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酒吧?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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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精灵大巴车事件之中,秦暮完美完成了自己的计划。
首先,他进入了异世界,借助聚能手表的帮助,他摄取了大量的“能”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进化。其次,他击杀了数十只侏儒人,取了不少的侏儒人心头热血。最后,他还成功引出侏儒人祭师,用一记精准的弩击解决对方,从而得到了一对“法眼”。
随着大巴车离开异世界,秦暮回归了地球,能消失了,进化也停顿了下来。但异世界的旅程,已经让秦暮拥有了强悍的体魄。这对于现在的秦暮来说,确实是极为重要的一步。
因为秦暮在末世来临之前,也就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还不太喜欢运动。这就导致了秦暮的身体素质不高,连稍稍进化的孙力都可以在力量上压制秦暮,就知道秦暮的身体确实不行。而如今有了进化,不论是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细胞活力等等,秦暮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此时的秦暮,还没有达到超人的境界,但在人里面已经算是一流的水准了!
至于侏儒人的心头热血,秦暮利用自己地下基地里面的设备。先将医用棉里面的血液提取出来,再加热到蒸发状态,等到心头血全部蒸发,最后便可以在锅底刮出一层浅红色的粉末。
这些浅红色粉末就是“血晶能”,魔人族的心头热血提炼而出。而越是高级的魔人族,提炼的血晶能便越是高级,当然对于侏儒人来说,就只能提炼出最低级的血晶能了。
这些血晶能的颜色,浅到几乎是苍白的,只有淡淡一点红色,就知道质量不高。
血晶能,其实就是实质化的能,这些粉末就是能!
实质化的能可以为物品所吸收,换句话说,就是血晶能可以让物品进化,成为附加“能”的特殊物品!
就现阶段来说,秦暮首选进化的物品,当然就是苗刀和突击匕首这两样最重要的武器了。将粉末均匀撒在刀刃上面,然后轻微的加热,让粉末融进刀刃之中。苗刀和匕首就吸收了“能”,从而进化为能武器。
武器上面附带能攻击,这是很重要的一步。
因为异族人千奇百怪,单纯的物理攻击局限性太大,只有拥有“能”的武器,能够应付一切敌人。更何况,能将提升武器本身的品质,使武器更坚固,更锋利,甚至可以让刀锋杀人不沾血!
当然了,这么一点点血晶能其实还是不够的,所以秦暮只能将有限的血晶能融进苗刀和匕首的刀刃中。
最后要处理的,就是法眼了。
法眼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它长在魔人族的身上,可以用来沟通空气之中的能进行特殊排列,从而形成特殊的攻击手段。而且法眼是拥有属性的,什么样的法眼就可以激发相应的能力,而高等级的法眼可以做到多属性多技能。
侏儒人祭师拥有一对火属性的法眼,结构简单就是用来聚集火元素,并使之以爆炸的形态排列的技能,所以它可以发出导弹一样的火焰远攻。
魔人族的法眼取出之后,利用法眼的技能,可以制作相应的攻击手段。
秦暮得到的法眼,就是火和爆炸,所以他将法眼研磨加水溶解,最后重新凝结成珠,得到了十颗小小的珠子。
一对侏儒人的法眼,最后制作得到了十颗法珠!
这样的制作加工过程,秦暮早已经是熟练无比,就是得到的十颗法珠的技能是什么,他也是了然于心的。
这些法珠的技能就是火焰爆炸,威力可比侏儒人祭师使出来的要大多了,因为这些珠子毕竟是法眼的本质所制造的。但相对于活着的法眼可以一直发射,挖出来的法眼也就是制作出十颗法珠而已了。
换句话说,秦暮得到了十颗法珠,可以发出十记强悍的火焰爆炸攻击!
这一次行动的所得,最后经过秦暮丰富经验的加工制作,全部变成了秦暮的实力。至于秦暮的第二个目标,就是“夜归人酒吧杀人事件”。
夜归人酒吧是本市一所高档的酒吧,消费很高,格调高雅,是很多的高级白领和富家子弟的娱乐场所。因为夜归人干净,里面没有毒品没有女人等等的交易,以安全优雅可靠作为招牌,夜归人酒吧迅速成为了很多人的首选。
据说曾经还有某局长的儿子骗自己的同学到夜归人酒吧里开了一个包厢下药,结果叫酒吧看场的人及时发现,当场就打断了他的两根肋骨。
正因为安全,所以这里是很多女孩的首选,女孩一多,美女自然也不少。那美女一多,自然也是客似云来了。
夜归人酒吧,实在是本市很著名的夜间娱乐场所。
直到某一天晚上,一个异世界的通道在这里悄无声息的打开,一只异族人来到了夜归人酒吧,展开了一场血腥的盛宴。通道只打开了四个小时,异族人只有一只,从晚上九点开始,到凌晨一点结束,夜归人酒吧成为了修罗场。
和飞精灵大巴车不同,夜归人酒吧并没有死太多的人,但也没有人看见过“凶手”。警方将该案定性为反社会人格的精神病人,利用诡异的技巧暗中杀人的恶性事件。当然了,该案无解,凶手逍遥法外。
这又是必然了,异族人杀完人,通道一关又回了异世界,还到哪里找凶手去?!
