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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苏青的丈夫还真是人品不端,妻子带着三个孩子过生活,他居然很少给抚养费。苏青在上海滩过得很艰难,当时有两个选择摆在她面前,一是回宁波娘家靠亲友接济,二是到抗战后方找一些文坛前辈提携。
苏青最终选择留在上海,因为在她眼里乡下只有愚蠢的男子、丑俗的妇人、脏的牛、荒凉的山。抗战后方没有可靠的亲友,男人们都靠不住,根本没必要做指望。再者,三个孩子怎么办?
好强的苏青决意在上海滩扎根,不依靠男人,她曾冷漠且骄傲地对人说,“我家中的一颗钉子都是自己买的!”仅凭着手中一支笔,苏青拼命地写稿挣钱。
在国难当头的年月,苏青的文中却没有民族大义,她没时间也没精力思考那些大问题,笔端关注的只是孩子与家庭。同样出身在书香门第,张爱玲的文字华贵而苍凉,苏青则市侩且泼辣。
其实,离婚后的苏青也曾想重组家庭,她曾结识一位颇为富有的对象。有一次当她与男友吃饭时,她的三个孩子站在门口张望,不敢上前。苏青十分感伤,泪花翻涌,饭吃了一半就草草离开了。她怕再婚后,儿女们会受苦,坚持不再婚,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小孩占我的便宜”。
《论语》杂志的前主编陶亢德是苏青的伯乐,如果在抗战中老陶去了抗战后方或者远遁欧美,也许历史会冠其以“爱国作家”之类,悲剧的是他留在了上海滩,更不幸的是被日本人相中,参与了汉奸文化协会。
苏青的眼中只有恩义,不论是非,她在散文中剖析自己“据说艺术家之类是应该‘爱惜羽毛’的,但我实实在在却只求果腹,换句话说便是‘吃饭第一’,试问身先不存,毛将焉附?”她曾想与老陶走的更近,陶亢德爱怜才女,始终发乎情止乎礼,两人便仅仅是在精神层面的交流。
能在文坛成为传奇,苏青无疑受到了陶亢德的鼎力相助,在日本人的掌控下,上海滩期刊行业可谓百花凋零,唯有谈论风花雪月的《古今》杂志一枝独秀,该刊创办者朱朴,是陶亢德的老友、汪伪交通部次长。
在老陶的推荐下,苏青在《古今》上发了第一篇文章《论离婚》,为天下所有受到欺凌的女子代言,还具体写出女性想做“娜拉”之难:“十八九岁的娜拉跑出来也许会觉得社会上满是同情和帮助,二十八九岁的娜拉便有寂寞孤零之感,三四十岁的老娜拉可非受尽人们的笑骂与作弄不可了。”
此文一出,上海滩的汉奸们对这位胆大的女性顿时生了崇拜之心,好泼辣的性子。伪上海市长陈公博尤为欣赏,朱朴便点拨苏青,说你带着孩子不容易,要是攀上陈市长这棵大树,以后就不会为生活发愁了。
也许是苏青觉得自己的确很艰难,也许是为了应付当局形式,她真把陈公博吹捧了一番。仅仅从文字上看,还真是情真意切,比露骨的马屁显得有水平多了。
陈公博投桃报李,将苏青弄到政府部门上班,还把她介绍给了周佛海、周作人等汉奸界知名人士。
单身的女人容易受领导们的关注,更何况是单身的才女。可苏青必定是带着三个孩子的单身女人,因此关于她的绯闻便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有人给她起了个外号:“文妓”。
不可否认,苏青渴望得到爱,可围绕在身边的男人都当她是个避风的港湾,而不是航行的终点,她写道:“他们离开我,就回家休息了。他们有妻,有孩子,怎肯放弃他们的已经建筑起来的小家庭呢?他们对我说那是没有办法……我恨他们,恨一切的男人!我是一个如此不值得争取的女人吗?”
乱世中的女人显然会遭到更多的社会压力,苏青愤懑:“红颜若不薄命,这红颜往往不为人知;薄命若非红颜,其薄命也被认作平常……历史学家是最势利的,批评女人的是非曲直总跟着美貌走。难道不漂亮的女人薄命都是活该,只有红颜薄命,才值得一说再说,大书特书吗?”
