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乱世之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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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力这般微弱的魂器,世民还是第一次见到。”
朱红色的铠甲,朱红色的长弓,枣红色的骏马。
以及俊美的面孔、桀骜的笑容和深邃的双瞳。
被扯住的衣领,让呼吸都显得有些困难,我只好憋住气,面色泛红。
没想到呵,没想到呵我曹子修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寸功未建,今日竟要命丧于一重度中二症小儿之手!
不!绝不能!
“哼阁下堂堂一代天可汗,没想到气量竟如此狭小。”
中二小儿松开了手,我一个落地不稳,半跪着摔倒在地。
“世民本也没有投机的打算。”
哼,对付中二少年果然还是得要中二的办法。
中二小儿取下长弓,骏马开始绕着我疾驰。
我也很希望他只是一个近乎痴狂的coser而已。
中二小儿的目光扫射到我的身上,一阵迟疑下,他拉动了弓弦,并没有拉满,而没有搭箭的长弓弦上莫名地多了一枝泛着流光的箭矢,嗖地一下射了过来。
诶?特效吧?
这是真的吧!
我终于能够体验一把当年钟会“两股战战,汗不敢出”的英姿了。
“砰!”
炽烈的气浪把我掀了起来,我一头栽到商店墙边,双手被玻璃渣刺伤,霎时鲜血如注。
那支箭似乎被什么阻挡了。
我顾不得查看双手的伤势——尽管掌中的钻心疼痛于我而言还是第一次。
为我挡住攻击的是有些熟悉的身影。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被气浪掀起,湿透的雨衣顿时热气蒸腾,
连鬓胡大叔?
他双手紧紧握住一把三尺长剑,剑上冒着灰白色的烟尘,大叔竟然用剑挡住了爆炸箭矢的攻击?
这发生的一切绝不是场巧合。我突然意识到,这个时代正在召唤我,而我,也将结束长达二十多年的平凡生活了。
半个小时之前。
我从一场令人失望的旅途中回到居住的城市,城市依然重复着旅途的天气,大雨倾盆而下,突如其来的天气变化让人没有防备,人生呵一直都是这样冷漠。火车站里挤满了等待亲友和争抢的士的人群。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形单影只的存在,鼓起勇气走了上去。
“那个您好,请问您能帮我看一下包吗?我上个洗手间,马上就过来。”说着我便从口袋里摸索零钱,预备他有所希冀。
其实我倒希望他有所希冀。我们曹家祖训有言,绝不轻易受人恩惠。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下,必定是一张朴实憨厚的农民面孔,我如是想着。也许一路憋到回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实际上我十分了解自己括约肌的承载阈限。
所以这就是一个人旅行跟两个人旅行最大的劣势所在。
好吧我承认我是一只单身狗。但我绝不自闭。
只是我想去的地方让我的朋友们提不起兴趣罢了。
当我在脑海里墨迹了许多算不上有意义的事情之后,那雨衣的主人转过身来,容貌被雨衣帽遮住了大半,但标志性的精致连鬓胡却让我一时怔住了。
连鬓胡?这个年代?道上的?
我的理智很快压制住了恐惧。电影里无辜被打的路人桥段绝不会发生在我曹子修身上。
连鬓胡大叔的嘴角稍稍抽动了一下。我装作喊着前面的人,慢慢从大叔的身边走过去。我感受到了旅行箱上的阻力。也许这次中奖了?
“嗯。”大叔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当我急匆匆地行完人生快事想要拿回自己的包时,车站的人突然间已经少了很多,说好在那个位置等我的连鬓胡大叔也不见了踪影。
连鬓胡大叔深藏不露的形象顿时幻灭成泡影。
算了,包里也就几件没洗的衣服。像我这么深谋远虑的人,钱包手机钥匙必然是随身携带的。
“轰!”
巨大的爆炸声自我不远处袭来,强烈的冲击震碎了商店的玻璃,我下意识地趴在地上抱住头。
还没来得及看看,我就被这个自称李世民的家伙提了起来,随后就展开了这样或那样奇异的战斗。
就在我怔住的这一刻,大叔很快就提着剑冲了过去,“李世民”似乎看破了大叔的行动,雄骏长嘶,绕着大叔环形奔驰,其间手中的长弓一直没有停止攻击。大叔一边追击,一边招架,抵在剑上而产生的爆炸余波让他受了不少的伤害,额间流血不止。【文学楼】金甲将军忽地纵马一跃,立于月台高处,大雨滴在他的身上,很快就蒸腾化雾。
“在下李唐·太宗世民,请教尊下名号。“中二小儿显出一副谦恭的姿态。
大叔没有回答中二小儿。
“好歹是被‘玉玺’选中的帝灵,难道连知会姓名的气魄都没有吗?”
