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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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睡了两个时辰,奚念知被一股浓郁的鱼香给勾引醒了!
那香味儿,简直了。
仿佛着了魔般,奚念知迷迷瞪瞪爬出稻草窝,耸动鼻子循着空气中的香味儿一路猛追。
等神智清醒过来,她发现自己已然登堂入室,正站在黄嫂子家厨房口垂涎三尺地盯着大锅瞧。
呃——
伸出前爪摸了摸鼻尖。
作为人,奚念知有点羞愧。
奇了怪了,她从前没觉得鱼特别好吃啊!
果然猫就是猫,对鱼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执念!
“哟,小黄闻到香味儿过来了?”掌勺的黄大嫂发现了贪嘴小猫,好笑地跟它聊了两句,然后转身往灶肚里喂柴。
火势很旺,烧得灶壁亮堂堂的。
奚念知看不见那一锅鱼,没办法,她现在太矮了。
但锅内鲜汤咕噜咕噜鼓着泡儿的声音她可听得一清二楚,还有腾腾往上冒的热汽,她瞧得可明白了。
好香好香,奚念知身不由己地舔了舔舌头,快流口水了。
忍住忍住。
奚念知紧闭猫嘴,用意志力克服内心那股原始的渴望。
“哎。”黄大嫂可不懂它的忧愁,她握着木勺搅动鱼汤,还在为早上的事情生气,自言自语似的嘟囔叹气,“也不知怎么的,吉祥从前不偷吃鸡蛋的嘛!最近接二连三的,鸡窝里的蛋全消失的无影无踪,这可都是银子啊,还想着再攒两篮鸡蛋给卖了,去山下裁缝铺给铃铛儿买点新布做衣裳呢!”
奚念知:“……喵!”
是狼偷的鸡蛋并不是吉祥啊!
你们连追踪的基本方向都搞错啦!
黄大搜扭头看它,气笑说:“早知道养什么狗,养只猫多好!是吧,小黄?”
奚念知:“喵喵喵!”
小黄这名字也太逊了吧?村里起码有三条狗叫小黄!
她举爪抗议!
黄大嫂看见它动作,笑得更开了:“等会吃饭,鱼头留给你,谁叫你长得乖巧伶俐又可爱呢?”
奚念知:“喵呜!”
这话没错了!特别实在。
小步跑上前,奚念知蹭了蹭黄大嫂的裤腿。
黄大嫂家的中饭大概一直都很准,太阳正中时,在田里务农的黄大嫂丈夫回来了。
这个汉子名叫黄大壮,皮肤黝黑,臂膀结实有力,但话很少。
黄大嫂先给丈夫盛了碗红薯米粥,才拉着刚从外面玩耍回来的铃铛儿去洗手。
铃铛儿五岁了,是个男娃,长得更像黄大嫂。
看着这一家人,奚念知默默地蹲在餐桌不远处。
此时此刻,她的思绪有点不受控制了。
满脑子都是鱼鱼鱼,黄大嫂承诺吃饭的时候给她鱼头的,成年人说话要算话呀!她可都当真了。
眼巴巴瞅着黄大壮,奚念知吧唧了下嘴。
然而下一个瞬间,她的梦想粉碎了一地。
桌上共三样菜,一盘野韭菜,一盘酱萝卜,还有一碟鱼。
黄大壮手里两根竹筷犹豫了半瞬,蓦地往鱼伸去,他避开肉多的身子,竹筷夹住鱼头,手腕一个巧劲,鱼头轻而易举被他拧下。
吸了口鱼头,黄大壮仰头往嘴里倒了大口粥,吃得十分酣畅。
这鱼肯定好吃极了。
光看他表情就能知道。
奚念知绝望地趴下,蔫蔫在地上磨爪。
这是她的鱼头啊黄大壮……
“你怎么把鱼头给吃了?”须臾,黄大嫂跟铃铛儿来吃饭,一眼便看到了那些碎骨头渣,摇摇头拾起竹筷,她夹了块鱼肚嫩白的肉放到丈夫碗里,“这鱼挺大的,你多吃点,鱼头我本来要给小黄,你却将它给吃了,瞧,小黄都气坏了。”
黄大壮顺着视线瞥了眼黄狸猫:“又不是咱们的猫,有什么好喂的?”
“话不能这么说,吉祥又不抓老鼠,咱屋里的安宁以后还得靠小黄呢!”说着,黄大嫂将鱼尾拧下来,丢到奚念知面前,笑说,“吃吧!”