这一天晚上,秦暮八点半就到了夜归人酒吧。
秦暮穿了一身很正规的西装,在酒吧里看起来有点怪异。这也是没有办法,衣服太低档可进不了夜归人的大门,而秦暮唯一高档的衣服,就是这一身严肃的西装了。反正只要能进就行,秦暮可不想浪费时间再去买衣服。至于武器,他只能藏了一把突击匕首在背后,带上了十颗法珠而已。
没有办法啊,苗刀和弩弓什么的,实在是带不进来。
夜归人酒吧的保卫是顶级的,严密而且没有漏洞。除非秦暮正面强攻,不然还真没有办法把一米长的苗刀和看起来就杀气腾腾的弩弓带进去,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突击匕首和十颗法珠了。
幸好,突击匕首经过血晶能的进化,已经更为强悍。而法珠作为秦暮的王牌,绝对是大杀器。
而且降临夜归人酒吧的异族人只有一只,虽然是很恐怖很特殊的一只,但依旧只有一只,秦暮还是很有把握可以对付它的。
夜归人酒吧共有六层,一楼是大厅,拥有酒廊、舞池和表演台。二楼和一楼相通,是开放式全玻璃包厢,在二楼的包厢可以透过玻璃,清楚的看见一楼大厅。三楼是独立小包厢,四楼是豪华大包厢,至于五楼和六楼则是内部员工的休息室、办公室等等。
夜归人的包厢很是抢手,都需要提前预定。秦暮当然没有,他就在一楼大厅里点一杯红酒,坐在酒廊上一个人静静的等着。
等待着异世界和异族人的到来!
只是秦暮没有想到,他居然又遇见了一个熟人。
“秦暮,我的天啊,你这一个宅男什么时候也会来这种地方了。”一个头发染成金色,一身休闲夹克的男人一下从舞池上面挤了下来,他大笑着抱了秦暮一下。
“曾明朗,你怎么在这里。”秦暮很意外,但更多的是震惊。
曾明朗是秦暮的大学同班同学,秦暮毕业于本市的本科大学院校,毕业之后秦暮就留在了本市参加工作。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后,同学们各奔前程,有人回老家,有人到别的城市发展,留在本市的同学也就十个人左右吧。但因为秦暮本身不擅与人交往,所以和这些大学同班同学们也没有了多少的联系。
现在忽然遇见一个曾明朗,确实叫秦暮吓了一跳。
鉴于接下来在夜归人酒吧里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在这里遇见熟人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上演同学相逢又相谈甚欢的好场合。
秦暮真心是无语了,大巴车事件就遇见一个邻居,酒吧事件又来了一个大学同班同学。
曾明朗可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高兴的一甩金色头发,笑道:“这里可是我明朗哥的主场,我当然在这里了。问题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呢?”
曾明朗是本市人,家庭环境还算可以,他在大学时期就是出了名的爱玩爱闹,一头金色头发是他的标志。没有想到毕业几年之后,曾明朗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老样子。
“今天是什么日子?”面对曾明朗暧昧的反问,秦暮下意识就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曾明朗大笑道:“装,还装,你为什么要来啊,一定是收到什么消息了吧!”
