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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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采买大婶是个惯会讲价的,一听董倾依这口气,便知道没有还价的余地了,董倾依是不会让步的。
虽然听起来是那么回事儿,也很有道理的样子,可从来没买过这个价格菜的大婶,不由得一阵肉疼。
“这妹子,我是风味楼的采买,你看,你有多少货我全买了,你能给婶算便宜点不?”大婶嘴角微微抽了抽,还是决定要买下来。
在盛京城,风味楼可是很有名的,董倾依一直合作的饕香楼可全然没得比,无论规模名气,还是菜品味道等等,都有种享誉盛莲王朝的美名。
如果说饕香楼是不入星级的酒楼,那么风味楼就是四星级的,来往的游客之间有传言,到了盛京城不去风味楼尝尝,那就是终生的遗憾。
最主要的是,风味楼没有太高的门槛,只要付得起钱,那就可以进去,不像有的酒楼,非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得进。
董倾依也没想到对方来头竟然这么大,难怪穿着看起来就这么好,这生意倒是做得容易:“大婶,风味楼是要参加美食大赛吧,最后肯定能进入十强比拼的,我这些食材好,可是致胜的筹码啊,若是胜了,还会在乎这点菜价?”
采买大婶一噎,很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提风味楼,这反倒让卖家抓住不降价的理由了。今天的菜,价格本来就上涨了不少,不都是冲着这庆典吗?
“妹子这么会说话,那算了,就这个价格吧,我全买了。”
大婶之前犹豫也是想能讲一些下来,出门前东家和掌柜的已经吩咐了,今天买回去的食材价格不论,但一定要是最好的,这确实关系到最后的比拼,为此,东家和掌柜都不惜一切代价了,她若错过了董倾依的买卖,只怕会耽误了东家的大事。
“那好,大婶要我送去风味楼吗?”董倾依就知道会这样,因为美食大赛十强的得名,完全关系到酒楼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声誉和生意,比起那些带来的利益来说,这点菜价纯粹毛毛雨。
若不是猎物全被饕香楼说好了,指不定她还会跟风味楼谈谈。若是风味楼因为她提供的食材赢得了比赛,以后的买卖可就能更加顺利了……
在董倾依眼里,以后她获得的猎物会更加高级,饕香楼那等规模的酒楼,是吃不下的,而且,太好的猎物他们也给不起那个价。
“呵,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还是算了吧,你算算银子我先给了,然后你帮我先看着点,我马上去叫人来拿。”那大婶本来已经说习惯了,张口就要答应,让董倾依直接送去风味楼的,随即反应过来,打量了董倾依一番,自己都觉得不忍心了,两个大竹筐,都快跟她胸口等高了吧!
“韭菜二十斤,青菜三十斤,黄瓜三十五斤,一共一千一百一十五文,大婶就给一两银子又一百文就好。”董倾依最终还是把零头给抹去了,图个好交情。
听到这数量,采买大婶又有些遗憾,貌似整体数量也不多啊!
对此,董倾依也没办法,拿外面的种子去农场空间种植,还是最近才研究出来的,可空间土地太少,时间太短,就只能积存到这点菜了,若是时间再长点,数量自然能涨起来。
不过,物以稀为贵,若是只管最后的比赛用料,这数量也足够了。
董倾依没想太多,却也知道点情况,不然这点东西也不好拿出来做买卖:“那个,大婶,风味楼要猎物吗?我叔叔是猎户,保证猎物绝对新鲜。”
有些东西,她料定饕香楼吃不下了,自然要找别家谈。
“咦,有些什么猎物?我可以看看吗?”采买大婶来了兴趣,先把菜钱给了董倾依。
今天的庆典是大事,美食大赛规模也庞大,肯定不会只买这点东西就好,绝对要大采购的。
“大婶你先等等……”董倾依原本没料到这情况,只得先返回巷子,将要给饕香楼的猎物收起来后,再放了一头鹿和一只野猪,其他的小东西就算了。
“啊?居然有一头雄鹿?”被领进巷子的大婶立刻兴奋了,同时发现,这猎物果然像董倾依说的那样新鲜,一点都没有参假的,瞧那全身居然没有伤口,一头雄鹿倒在那里,不像是死了,反倒像是睡着了。
“还有一头野猪。”董倾依踢了踢另外一只,那情况也差不多,连伤口都没有,这要是自己再宰杀,能保证肉质的最大新鲜度。
当然,对于长期采买的人来说,动物是不是病死的那也一眼能看出来,所以,猎物尸体上没有伤口,这是最高级的打猎技术。
甚至,那大婶走得近了查看,竟然还感觉到雄鹿和野猪残留的细微呼吸,都还没有全然断气的,由此可见,能不新鲜么?
