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演唱会里的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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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体作为一个比较陈旧的场馆,容纳观众的人数仅有万多人。即使如此,上座率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不过对于一个初次举行演唱会的新人来说,能够达到八成,也算是可喜的开端了。
在国内的歌坛上,罗格的发展可谓步步维坚。向雪相信,这里面有罗家的不少手笔。否则,虽然不是出身音乐学院,但是在主修课业之外副修的音乐系,他拿到了硕士学位,擅长多种乐器,精于多种曲风,其演唱的歌曲,基本都属于自己的原创歌曲,是不可多得的创作型歌手。
当然罗格的长相也不错,即使单靠颜值,也能够走出一条康庄大道。而他偏偏还十分努力,新发行的专辑更获得了业界的好评。这次演唱会,也是厚积薄发的结果。
因为不是顶尖的当红歌手,演唱会的安保并不严格,甚至可以称得上很松散。歌迷们拿着荧光棒,有的少女甚至穿着COSPLAY的造型。经过罗紫蝶的解释,向雪才知道原来这是罗格某支MV里的造型。
“虽然粉丝的基数还不能算很大,但是这些粉丝都是铁杆粉丝,而且大多不是脑残粉,都有一定的音乐欣赏水平。当然,我除外。”罗紫蝶笑嘻嘻地说。
“明白,你是脑残粉。”刘浏插嘴。
罗紫蝶正要反击,灯光骤暗,演唱会正式开始了。
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抱着吉他站立的罗格并没有穿多么奢华的服装,一件白色衬衫,领口有点松垮,整个人都仿佛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刘海有点凌乱,当然是发型师刻意打造的造型。
他唱的第一首歌是《回忆》,歌名很简单,情调也很简单,可以归入校园名谣的类别,但因为加入了一些R&B节奏,旋律更优美,节奏更分明。
他闭着眼睛,静静地站在聚光灯里,唱着他生命里的某些“回忆”。向雪觉得随着歌声,似乎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青葱岁月。
演唱会现场一片静默,只有缓缓流淌的音乐和纯净的歌声。这样的开场,真有些让向雪意外。一般来说,为了点燃演唱会的气氛,第一支曲子往往都是劲歌金曲。
“这是罗格的成名作,曾经拿下过最佳新歌曲,在排行榜上下载量曾经霸占过两周的榜首。”罗紫蝶解释。
“哦。”向雪汗颜。
她真的不了解罗格其人,所以也不知道原来这首歌竟然是一首名曲。
歌到中段,罗格睁开眼睛。灯光下,他的眼睛如同星辰般明亮,仿佛让人看到了夕阳的绚烂。
“如果会唱的话,我们一起唱后半部分,好吗?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罗格温和地说,没有煽情的嘶吼,只仿佛闲话家常。
气氛就这样被点燃了,原来的安静的场馆,一下子就演变成了大合唱的海洋。向雪只能根着节奏挥舞着荧光棒,然后很无语地发现,自己一行四人,只有刘浏是真的能够跟唱的。作为组织者的罗紫蝶,其实其投入程度比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倒是程明杰似乎很喜欢这首歌曲,虽然不会唱,但是挥舞荧光棒的力度,应该也勉强可以算得上粉丝了。
于是,向雪觉得自己成了工体的一个异类,实在有点尴尬啊。好在她的乐感还不错,很快就把《回忆》这首歌的曲子学得差不多可以哼唱了。但是,才跟着哼了两句,歌曲就已经结束了。
“怎么样,歌曲很好听吧?”罗紫蝶问。
“不错,曲好词好歌喉更好。”向雪点头,“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你们罗家刻意打压,我估计罗格早就已经成为小天王了。”
“家里没想到他真能做到这一步,总以为他会知难而退,然后回家族企业。谁知道他横下了一条心,碰了南墙也不回头。”罗紫蝶虽然抱怨着,可是语气里分明诉说着骄傲。