苏青试图反抗“玩弄男人”,但她也很清楚“一个女人要玩弄男人是不可能的”,“我这才佩服欢场女子敲竹杠的手段,没有爱还必须,给人玩了还有金钱补偿,自己不聿是良家妇女,人家不好意思给钱,也乐得不给,但爱情也仍是没有的。如果我一样要花钱,他也许宁愿追求红舞女去了。想到此处我不禁又气又难堪,用力揪自己的头发,恨不能把自己给毁了”。
流言飞语不是说“文妓”么,索性竹筒倒豆子,将自己的情感经历一一写出来。心中藏块垒,笔底起波澜,苏青决定“说我所要说的话,写我所要写的故事,说出了写出了死也甘心。我把自己的生活经验痛快地写,一字一句,说出女人的痛苦,有时常恨所有的形容字眼不够应用”。
1943年,苏青的代表作、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正式连载,通过女主角“青妹”的不幸遭遇,折射了旧时代受到新教育之女性对婚姻的无奈:父母之命不敢违抗、对心仪的男同学不敢表白、当上少奶奶空虚无聊、生下女孩又遭公婆白眼。
苏青以女性的角度看待新旧思想的冲突,折射社会变迁,表达普通职业女性务实而不避利的特点,充满了女性的自觉、迷惑和焦虑。这些都足以引起社会学家的关注。
她又适时地提出“婚姻取消,同居自由”的观点,甚至毫不避讳大谈性问题,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又能引起意淫男的联想。她写婚外恋,写离婚后带着孩子与各种男人打交道,感慨独立人世之不易,在社会上始终需要依托男人的全部感受。也能激发女同胞的共鸣。也就是,综上所述,苏青彻底红了,到1948年底,这部小说出版达18版之多,并不逊色于张爱玲的《传奇》。
苏青在《结婚十年》的后记里面阐述了她离婚的原因。一是丈夫拒绝给生活费,二是夫妻分床睡。她在文章之中写道,“二十岁的女孩离婚是出于女孩的过失,三十岁的女人离婚肯定是女人提出来的”。但她也流露出曾盼望丈夫回心转意,软言相求于他,可是李钦后就是不低头,苏青在《结婚十年》后记里面说“故事之中的男女主角本可以不离婚,他们本无大恶”。
要说苏青的丈夫还真是人品不端,妻子带着三个孩子过生活,他居然很少给抚养费。苏青在上海滩过得很艰难,当时有两个选择摆在她面前,一是回宁波娘家靠亲友接济,二是到抗战后方找一些文坛前辈提携。
苏青最终选择留在上海,因为在她眼里乡下只有愚蠢的男子、丑俗的妇人、脏的牛、荒凉的山。抗战后方没有可靠的亲友,男人们都靠不住,根本没必要做指望。再者,三个孩子怎么办?
好强的苏青决意在上海滩扎根,不依靠男人,她曾冷漠且骄傲地对人说,“我家中的一颗钉子都是自己买的!”仅凭着手中一支笔,苏青拼命地写稿挣钱。
在国难当头的年月,苏青的文中却没有民族大义,她没时间也没精力思考那些大问题,笔端关注的只是孩子与家庭。同样出身在书香门第,张爱玲的文字华贵而苍凉,苏青则市侩且泼辣。
其实,离婚后的苏青也曾想重组家庭,她曾结识一位颇为富有的对象。有一次当她与男友吃饭时,她的三个孩子站在门口张望,不敢上前。苏青十分感伤,泪花翻涌,饭吃了一半就草草离开了。她怕再婚后,儿女们会受苦,坚持不再婚,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小孩占我的便宜”。
《论语》杂志的前主编陶亢德是苏青的伯乐,如果在抗战中老陶去了抗战后方或者远遁欧美,也许历史会冠其以“爱国作家”之类,悲剧的是他留在了上海滩,更不幸的是被日本人相中,参与了汉奸文化协会。
苏青的眼中只有恩义,不论是非,她在散文中剖析自己“据说艺术家之类是应该‘爱惜羽毛’的,但我实实在在却只求果腹,换句话说便是‘吃饭第一’,试问身先不存,毛将焉附?”她曾想与老陶走的更近,陶亢德爱怜才女,始终发乎情止乎礼,两人便仅仅是在精神层面的交流。
