一些残渣,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穿着这种皮夹克,当然,我并不是说白天,而是他行凶的时候,行凶完毕,用冷水抹布一擦,皮夹克上的血印就会完全不见,但,如果我拿着这件皮夹克回去做一个血液检测,那么是不是凶手,就不是我一个人说的了。
紧接着,我做出了一个他怎么都想不到的举动,我拉着他双手之间的手铐,然后找来一根绳将手铐围绕在那辆小型轿车的车尾处,然后一下就上了这辆车的驾驶座之上发动引擎。
“你……你要干嘛,你是警察,你不能动用私刑……”商海一个劲的在我后车尾处大声叫喊道。
我转身直接就冲着旁边的一条小路跑去,我不傻,我要是还不知道这辆车速那么快的小型轿车,直接冲着泥泞路朝我冲过来是怎么回事,我这人生路也就白走了。
这辆车在开到我刚刚所站着的地方的时候突然急刹车了一下,然后车身猛地朝旁飘逸,车头又冲着我闪了两下,确定了我的位置,我往后看了一眼,伴随着车轱辘和地面的摩擦声,那辆车再次朝着我直接驶来……
我想也没想,拔腿就跑,可我这双腿又怎么可能跑得过四个轮子呢?没多久,这辆小型轿车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屁股后面。
妈的,这是要杀人灭口啊,我心一横,咬牙就转身直接冲着这辆轿车的车头冲了过去。
不能这么一直跑,这一条小路虽说小,但是这辆轿车还是能够开的进来的,而这条路的左右两侧则都是水泥铺成的墙壁,而且还很高,我似乎,除了逃,就没有第二种选择了。
但说实话,我虽然无路可逃,但他只要把车开进来,他也没有转圜的余地,左右两侧的墙壁正好顶住这辆车的反光镜,他除了往前冲,也没有别的选择。
可是我有,我有逃避和面对的机会,如果逃避,我还没有跑出这条巷子,估计就要死在他这车轱辘下了,但是,如果我转身能跳到他的车上,或许还有机会。
“操,拼了……”我瞪大了眼睛,左腿猛地往地上一瞪,而后抬起双手就趴在了他的前车身之上。
他的车速快的就连两旁的反光镜都被磨损,甚至我还能听见滋滋滋的声音。
然而,此时的我,能够清楚的看到坐在驾驶座之上的人,是个男人,年纪大约在二十六七岁,此时的他,正面目狰狞的坐在驾驶座之上摆弄着方向盘。
看他这个样子,他似乎今天真的要弄死我。
我用尽了全力将我整个身子从这辆车上撑起,然后拉着他雨刷和引擎盖之间的缝隙,右手艰难的伸入口袋摸出一把瑞士军刀猛地就冲着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刺了进去。
“砰……砰……砰……”我死命的用那把瑞士军刀砸着玻璃窗,可我手都被那把瑞士军刀弄出血了,这挡风玻璃……居然只有一个窟窿。
很快的,这辆车冲出了这条小路,我见势用右手抓住了他那早已被完全磨掉的后视镜处,刚刚一切都来的太快了,我只想着怎么样保命,却没有看到他车窗没关,或许在我伸手抓住他玻璃旁的那一条缝隙时他也发现了这一点,这才按下了车窗键。
我眉目微皱,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一手拉着车窗上的空隙,一手拉着车窗旁的凹陷处,双腿猛地就冲驾驶座踹了进去。
也就在我进入驾驶座的那一瞬间,车窗被完全关闭,不要问我怕不怕,要说不怕那都是假的,前段时间不就出现过一小孩在开启天窗时被天窗活生生的夹死么?我特么也怕死啊。
但是很遗憾,我并没有死,而且就在我双腿伸进去的那一瞬间,这个男人的脑袋直接就被我夹在了双腿中央。
“这么开车……可是会出人命的,商先生……哦不,我是不是应该叫你商海?”我一边拉扯着方向盘,一边握着我那把早已沾满了我鲜血的瑞士军刀抵在了他的脖颈之间,一脚直踩刹车,嘴角微弯的对着我旁边的那个男人,说道。
我将车停在了这条小路口处,在往前一点,就是今天下午所发现的那一片血地,直到看到这一片空地,我才有了后怕的感觉,如果我的反应不够快,我想我的血液,这个时候也染红了这一片地面吧。
“砰……”的一声巨响,我将商海拉出了车门,并直接就把他摔在了地上。
我并不认为他打的过我,尽管我把他仍在地上的那一刻他就跟疯狗一样的弹跳而起,朝我扑来,我抬起右脚又将他揣在了地上。
“想跑?这里四面都已经没有路了,是你自己,把唯一的一条路给堵死了,现在你唯一的路,就是杀了我,然后再开着这辆车出去,但是很遗憾……”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来清河村,我们村不欢迎外人,你滚……给我滚……”我话音未落,商海一下就瞪大了眼睛,半坐在地上,冲着我怒气冲冲的吼道。
其实今天晚上我来清河村,也就是找这个男人的,因为在周今的那一份清河村人口调查报告常住人口上面虽然没有写商海的名字,但却提及了他,毕竟是现在居住的人口,而他的名字,也被排在了末尾。
清河村之前是一个及其排外的地方,所以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只出不进,他们不会准许除了清河村之外的人进入清河村,而这个商海却能出入自由。
在来之前,我特地打电话问了当地警方,他们给我的说法是,商海的确是从小生长在清河村的,但由于当时的社会比较落后,而且在那个年代,东山周边的村庄很多,人口调查还没有完全被普及,村长就钻了这个漏洞,将商海领导了村子里,却没有给商海落户。
这个说法其实也说的过去,商海来到清河村的时候还不到五岁,没有人知道村长为什么要带着这么一个孩子突然回到村子,更没有人知道这个商海到底是村长的什么人,他只是对外宣称这是自己家的侄子,甚至于村子里面的人那时也到处在传,商海其实是村长的私生子。
当地民警给了我第一手有关于这个叫做商海的人的资料,资料上写着他因为户口问题,并没有读过书,但村长却将他当成自己家的亲生孩子来养,就在上一年2月份,村长还托了关系,让他去了市政公司工作,但没做几个月就辞职了,辞职之后,商海又找了一家建筑公司就业,一直做到了现在,而这家建筑公司现在的最大一个项目,就是修整东山的环山山道。
我的推断是建立在凶手就是这个清河村的人,所以如果要杀死张君,那么他的身份很重要,怎么样才能在白天,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在东山还没有建好的环山公路之上杀死张君呢?