随着演唱会的持续进行,向雪惊讶地发现几乎每一首歌,都会在歌曲的后半部分形成大合唱。其实这些歌曲涵盖了多种风格,甚至还有嘻哈说唱。可是无一例外,每一首歌,粉丝们都能张口即来。可见,这些粉丝都是真粉丝。虽然粉丝的基数看似不那么大,但质量绝对一流。
“我想,他会成为巨星的。”向雪由衷地说。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家的人!”罗紫蝶笑得很骄傲,“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这次来捧场,爷爷都没有阻止,就表示家里已经取消禁令了。虽然还没有明说,不过肯定比以前的环境要好。”
“真的?那太好了,不然乐坛就会少一个天王。”向雪由衷地为罗格高兴。
“你也看好罗格?”罗紫蝶笑眼弯弯,“我就知道我喜欢的,向姐姐也一定喜欢。”
向雪无语。
虽然号称支持罗格,可是她在刚才罗格的大合唱中,根本没加入进去多久,说明她对罗格的歌所知不多。
“罗格!罗格!”在一首节奏奇快的饶舌歌曲结束之后,粉丝们努力地挥舞着荧光棒,叫着罗格的名字,演唱会的气氛,在这时候步入了高潮。
其实罗格的歌曲,歌迷们每一首都能产生共鸣。据说有两首歌改编自真实的故事,所以有着很强的画面感。
而一首抒情慢歌《活一分钟爱你六十秒》,更把一些女歌迷唱得哭了,脸上的妆化了,也来不及补,只是用手背擦着眼泪。
向雪从来不知道,原来一首歌的时间,也可以感动一群人。缠绵悱恻的爱情,却用一段无望的结局写上句号。悲情的故事,把善感的女歌迷感动得稀里哗啦。虽然这首歌并不是今天首度奉献的新歌,可是在耳熟能详之后还能够为之感动,可见这首歌曲的魅力。
演唱会的最后,全场嗨翻,向雪一转头,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全场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站了起来。她忍不住也站起来,随着节奏摇摆。
大把的纸花从空中洒下,然后灯亮。歌迷们却不想离场,一次又一次喊着罗格的名字,似乎想要挽留着什么。
“怎么样?很棒吧!”罗紫蝶很兴奋地问。
“是的,很棒。”向雪承认,“罗格,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歌手,他的歌曲哪怕再听很多遍,依然会感动。”
工体作为一个比较陈旧的场馆,容纳观众的人数仅有万多人。即使如此,上座率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不过对于一个初次举行演唱会的新人来说,能够达到八成,也算是可喜的开端了。
在国内的歌坛上,罗格的发展可谓步步维坚。向雪相信,这里面有罗家的不少手笔。否则,虽然不是出身音乐学院,但是在主修课业之外副修的音乐系,他拿到了硕士学位,擅长多种乐器,精于多种曲风,其演唱的歌曲,基本都属于自己的原创歌曲,是不可多得的创作型歌手。
当然罗格的长相也不错,即使单靠颜值,也能够走出一条康庄大道。而他偏偏还十分努力,新发行的专辑更获得了业界的好评。这次演唱会,也是厚积薄发的结果。
因为不是顶尖的当红歌手,演唱会的安保并不严格,甚至可以称得上很松散。歌迷们拿着荧光棒,有的少女甚至穿着COSPLAY的造型。经过罗紫蝶的解释,向雪才知道原来这是罗格某支MV里的造型。
“虽然粉丝的基数还不能算很大,但是这些粉丝都是铁杆粉丝,而且大多不是脑残粉,都有一定的音乐欣赏水平。当然,我除外。”罗紫蝶笑嘻嘻地说。
“明白,你是脑残粉。”刘浏插嘴。
罗紫蝶正要反击,灯光骤暗,演唱会正式开始了。
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抱着吉他站立的罗格并没有穿多么奢华的服装,一件白色衬衫,领口有点松垮,整个人都仿佛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刘海有点凌乱,当然是发型师刻意打造的造型。
他唱的第一首歌是《回忆》,歌名很简单,情调也很简单,可以归入校园名谣的类别,但因为加入了一些R&B节奏,旋律更优美,节奏更分明。
他闭着眼睛,静静地站在聚光灯里,唱着他生命里的某些“回忆”。向雪觉得随着歌声,似乎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青葱岁月。