虽然雄鹿的鹿茸已经被董倾依收起来了,可这一身肉和毛皮,依旧价格不低。
“小妹子,这两头猎物我要了,我也不坑你,野猪二十文一斤如何?至于鹿,我也给你平常多两成的价,那鹿皮你要一起卖的话,我另外再给你二十两?”这采买大婶也干脆,还有买到好东西的兴奋。
野猪的价格,在酒楼售出的话,比家养猪贵一倍有余,这收购价比鲜猪肉卖价还低,真心不算多。盛莲王朝的民众都清楚,只要进了馆子,那也不可能吃到十八文一斤的猪肉。
上次卖的狍子皮,董倾依都拿回家了,当时饕香楼的伙计说,最少值五两,比那肉还贵。这鹿皮如此完整,二十两倒也不是特别高,不过,她可以把狍子皮留给二弟做衣服用,却不能留下这鹿皮的,至少现在不能。
若是以后家里发达些了,再考虑也不迟。
所以,董倾依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大婶的提议。
对于鹿,可全身都是宝啊,就连肉,骨头,血等等,都有极大的药用价值,这不可能便宜到哪里去的……
这是一只马鹿,体型较大,而且体重不小,大约有一百公斤左右,还不算最大的那种。
不过,当大婶给出一两银子一斤的时候,连董倾依都有些傻了,这可是连皮带骨的称,等于一下子,她便收入了两百两银子,这突如其来的一大笔钱,让董倾依相当意外,原来,猎户这么赚?
这采买大婶是个惯会讲价的,一听董倾依这口气,便知道没有还价的余地了,董倾依是不会让步的。
虽然听起来是那么回事儿,也很有道理的样子,可从来没买过这个价格菜的大婶,不由得一阵肉疼。
“这妹子,我是风味楼的采买,你看,你有多少货我全买了,你能给婶算便宜点不?”大婶嘴角微微抽了抽,还是决定要买下来。
在盛京城,风味楼可是很有名的,董倾依一直合作的饕香楼可全然没得比,无论规模名气,还是菜品味道等等,都有种享誉盛莲王朝的美名。
如果说饕香楼是不入星级的酒楼,那么风味楼就是四星级的,来往的游客之间有传言,到了盛京城不去风味楼尝尝,那就是终生的遗憾。
最主要的是,风味楼没有太高的门槛,只要付得起钱,那就可以进去,不像有的酒楼,非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得进。
董倾依也没想到对方来头竟然这么大,难怪穿着看起来就这么好,这生意倒是做得容易:“大婶,风味楼是要参加美食大赛吧,最后肯定能进入十强比拼的,我这些食材好,可是致胜的筹码啊,若是胜了,还会在乎这点菜价?”
采买大婶一噎,很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提风味楼,这反倒让卖家抓住不降价的理由了。今天的菜,价格本来就上涨了不少,不都是冲着这庆典吗?
“妹子这么会说话,那算了,就这个价格吧,我全买了。”
大婶之前犹豫也是想能讲一些下来,出门前东家和掌柜的已经吩咐了,今天买回去的食材价格不论,但一定要是最好的,这确实关系到最后的比拼,为此,东家和掌柜都不惜一切代价了,她若错过了董倾依的买卖,只怕会耽误了东家的大事。
“那好,大婶要我送去风味楼吗?”董倾依就知道会这样,因为美食大赛十强的得名,完全关系到酒楼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声誉和生意,比起那些带来的利益来说,这点菜价纯粹毛毛雨。
若不是猎物全被饕香楼说好了,指不定她还会跟风味楼谈谈。若是风味楼因为她提供的食材赢得了比赛,以后的买卖可就能更加顺利了……
在董倾依眼里,以后她获得的猎物会更加高级,饕香楼那等规模的酒楼,是吃不下的,而且,太好的猎物他们也给不起那个价。
“呵,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还是算了吧,你算算银子我先给了,然后你帮我先看着点,我马上去叫人来拿。”那大婶本来已经说习惯了,张口就要答应,让董倾依直接送去风味楼的,随即反应过来,打量了董倾依一番,自己都觉得不忍心了,两个大竹筐,都快跟她胸口等高了吧!