能在文坛成为传奇,苏青无疑受到了陶亢德的鼎力相助,在日本人的掌控下,上海滩期刊行业可谓百花凋零,唯有谈论风花雪月的《古今》杂志一枝独秀,该刊创办者朱朴,是陶亢德的老友、汪伪交通部次长。
在老陶的推荐下,苏青在《古今》上发了第一篇文章《论离婚》,为天下所有受到欺凌的女子代言,还具体写出女性想做“娜拉”之难:“十八九岁的娜拉跑出来也许会觉得社会上满是同情和帮助,二十八九岁的娜拉便有寂寞孤零之感,三四十岁的老娜拉可非受尽人们的笑骂与作弄不可了。”
此文一出,上海滩的汉奸们对这位胆大的女性顿时生了崇拜之心,好泼辣的性子。伪上海市长陈公博尤为欣赏,朱朴便点拨苏青,说你带着孩子不容易,要是攀上陈市长这棵大树,以后就不会为生活发愁了。
也许是苏青觉得自己的确很艰难,也许是为了应付当局形式,她真把陈公博吹捧了一番。仅仅从文字上看,还真是情真意切,比露骨的马屁显得有水平多了。
陈公博投桃报李,将苏青弄到政府部门上班,还把她介绍给了周佛海、周作人等汉奸界知名人士。
单身的女人容易受领导们的关注,更何况是单身的才女。可苏青必定是带着三个孩子的单身女人,因此关于她的绯闻便传得沸沸扬扬,甚至有人给她起了个外号:“文妓”。
不可否认,苏青渴望得到爱,可围绕在身边的男人都当她是个避风的港湾,而不是航行的终点,她写道:“他们离开我,就回家休息了。他们有妻,有孩子,怎肯放弃他们的已经建筑起来的小家庭呢?他们对我说那是没有办法……我恨他们,恨一切的男人!我是一个如此不值得争取的女人吗?”
乱世中的女人显然会遭到更多的社会压力,苏青愤懑:“红颜若不薄命,这红颜往往不为人知;薄命若非红颜,其薄命也被认作平常……历史学家是最势利的,批评女人的是非曲直总跟着美貌走。难道不漂亮的女人薄命都是活该,只有红颜薄命,才值得一说再说,大书特书吗?”
苏青试图反抗“玩弄男人”,但她也很清楚“一个女人要玩弄男人是不可能的”,“我这才佩服欢场女子敲竹杠的手段,没有爱还必须,给人玩了还有金钱补偿,自己不聿是良家妇女,人家不好意思给钱,也乐得不给,但爱情也仍是没有的。如果我一样要花钱,他也许宁愿追求红舞女去了。想到此处我不禁又气又难堪,用力揪自己的头发,恨不能把自己给毁了”。
流言飞语不是说“文妓”么,索性竹筒倒豆子,将自己的情感经历一一写出来。心中藏块垒,笔底起波澜,苏青决定“说我所要说的话,写我所要写的故事,说出了写出了死也甘心。我把自己的生活经验痛快地写,一字一句,说出女人的痛苦,有时常恨所有的形容字眼不够应用”。
1943年,苏青的代表作、自传体小说《结婚十年》正式连载,通过女主角“青妹”的不幸遭遇,折射了旧时代受到新教育之女性对婚姻的无奈:父母之命不敢违抗、对心仪的男同学不敢表白、当上少奶奶空虚无聊、生下女孩又遭公婆白眼。
苏青以女性的角度看待新旧思想的冲突,折射社会变迁,表达普通职业女性务实而不避利的特点,充满了女性的自觉、迷惑和焦虑。这些都足以引起社会学家的关注。
她又适时地提出“婚姻取消,同居自由”的观点,甚至毫不避讳大谈性问题,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又能引起意淫男的联想。她写婚外恋,写离婚后带着孩子与各种男人打交道,感慨独立人世之不易,在社会上始终需要依托男人的全部感受。也能激发女同胞的共鸣。也就是,综上所述,苏青彻底红了,到1948年底,这部小说出版达18版之多,并不逊色于张爱玲的《传奇》。
苏青在《结婚十年》的后记里面阐述了她离婚的原因。一是丈夫拒绝给生活费,二是夫妻分床睡。她在文章之中写道,“二十岁的女孩离婚是出于女孩的过失,三十岁的女人离婚肯定是女人提出来的”。但她也流露出曾盼望丈夫回心转意,软言相求于他,可是李钦后就是不低头,苏青在《结婚十年》后记里面说“故事之中的男女主角本可以不离婚,他们本无大恶”。