“什么消息?”秦暮只感觉自己的眼皮直跳。
曾明朗笑道:“不就是刘炫耀的同学会吗?你要来就来,还给我来这一套,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曾明朗暧昧的笑着,伸出胳膊捅了捅秦暮,低声道:“这就对了,我要是有这么一个漂亮的顶级美人当老乡当同学当朋友的,哎呀呀,那我也是打死不能放手啊。”
秦暮已经听不见曾明朗在说什么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头痛了。
居然是同学会?!如果异族人一到,他要不要保护自己的同学们啊!毕竟是大学同学,当初的青春年少,好很纯粹,坏也很纯粹。秦暮就是再冷血,也无法真的无视同学们的惨死吧,可真如果要保护其他人,那自己的计划可就大大受阻了。
飞精灵大巴车事件之中,秦暮完美完成了自己的计划。
首先,他进入了异世界,借助聚能手表的帮助,他摄取了大量的“能”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进化。其次,他击杀了数十只侏儒人,取了不少的侏儒人心头热血。最后,他还成功引出侏儒人祭师,用一记精准的弩击解决对方,从而得到了一对“法眼”。
随着大巴车离开异世界,秦暮回归了地球,能消失了,进化也停顿了下来。但异世界的旅程,已经让秦暮拥有了强悍的体魄。这对于现在的秦暮来说,确实是极为重要的一步。
因为秦暮在末世来临之前,也就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还不太喜欢运动。这就导致了秦暮的身体素质不高,连稍稍进化的孙力都可以在力量上压制秦暮,就知道秦暮的身体确实不行。而如今有了进化,不论是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细胞活力等等,秦暮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此时的秦暮,还没有达到超人的境界,但在人里面已经算是一流的水准了!
至于侏儒人的心头热血,秦暮利用自己地下基地里面的设备。先将医用棉里面的血液提取出来,再加热到蒸发状态,等到心头血全部蒸发,最后便可以在锅底刮出一层浅红色的粉末。
这些浅红色粉末就是“血晶能”,魔人族的心头热血提炼而出。而越是高级的魔人族,提炼的血晶能便越是高级,当然对于侏儒人来说,就只能提炼出最低级的血晶能了。
这些血晶能的颜色,浅到几乎是苍白的,只有淡淡一点红色,就知道质量不高。
血晶能,其实就是实质化的能,这些粉末就是能!
实质化的能可以为物品所吸收,换句话说,就是血晶能可以让物品进化,成为附加“能”的特殊物品!
就现阶段来说,秦暮首选进化的物品,当然就是苗刀和突击匕首这两样最重要的武器了。将粉末均匀撒在刀刃上面,然后轻微的加热,让粉末融进刀刃之中。苗刀和匕首就吸收了“能”,从而进化为能武器。
武器上面附带能攻击,这是很重要的一步。
因为异族人千奇百怪,单纯的物理攻击局限性太大,只有拥有“能”的武器,能够应付一切敌人。更何况,能将提升武器本身的品质,使武器更坚固,更锋利,甚至可以让刀锋杀人不沾血!
当然了,这么一点点血晶能其实还是不够的,所以秦暮只能将有限的血晶能融进苗刀和匕首的刀刃中。
最后要处理的,就是法眼了。
法眼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它长在魔人族的身上,可以用来沟通空气之中的能进行特殊排列,从而形成特殊的攻击手段。而且法眼是拥有属性的,什么样的法眼就可以激发相应的能力,而高等级的法眼可以做到多属性多技能。
侏儒人祭师拥有一对火属性的法眼,结构简单就是用来聚集火元素,并使之以爆炸的形态排列的技能,所以它可以发出导弹一样的火焰远攻。
魔人族的法眼取出之后,利用法眼的技能,可以制作相应的攻击手段。
秦暮得到的法眼,就是火和爆炸,所以他将法眼研磨加水溶解,最后重新凝结成珠,得到了十颗小小的珠子。
一对侏儒人的法眼,最后制作得到了十颗法珠!
这样的制作加工过程,秦暮早已经是熟练无比,就是得到的十颗法珠的技能是什么,他也是了然于心的。
这些法珠的技能就是火焰爆炸,威力可比侏儒人祭师使出来的要大多了,因为这些珠子毕竟是法眼的本质所制造的。但相对于活着的法眼可以一直发射,挖出来的法眼也就是制作出十颗法珠而已了。
换句话说,秦暮得到了十颗法珠,可以发出十记强悍的火焰爆炸攻击!
这一次行动的所得,最后经过秦暮丰富经验的加工制作,全部变成了秦暮的实力。至于秦暮的第二个目标,就是“夜归人酒吧杀人事件”。
夜归人酒吧是本市一所高档的酒吧,消费很高,格调高雅,是很多的高级白领和富家子弟的娱乐场所。因为夜归人干净,里面没有毒品没有女人等等的交易,以安全优雅可靠作为招牌,夜归人酒吧迅速成为了很多人的首选。
据说曾经还有某局长的儿子骗自己的同学到夜归人酒吧里开了一个包厢下药,结果叫酒吧看场的人及时发现,当场就打断了他的两根肋骨。
正因为安全,所以这里是很多女孩的首选,女孩一多,美女自然也不少。那美女一多,自然也是客似云来了。
夜归人酒吧,实在是本市很著名的夜间娱乐场所。
直到某一天晚上,一个异世界的通道在这里悄无声息的打开,一只异族人来到了夜归人酒吧,展开了一场血腥的盛宴。通道只打开了四个小时,异族人只有一只,从晚上九点开始,到凌晨一点结束,夜归人酒吧成为了修罗场。
和飞精灵大巴车不同,夜归人酒吧并没有死太多的人,但也没有人看见过“凶手”。警方将该案定性为反社会人格的精神病人,利用诡异的技巧暗中杀人的恶性事件。当然了,该案无解,凶手逍遥法外。
这又是必然了,异族人杀完人,通道一关又回了异世界,还到哪里找凶手去?!