明显舍不得,眼底甚至有肉痛的意思,黄大壮却没阻止,他将妻子给自己夹的鱼肉送到铃铛儿碗里,说:“长身体呢,多吃点好的。”语罢,夹了筷野菜大口大口喝粥。
地上的鱼尾沾了些灰。
变脏了。
奚念知愣愣看着,仰头望向有说有笑的一家人。
这是黄大壮都没舍得吃的鱼肉呢!
等凉了些,奚念知用爪子轻轻擦掉上面的灰,埋头认真去咬。
这是她穿成猫后第一次吃鱼,嗯,好吃的快哭了!
黄大壮话少,但在桌上还是和妻子说了些日常。
都是些生活上的琐碎。
到最后,他吃饱放下竹筷,端着杯凉水突然说:“等明儿地里的活干完了,后面几天我想和铁牛王大柱他们结伴进山。”
蹙眉,黄大嫂不太赞同:“又去找那窝小狼崽?前阵子村里男人不都翻了几座山了?公狼母狼都没了,它们也该饿死了吧!”
铃铛儿扒着饭,听到说狼,眼睛一亮,兴奋地插嘴说:“找狼,找狼,爹您带我一起去吧!”
黄大嫂好笑,敲了敲儿子脑袋:“你当是狗呢!狼可凶了。”
“凶才好,吉祥太黏人了。”铃铛儿不知者无畏,信誓旦旦满脸崇拜说,“再厉害也没有村长厉害呀,他活抓了公狼,又抓住了母狼呀!”
夫妇对视一眼,不说话了。
奚念知本来准备走的。
听到这番话,她留了下来。
吃完饭,黄大嫂收拾完桌子,等铃铛儿午睡,回房找黄大壮继续说这件事。
虽然偷听墙角是不对的,但奚念知还是悄悄跟上,将耳朵贴在了墙角跟。
“我觉得小狼崽应该活不了,你不如在家休息几天,干嘛进山遭罪?”
“狼的命比较硬,既然有希望,就该去试试。你想想,村长明明只有半张狼皮,京城的达官显贵却能开出一千两黄金,倘若我们找到小狼,哪怕就一只,等它长大,狼皮得多值钱。”黄大壮激动起来,“说不定卖掉小狼更划算,你继续想,它们可不是普普通通的狼,连宫里的皇上都觉得稀奇。”
“谁知道真稀奇啦还是假稀奇啦?皇上哪会对这种东西着迷?还不都底下那些大官小官上赶着拍马屁吗?”
“跟你一个妇道人家说不通,皇上难道不是人?就因为他尊贵,所以才不能容忍这世上有他不知道没见过的东西。”
“行行行,就你是皇上肚子里的蛔虫。”黄大嫂声音里明显含着几丝没有恶意的取笑。
“好啊,你敢笑话我?”
“没有,你听错了。”
“嗯,我听错了?那我再听听……”
屋内传出轻浅的低笑。
渐渐旖旎暧昧。
奚念知尴尬地抖了抖猫耳,青天白日的!
好吧,人家夫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白天黑夜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轻轻抬爪,臊了一脸地飞快跑出黄大嫂家。
外面太阳很大,奚念知躲在阴凉处,蜷成一团思考问题。
暌违三年,今年三月,当今圣上恢复了春猎这项传统活动。
有了这层关系,各地都非常重视,负责的官员们纷纷敬献当地的异兽送入木兰山猎场,希冀龙颜大悦,从而官运亨通。
奚念知这般身份,是无法作为家眷同行的。
说来也巧,去年底爹爹为太后调养身子,一两月过去,功效不大,十分苦恼。
同为女人,自然更加了解女人,奚念知在奚崇的方子里添了两味药草,果然灵验。奚崇不贪功,又或者是为女儿感到骄傲,便告知太后药方背后的实情。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木兰山此行,太后亲自下口谕让她同去,说是往返行途女眷颇多,有略通医术的姑娘在,能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原本不该去的奚念知得以随圣驾同行。
所有一切,都是从木兰山回去后才变了模样。
皇上明明好好儿的,为什么春猎回宫后就昏迷不醒了呢?
他臂弯上那个小小的暗红色符号,她在睿侯爷的书录阁翻看整整一宿,都没找到线索。
世人戏称睿侯爷藏书三万余卷,要想看完,得花多长时间?
实在走投无路,她壮着胆子求见睿侯爷,才从他口中得知这个符号是原始时代的文字,延绵至今,早没人懂得它代表的含义。
睿侯爷见多识广,为人和蔼,最爱听那些稀奇古怪的异闻,也亏得这般性子,才能告诉她不少关于这个符号的大概来历。
但都只是戏说罢了。
传言当年女娲造人,给大地一片生机,可随着人类繁衍增多,社会开始动荡。
水神共工造反,与火神祝融交战。共工被祝融打败,气得用头去撞世界的支柱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
女娲虽是女神,可天都塌了,补天岂是易事?