连鬓胡大叔忽而豪迈地大笑起来。这时我才能仔细看清他的正脸,标志性的连鬓胡上,是一张饱经沧桑的面庞,虽然算不上十分俊美,但却充斥着成熟男性特别的气质。也许大叔的魅力指的是这个?
大叔的豪迈笑声突然戛然而止。他将长剑插回腰间剑鞘,那剑鞘竟化作粉尘一般消散。
“既然阁下选择自寻死路,阁下的帝魂就让世民收下了!”
中二小儿并不给他准备的机会,一阵连射,漫天的箭雨伴着倾盆的大雨射向大叔。
连续的轰鸣爆炸声震耳欲聋,恍惚间只注意到白光覆盖下的大叔化成了无数道虚影。其中一道虚影撺至我的跟前,随后我便完全失去了知觉。
真是一次崩坏的经历。
但凡各种穿越异能,如若真的发生在现实之中的话,大多数人应该沦为叶公好龙那般的酱油君,龙傲天什么的扮猪吃虎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现实——
也许我就成了这个故事的酱油君也说不定。
不过事实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地那么坏。当我醒来时,已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梦幻早晨,和煦的日光一扫我连日来精神和**上的阴霾,让我感受到生命是多么地可贵。
感谢苍天。这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噩梦,此生足矣。
客厅里传来了谜一般的脚步声。
小偷?我得赶紧去看看才行。
啧好疼!我把手伸出了被子,发现自己的双手缠满了白色绷带。
一股莫名的巨大恐惧感侵袭而来,让我不寒而栗。
我想起了那场令人失望的旅行、拥挤的火车站、巨大的爆炸、我饱受折磨的括约肌、还有那个自称李世民的中二小儿
以及。
“你终于醒了。”连鬓胡大叔穿着我最心疼的一套西服,装模作样地倚在门边。
“你究竟是”不对这个时候应该先让他把我最重要的西服脱下来啊!
大叔故意装作没有听到我的问话,沉默了许久,他走到我的床前,右手一挥,手中便多了一把三尺长剑,那把剑剑柄诡异的雕纹上镶嵌着一颗琥珀色的玉珠,突然间,晶莹剔透的玉珠里睁开一目鹰般的黑瞳,吓得我差点没从床上溜下去。
“有话好说啊!大叔!动刀动枪地干嘛?”
大叔有些不满,“这么胆小怯懦,还称得上是我曹家的子孙么?”
“所以你究竟是谁啊?”
连鬓胡大叔突然沉下脸来,左手的三尺长剑挥闪了几下,蓦地一剑插在我的床板上,我还没来得及被吓个半死,大叔就已经开口了。
“你作为曹家的魂器,又怎会不知晓?”大叔冷峻的双眸里射出两道阴冷的寒光,我从没想过大叔竟然这么在乎这件事。
“我翻过我们家家谱,祖上也没什么特别出色的家伙,我远房一个二叔倒是在某个县当个处级官来着。”我脱口而出,“不过这年头远房亲戚都算不了什么了。”此刻的我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伟岸气势,因为我大概知道,自己的身份对他而言似乎比较特殊。
我曹子修,即将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但这份欣喜决不能表露出来。
就在这时,骇人听闻的一幕发生了。大叔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穿过我的身体,把我的床劈成了两半,整个人都从床上陷了下去。虽然只是普通的木板床,但是毕竟是房东的东西,我多少有点害怕了。跟房东交涉是我这辈子最不想做的事情之一。
“够了。”大叔沉着脸。“过分圆滑,只会玷污了你的名字。”
我努努嘴,不再答话。我知道他是谁。
我有一个超级中二的老爸,据说他的早逝就是因为太中二的缘故。
把儿子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就能觉得自己是那位奸雄君了么。
起个子桓也很好啊,帝王之相;子建也不错,才高八斗。
偏偏是那个早早地战死在宛城的子修。
“所以呢先祖大人,你的后代应该是散布天际才对,找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旁支末系,究竟有何贵干?”
“想必你也知道‘传国玉玺’吧,曹家男儿。”
“拜托请叫我曹子修,先祖大人”
大叔打断了我的吐槽,“先回答问题。”
传国玉玺嘛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最有名的就是玉玺上的镌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一方小小的传国玉玺,竟成为了承载华夏渊远文明进程的国之重器:得之者天下归心,失之者国覆祚尽。
千百年来,无数英雄豪杰应时而出,奔逐于历史大浪之中,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动人瑰丽的史诗篇章。然传国玉玺辗转神州两千余年,时隐时现,忽而于近年突然消逝,化作一个诡秘的传说,退出于历史的舞台。
听完我的胡扯,大叔欣慰地点了点头。“不错,孤正是为了它而重新降临这个天下的。”
听起来有些玄乎,不过似乎还算解释的通。
“你知道它在哪?”
