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风雪连天刀锋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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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柱香的功夫,散出去的队员们便连二接三地回到了董壮的身边,不过让他们感到惊讶的是,先前看起来已经有些有气无力的小队长董壮,此时却是已经恢复了生气,正将那头被他干掉的大狗架到背上,然后蒙上他的披风,看着将两个爪子搭在他自己肩上的大狗,众人都是忍俊不禁。[
“走吧,等到了汇合地点,你们就等着享受吧!”董壮笑咪咪地道:“这时节,吃狗肉,喝烧酒,人生一大块事啊!”
说句老实话,这一趟差事的顺利,让董壮都觉得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东胡人的警觉性之差,简直令人咋舌,这倒也让董壮平添了几分击败对手的信心,像这样的军队,不打败仗才怪呢?只可惜征东军的力量不足,不愿意出来与对手硬撼,否则的话,说不定一战便能建功。
“当然不能与敌硬撼!”付晓戳着董壮的脑袋,“先在正围攻都播寨的只不过是东胡人的先锋而已,那是一万骑兵,我们一口能吃得下去?一旦吃不下去,被对手缠住,东胡人的大部队可就上来了,那时候将我们往野外一围,这时节,不用打,我们冻死冻死了。对手可是骑兵啊,来去如风,机动性比我们强得太多,既然他们能选择作战的时机,那咱们就只能选择作战的战场了。”
看着董壮似懂非懂的模样,付晓又割了一块那条大狗的大腿肉,放在嘴里细细地嚼了起来,“这便是咱们都督的爱兵之心了,仔细算计,一鼓全歼东胡人这支先锋队伍或许问题不大,但是却有可能被颜乞缠住,野战,咱们不是对手啊。诱使对手来攻城,哈,那可是咱们的强项,你不打咱也不在乎是不是,等到了明年开春,辽河解冻,奔腾河水汹涌而来,过了河的东胡兵后勤可就成了大问题啦!那时候,他们就得跑。明白了不?”
“有些明白了!”董壮点点头,“可是队长。狗腿上的一条好肉全让你给割了吃了,总得给我留点吧,这百十来斤,我也是好不容易才背回来的。”
众人都大笑起来,先前汇合之时,董壮一解披风,肩头上趴着的这支大狗可是将付晓等其余人都吓了一大跳。
“队长,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呢?”董壮从已经所剩无几的狗大腿之上削下一片肉来,扔进嘴里咀嚼着。
“干什么?多得是事情干。第一,是刺探对手的情报,然后将情报发送回先锋城,第二。敌人的粮草会源源不绝的运来,咱们先这样小偷小摸地干着,等到了关键时刻,再来一记狠的。所以大家都记好了。首要的事情,便是隐蔽自己,接下来。我们要分成几个小队,每一次出发前,我会告诉大家下一次的汇合地点,这片区域,敌人的哨骑也会很多,如果遇上,吃得下就吃,吃不下就逃,逃不了,能拼几个就拼几个吧,反正一条,绝不能当俘虏。”
付晓沉默了片刻,“不是我不相信大家,如果我们落在对方手里,任你是铁打的汉子,只怕也熬不住对手的刑具,到时候,不免会做了出卖兄弟的小人,所以,真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包括我,自我了结吧,反正落在东胡人手里也是死,还会死得其惨无比,那还不如自己给自己一个痛快呢!”
“记下了!”所有的人都点点头。
“存必死之心,方有活命之道!”付晓作了总结,其实这句话,并不是他所说的,而是征东军的首脑,都督高远所说。
吃饱喝足,留下放哨的兄弟,剩余的人将大披风一裹,就这样睡倒在雪地里,这些人都是些胆子极大的家伙,要不然,也不会敢于报名参加这样九死一生的特种大队,一旦他们被对手发现,在这样的地形之下,在东胡人的骑兵面前,他们根本没得跑,但显然,这是一批没心没肺的家伙,倒在这样风雪漫天的地上,居然片刻之后,就鼾声大作。
“董壮,感觉怎么样?”将披风拉开一丝缝隙,付晓问着董壮。
“刺激!”董壮点点头,“特别是今天杀那狗时,我操,又好像回到了当年在乡下偷地主老财家的粮食时一般无二啊!”