凶手一定很了解施工人员,要不然,这大白天的,烈日炎炎,凶手怎么可能瞒过那么多施工人员,将这么大的一辆卡车开入环山公路?
我今天下午回刑侦大队之前,曾又回到了张君的死亡现场,也碰到了那个衬衫男,这一次,我亮明了我的身份,他感到非常吃惊,介于张君的死亡已经搬上了台面,他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
他告诉我,在一点到二点的这个时间段,原本他们应该在这条公路上作业,但太阳实在太毒了,他们其中有一个工友中暑晕倒了之后,工头让大伙暂时休息了三十分钟的时间,衬衫男说,在这三十分钟里面,绝大部分施工人员都去了东山公园上面的休息室内休息了,在这段时间里面,东山的环山公路的确是没有人,我也跟他确认了,当天下午,这个叫做商海的男人,的确也在施工队伍里面,他是送那名工友去医院的人。
我让周今打了一个电话去医院,可医院那边说,当天的确有一名中暑的施工人员送到过医院,但他身边没有任何人,而且,那个工人也不是中暑,是昏睡,医院从这名工友的血液里面检测出了安眠药的物质。
这样一来,也就拍的拢了,商海是工地的施工人员,所以他完全有时间将那些牌子从水泥地面中弄出来,然后借由工友中暑的时间,辗转回到了环山公路,再将张君约出来,实行自己的杀人计划。
没想到,我刚来这个村,连商海的面都没见上,就差点儿见了阎王。
“滚?我第一次见杀了人还那么理直气壮的,我是警察,抓你是天职,知道为什么,我要带着你来这里么?”我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瑞士军刀,然后将其拿在手上,缓缓的走到了他的面前,笑着说道。
我瞪大了眼睛,一脸恐惧的往后缩了一下,问我想要干什么。
我嘴角微弯,“咔嚓”一记脆响,手铐垂落在了他的手腕之上,他以为我要带着他回警局,当即哈哈的笑道:“我以为你有什么能耐,怎么,你的能耐就是要把我带回去?我告诉你,你们没有证据,定不了我的罪。”
“哦?是么,你以为你把村长的尸体抱到村口,让清河村不再受到那些地产商的重视,然后就此收手,我就对你没有任何办法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杀死张君,商三还有村长时所穿着的衣服,就是你现在身上这一件吧。”我继续说道。
他眉头紧锁,没有说话,只是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我。
他的身上,有血的味道,这里是南方,天气不光炎热,还闷热,他现在身上穿着的是黑色皮夹,这种皮夹克就算沾染血渍,拿抹布一擦就好,不过,在这种天气穿皮夹克,这个人不是有病就是有什么怪异的癖好。
不过,我要是他,这可能是我唯一能够选择的方式,杀死三个人,三个人的身上都大量出血,凶手的身上不可能一点血都沾染不到,而且都在那么短的时间,所以我觉得,凶手在杀死他们三个的时候,不可能会穿同一件衣服,就算是烧毁,周边的村民多多少少也会知道,而且烧毁并不能完全毁灭衣物,多少也有一些残渣,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穿着这种皮夹克,当然,我并不是说白天,而是他行凶的时候,行凶完毕,用冷水抹布一擦,皮夹克上的血印就会完全不见,但,如果我拿着这件皮夹克回去做一个血液检测,那么是不是凶手,就不是我一个人说的了。
紧接着,我做出了一个他怎么都想不到的举动,我拉着他双手之间的手铐,然后找来一根绳将手铐围绕在那辆小型轿车的车尾处,然后一下就上了这辆车的驾驶座之上发动引擎。
“你……你要干嘛,你是警察,你不能动用私刑……”商海一个劲的在我后车尾处大声叫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