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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粉痣变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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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酉时一过,天彻底黑下来。

    薛月掌心里渗出细密汗珠,紧紧攥着字条不撒手,眼神在薛家转了一圈,发现家里人全都歇了,这才蹑手蹑脚的走出院子,往杏花亭的方向跑。

    大概是跑的有些快,女人面色潮红气喘微微,手按在胸前轻抚几下,便放慢了脚步。

    薛月无论如何也没想过,佑卿竟会偷偷摸摸给她送来字条,是不是说明他已经忘记薛素那个贱人,准备娶自己过门了?

    心中思绪百转千回,被欣喜的情绪充斥,等她跑到杏花亭时,还没等回过神,却被长臂一把从后抱住。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将薛月吓得心惊胆战,张嘴好悬没叫出声来。

    “我好想你……”

    听到熟悉的声音,女人挣扎的举动瞬间停了,刚想表明心迹诉诉衷肠,怎料王佑卿轻轻亲了亲她的耳廓,低低唤了声“素娘”。

    一颗心瞬间跌落谷底,薛月双眼瞪大,浑身紧绷,恨不得呕出一口血来。

    她实在想不明白薛素那个贱蹄子究竟有什么好的,男人被她迷的好像丢了魂,与一个有夫之妇夜里私会,也不怕被高大健壮的楚瞎子捉奸在床。

    因为天色黑沉,根本看不清女人狰狞扭曲的面庞,也就无从分别抱在怀里的到底是谁。

    见她一直没动,王佑卿以为薛素想明白了,心中暗喜,修长手指灵活的解开腰间的系带,将手探入其中……

    等到一切全都结束后,薛月趁王佑卿不注意,偷偷将男人腰间挂着的玉佩摘了下来,塞进怀里。

    王家是安宁村的大户,除了王佑卿外,她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别人随身带着玉佩。

    腿间传来阵阵刺痛,腰身同样发麻,实在羞耻极了。

    薛月到底也是个黄花大姑娘,今晚刚破身,到底有些挨不住,若是光线再明亮些,就能看到她苍白的面色以及红肿似核桃般的双眼。

    不过她自己并不觉得苦恼,甚至轻轻咬着红唇,露出一丝甜蜜的笑意。

    婚前失贞对女子而言肯定是不名誉的,但王佑卿却是她爱了数年的情郎,现在跟这人生米煮成熟饭,她就不信自己当不了王夫人。

    “素娘,我会对你好的……明日,明日酉时我还在杏花亭等你。”

    薛月轻轻嗯了一声,低头撇撇嘴,趁着天还没亮,踉跄往薛家的方向跑。

    把银钗跟字条送到薛家后,薛素还准备赚些银钱,哪有功夫管那家子的污糟事?

    这天她准备了不少杨柳露紧肤膏,背着包袱直接往城里走。

    刚经过薛家,就看到薛月坐在小杌子上洗衣裳。

    听到脚步声,薛月抬眼扫见了薛素,看着女人白皙匀净的面皮以及在日头底下显得越发红艳的唇瓣,她心口便堵得慌。

    想起每回做那档子事时,王佑卿口里叫的都是这贱人的名字,新仇旧恨便齐齐涌出,像钝刀子割肉般。

    感受到薛月掺杂着怒意的火热目光,薛素杏眼闪了闪,看着她那好堂妹放下手中的衣裳,直直朝着自己冲过来。

    薛月心中又嫉又恨,面上却不好表露出来,咬牙道:

    “素娘,你还不知道吧,今年我肯定会嫁给佑卿。”

    故作惊诧轻咦一声,浓密纤长的眼睫轻轻颤动,薛素问:

    “你这么有把握?”

    “自然,佑卿简直爱极了我,现在已经琢磨着要提亲了,还送了我一支银钗……”

    边说着,薛月边伸手扶着鬓间斜斜插着的梅花钗,想起这物先前还到过自己手里,薛素强忍着嗤笑出声的冲动,佯作镇定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我身为姐姐,便提前恭祝你们两位百年好合了。”

    这话的确出于真心,王佑卿跟薛月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赶紧凑做一对也省的祸害别人。

    薛月不死心的打量着她,反复看了数次也未在女人面上发现半点不甘心的神情,心中认定了薛素在装模作样。

    嫁给了个又瞎又瘸的残废,听说那人还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薛素皮相生的好又如何?她命不好就行了。

    瞥了眼薛素背着的包袱,她问:“素娘这是要进城?”