“韭菜二十斤,青菜三十斤,黄瓜三十五斤,一共一千一百一十五文,大婶就给一两银子又一百文就好。”董倾依最终还是把零头给抹去了,图个好交情。
听到这数量,采买大婶又有些遗憾,貌似整体数量也不多啊!
对此,董倾依也没办法,拿外面的种子去农场空间种植,还是最近才研究出来的,可空间土地太少,时间太短,就只能积存到这点菜了,若是时间再长点,数量自然能涨起来。
不过,物以稀为贵,若是只管最后的比赛用料,这数量也足够了。
董倾依没想太多,却也知道点情况,不然这点东西也不好拿出来做买卖:“那个,大婶,风味楼要猎物吗?我叔叔是猎户,保证猎物绝对新鲜。”
有些东西,她料定饕香楼吃不下了,自然要找别家谈。
“咦,有些什么猎物?我可以看看吗?”采买大婶来了兴趣,先把菜钱给了董倾依。
今天的庆典是大事,美食大赛规模也庞大,肯定不会只买这点东西就好,绝对要大采购的。
“大婶你先等等……”董倾依原本没料到这情况,只得先返回巷子,将要给饕香楼的猎物收起来后,再放了一头鹿和一只野猪,其他的小东西就算了。
“啊?居然有一头雄鹿?”被领进巷子的大婶立刻兴奋了,同时发现,这猎物果然像董倾依说的那样新鲜,一点都没有参假的,瞧那全身居然没有伤口,一头雄鹿倒在那里,不像是死了,反倒像是睡着了。
“还有一头野猪。”董倾依踢了踢另外一只,那情况也差不多,连伤口都没有,这要是自己再宰杀,能保证肉质的最大新鲜度。
当然,对于长期采买的人来说,动物是不是病死的那也一眼能看出来,所以,猎物尸体上没有伤口,这是最高级的打猎技术。
甚至,那大婶走得近了查看,竟然还感觉到雄鹿和野猪残留的细微呼吸,都还没有全然断气的,由此可见,能不新鲜么?
虽然雄鹿的鹿茸已经被董倾依收起来了,可这一身肉和毛皮,依旧价格不低。
“小妹子,这两头猎物我要了,我也不坑你,野猪二十文一斤如何?至于鹿,我也给你平常多两成的价,那鹿皮你要一起卖的话,我另外再给你二十两?”这采买大婶也干脆,还有买到好东西的兴奋。
野猪的价格,在酒楼售出的话,比家养猪贵一倍有余,这收购价比鲜猪肉卖价还低,真心不算多。盛莲王朝的民众都清楚,只要进了馆子,那也不可能吃到十八文一斤的猪肉。
上次卖的狍子皮,董倾依都拿回家了,当时饕香楼的伙计说,最少值五两,比那肉还贵。这鹿皮如此完整,二十两倒也不是特别高,不过,她可以把狍子皮留给二弟做衣服用,却不能留下这鹿皮的,至少现在不能。
若是以后家里发达些了,再考虑也不迟。
所以,董倾依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大婶的提议。
对于鹿,可全身都是宝啊,就连肉,骨头,血等等,都有极大的药用价值,这不可能便宜到哪里去的……
这是一只马鹿,体型较大,而且体重不小,大约有一百公斤左右,还不算最大的那种。
不过,当大婶给出一两银子一斤的时候,连董倾依都有些傻了,这可是连皮带骨的称,等于一下子,她便收入了两百两银子,这突如其来的一大笔钱,让董倾依相当意外,原来,猎户这么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