“东胡人可比你家乡的地主老财厉害多了。”
“才不!”董壮摇摇头,“现在我一个人,不怕东胡人,那时在家乡,要是被地主老财发现了,家人还要受拖累,哼哼,等我升了官,将来回到家乡,一定要将黄老财家里养得狗统统捉来,当着他的面烤来吃罗。”
付晓一下子笑了出来,“就这点出息啊?要是我,还得抢了他的女人来做老婆。”
“这不好!”董壮摇头道:“黄老财虽然不好,但这种缺德事我可不做,再说了,他的老婆都那么大岁数了。”
“你个王八蛋,你是说我缺德罗!”付晓笑骂道。“捉了他家的狗来烤着吃,真是一个好办法呢,到时候,我与你一起去。”
两人在无限憧憬之中,渐渐地睡了过去。
一天之后,风雪稍小了些,付晓与董壮两个伏在一个小小的山丘之上,两人在这里已经埋伏了整整一个上午了,落雪将两个掩埋得只剩下一个脑袋在外面,即便是走到近处,两人将脑袋往雪里一扎,只怕也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队长,来了,来了!”董壮低声叫道,将一边昏昏欲睡的付晓叫醒。
“什么来了?”付晓一个激凌,抬起头,用力摇摇,头上的雪簌簌地落下来。
“东胡人的大队人马来了。”董壮道,“天爷,好多马!”
董壮瞪大了眼睛,他这一辈子,恐怕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骑兵,自远处而来的骑兵无边无际,土黄色的军服将雪原都盖住了。
付晓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先前说东胡人一共出动了五万骑兵,他们的先锋有一万骑,那么现在大部队就在四万骑左右。董壮,不要看马了,数他们的旗子,对,就是那种土黄色的旗子,别的旗子不管,一面这种旗子,就是一个千人队。数清楚这颜色的旗子有多少,便能知道敌人有多少兵马。”
骑兵从距离他们里许之处一片片的掠过,他们过后,雪原都便成了黑色,董壮此刻当真是面色如土了,“队长,四十一面土黄色的旗子。”
“这么说,就是四万一千骑兵了,操,大场面啊,老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骑兵聚在一起打仗呢,这一冲进来,如果没有城池,可怎么抵挡。”
“我们有先锋城,统万城,还有大雁城!”董壮低声道,虽然到河套还没有多久,但董壮已经很自觉地将自己视为其中一员了,原因很简单,在这里,东胡人是不会将你当人看的,想把自己当人,当然就只能视自己为征东军的一员。
“后面还有!”董壮眼尖,骑兵过后,远处的天际又现出了一道黑线,正慢慢地向着这边移动。
“步兵?东胡人什么时候也有这么多的步卒了?”付晓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正在向这里移动的军队。
“董壮,再数旗子。他妈的,只怕有好几万人?”看着从远处愈来愈近的队伍之,付晓是真正的震惊了。
步卒一队队的从远处经过,董壮冲着付晓比划了两个手指。
“二十面,也就是说,有二万人的步卒。这仗,可真是难打了。”付晓喃喃地道。
先锋城,高远拿着炭笔,在都播寨,先锋城,统万城周围,画出一面面黑色的小旗子,东胡人不仅派出了五万骑兵,还有两万部卒,指挥这些部卒的大多是以前燕国被俘之后投降了东胡人的降将,对于这些降将,他可不敢有丝毫轻视,燕军的绝大部分高级将领都已经回去了,留下来的大都是一些中低级将领,而恰恰是这些在燕国上升无门的将领之中,不乏有能力超卓之辈,像现在投在自己麾下的陈斌,罗慰然,便都是这样的人选,自己这里随便拔拉出了两个,便像模像样,更何况东胡人曾经大规模地俘虏过为数众多的燕将,这些在燕国没有出头之日的将领,或许索普只要一个小小的诱惑,便足以让他们动心。
再说了,他们来打得是自己,想必索普会告诉他们自己也是燕国的敌人,这样一来,他们心底里他唯一的一点愧疚也不会存在了,反而会理直气壮,等他们理直气壮惯了,以后再碰上真正的燕**队之后,想来也不会再有什么负担,反而会比东胡人更凶更残忍。
“在先锋城竖起我的大旗!”高远扔掉了炭笔,转身对着身后的许原道:“我在这里,等着颜乞。”
摆明车马,自己就在先锋城,就看你颜乞敢不敢来攻?这便是高远打得主意,擒贼先擒王,想来颜乞即便知道先锋城比统万城要更难打,但只要知道在这里,就绝不会舍掉先锋城而去攻打统万城。
“告诉严鹏,让他相机行事。别的话,我就不多说了。”高远挥了挥手,“我要的是杀伤。”(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一柱香的功夫,散出去的队员们便连二接三地回到了董壮的身边,不过让他们感到惊讶的是,先前看起来已经有些有气无力的小队长董壮,此时却是已经恢复了生气,正将那头被他干掉的大狗架到背上,然后蒙上他的披风,看着将两个爪子搭在他自己肩上的大狗,众人都是忍俊不禁。[
“走吧,等到了汇合地点,你们就等着享受吧!”董壮笑咪咪地道:“这时节,吃狗肉,喝烧酒,人生一大块事啊!”