演唱会现场一片静默,只有缓缓流淌的音乐和纯净的歌声。这样的开场,真有些让向雪意外。一般来说,为了点燃演唱会的气氛,第一支曲子往往都是劲歌金曲。
“这是罗格的成名作,曾经拿下过最佳新歌曲,在排行榜上下载量曾经霸占过两周的榜首。”罗紫蝶解释。
“哦。”向雪汗颜。
她真的不了解罗格其人,所以也不知道原来这首歌竟然是一首名曲。
歌到中段,罗格睁开眼睛。灯光下,他的眼睛如同星辰般明亮,仿佛让人看到了夕阳的绚烂。
“如果会唱的话,我们一起唱后半部分,好吗?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罗格温和地说,没有煽情的嘶吼,只仿佛闲话家常。
气氛就这样被点燃了,原来的安静的场馆,一下子就演变成了大合唱的海洋。向雪只能根着节奏挥舞着荧光棒,然后很无语地发现,自己一行四人,只有刘浏是真的能够跟唱的。作为组织者的罗紫蝶,其实其投入程度比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倒是程明杰似乎很喜欢这首歌曲,虽然不会唱,但是挥舞荧光棒的力度,应该也勉强可以算得上粉丝了。
于是,向雪觉得自己成了工体的一个异类,实在有点尴尬啊。好在她的乐感还不错,很快就把《回忆》这首歌的曲子学得差不多可以哼唱了。但是,才跟着哼了两句,歌曲就已经结束了。
“怎么样,歌曲很好听吧?”罗紫蝶问。
“不错,曲好词好歌喉更好。”向雪点头,“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你们罗家刻意打压,我估计罗格早就已经成为小天王了。”
“家里没想到他真能做到这一步,总以为他会知难而退,然后回家族企业。谁知道他横下了一条心,碰了南墙也不回头。”罗紫蝶虽然抱怨着,可是语气里分明诉说着骄傲。
随着演唱会的持续进行,向雪惊讶地发现几乎每一首歌,都会在歌曲的后半部分形成大合唱。其实这些歌曲涵盖了多种风格,甚至还有嘻哈说唱。可是无一例外,每一首歌,粉丝们都能张口即来。可见,这些粉丝都是真粉丝。虽然粉丝的基数看似不那么大,但质量绝对一流。
“我想,他会成为巨星的。”向雪由衷地说。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家的人!”罗紫蝶笑得很骄傲,“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这次来捧场,爷爷都没有阻止,就表示家里已经取消禁令了。虽然还没有明说,不过肯定比以前的环境要好。”
“真的?那太好了,不然乐坛就会少一个天王。”向雪由衷地为罗格高兴。
“你也看好罗格?”罗紫蝶笑眼弯弯,“我就知道我喜欢的,向姐姐也一定喜欢。”
向雪无语。
虽然号称支持罗格,可是她在刚才罗格的大合唱中,根本没加入进去多久,说明她对罗格的歌所知不多。
“罗格!罗格!”在一首节奏奇快的饶舌歌曲结束之后,粉丝们努力地挥舞着荧光棒,叫着罗格的名字,演唱会的气氛,在这时候步入了高潮。
其实罗格的歌曲,歌迷们每一首都能产生共鸣。据说有两首歌改编自真实的故事,所以有着很强的画面感。
而一首抒情慢歌《活一分钟爱你六十秒》,更把一些女歌迷唱得哭了,脸上的妆化了,也来不及补,只是用手背擦着眼泪。
向雪从来不知道,原来一首歌的时间,也可以感动一群人。缠绵悱恻的爱情,却用一段无望的结局写上句号。悲情的故事,把善感的女歌迷感动得稀里哗啦。虽然这首歌并不是今天首度奉献的新歌,可是在耳熟能详之后还能够为之感动,可见这首歌曲的魅力。
演唱会的最后,全场嗨翻,向雪一转头,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全场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站了起来。她忍不住也站起来,随着节奏摇摆。
大把的纸花从空中洒下,然后灯亮。歌迷们却不想离场,一次又一次喊着罗格的名字,似乎想要挽留着什么。
“怎么样?很棒吧!”罗紫蝶很兴奋地问。
“是的,很棒。”向雪承认,“罗格,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歌手,他的歌曲哪怕再听很多遍,依然会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