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章 迫在眉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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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鱼究竟是不是他?
李鱼怎么可能是他?
李鱼为什么这么像他?
一个个问题,快把第五凌若逼疯了。
她不仅拿到了“东篱下”调查李鱼的全部详尽资料,而且动用她的力量,以八百里快马传递的惊人速度,从利州传来了一个大活人――狗头儿。
“你说小神仙?那可是我们利州府的大名人!嘿,想当初他喂任太守喝金汁,这事至今传扬于地方,人人乐道啊,哈哈,你知道吗,那可是我奉小神仙之命,亲口……啊不,亲手给任太守喂下去的。”
狗头儿眉飞色舞,这可是他可以传给儿子、传给孙子、子子孙孙传颂下去的传奇。“什么?什么时候认识小神仙的?那可久了,打从穿开裆裤的时候,我们俩就认识,还一块撒泥和泥巴呢。哎,那时候哪知道小神仙后来那么了得,据说在终南山得了奇遇,一下子就能掐会算,知过去未来
了。”
狗头儿很配合,没用钱,没收买,一见凌若大美人儿,就像见到了谪仙子的狗头儿就竹筒倒豆子,全说了。
第五凌若缓缓地道:“那么十年前呢,你们十岁的时候,也都在一起?”
狗头儿道:“是啊,天天玩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去老张头家偷盗,到刘寡妇家偷看她洗澡呢。嘿嘿,小孩子嘛,好奇,其实那时毛都没长齐呢,也没啥色心,叫您见笑。”
第五凌若闭了闭眼,再缓缓张开:“那后来呢?我是说,他离开利州,去了哪里?”狗头儿脸上露出一丝小市民特有的狡黠:“仙子姐姐,这可不是咱想瞒你,你想啊,小神仙是得罪了当地权贵外出避难呢,哪会把去向告诉我这个小人物?不说,我听说哈,任太守太有势力,小神仙担心躲
到哪儿都能被他找到,所以要去一个极远的地方,去哪儿来着,哦!对了,好像是比吐蕃更远的地方,叫大食啊还是什么的地方?”
第五凌若凝睇着狗头儿,唇角渐渐逸出一丝叫男人一见便为之神魂颠倒的笑意。
明明在她眼中就是一个蝼蚁般的小人物,他也确实是。但他终究是一个万物之灵的人,不会一直受人摆布,不会一直受人控制,他有他的情感,也有他的道义。
第五凌若缓缓点头:“带他下去!”刚刚还露出那么点人模样的狗头儿一个恶狗抢食,不等第五凌若反应过来,就扑到了她的膝下,一把抱住了她的小腿:“不要杀我啊!我知道的都说了啊!仙子姐姐抬手,仙子姐姐开恩啊!我狗头儿不值得
脏了你的手,我就是个屁,我就是一砣屎,仙子姐姐您饶命啊……”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狗头儿被一个胖大的相扑妇人用两根手指一提衣领,像提一只小猴子似的提了出去。
第五凌若在狗头儿呼天抢地的凄厉哭叫声中,淡淡地吩咐另一个胖大妇人:“善待他,好酒好肉,只莫放了他!”
那胖大妇人答应一声,也欠身出去。
第五凌若向前走出两步,高筒小牛皮、上好精工打造的皮靴儿跟儿并在一起,显得小腿挺拔,曲线极其优美。她看得出,那个狗头儿是真的吓着了,他是真的为自己要处理掉他,可他扑下来抱住自己求饶的时候,双手甚至还趁机在她小腿上上下滑动了几下。明明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被人给宰了,还不忘占人便宜,
这种痞赖小人……
第五凌若又好气又好笑,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那个人。
他,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物?
不对,他认识这样的人物有什么稀奇,他本来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哪怕死到临头,都不知道怕的人。
第五凌若唇边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慢慢又化作凄凉的一声长叹,美眸饱含感伤之意。
理智告诉她,李鱼不是他!
眼睛告诉她,李鱼就是他!
他,究竟是不是他?
************
时不我待!