这一天晚上,秦暮八点半就到了夜归人酒吧。
秦暮穿了一身很正规的西装,在酒吧里看起来有点怪异。这也是没有办法,衣服太低档可进不了夜归人的大门,而秦暮唯一高档的衣服,就是这一身严肃的西装了。反正只要能进就行,秦暮可不想浪费时间再去买衣服。至于武器,他只能藏了一把突击匕首在背后,带上了十颗法珠而已。
没有办法啊,苗刀和弩弓什么的,实在是带不进来。
夜归人酒吧的保卫是顶级的,严密而且没有漏洞。除非秦暮正面强攻,不然还真没有办法把一米长的苗刀和看起来就杀气腾腾的弩弓带进去,所以他唯一的选择就是突击匕首和十颗法珠了。
幸好,突击匕首经过血晶能的进化,已经更为强悍。而法珠作为秦暮的王牌,绝对是大杀器。
而且降临夜归人酒吧的异族人只有一只,虽然是很恐怖很特殊的一只,但依旧只有一只,秦暮还是很有把握可以对付它的。
夜归人酒吧共有六层,一楼是大厅,拥有酒廊、舞池和表演台。二楼和一楼相通,是开放式全玻璃包厢,在二楼的包厢可以透过玻璃,清楚的看见一楼大厅。三楼是独立小包厢,四楼是豪华大包厢,至于五楼和六楼则是内部员工的休息室、办公室等等。
夜归人的包厢很是抢手,都需要提前预定。秦暮当然没有,他就在一楼大厅里点一杯红酒,坐在酒廊上一个人静静的等着。
等待着异世界和异族人的到来!
只是秦暮没有想到,他居然又遇见了一个熟人。
“秦暮,我的天啊,你这一个宅男什么时候也会来这种地方了。”一个头发染成金色,一身休闲夹克的男人一下从舞池上面挤了下来,他大笑着抱了秦暮一下。
“曾明朗,你怎么在这里。”秦暮很意外,但更多的是震惊。
曾明朗是秦暮的大学同班同学,秦暮毕业于本市的本科大学院校,毕业之后秦暮就留在了本市参加工作。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后,同学们各奔前程,有人回老家,有人到别的城市发展,留在本市的同学也就十个人左右吧。但因为秦暮本身不擅与人交往,所以和这些大学同班同学们也没有了多少的联系。
现在忽然遇见一个曾明朗,确实叫秦暮吓了一跳。
鉴于接下来在夜归人酒吧里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在这里遇见熟人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上演同学相逢又相谈甚欢的好场合。
秦暮真心是无语了,大巴车事件就遇见一个邻居,酒吧事件又来了一个大学同班同学。
曾明朗可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高兴的一甩金色头发,笑道:“这里可是我明朗哥的主场,我当然在这里了。问题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呢?你又为什么在这里呢?”
曾明朗是本市人,家庭环境还算可以,他在大学时期就是出了名的爱玩爱闹,一头金色头发是他的标志。没有想到毕业几年之后,曾明朗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老样子。
“今天是什么日子?”面对曾明朗暧昧的反问,秦暮下意识就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曾明朗大笑道:“装,还装,你为什么要来啊,一定是收到什么消息了吧!”
“什么消息?”秦暮只感觉自己的眼皮直跳。
曾明朗笑道:“不就是刘炫耀的同学会吗?你要来就来,还给我来这一套,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曾明朗暧昧的笑着,伸出胳膊捅了捅秦暮,低声道:“这就对了,我要是有这么一个漂亮的顶级美人当老乡当同学当朋友的,哎呀呀,那我也是打死不能放手啊。”
秦暮已经听不见曾明朗在说什么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头痛了。
居然是同学会?!如果异族人一到,他要不要保护自己的同学们啊!毕竟是大学同学,当初的青春年少,好很纯粹,坏也很纯粹。秦暮就是再冷血,也无法真的无视同学们的惨死吧,可真如果要保护其他人,那自己的计划可就大大受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