那时她站在还没被称作女娲乡的山头,不辞辛劳地淬炼五彩石。
附近的山中灵兽被她感化,纷纷加入这场拯救苍生的行动中,其中便要数金焰狼八角鹿蓝狐等灵兽做出的贡献最大。
最终,女娲耗尽气血,力竭而亡,化作日月万物继续守护这个世界。
与此同时,灵兽们也损失惨重,但它们的后族却得到了恩惠,成为拥有尊贵血脉的神兽。
再后来,百年复百年。
神兽能力渐渐下降,已经和普通兽类没多大区别。
人类却逐渐强大,因为虚荣因为私欲,他们觊觎神兽们漂亮的皮毛和能延年益寿的身体,开始大肆屠杀它们。
到现在,这些动物基本绝了迹。
至于那个暗红色符号,睿侯爷推测,应该是和女娲补天一事有关。
说不定也和那群神兽有关呢?
奚念知觉得言之有理,所以动身前往女娲乡。
而且在动身的第二天,她腕上也出现了这个符号,或许,这也可能与她变成猫有关?
如今,她就身处这片曾经动荡过的土地上,女娲的痕迹虽然已经没了。
但神兽——
奚念知眯了眯眼,方才黄大嫂夫妇说得就是金焰狼吧!
三月春猎时,平利县确实献上了一匹金焰狼,当时还引起了不小轰动。
思绪乱如麻,奚念知爬起来,她想去村长家瞧瞧。
反正皇上的病情没有任何方向,倒不如先搞清楚女娲补天的一系列事情,说不定有用呢?
绕过小荷塘,奚念知在桑树下看到了吉祥。
许是又怕又委屈,它都没回家。
正蔫蔫趴在荫凉下思考狗生呢!
奚念知有点心疼它,跑过去安慰地用爪子拍拍它后背,奚念知“喵”了声。
其实吉祥也知道是灰狼干的吧?可惜它也有苦难言啊!
哎,看开点儿吧!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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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睡了两个时辰,奚念知被一股浓郁的鱼香给勾引醒了!
那香味儿,简直了。
仿佛着了魔般,奚念知迷迷瞪瞪爬出稻草窝,耸动鼻子循着空气中的香味儿一路猛追。
等神智清醒过来,她发现自己已然登堂入室,正站在黄嫂子家厨房口垂涎三尺地盯着大锅瞧。
呃——
伸出前爪摸了摸鼻尖。
作为人,奚念知有点羞愧。
奇了怪了,她从前没觉得鱼特别好吃啊!
果然猫就是猫,对鱼有一种近乎痴迷的执念!
“哟,小黄闻到香味儿过来了?”掌勺的黄大嫂发现了贪嘴小猫,好笑地跟它聊了两句,然后转身往灶肚里喂柴。
火势很旺,烧得灶壁亮堂堂的。
奚念知看不见那一锅鱼,没办法,她现在太矮了。
但锅内鲜汤咕噜咕噜鼓着泡儿的声音她可听得一清二楚,还有腾腾往上冒的热汽,她瞧得可明白了。
好香好香,奚念知身不由己地舔了舔舌头,快流口水了。
忍住忍住。
奚念知紧闭猫嘴,用意志力克服内心那股原始的渴望。
“哎。”黄大嫂可不懂它的忧愁,她握着木勺搅动鱼汤,还在为早上的事情生气,自言自语似的嘟囔叹气,“也不知怎么的,吉祥从前不偷吃鸡蛋的嘛!最近接二连三的,鸡窝里的蛋全消失的无影无踪,这可都是银子啊,还想着再攒两篮鸡蛋给卖了,去山下裁缝铺给铃铛儿买点新布做衣裳呢!”
奚念知:“……喵!”
是狼偷的鸡蛋并不是吉祥啊!
你们连追踪的基本方向都搞错啦!
黄大搜扭头看它,气笑说:“早知道养什么狗,养只猫多好!是吧,小黄?”
奚念知:“喵喵喵!”
小黄这名字也太逊了吧?村里起码有三条狗叫小黄!
她举爪抗议!
黄大嫂看见它动作,笑得更开了:“等会吃饭,鱼头留给你,谁叫你长得乖巧伶俐又可爱呢?”
奚念知:“喵呜!”