说句老实话,这一趟差事的顺利,让董壮都觉得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东胡人的警觉性之差,简直令人咋舌,这倒也让董壮平添了几分击败对手的信心,像这样的军队,不打败仗才怪呢?只可惜征东军的力量不足,不愿意出来与对手硬撼,否则的话,说不定一战便能建功。
“当然不能与敌硬撼!”付晓戳着董壮的脑袋,“先在正围攻都播寨的只不过是东胡人的先锋而已,那是一万骑兵,我们一口能吃得下去?一旦吃不下去,被对手缠住,东胡人的大部队可就上来了,那时候将我们往野外一围,这时节,不用打,我们冻死冻死了。对手可是骑兵啊,来去如风,机动性比我们强得太多,既然他们能选择作战的时机,那咱们就只能选择作战的战场了。”
看着董壮似懂非懂的模样,付晓又割了一块那条大狗的大腿肉,放在嘴里细细地嚼了起来,“这便是咱们都督的爱兵之心了,仔细算计,一鼓全歼东胡人这支先锋队伍或许问题不大,但是却有可能被颜乞缠住,野战,咱们不是对手啊。诱使对手来攻城,哈,那可是咱们的强项,你不打咱也不在乎是不是,等到了明年开春,辽河解冻,奔腾河水汹涌而来,过了河的东胡兵后勤可就成了大问题啦!那时候,他们就得跑。明白了不?”
“有些明白了!”董壮点点头,“可是队长。狗腿上的一条好肉全让你给割了吃了,总得给我留点吧,这百十来斤,我也是好不容易才背回来的。”
众人都大笑起来,先前汇合之时,董壮一解披风,肩头上趴着的这支大狗可是将付晓等其余人都吓了一大跳。
“队长,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呢?”董壮从已经所剩无几的狗大腿之上削下一片肉来,扔进嘴里咀嚼着。
“干什么?多得是事情干。第一,是刺探对手的情报,然后将情报发送回先锋城,第二。敌人的粮草会源源不绝的运来,咱们先这样小偷小摸地干着,等到了关键时刻,再来一记狠的。所以大家都记好了。首要的事情,便是隐蔽自己,接下来。我们要分成几个小队,每一次出发前,我会告诉大家下一次的汇合地点,这片区域,敌人的哨骑也会很多,如果遇上,吃得下就吃,吃不下就逃,逃不了,能拼几个就拼几个吧,反正一条,绝不能当俘虏。”
付晓沉默了片刻,“不是我不相信大家,如果我们落在对方手里,任你是铁打的汉子,只怕也熬不住对手的刑具,到时候,不免会做了出卖兄弟的小人,所以,真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包括我,自我了结吧,反正落在东胡人手里也是死,还会死得其惨无比,那还不如自己给自己一个痛快呢!”
“记下了!”所有的人都点点头。
“存必死之心,方有活命之道!”付晓作了总结,其实这句话,并不是他所说的,而是征东军的首脑,都督高远所说。
吃饱喝足,留下放哨的兄弟,剩余的人将大披风一裹,就这样睡倒在雪地里,这些人都是些胆子极大的家伙,要不然,也不会敢于报名参加这样九死一生的特种大队,一旦他们被对手发现,在这样的地形之下,在东胡人的骑兵面前,他们根本没得跑,但显然,这是一批没心没肺的家伙,倒在这样风雪漫天的地上,居然片刻之后,就鼾声大作。
“董壮,感觉怎么样?”将披风拉开一丝缝隙,付晓问着董壮。
“刺激!”董壮点点头,“特别是今天杀那狗时,我操,又好像回到了当年在乡下偷地主老财家的粮食时一般无二啊!”