乔大梁很着急。
常老大现在看着依旧是一头威猛的虎,但是他那虎躯之内,却有一个病魔,很快就要把他的生命力吞噬的一干二净。
常老大一定在争分夺秒地做善后事,力争在他死前为他的一双女儿留下一个铁桶江山。
乔大梁也必须得立即进行准备,准备应变。
但,常老大积威之下,他可以明目张胆地与王恒久争储君之位。他可以暗中策划常老大归天之后的兵变,但只要常老大还有一口气在,他就不敢反。无关于彼此的势力较量,那是长期形成的一种气场的压制,就仿佛天敌般的存在。哪怕他就只剩下一口气,那平日只能充作它腹中食物的存在,也只能在他的眼神注视下不敢妄动一步,哪怕它心里已经在
等待着他的逝去,然后群起分食,把他当成一顿饕餮大餐。所以,他动用了他的暗影铁卫,不着痕迹地运动着,等待着那一刻。当常老大咽气的那一刻,当那双孪生姐妹将要登上王的宝座,就是他爆起发动的那一刻,他将成为王的男人,让那两位女王小犬般雌伏
在他的脚下。
……
距九月九还有十天了。
康班主、刘老大、华林已经纷纷向别人交卸了差事,去度过自己人生中最后的十天。
他们现在真是数着日子过日子了。
华林鼓起勇气,生平第一次走进了青楼的花坊大门,然后喝得醉醺醺的,带着一脸的唇印摇摇晃晃地回了家,跪在他老爹面前号啕大哭一场。
晚上,他端了水,亲手给老爹洗了脚。第二天就让小妹子骑在他脖子上,带着去效外放风筝了。
最后这十天,每一天他都排得满满的,每一刻,他都感受着那人生的滋味,不管它是喜、怒、哀、乐,似乎任何一种滋味,都是那样的回味无穷。刘老大揣着他挣来的钱,去了城郊一处青山上,为他的妻儿修建了一座墓,还为自己购置了一副棺材,花钱请山下小村中一位耆老为他操办婚事,剩下这几天,他就在那小村中,与一班纯朴的村民,把酒
花桑麻去了。
而康班主则回了道德坊,原勾栏院的所在已经被官府清理干净,准备将地皮重新划割出去,新的规划还没出来,他也不知道将来这里会改成什么样子。
康班主每日提着酒葫芦在那片空地上慢慢地走着,由他的二弟陪着,每走到一片空地处,眼前都仿佛重新看到了当初这里的样子。那儿是过道,这儿是舞台,旁边是锣鼓喧天,台上是观者如云……
“总有一天,咱们康家班得重新建起来。哪怕不是在这儿,就照着从前的模样……”
康班主就像个患了失忆症的患者,每每都只会向他二弟重复着这句话,心里满是对过去的缅怀,对未来的期望……:求点赞、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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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鱼怎么可能是他?
李鱼为什么这么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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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小神仙?那可是我们利州府的大名人!嘿,想当初他喂任太守喝金汁,这事至今传扬于地方,人人乐道啊,哈哈,你知道吗,那可是我奉小神仙之命,亲口……啊不,亲手给任太守喂下去的。”
狗头儿眉飞色舞,这可是他可以传给儿子、传给孙子、子子孙孙传颂下去的传奇。“什么?什么时候认识小神仙的?那可久了,打从穿开裆裤的时候,我们俩就认识,还一块撒泥和泥巴呢。哎,那时候哪知道小神仙后来那么了得,据说在终南山得了奇遇,一下子就能掐会算,知过去未来
了。”
狗头儿很配合,没用钱,没收买,一见凌若大美人儿,就像见到了谪仙子的狗头儿就竹筒倒豆子,全说了。
第五凌若缓缓地道:“那么十年前呢,你们十岁的时候,也都在一起?”
狗头儿道:“是啊,天天玩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去老张头家偷盗,到刘寡妇家偷看她洗澡呢。嘿嘿,小孩子嘛,好奇,其实那时毛都没长齐呢,也没啥色心,叫您见笑。”
第五凌若闭了闭眼,再缓缓张开:“那后来呢?我是说,他离开利州,去了哪里?”狗头儿脸上露出一丝小市民特有的狡黠:“仙子姐姐,这可不是咱想瞒你,你想啊,小神仙是得罪了当地权贵外出避难呢,哪会把去向告诉我这个小人物?不说,我听说哈,任太守太有势力,小神仙担心躲
到哪儿都能被他找到,所以要去一个极远的地方,去哪儿来着,哦!对了,好像是比吐蕃更远的地方,叫大食啊还是什么的地方?”