这话没错了!特别实在。
小步跑上前,奚念知蹭了蹭黄大嫂的裤腿。
黄大嫂家的中饭大概一直都很准,太阳正中时,在田里务农的黄大嫂丈夫回来了。
这个汉子名叫黄大壮,皮肤黝黑,臂膀结实有力,但话很少。
黄大嫂先给丈夫盛了碗红薯米粥,才拉着刚从外面玩耍回来的铃铛儿去洗手。
铃铛儿五岁了,是个男娃,长得更像黄大嫂。
看着这一家人,奚念知默默地蹲在餐桌不远处。
此时此刻,她的思绪有点不受控制了。
满脑子都是鱼鱼鱼,黄大嫂承诺吃饭的时候给她鱼头的,成年人说话要算话呀!她可都当真了。
眼巴巴瞅着黄大壮,奚念知吧唧了下嘴。
然而下一个瞬间,她的梦想粉碎了一地。
桌上共三样菜,一盘野韭菜,一盘酱萝卜,还有一碟鱼。
黄大壮手里两根竹筷犹豫了半瞬,蓦地往鱼伸去,他避开肉多的身子,竹筷夹住鱼头,手腕一个巧劲,鱼头轻而易举被他拧下。
吸了口鱼头,黄大壮仰头往嘴里倒了大口粥,吃得十分酣畅。
这鱼肯定好吃极了。
光看他表情就能知道。
奚念知绝望地趴下,蔫蔫在地上磨爪。
这是她的鱼头啊黄大壮……
“你怎么把鱼头给吃了?”须臾,黄大嫂跟铃铛儿来吃饭,一眼便看到了那些碎骨头渣,摇摇头拾起竹筷,她夹了块鱼肚嫩白的肉放到丈夫碗里,“这鱼挺大的,你多吃点,鱼头我本来要给小黄,你却将它给吃了,瞧,小黄都气坏了。”
黄大壮顺着视线瞥了眼黄狸猫:“又不是咱们的猫,有什么好喂的?”
“话不能这么说,吉祥又不抓老鼠,咱屋里的安宁以后还得靠小黄呢!”说着,黄大嫂将鱼尾拧下来,丢到奚念知面前,笑说,“吃吧!”
明显舍不得,眼底甚至有肉痛的意思,黄大壮却没阻止,他将妻子给自己夹的鱼肉送到铃铛儿碗里,说:“长身体呢,多吃点好的。”语罢,夹了筷野菜大口大口喝粥。
地上的鱼尾沾了些灰。
变脏了。
奚念知愣愣看着,仰头望向有说有笑的一家人。
这是黄大壮都没舍得吃的鱼肉呢!
等凉了些,奚念知用爪子轻轻擦掉上面的灰,埋头认真去咬。
这是她穿成猫后第一次吃鱼,嗯,好吃的快哭了!
黄大壮话少,但在桌上还是和妻子说了些日常。
都是些生活上的琐碎。
到最后,他吃饱放下竹筷,端着杯凉水突然说:“等明儿地里的活干完了,后面几天我想和铁牛王大柱他们结伴进山。”
蹙眉,黄大嫂不太赞同:“又去找那窝小狼崽?前阵子村里男人不都翻了几座山了?公狼母狼都没了,它们也该饿死了吧!”
铃铛儿扒着饭,听到说狼,眼睛一亮,兴奋地插嘴说:“找狼,找狼,爹您带我一起去吧!”
黄大嫂好笑,敲了敲儿子脑袋:“你当是狗呢!狼可凶了。”
“凶才好,吉祥太黏人了。”铃铛儿不知者无畏,信誓旦旦满脸崇拜说,“再厉害也没有村长厉害呀,他活抓了公狼,又抓住了母狼呀!”
夫妇对视一眼,不说话了。
奚念知本来准备走的。
听到这番话,她留了下来。
吃完饭,黄大嫂收拾完桌子,等铃铛儿午睡,回房找黄大壮继续说这件事。
虽然偷听墙角是不对的,但奚念知还是悄悄跟上,将耳朵贴在了墙角跟。
“我觉得小狼崽应该活不了,你不如在家休息几天,干嘛进山遭罪?”
“狼的命比较硬,既然有希望,就该去试试。你想想,村长明明只有半张狼皮,京城的达官显贵却能开出一千两黄金,倘若我们找到小狼,哪怕就一只,等它长大,狼皮得多值钱。”黄大壮激动起来,“说不定卖掉小狼更划算,你继续想,它们可不是普普通通的狼,连宫里的皇上都觉得稀奇。”
“谁知道真稀奇啦还是假稀奇啦?皇上哪会对这种东西着迷?还不都底下那些大官小官上赶着拍马屁吗?”