“东胡人可比你家乡的地主老财厉害多了。”
“才不!”董壮摇摇头,“现在我一个人,不怕东胡人,那时在家乡,要是被地主老财发现了,家人还要受拖累,哼哼,等我升了官,将来回到家乡,一定要将黄老财家里养得狗统统捉来,当着他的面烤来吃罗。”
付晓一下子笑了出来,“就这点出息啊?要是我,还得抢了他的女人来做老婆。”
“这不好!”董壮摇头道:“黄老财虽然不好,但这种缺德事我可不做,再说了,他的老婆都那么大岁数了。”
“你个王八蛋,你是说我缺德罗!”付晓笑骂道。“捉了他家的狗来烤着吃,真是一个好办法呢,到时候,我与你一起去。”
两人在无限憧憬之中,渐渐地睡了过去。
一天之后,风雪稍小了些,付晓与董壮两个伏在一个小小的山丘之上,两人在这里已经埋伏了整整一个上午了,落雪将两个掩埋得只剩下一个脑袋在外面,即便是走到近处,两人将脑袋往雪里一扎,只怕也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队长,来了,来了!”董壮低声叫道,将一边昏昏欲睡的付晓叫醒。
“什么来了?”付晓一个激凌,抬起头,用力摇摇,头上的雪簌簌地落下来。
“东胡人的大队人马来了。”董壮道,“天爷,好多马!”
董壮瞪大了眼睛,他这一辈子,恐怕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骑兵,自远处而来的骑兵无边无际,土黄色的军服将雪原都盖住了。
付晓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先前说东胡人一共出动了五万骑兵,他们的先锋有一万骑,那么现在大部队就在四万骑左右。董壮,不要看马了,数他们的旗子,对,就是那种土黄色的旗子,别的旗子不管,一面这种旗子,就是一个千人队。数清楚这颜色的旗子有多少,便能知道敌人有多少兵马。”
骑兵从距离他们里许之处一片片的掠过,他们过后,雪原都便成了黑色,董壮此刻当真是面色如土了,“队长,四十一面土黄色的旗子。”
“这么说,就是四万一千骑兵了,操,大场面啊,老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骑兵聚在一起打仗呢,这一冲进来,如果没有城池,可怎么抵挡。”
“我们有先锋城,统万城,还有大雁城!”董壮低声道,虽然到河套还没有多久,但董壮已经很自觉地将自己视为其中一员了,原因很简单,在这里,东胡人是不会将你当人看的,想把自己当人,当然就只能视自己为征东军的一员。
“后面还有!”董壮眼尖,骑兵过后,远处的天际又现出了一道黑线,正慢慢地向着这边移动。
“步兵?东胡人什么时候也有这么多的步卒了?”付晓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正在向这里移动的军队。
“董壮,再数旗子。他妈的,只怕有好几万人?”看着从远处愈来愈近的队伍之,付晓是真正的震惊了。
步卒一队队的从远处经过,董壮冲着付晓比划了两个手指。
“二十面,也就是说,有二万人的步卒。这仗,可真是难打了。”付晓喃喃地道。
先锋城,高远拿着炭笔,在都播寨,先锋城,统万城周围,画出一面面黑色的小旗子,东胡人不仅派出了五万骑兵,还有两万部卒,指挥这些部卒的大多是以前燕国被俘之后投降了东胡人的降将,对于这些降将,他可不敢有丝毫轻视,燕军的绝大部分高级将领都已经回去了,留下来的大都是一些中低级将领,而恰恰是这些在燕国上升无门的将领之中,不乏有能力超卓之辈,像现在投在自己麾下的陈斌,罗慰然,便都是这样的人选,自己这里随便拔拉出了两个,便像模像样,更何况东胡人曾经大规模地俘虏过为数众多的燕将,这些在燕国没有出头之日的将领,或许索普只要一个小小的诱惑,便足以让他们动心。
再说了,他们来打得是自己,想必索普会告诉他们自己也是燕国的敌人,这样一来,他们心底里他唯一的一点愧疚也不会存在了,反而会理直气壮,等他们理直气壮惯了,以后再碰上真正的燕**队之后,想来也不会再有什么负担,反而会比东胡人更凶更残忍。
“在先锋城竖起我的大旗!”高远扔掉了炭笔,转身对着身后的许原道:“我在这里,等着颜乞。”
摆明车马,自己就在先锋城,就看你颜乞敢不敢来攻?这便是高远打得主意,擒贼先擒王,想来颜乞即便知道先锋城比统万城要更难打,但只要知道在这里,就绝不会舍掉先锋城而去攻打统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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