第五凌若凝睇着狗头儿,唇角渐渐逸出一丝叫男人一见便为之神魂颠倒的笑意。
明明在她眼中就是一个蝼蚁般的小人物,他也确实是。但他终究是一个万物之灵的人,不会一直受人摆布,不会一直受人控制,他有他的情感,也有他的道义。
第五凌若缓缓点头:“带他下去!”刚刚还露出那么点人模样的狗头儿一个恶狗抢食,不等第五凌若反应过来,就扑到了她的膝下,一把抱住了她的小腿:“不要杀我啊!我知道的都说了啊!仙子姐姐抬手,仙子姐姐开恩啊!我狗头儿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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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狗头儿被一个胖大的相扑妇人用两根手指一提衣领,像提一只小猴子似的提了出去。
第五凌若在狗头儿呼天抢地的凄厉哭叫声中,淡淡地吩咐另一个胖大妇人:“善待他,好酒好肉,只莫放了他!”
那胖大妇人答应一声,也欠身出去。
第五凌若向前走出两步,高筒小牛皮、上好精工打造的皮靴儿跟儿并在一起,显得小腿挺拔,曲线极其优美。她看得出,那个狗头儿是真的吓着了,他是真的为自己要处理掉他,可他扑下来抱住自己求饶的时候,双手甚至还趁机在她小腿上上下滑动了几下。明明以为自己马上就要被人给宰了,还不忘占人便宜,
这种痞赖小人……
第五凌若又好气又好笑,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了那个人。
他,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物?
不对,他认识这样的人物有什么稀奇,他本来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哪怕死到临头,都不知道怕的人。
第五凌若唇边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慢慢又化作凄凉的一声长叹,美眸饱含感伤之意。
理智告诉她,李鱼不是他!
眼睛告诉她,李鱼就是他!
他,究竟是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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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大梁很着急。
常老大现在看着依旧是一头威猛的虎,但是他那虎躯之内,却有一个病魔,很快就要把他的生命力吞噬的一干二净。
常老大一定在争分夺秒地做善后事,力争在他死前为他的一双女儿留下一个铁桶江山。
乔大梁也必须得立即进行准备,准备应变。
但,常老大积威之下,他可以明目张胆地与王恒久争储君之位。他可以暗中策划常老大归天之后的兵变,但只要常老大还有一口气在,他就不敢反。无关于彼此的势力较量,那是长期形成的一种气场的压制,就仿佛天敌般的存在。哪怕他就只剩下一口气,那平日只能充作它腹中食物的存在,也只能在他的眼神注视下不敢妄动一步,哪怕它心里已经在
等待着他的逝去,然后群起分食,把他当成一顿饕餮大餐。所以,他动用了他的暗影铁卫,不着痕迹地运动着,等待着那一刻。当常老大咽气的那一刻,当那双孪生姐妹将要登上王的宝座,就是他爆起发动的那一刻,他将成为王的男人,让那两位女王小犬般雌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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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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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班主、刘老大、华林已经纷纷向别人交卸了差事,去度过自己人生中最后的十天。
他们现在真是数着日子过日子了。
华林鼓起勇气,生平第一次走进了青楼的花坊大门,然后喝得醉醺醺的,带着一脸的唇印摇摇晃晃地回了家,跪在他老爹面前号啕大哭一场。
晚上,他端了水,亲手给老爹洗了脚。第二天就让小妹子骑在他脖子上,带着去效外放风筝了。
最后这十天,每一天他都排得满满的,每一刻,他都感受着那人生的滋味,不管它是喜、怒、哀、乐,似乎任何一种滋味,都是那样的回味无穷。刘老大揣着他挣来的钱,去了城郊一处青山上,为他的妻儿修建了一座墓,还为自己购置了一副棺材,花钱请山下小村中一位耆老为他操办婚事,剩下这几天,他就在那小村中,与一班纯朴的村民,把酒
花桑麻去了。
而康班主则回了道德坊,原勾栏院的所在已经被官府清理干净,准备将地皮重新划割出去,新的规划还没出来,他也不知道将来这里会改成什么样子。
康班主每日提着酒葫芦在那片空地上慢慢地走着,由他的二弟陪着,每走到一片空地处,眼前都仿佛重新看到了当初这里的样子。那儿是过道,这儿是舞台,旁边是锣鼓喧天,台上是观者如云……
“总有一天,咱们康家班得重新建起来。哪怕不是在这儿,就照着从前的模样……”
康班主就像个患了失忆症的患者,每每都只会向他二弟重复着这句话,心里满是对过去的缅怀,对未来的期望……:求点赞、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