“跟你一个妇道人家说不通,皇上难道不是人?就因为他尊贵,所以才不能容忍这世上有他不知道没见过的东西。”
“行行行,就你是皇上肚子里的蛔虫。”黄大嫂声音里明显含着几丝没有恶意的取笑。
“好啊,你敢笑话我?”
“没有,你听错了。”
“嗯,我听错了?那我再听听……”
屋内传出轻浅的低笑。
渐渐旖旎暧昧。
奚念知尴尬地抖了抖猫耳,青天白日的!
好吧,人家夫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白天黑夜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轻轻抬爪,臊了一脸地飞快跑出黄大嫂家。
外面太阳很大,奚念知躲在阴凉处,蜷成一团思考问题。
暌违三年,今年三月,当今圣上恢复了春猎这项传统活动。
有了这层关系,各地都非常重视,负责的官员们纷纷敬献当地的异兽送入木兰山猎场,希冀龙颜大悦,从而官运亨通。
奚念知这般身份,是无法作为家眷同行的。
说来也巧,去年底爹爹为太后调养身子,一两月过去,功效不大,十分苦恼。
同为女人,自然更加了解女人,奚念知在奚崇的方子里添了两味药草,果然灵验。奚崇不贪功,又或者是为女儿感到骄傲,便告知太后药方背后的实情。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木兰山此行,太后亲自下口谕让她同去,说是往返行途女眷颇多,有略通医术的姑娘在,能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原本不该去的奚念知得以随圣驾同行。
所有一切,都是从木兰山回去后才变了模样。
皇上明明好好儿的,为什么春猎回宫后就昏迷不醒了呢?
他臂弯上那个小小的暗红色符号,她在睿侯爷的书录阁翻看整整一宿,都没找到线索。
世人戏称睿侯爷藏书三万余卷,要想看完,得花多长时间?
实在走投无路,她壮着胆子求见睿侯爷,才从他口中得知这个符号是原始时代的文字,延绵至今,早没人懂得它代表的含义。
睿侯爷见多识广,为人和蔼,最爱听那些稀奇古怪的异闻,也亏得这般性子,才能告诉她不少关于这个符号的大概来历。
但都只是戏说罢了。
传言当年女娲造人,给大地一片生机,可随着人类繁衍增多,社会开始动荡。
水神共工造反,与火神祝融交战。共工被祝融打败,气得用头去撞世界的支柱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
女娲虽是女神,可天都塌了,补天岂是易事?
那时她站在还没被称作女娲乡的山头,不辞辛劳地淬炼五彩石。
附近的山中灵兽被她感化,纷纷加入这场拯救苍生的行动中,其中便要数金焰狼八角鹿蓝狐等灵兽做出的贡献最大。
最终,女娲耗尽气血,力竭而亡,化作日月万物继续守护这个世界。
与此同时,灵兽们也损失惨重,但它们的后族却得到了恩惠,成为拥有尊贵血脉的神兽。
再后来,百年复百年。
神兽能力渐渐下降,已经和普通兽类没多大区别。
人类却逐渐强大,因为虚荣因为私欲,他们觊觎神兽们漂亮的皮毛和能延年益寿的身体,开始大肆屠杀它们。
到现在,这些动物基本绝了迹。
至于那个暗红色符号,睿侯爷推测,应该是和女娲补天一事有关。
说不定也和那群神兽有关呢?
奚念知觉得言之有理,所以动身前往女娲乡。
而且在动身的第二天,她腕上也出现了这个符号,或许,这也可能与她变成猫有关?
如今,她就身处这片曾经动荡过的土地上,女娲的痕迹虽然已经没了。
但神兽——
奚念知眯了眯眼,方才黄大嫂夫妇说得就是金焰狼吧!
三月春猎时,平利县确实献上了一匹金焰狼,当时还引起了不小轰动。
思绪乱如麻,奚念知爬起来,她想去村长家瞧瞧。
反正皇上的病情没有任何方向,倒不如先搞清楚女娲补天的一系列事情,说不定有用呢?
绕过小荷塘,奚念知在桑树下看到了吉祥。
许是又怕又委屈,它都没回家。
正蔫蔫趴在荫凉下思考狗生呢!
奚念知有点心疼它,跑过去安慰地用爪子拍拍它后背,奚念知“喵”了声。
其实吉祥也知道是灰狼干的吧?可惜它也有苦难言啊!
哎,看开点儿吧!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