    “我做了些绣样,正好拿到泾阳城里换些银子。”

    闻言薛月也没起疑心,毕竟早已离世的薛母就会一手好绣活,薛素身为她的女儿,会刺绣也没什么稀罕的。

    临走时薛素深深看了一眼她,发现薛月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媚劲儿,走路时扭腰摆臀,半点不像个姑娘家,反而跟成亲了的少妇一般,约莫早就跟王佑卿成事了。

    掩唇轻笑一声,女人加快脚步往泾阳城的方向走。

    今日那位胡小姐也在刘家米铺,若是生意谈的好,她置办私馆的事情说不定就有着落了。

    只要一想到银子流水似的往怀中涌,薛素心中便喜得不行,柔润杏眼中似含着水儿,晶亮连连。

    走了小半个时辰就到了刘家,薛素刚被翠芙领到卧房时,便扫见桌前坐了两名身形虚胖的女子,其中之一是刘怡卿,而另外那位,肯定就是那位皇商家中的小姐。

    前世在京城呆过一阵子,薛素也见识了些风土人情,冲着胡小姐虚虚福了福身。

    刘怡卿冲着丫鬟摆摆手,翠芙给薛素上了茶后便识趣的退下,屋里只剩三个女人。

    “薛姐姐,杨柳露紧肤膏胡小姐都用了几日,只觉得这两样再好不过了,就是分量饶有不足,亏得你今日又进城了。”

    近一个月不见,刘怡卿身形又纤瘦许多,五官不再挤做一团辨不清模样,身段看着也比先前纤细不少,虽仍比常人胖了些,但看着总算没那般惊人了。

    胡小姐转头打量着薛素,她一开始便知道这妇人住在村里,原以为会是个灰头土脸的粗糙女子。此刻一看,竟有些吃惊的发现这村妇竟养的不错,虽然略瘦了些,但略带笑意白净秀美的面庞,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我比怡卿略大些,就叫你素娘吧。”

    薛素手心端着装满热茶的瓷盏,吹散了飘飘逸散的水汽,笑着点头。

    “杨柳露跟紧肤膏对我有用,日后素娘将这两样物事送到刘家米铺时,能否帮我也带一份?”

    伸手将包袱里的杨柳露跟紧肤膏取出来,因为先前用的瓷瓶实在太过粗糙,女子惯是喜欢精巧细致的器皿,薛素前几日就在村里的窑工那里买了些白瓷瓶,用来盛放这些脂膏汤水。

    听罢薛素连连点头:“杨柳露跟紧肤膏都是小妇人做的,既然胡小姐觉得不错,下回一并带来便是。”

    中午刘怡卿非要留薛素在家里用饭,刘家在泾阳城里也能称上大户,厨子的手艺当真不差。

    薛素喝了小半碗清汤,伸手扇了扇,只觉得屋里太过闷热。

    刘怡卿扫了一眼,笑盈盈道:

    “这碗清炖甲鱼汤是厨子的拿手好菜,我平日里最爱喝这个,薛姐姐觉得滋味如何?”

    活了两世薛素从来没吃过甲鱼,但没吃过猪肉却还见过猪跑,她说怎觉得浑身燥热,原来是这汤水起了效。

    面颊酡红似涂了胭脂,胡明月眼尖,瞥见薛素左边手腕上的那粒红痣,忍不住问:

    “若我没记错的话,素娘已经成亲了才是,怎么身上还有守宫砂?”

    闻言薛素愣了片刻,低头盯着白净胳膊,发现原本颜色浅淡的粉痣,已经渐渐转为艳红,从外表上看真跟守宫砂没有半分差别。

    这粒痣自打她重生那日便出现在身上,无论用多大气力揉搓擦洗依旧不会消失。

    本想着这痣不会有什么影响,但现下颜色从淡粉变得越发浓艳,到底是怎么回事?

    心中揣揣不安,薛素不免升起丝丝烦躁,不过当着两位娇客的面也不好表露出来,只随口解释道:

    “我们农家的妇人哪有城里那般讲究?这不是什么守宫砂,只是一枚普普通通的朱砂痣罢了,就是位置生的令人误会,再者说来,小妇人成亲半年,怎可能没圆房?”

    胡明月一琢磨也觉得是这个道理,并未想到薛素是在撒谎。

    有事藏着心中,即便刘家待客处处周到,女子也觉得如坐针毡,随便寻了个由头便离开了。

    薛素步子迈的飞快,平日里从泾阳城回家,少说得走上半个时辰,今日倒是快了些。

    刚一进楚家的篱笆院,薛素咬着唇站在原处,平复着自己略重的喘息声。

    楚清河正收拾柴火,耳中听着又轻又娇的动静,高大身躯猛地一僵,他面色未变,却在暗自猜想薛素方才去了何处,见了什么人。

    脑中升起一个猜测,男人刚毅面庞霎时间阴沉一片,看着十分瘆人。

    薛素根本没理会楚清河,回了小屋便将木门死死阖上,挽起衣袖双眸紧盯着那枚红痣。

    指尖轻轻捏弄了下,并没有疼痛或麻痒的感觉,想起那颗光洁油润的桃木珠子,说实话,她还真没想到小小木珠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大概是喝了甲鱼汤的缘故,薛素觉得热,咬着唇儿将外衫褪下去,伸手又将窗扇推开条细缝,阵阵凉风吹过,倒是缓解几分。

    身形健硕的楚清河就站在离小屋不远的位置,随着窗扇打开,一股幽幽桃木香气缓慢四散开来,让男人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