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护士西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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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也不愿意多说。
从他跟璇色确定了豢养契约开始,他们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而今后还有很多很多的磨难跟危险在等着他们,他们之间必须要有足够的信任才能并肩走过去,否则......就算今天不出事,明天不出事,总有一天也会出事的。
他这是在教璇色信任,更是在给自己一个绝对信任璇色的理由。
毕竟......一只鬼为了自己连飞灰湮灭都不怕,他还有什么可质疑的呢?
不等北溟曜多想,璇色已经走到窗户前了,只见她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眼底便不自觉的透出了一抹向外和眷恋。
虽然她已经失去了曾经的记忆,也已经忘记了被太阳晒着是一种什么感觉,但......那种感觉,一定非常美好吧?
美好得让鬼愿意付出一切......
想到这,璇色就立刻转头朝北溟曜看了过去,唇角轻勾,淡淡一笑。
可她更愿意相信这个人,相信他,一定会护她周全的。
骨扇被再次展开,璇色拿着骨扇的手也一点一点朝窗外伸了出去,阳光落下,照在她白皙到近乎透明的手臂上,奇迹终于发生了......
“这......北溟曜,你看到了吗?我的手伸出去没事,我没有飞灰湮灭,我可以晒太阳了......”璇色激动得语无伦次。
北溟曜却好似早就预见了一般,只是轻勾唇角:“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你是怎么做到的?”璇色好奇问道,小心翼翼的把另外一只手又伸了出去,果然还是同样的结果,这不禁让她更激动了。
“不是我做到的,是这把骨扇。”北溟曜说道。
而他的话音落,璇色的眼底就立刻闪过了一抹惊讶:“骨扇?”
“没错,你还记得高驰那时候是怎么形容苏瑾之的吗?”北溟曜问道。
璇色轻轻一愣:“高驰?苏瑾之?”
怎么扯到他们两身上去了?
“那时候高驰说他曾经在家附近见过苏瑾之很多次,他会这么说,就表示他对苏瑾之是有印象的,你再想想苏瑾之的那身装扮,从头到尾的黑,如果是晚上的话,恐怕很难会引起高驰的注意吧?这是一点,还有另外一点,就是从高驰和刘茹玉的口中我们可以知道,高驰是一个爱到偏激疯狂的变态,像这样的人,你觉得他除了上班和必要的出门以外,其他时候有可能在外面逗留吗?根本不可能,因为他要把握一切可以和刘茹玉在一起的时间,所以,高驰最有可能看到苏瑾之的时间就是上下班,而上下班的时间都在天黑以前......由此可以断定,苏瑾之虽然是鬼,却是一只可以在白天行动的鬼。”
北溟曜分析道,而站在一旁的璇色早就已经听得目瞪口呆了。
天哪,她刚刚都听到了什么?
这些她从来没有在意过的细节,到了北溟曜这里怎么就成了重要的线索,还能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
“那......那你又是怎么知道苏瑾之之所以可以在白天行动,是和骨扇有关的,万一是因为他修为比较高呢?”璇色愣了好半晌才终于开口。
不管怎么说,苏瑾之到底是有七百多年的修为,而她这种才死了七年的鬼......怎么比?
可她的话音才落,就立刻被北溟曜甩了个白眼:“当了那么多年的渡魂师,我还从来没有听过那只鬼是可以靠着修为不怕阳光的,除非有特殊的东西护体,否则......光凭自己,绝无可能!至于我为什么会锁定骨扇......其实很简单,还记得我曾经和你念过的那首关于骨扇的诗吗?”
“人皮为扇面,人骨为扇架。扇面通阴阳,扇架承恨怨?”璇色说道。
北溟曜点头:“对,骨扇本就是通阴阳,隔阴阳之物,再加上你和这把骨扇有缘,它自然会护你周全。”
“原来如此。”璇色恍然大悟,眼底却又忍不住的闪过了一抹疑惑:“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虽然可以晒太阳了,却还是感觉不到阳光的温度,是今天不够热吗?”
不够热?
北溟曜的嘴角轻抽了抽:“三十度要是还不够热,不如我送你去非洲?”