大叔摇摇头。
“要取得‘传国玉玺’还需要从敌人身上夺取某些东西,才能召唤出传国玉玺。”
“就是车站上那家伙提到的‘帝魂’吗?”
“嗯。”
“是先祖大人的话,一个人就能打趴下所有敌人的吧,要我做什么?”
“你是苍天选中的后代魂器,只有你的存在才能够提升孤的能力,让孤从中脱颖而出。”大叔沉吟了一会儿,“虽然孤并不认为你于孤而言有何作用,但似乎魂器一旦死亡,帝灵也会随之消散,所以有必须保护起来的必要。”
搞了半天原来魂器就是军旗一样的东西啊,我有点失落,“既然先祖大人那么厉害,那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干掉那个中二小儿呢?”
大叔不置可否,给我一个捉摸不定的浅笑。
“曹家男儿。”
“嗯?”
“你要知道,我曹操曹孟德所要面对的敌人,可是这泱泱华夏里,血色乱世之中,数千年来既存之王者。一时不慎,便将灰飞烟灭。”曹操抚摸着自己的下颌:“孤现在还算不上那家伙的对手。”
哈?
所以说,那个中二小儿是真的‘天可汗’李世民!
说起来,这岂不是一场争夺千古一帝名号的战争吗?h:254198194手机用户请浏览m.wenxue6.co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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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呵,没想到呵我曹子修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寸功未建,今日竟要命丧于一重度中二症小儿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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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小儿的目光扫射到我的身上,一阵迟疑下,他拉动了弓弦,并没有拉满,而没有搭箭的长弓弦上莫名地多了一枝泛着流光的箭矢,嗖地一下射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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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炽烈的气浪把我掀了起来,我一头栽到商店墙边,双手被玻璃渣刺伤,霎时鲜血如注。
那支箭似乎被什么阻挡了。
我顾不得查看双手的伤势——尽管掌中的钻心疼痛于我而言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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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手紧紧握住一把三尺长剑,剑上冒着灰白色的烟尘,大叔竟然用剑挡住了爆炸箭矢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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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您好,请问您能帮我看一下包吗?我上个洗手间,马上就过来。”说着我便从口袋里摸索零钱,预备他有所希冀。
其实我倒希望他有所希冀。我们曹家祖训有言,绝不轻易受人恩惠。土里土气的破旧雨衣下,必定是一张朴实憨厚的农民面孔,我如是想着。也许一路憋到回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实际上我十分了解自己括约肌的承载阈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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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是一只单身狗。但我绝不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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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鬓胡?这个年代?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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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大叔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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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爆炸声自我不远处袭来,强烈的冲击震碎了商店的玻璃,我下意识地趴在地上抱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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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阁下选择自寻死路,阁下的帝魂就让世民收下了!”
中二小儿并不给他准备的机会,一阵连射,漫天的箭雨伴着倾盆的大雨射向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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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莫名的巨大恐惧感侵袭而来,让我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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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终于醒了。”连鬓胡大叔穿着我最心疼的一套西服,装模作样地倚在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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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有些不满,“这么胆小怯懦,还称得上是我曹家的子孙么?”
“所以你究竟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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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曹家的魂器,又怎会不知晓?”大叔冷峻的双眸里射出两道阴冷的寒光,我从没想过大叔竟然这么在乎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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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我的胡扯,大叔欣慰地点了点头。“不错,孤正是为了它而重新降临这个天下的。”
听起来有些玄乎,不过似乎还算解释的通。
“你知道它在哪?”
大叔摇摇头。
“要取得‘传国玉玺’还需要从敌人身上夺取某些东西,才能召唤出传国玉玺。”
“就是车站上那家伙提到的‘帝魂’吗?”
“嗯。”
“是先祖大人的话,一个人就能打趴下所有敌人的吧,要我做什么?”
“你是苍天选中的后代魂器,只有你的存在才能够提升孤的能力,让孤从中脱颖而出。”大叔沉吟了一会儿,“虽然孤并不认为你于孤而言有何作用,但似乎魂器一旦死亡,帝灵也会随之消散,所以有必须保护起来的必要。”
搞了半天原来魂器就是军旗一样的东西啊,我有点失落,“既然先祖大人那么厉害,那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干掉那个中二小儿呢?”
大叔不置可否,给我一个捉摸不定的浅笑。
“曹家男儿。”
“嗯?”
“你要知道,我曹操曹孟德所要面对的敌人,可是这泱泱华夏里,血色乱世之中,数千年来既存之王者。一时不慎,便将灰飞烟灭。”曹操抚摸着自己的下颌:“孤现在还算不上那家伙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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