“呸,我前几天还看到新闻,说非洲人来我们这里热中暑了呢。”璇色翻了个白眼,这才又接了下去:“不过,我是真的感觉不到一点温度。”
“那是肯定的,毕竟,这把骨扇只能保护你在阳光底下不飞灰湮灭,却不能让你可以接触到阳光,连阳光都接触不到,又怎么能感受到它的温度?”北溟曜说道。
璇色却听不明白了:“什么叫能保护我在阳光底下不飞灰湮灭,却又不能让我接触到阳光呢,我这不是已经接触到了吗?”
“假象,所谓通阴阳,就是让阴阳两界的东西可以互通共生,而阴阳两界的东西想要互通共生,中间就必须有一样东西隔着,这就是所谓的隔阴阳,简单来说,你之所以可以暴露在阳光之下,完全是因为骨扇在你的身上形成了一层保护膜,让你看似可以接触到阳光,实际上......”
“实际上,我还是我,还是那个见不了阳光的我,对吗?”璇色的话里明显多了一抹失望。
“没错,毕竟......本质是无法被改变的,就像水和火是永远无法共存的。”虽然这么说很残忍,但他必须让璇色明白真相。
“又是空欢喜一场。”她还以为,终于可以知道在阳光下是什么感觉了。
“也不算啊,至少,你以后拿着一把骨扇就可以出门了,不是吗?况且,你还那么喜欢它,正好。”北溟曜挑眉安慰道。
听到这话,璇色也只得点了点头。
没错,能做到这样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她不应该......奢求太多,应该知足了。
不过,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可以让她感受到阳光的话,她一定会不遗余力抓住的。
【作者题外话】:谢谢青青的橄榄树的打赏,么么哒,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我家死鬼,不知道为什么,这话听起来好娇嗔,像是小媳妇在说自己的老公,99的霸气威武啊,怕是被我给毁了。/骁骁,讲真,我也喜欢古言,哈哈哈哈哈哈,毕竟我以前都是写古言的,不过,生命在于尝试嘛,总要去做一做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这样才爽(总要去作一作死)/红茶玛奇朵最好喝啦,哇,第一次看到的名字,是新人嘛!感觉辛甘这一章圈粉好多啊!
但......他也不愿意多说。
从他跟璇色确定了豢养契约开始,他们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而今后还有很多很多的磨难跟危险在等着他们,他们之间必须要有足够的信任才能并肩走过去,否则......就算今天不出事,明天不出事,总有一天也会出事的。
他这是在教璇色信任,更是在给自己一个绝对信任璇色的理由。
毕竟......一只鬼为了自己连飞灰湮灭都不怕,他还有什么可质疑的呢?
不等北溟曜多想,璇色已经走到窗户前了,只见她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眼底便不自觉的透出了一抹向外和眷恋。
虽然她已经失去了曾经的记忆,也已经忘记了被太阳晒着是一种什么感觉,但......那种感觉,一定非常美好吧?
美好得让鬼愿意付出一切......
想到这,璇色就立刻转头朝北溟曜看了过去,唇角轻勾,淡淡一笑。
可她更愿意相信这个人,相信他,一定会护她周全的。
骨扇被再次展开,璇色拿着骨扇的手也一点一点朝窗外伸了出去,阳光落下,照在她白皙到近乎透明的手臂上,奇迹终于发生了......
“这......北溟曜,你看到了吗?我的手伸出去没事,我没有飞灰湮灭,我可以晒太阳了......”璇色激动得语无伦次。
北溟曜却好似早就预见了一般,只是轻勾唇角:“怎么样,我没骗你吧。”
“你是怎么做到的?”璇色好奇问道,小心翼翼的把另外一只手又伸了出去,果然还是同样的结果,这不禁让她更激动了。
“不是我做到的,是这把骨扇。”北溟曜说道。
而他的话音落,璇色的眼底就立刻闪过了一抹惊讶:“骨扇?”
“没错,你还记得高驰那时候是怎么形容苏瑾之的吗?”北溟曜问道。
璇色轻轻一愣:“高驰?苏瑾之?”
怎么扯到他们两身上去了?
“那时候高驰说他曾经在家附近见过苏瑾之很多次,他会这么说,就表示他对苏瑾之是有印象的,你再想想苏瑾之的那身装扮,从头到尾的黑,如果是晚上的话,恐怕很难会引起高驰的注意吧?这是一点,还有另外一点,就是从高驰和刘茹玉的口中我们可以知道,高驰是一个爱到偏激疯狂的变态,像这样的人,你觉得他除了上班和必要的出门以外,其他时候有可能在外面逗留吗?根本不可能,因为他要把握一切可以和刘茹玉在一起的时间,所以,高驰最有可能看到苏瑾之的时间就是上下班,而上下班的时间都在天黑以前......由此可以断定,苏瑾之虽然是鬼,却是一只可以在白天行动的鬼。”
北溟曜分析道,而站在一旁的璇色早就已经听得目瞪口呆了。
天哪,她刚刚都听到了什么?
这些她从来没有在意过的细节,到了北溟曜这里怎么就成了重要的线索,还能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
“那......那你又是怎么知道苏瑾之之所以可以在白天行动,是和骨扇有关的,万一是因为他修为比较高呢?”璇色愣了好半晌才终于开口。
不管怎么说,苏瑾之到底是有七百多年的修为,而她这种才死了七年的鬼......怎么比?
可她的话音才落,就立刻被北溟曜甩了个白眼:“当了那么多年的渡魂师,我还从来没有听过那只鬼是可以靠着修为不怕阳光的,除非有特殊的东西护体,否则......光凭自己,绝无可能!至于我为什么会锁定骨扇......其实很简单,还记得我曾经和你念过的那首关于骨扇的诗吗?”
“人皮为扇面,人骨为扇架。扇面通阴阳,扇架承恨怨?”璇色说道。
北溟曜点头:“对,骨扇本就是通阴阳,隔阴阳之物,再加上你和这把骨扇有缘,它自然会护你周全。”
“原来如此。”璇色恍然大悟,眼底却又忍不住的闪过了一抹疑惑:“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虽然可以晒太阳了,却还是感觉不到阳光的温度,是今天不够热吗?”
不够热?
北溟曜的嘴角轻抽了抽:“三十度要是还不够热,不如我送你去非洲?”
“呸,我前几天还看到新闻,说非洲人来我们这里热中暑了呢。”璇色翻了个白眼,这才又接了下去:“不过,我是真的感觉不到一点温度。”
“那是肯定的,毕竟,这把骨扇只能保护你在阳光底下不飞灰湮灭,却不能让你可以接触到阳光,连阳光都接触不到,又怎么能感受到它的温度?”北溟曜说道。
璇色却听不明白了:“什么叫能保护我在阳光底下不飞灰湮灭,却又不能让我接触到阳光呢,我这不是已经接触到了吗?”
“假象,所谓通阴阳,就是让阴阳两界的东西可以互通共生,而阴阳两界的东西想要互通共生,中间就必须有一样东西隔着,这就是所谓的隔阴阳,简单来说,你之所以可以暴露在阳光之下,完全是因为骨扇在你的身上形成了一层保护膜,让你看似可以接触到阳光,实际上......”
“实际上,我还是我,还是那个见不了阳光的我,对吗?”璇色的话里明显多了一抹失望。
“没错,毕竟......本质是无法被改变的,就像水和火是永远无法共存的。”虽然这么说很残忍,但他必须让璇色明白真相。
“又是空欢喜一场。”她还以为,终于可以知道在阳光下是什么感觉了。
“也不算啊,至少,你以后拿着一把骨扇就可以出门了,不是吗?况且,你还那么喜欢它,正好。”北溟曜挑眉安慰道。
听到这话,璇色也只得点了点头。
没错,能做到这样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她不应该......奢求太多,应该知足了。
不过,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可以让她感受到阳光的话,她一定会不遗余力抓住的。
【作者题外话】:谢谢青青的橄榄树的打赏,么么哒,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我家死鬼,不知道为什么,这话听起来好娇嗔,像是小媳妇在说自己的老公,99的霸气威武啊,怕是被我给毁了。/骁骁,讲真,我也喜欢古言,哈哈哈哈哈哈,毕竟我以前都是写古言的,不过,生命在于尝试嘛,总要去做一做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这样才爽(总要去作一作死)/红茶玛奇朵最好喝啦,哇,第一次看到的名字,是新人嘛!感觉辛甘这一章圈粉好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